第壹,中國古代人的審美意識深受古代哲學的影響。
“天人合壹”思想是中國古代文化的精髓,是儒道兩家都認可和采納的哲學觀點,是中國傳統文化最深厚的源泉。這種觀念產生了壹種獨特的設計觀,即把各種藝術品看成是整個大自然的產物,用全面的、整體的觀點來看待工藝品的設計,服裝也不例外。這種設計理念在中國最早的工藝學著作《花王公基》中已有記載,書中說:“有時,天氣十足,材料精美,工巧。如果妳把這四樣東西結合起來,那麽妳就可以是好的。”早在2000年前,中國工匠就意識到,任何技術設計的產生都不是孤立的人的行為,而是自然這個大系統中各種條件綜合作用的結果。天氣是季節性的氣候條件,當地的大氣是指地理條件,美材是工藝材料的表現條件,巧工是指生產工藝條件。就服裝而言,指的是穿衣季節,穿衣環境,以及料子的質地和裁剪手法。只有這四者和諧統壹,才有精美的設計。
易經肯定了人與自然的統壹和交融,即人不僅是自然的產物,人類的壹切活動,從道德修養到功利實踐,都必須遵循自然的啟示,受到自然規律的制約,自然中也存在人的因素。自然本身往往具有社會道德的啟蒙意義。這裏人與自然往往沒有絕對的分離鴻溝。兩者相互影響,相互滲透。人與自然遵循統壹的規律。天地自然具有人類的社會屬性,同時又包含與人事相關的倫理道德,在審美感受上有所偏頗。在中國古代哲學家眼中,人是形神合壹,即形神合壹,是壹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道家和儒家都主張靈與肉的融合,美與善的結合,而服飾則體現了人與物的審美和諧,體現了自然表現的外化。這種審美的情感意識傾向於在服裝中暴露出來,這也符合“自然”的方式。(《體》語),魏晉時期,竹林七賢放蕩不羈,講究神與理,所以在服飾上往往不拘小節,不論相貌,衣著也往往很隨意。《世說任新雨生辰》載:“劉玲嘗赤身而騎鹿車,飲酒放蕩”。
第二,在壹定經濟基礎上形成的意識形態直接影響著服裝的審美思想。
春秋戰國時期,由於七俠爭霸,百家爭鳴,學術爭鳴,產生了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以老莊為代表的道家,以及墨家、法家等學派。於是,不同派別的意識形態滲透到服裝美學中,產生了不同的美學主張。比如儒家主張“憲章文武”、“以禮相約”,墨家主張“節儉”,“吃飽了,再求美,衣服永遠是暖的,再求美,安身立命,再求幸福”,法家韓非子否定鬼神之命,他主張衣服要尊重自然,反對修飾。《淮南子蘭明訓》載“末世七國不同,諸侯立法風俗。”記錄了當時民族自治特殊時期的真實情況。
魏晉時期是最具個人審美意識的朝代:“贊戴博”是魏晉南北朝時期常見的服飾,其中文人居多。魏晉時期是歷史上經濟政治最混亂的時代,但精神上卻極其自由解放。文人想入世間,又怕官海沈浮,只好自我超脫。他們除了沈迷於酒和音樂,還在衣服上尋找宣泄,以傲視天下為榮。所以脫去外衣,他大袖赤膊,鼓吹魏晉玄學之風,認為世間萬物皆無本,強調回歸自然。竹林七賢最著名的主張是“道家的自然主義思想,抨擊虛偽的儒家,以藐視朝廷,不入仕途為瀟灑之舉。”在服裝上是赤膊裸臂,披發遮足,以示不拘。《魏晉紀》載:“謝鯤、王成弟子抄竹林中之人,散頭遮發,裸體而立,謂之四通八達。”《尋訪》寫道:在金元中康,妳的孩子在旅遊,他們在裸飲。文人務實,不拘小節,放蕩不羈。這種人格上的自然主義和個人主義,在漢代擺脫了儒家思想的束縛。人們直接欣賞人格之美,尊重個人價值。《世說新語》中“費貌帥,脫冠,無禮惑,皆好,人以為當時”的記載,形象地反映了當時的審美意識。
如果說魏晉南北朝的“贊帶”是壹種內在精神的釋放,是壹種人格的標準,它厭惡精致的服飾,重視自然,而唐代的服飾則是壹種美的釋放,是壹種對美的大膽追求。它華麗的色彩,對裝飾的重視,以及女性服飾的開放,是歷代所沒有的,就連現代人也為之驚嘆。石舟的詩:“我習慣穿半露胸的裙子”,就是似乎描繪了這種服飾,是中國古代服飾中最大膽的,可見唐人的開放程度。唐朝有壹股趕時髦的潮流,石榴裙最流行的時間最長。可見《燕京五月歌》中“石榴花滿街燒,枝枝皆落,千戶買不到,留兒女紅裙。”安樂公主的百鳥裙是中國織繡史上的傑作,但官宦婦女會仿之,引起山林奇鳥異獸掃地,充分顯示了當時時尚的感染力。服裝風格離不開現實。唐朝經濟繁榮,手工業發達,對外交流頻繁,博采眾長,國家眾多,堪稱中國古代的“巴黎”。
與以往任何壹個朝代相比,唐朝都增加了新的審美因素和色彩。唐代審美趣味由前期的重再現、重客觀轉向後期的重主觀、重藝術、重女性美,反映了魏晉六朝時期審美意識的沈澱。在唐代前期到後期的歷史進程中,人們的社會意識和精神狀態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原來那種轟轟烈烈、銳意進取的激情,已經逐漸被老成持重、令人擔憂的擔憂所取代。之前對外界的主動探索和感受,逐漸轉變為內心精神世界的被動感受和體驗。所以美學上奔放的陽剛之氣不得不讓位於細膩含蓄的陰柔之韻。(引自《六朝美學》)這種審美傾向的轉變,與當時唐朝經濟由盛轉衰、舉國崇佛的時代背景是分不開的。
到了宋代,受朱成理學的影響,宋人燒金飾,簡化服飾,以獲得古樸典雅之美,而明代是中國古代服飾發展史上最繁榮的朝代,服飾華麗,裝飾繁重。這是因為明朝已經進入封建社會後期,封建意識趨於專制,崇尚繽紛之美,追求粉飾太平和吉祥祝福。因此,刺繡吉祥圖案在明代服裝中盛行。此外,明代中期,資本主義在南方萌芽,手工業發達,對外交流頻繁,使其服飾從用料到色彩、圖案都追求華麗,形成壹種奢華的氛圍。到封建社會末期,西方文化逐漸東傳,留學生脫去長袍馬褂,換上西裝領帶,也與當時社會的思想變化密切相關。
第三,“等級”是階級社會的象征,它影響了整個古代社會的古代人的服飾審美意識。
在中國古代,等級制度是嚴格的。在這種等級制度的影響下,古代服飾文化作為社會物質和精神的外化,是儀式的重要組成部分。統治階級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把服飾功能提到了突出的位置。除了能夠改善我們的身體,服裝也被視為區分貴族和卑微者的工具,是階級社會的形象代言人。
服裝就像壹個符號。在古代社會,服飾是有嚴格區分的。不同的服裝代表壹個人屬於不同的社會階層,這是“禮貌”的表現。《禮記》中對服飾的等級有明文規定:“皇帝為龍,眾民等妳,大夫等妳,秀才衣冠神神秘秘,皇帝之冠,綠藻,眾民等妳。也是對這個人負責。”《李周》中有記載:“享先王之時,將冠之,表示祭祀和饋贈時,所有皇帝和官員都穿禮服。”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對服飾的“禮”的功能也有真知灼見。比如儒家主張“憲章文武”,是有禮貌的。這種觀點與其作為封建等級制度捍衛者的形象是分不開的。
這種“禮”的作用還表現在服裝的色彩上。例如,孔子曾宣稱“邪紫擒朱燁”(《論語·陽貨》)。因為朱是正色,紫是中間色,所以要人為地把每個人都分配到正色和中間色,以此來鞏固等級制度。歷史上“白”“芽頭”“皂官”“緋紫”幾乎每個朝代都有對服裝顏色的相關規定。
比如《中國歷代服飾》記載,秦漢時期,圍巾的顏色是“庶人黑,車夫紅,喪服白,轎夫黃,夥夫綠,政奴農綠”。唐以官服的顏色來看待官產。”“這叫鄉貢養麻刺。“唐朝貞觀四年和商遠元年,兩次頒布了服飾顏色和穿著的規定。到了清代,除了官服以蟒蛇的數量來劃分官職之外,還有禁黃。比如皇太子用杏黃,太子用金黃色,下屬君王等官職絕不能不賞黃。
縱觀中國古代服飾的發展,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國古人的審美意識對不同朝代和時期服飾的影響。服裝從最早的功能性——遮羞護體,經過歲月的流逝和歷史的演變,從等級制度的代言人到後來的個性象征,經歷了漫長的時間,審美意識貫穿其中。知道這壹點對於我們進行現代服裝設計也是非常有益的。只有抓住時尚脈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