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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哲學

科學哲學是從哲學角度考察科學的壹門學科。它以科學活動和科學理論為研究對象,探討科學的本質、科學知識的獲得和檢驗、科學的邏輯結構等有關科學認識論和科學方法論的基本問題。

哲學是什麽?這是壹個問題,壹個既簡單又復雜的問題。我們說它簡單是因為它應該是哲學這門學科最基本的規定,但凡學習哲學的人都要從這個問題開始,如果壹個學習或研究哲學的人說他不知道哲學是什麽,那似乎是壹件很可笑很滑稽很不可思議的事情。然而,這的確是事實。我們說它復雜就是因為迄今為止它仍然是壹個問題,而且很可能永遠是壹個問題。

換言之,“哲學是什麽”這個問題至今尚未有終極的答案。

對於初學者來說,“哲學是什麽”這個問題是很好解決的,翻翻哲學辭典或者大百科全書就行了,雖然他們並不壹定真正理解那上面說的是什麽。但是我們這些號稱研究哲學的人,或者說自認為對哲學“略知壹二”的人,卻不能這樣做,因為那並不能解決我們心中的疑問。說來令人難以置信,也令我們感到汗顏,雖然哲學這門學科已經存在了幾千年,但是“哲學是什麽”這個問題卻至今尚未有定論。由於這個問題太大太難了,即使是以此作為書名的大部頭著作業已汗牛充棟數不勝數,所以我們在此並不想(實際上也不可能)解決“哲學是什麽”的問題,而只是想把這個問題本身當作壹個問題,看壹看會有什麽答案。

從問題本身看,“哲學是什麽”可以有兩種表達方式:“哲學是什麽”與“什麽是哲學”。表面上這兩種表達方式所說的是壹回事,都是關於哲學的基本規定或定義,似乎無論把問題中的“什麽”放在後面還是放在前面,並沒有什麽根本上的區別。在西方語言中壹說到“哲學是什麽”或“什麽是哲學”,其實就是壹句話,例如英語中的“what is philosophy”,德語中的“Was ist die Philosophie”。雖然當我們把它們翻譯成中文的時候,既可以譯作“哲學是什麽”,也可以譯作“什麽是哲學”,不過通常並沒有要突出兩者之間有什麽區別的意思,但是實際上在這兩種表達方式之間存在著某種差別,而且這壹差別不僅僅是翻譯的方式問題,而且是表述的含義問題。不要以為我們是在玩兒文字遊戲,因為不同的表達方式的確可以有不同的意義。

“哲學是什麽”與“什麽是哲學”之間究竟有什麽區別?

當我們追問某種東西“是什麽”的時候,通常在邏輯上問的是這種東西的“本質”或“本性”,亦即規定它“是什麽”的“定義”。然而所謂“定義”所表述的既可以是曾經如此或現在如此的實際狀態,也可以是將來如此或應該如此的理想狀態,前者說的是“是如何”,後者講的則是“應如何”,壹個是“實然”,壹個是“應然”。在壹般情況下,壹門學科的基本規定是沒有這種區別的,或者說上述兩方面是統壹的,但是哲學卻不壹般。由於哲學家們在“哲學是什麽”這個問題上始終未能達成普遍的***識,使得我們只知道以往人們關於哲學的不同規定,而無法確定關於哲學的壹般規定,於是在“哲學是什麽”與“什麽是哲學”之間就出現了差別。在某種意義上說,“哲學是什麽”問的是作為歷史事實的哲學過去和現在“是什麽”,而“什麽是哲學”問的則是究竟什麽樣的哲學才能夠被我們稱之為哲學,亦即作為普遍意義的哲學“是什麽”。

當我們以這兩種不同的方式追問哲學的時候,似乎顯得對哲學有點兒不太恭敬,因為這意味著在“哲學過去和現在是什麽”與“哲學應該是什麽”之間存在著差別,把這個問題問到底就很可能得出這樣的結論:無論哲學過去或者現在是什麽樣子,它有可能還不是它應該所是的樣子。

有人可能會說,對於壹門已經存在了幾千年之久的學科是不應該產生這樣的疑問的,而且哲學也可以有壹般的規定,如“世界觀”和“方法論”等等。從理論上講的確是這樣,但是事實上卻不盡然,因為哲學是壹門與眾不同、十分獨特的學問。不僅如此,對於壹門學科而言,存在的時間長短其實並不重要,關鍵要看它是否已成定型。我們之所以不會向其他科學提出這樣的質疑,原因就在於它們早就定型了,無論它們的內容、方法甚至對象的範圍等等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壹門科學的定義通常是不變的。哲學就不同了。因為哲學與任何壹門科學都不壹樣,我們簡直無法將它看作是科學。

盡管說哲學不是科學很難為人們所接受,對於以哲學為職業的人尤其如此,然而只要有壹點兒哲學史知識的人都知道,這實在是壹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事實。2000多年來,哲學家們幾乎在所有的哲學問題都爭論不休,甚至在哲學的對象問題上也難有定論。雖然我們都希望哲學是科學,都認為哲學應該是科學,但是它的的確確並不具備壹門科學知識應該具有的基本特征。因而即使從這個角度看,哲學也還不是它應該所是的樣子。

為什麽說哲學不是壹般意義上的科學?原因有很多,而其中最明顯的原因是,哲學不像科學那樣是壹個知識積累的過程,或者說,哲學留給我們的不是知識,而是許許多多的問題。譬如就數學而論,通常我們認為只有壹門數學,其他各式各樣的數學都是數學的分支或不同的發展階段。但是我們卻不能說歷史上只有壹門哲學,其他哲學都是哲學的分支或發展階段。黑格爾曾經主張歷史上只有壹種哲學,其他哲學不過是哲學發展的不同階段,現在很少有人持這種庸俗進化論的觀點了,因為它起碼與事實不相符合。無可否認,哲學也有自身的發展過程,然而這個發展過程並不是壹個知識積累的過程。歷史上的哲學思想的確有某種傳承關系,但是在大多數哲學問題上它們的基本觀點卻是很難調和的。不恰當地說,自然科學類似某種知識積累的“直線運動”,我們可以不管科學的歷史,只要把它積澱下來的成果拿過來使用就行了。哲學卻不壹樣,它更像是壹種“圓周運動”,圍繞著壹些永恒無解的難題,嘗試著壹種又壹種不同的解答方式。所以盡管在哲學家們之間的確存在著繼承和發展的關系,但是每個哲學家的理論都有其不可替代的價值,而這種價值並不在於它的知識內容,而在於它提供了什麽樣的解決問題的獨特方式。顯而易見,今天的人們在知識的占有上是古人無法比擬的,任何壹個醫學院的學生所具備的知識都要比醫學始祖希波克拉底“先進”得多,然而即使是研究哲學的人也極少有人能夠達到柏拉圖或者亞裏士多德的思想水平,雖然他們所表述的知識內容早已過時了,故而哲學很難用“進步”來衡量。

那麽,把“哲學是什麽”這個問題區分為“哲學是什麽”與“什麽是哲學”這樣兩種不同的問題形式究竟有什麽意義?如果這種區別是有意義的,那麽我們除了知道歷史上不同的哲學思想之外,究竟能否把握所謂壹般意義上的哲學或者說哲學的普遍規定?

首先,上述區別給我們的啟發是,哲學的壹般規定與科學的壹般規定是不同的,它具有更廣泛的“寬容性”和“歷史性”。關於哲學的規定應該體現它的研究領域和範圍(這種領域和範圍亦有其不確定性),與此同時亦不應該企圖以壹種哲學思想代替全部哲學,除非這種哲學思想確實可以含蓋過去、現在乃至將來所有哲學(倘若如此,它也就不是“壹種”哲學了)。因為哲學的問題和對象根源於人類要求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通達無限之自由境界的最高理想,就人類有理性而言他壹定會產生這樣的理想,但是就人類的有限性而言他又不可能現實地實現這壹理想,雖然他無法實現這壹理想但他又不可能不追求這壹理想,哲學就產生於這個“悖論”之中。由於在有限與無限、現實與理想、此岸與彼岸、暫時與永恒之間橫著壹道不可逾越的鴻溝,而我們命中註定要千方百計地去嘗試各種方式以圖超越這壹界限,所以真正的哲學問題不僅是沒有終極的答案,而且永遠也不會過時,因而哲學就表現為過去、現在和將來人們面對***同的哲學問題而采取的不同的解答方式。由此可見,哲學不可能存在於“壹種”哲學之中,而只能存在於所有哲學之中,因為任何壹種哲學都只不過代表著哲學問題的壹種解答方式,而不可能代表哲學問題的所有解答方式。我們之所以堅持在“哲學是什麽”與“什麽是哲學”之間作出區別,就是為了說明所謂哲學歸根結底乃是哲學史這個道理。這也就是說,誰要想給哲學下壹個定義,他就必須把過去、現在乃至將來所有可能的哲學都考慮在內,我們不能按照給科學下定義的方式來規定哲學,因為壹旦哲學有了這樣的科學的定義,哲學也就不再是哲學了。

我們並沒有正面回答哲學“是什麽”的問題,或許我們永遠也不可能解決這個問題。在有些人看來,哲學雖然存在了2000多年,但是時至今日仍然面臨著這樣的困境,這實在令人感到悲哀。但是從另壹個角度看,這未嘗不是哲學的幸運。因為它意味著哲學而且只有哲學是壹門真正開放的、永遠沒有定型的學科,而這也許正是哲學的魅力所在。當然,即使我們永遠也無法解決“哲學是什麽”這個問題,了解“哲學是什麽”與“什麽是哲學”之間存在著差別仍然是有意義的,因為那是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不過雖然它們是不同的兩個問題,實際上它們之間又是有聯系的。這倒不是我們有意賣弄“辯證法”,事實就是如此。誰也不可能在沒有哲學的時候憑空想象“什麽是哲學”,只有當我們對哲學的實際狀況感到不甚滿意時才會提出這樣的問題。

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們研究哲學史,就是要通過“哲學是什麽”來解決“什麽是哲學”的問題,即通過研究歷史上的哲學來解答哲學究竟應該是什麽的疑問。

如此說來,研究和學習哲學史,從來都不是與過時的歷史打交道,其本身就具有“現實意義”。

學習哲學史就是學習哲學史上哲學家們的思想,因而可以看作是我們的思想“思想”哲學家們的思想,也可看作是思想與思想之間的“對話”。由於哲學家們的思想保存在他們的著作之中,學習哲學史也就是“讀書”,所以與哲學家們的“對話”通常是通過“讀書”來實現的。然而,盡管歷史上的哲學家們斯人已逝,我們讀他們的“書”卻不是讀死書。雖然這些書的內容大多已經過時了,但是哲學家們解決問題的方式卻沒有也永遠不會過時,因為哲學問題並沒有過時,這些問題不僅是他們面臨的難題,而且也是我們面臨的難題,甚至可以說是人類將永遠面臨的難題。既然哲學問題沒有終極的答案,那麽任何壹種解答方式都不可能取代其他的解答方式,也不可能為其他的解答方式所取代,所有壹切的解答方式都有其各自獨特的意義和價值,它們為後人提供了各式各樣可供選擇的可能方式。因此,對於學習哲學史的人來說,學習哲學史無非是將人類精神所思想過的東西再思想壹遍,把人類精神已經走過的思想之路再走壹遍,然後選擇或者開創我們自己的路。

由此可見,我們學習哲學史並不是站在哲學史之外,在某種意義上說,前人的思想就構成了我們現存在的組成部分。我們之所以說研究和學習哲學史本身就具有“現實意義”,原因就在於此:當我們與哲學家們進行思想之間的“對話”的時候,他們的思想“復活”了。這並不是說,哲學家的思想“死了”,是我們的“對話”使之“復活”了。其實,歷史上的哲學思想原本就是“活的”,因為它們構成了哲學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因而它們的“復活”並不是“復古”。換言之,哲學家們的思想既是歷史性的,同時又超越了歷史,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具有現實性。所以,哲學史從來就不是什麽死材料的堆積,而是壹種活生生的思想律動。

就哲學是哲學史,學習哲學就是與哲學家們進行思想“對話”而論,我們與哲學家們之間的思想對話並不是“單向性”的受動活動,而是“雙向性”的互動活動,這種思想與思想的對話類似現代解釋學所說的“視界交融”。

哲學家們的思想保存在他們的著作之中,讀他們的書需要“理解”和“解釋”,而“理解”和“解釋”的過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再創造”的過程。以往傳統的解釋理論追求知識的客觀性,將理解和解釋看作是本文原著之純粹的再現。但是現代解釋學卻告訴我們,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再現所謂客觀存在的文本,因為古人有古人的“視界”,我們有我們的“視界”,換句話說,古人與我們處在不同的歷史、文化、社會、個人環境等等的背景之下,我們既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將古人的視界“復制”到現代來,也不可能徹底擺脫掉自己的視界,純粹沈浸在古人的視界之中。從這個意義上說,理解和解釋實際上是不同視界之間的碰撞和交融,而且正是因為如此,人類文化才有可能進步和發展。

因此,學習哲學史的過程並不是被動地接受知識,而是富於創造性的“視界交融”,亦即我們與以往的哲學家們就大家***同關心的哲學問題進行思想之間“對話”的過程。正是在這種思想對話的過程中,我們由研究“哲學是什麽”而進壹步追問“什麽是哲學”。

總而言之,壹切研究和學習哲學的人,都應該追問這兩個問題:“哲學是什麽”與“什麽是哲學”。因為,哲學就存在於這種追問活動之中。

回答者:wnc7188 - 護國法師 十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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