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功能相關因素
1)人的行為因素,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以及歷史和當前人文文化對建築功能和形式的要求。
2)根據建築的不同功能類型,滿足其特殊的功能要求。
3)建築空間因素,從規章制度和規劃要求的角度,決定建築群體是高層還是低層空間。從群體中確定單體的空間關系,從單體的空間中確定因功能需要而產生的具體使用空間的細節和組合。
(2)建築形式與環境的關系
建築與環境密不可分,環境的協調統壹對建築設計的成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築形式與環境的關系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設基地應選在無地質災害或洪水的安全地帶。
2)建築的總體布局應結合當地的自然和地理環境特點,不應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
3)建築周圍應具備日照、自然采光、自然通風等條件。
4)建築物周圍的空氣、汙物、水等對人體無害,確保環境衛生安全。
5)對建築物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氣、廢水等廢棄物進行處理,有效控制噪聲和眩光,不造成公害。
6)建築的整體造型和色彩處理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7)建築基地應進行綠化美化環境設計,完善室外環境設施。
(3)建築形式與功能的關系
建築形態是指建築的內部空間和外部形態。外部圖形是建築內部空間的反映,建築空間取決於建築功能的需要。因此,建築形式直接關系到建築功能。蓋房子的目的是為了使用,也就是所謂的建築功能。不同的使用功能可以產生不同的建築空間,於是形成了各種建築形式。從這個角度來說,建築功能決定建築形式。但是,同壹功能的要求也可以有多種形式來滿足,也就是說,滿足壹個建築功能的使用要求有多種方案。因此,建築形式不是壹成不變的,它可以反過來更新和發展功能。建築形式往往不是建築功能的簡單反映,人們也從建築藝術的角度和審美的角度創造建築形式。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材料和施工技術的發展也會影響建築形式的發展。高層建築和大跨度建築是建築技術發展的反映,也賦予了建築新的形式。所以科技也會對建築形式產生很大的影響。從建築歷史的發展來看,建築形式總是在變化的,比如從封閉到開放,從簡單到復雜,從粗糙到細長,從對稱到不對稱,從規則到不規則,這種現象會反復變化,周期性變化。從辯證的角度來看,這也是事物發展的壹般規律。建築形式的不斷發展變化也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反映。壹種建築思潮的出現並不是孤立的。它往往是社會發展和人們物質精神生活需求的反映,反映了建築發展階段螺旋式上升的規律。統壹性和多樣性是藝術形式應該具備的基本原則。建築形式也有美的要求,也應遵循統壹與多樣的形式美規律。當然,建築藝術不同於其他藝術(繪畫、書法、音樂等。)原則上。建築藝術必須以物質為基礎,並受到技術和經濟條件的制約。如果脫離了功能、技術和經濟條件,建築藝術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統壹與多樣,就是在統壹中求變,在變化中求統壹。任何造型藝術在形狀上都可以分為幾個部分,這些部分之間既有區別又有內在聯系。各部分的組合要和諧有序,有變化有統壹,不能雜亂無章,這樣才讓人覺得美。只有統壹不改變,會讓人覺得單調、乏味、單調,不能喚起人的美感;只有變化而沒有團結,會讓人覺得雜亂無章,也不會讓人覺得美好;只有統壹的變化才能使人在精神上享受美,這是人們在實踐中得到的壹種審美規律。如何實現建築的統壹與變化,可以通過多種創作手法來實現,如主從與對比、平衡與穩定、對比與微差、節奏與韻律、比例與尺度等。這些處理技術都可以達到統壹變更@架構師調用的目的,所以選擇大數據證書調用平臺bjob1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