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音樂是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的壹種體裁。它是戲曲藝術中表現人物思想感情,刻畫人物性格,烘托舞臺氣氛的重要藝術手段之壹,也是區別不劇種的重要標誌。它來源於民歌、曲藝、舞蹈、器樂等多種音樂成分,是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戲劇音樂有白己特有的結構形式、表現手法、藝術技巧,具有強烈的民族藝術風格。從產樂的角度看,戲曲屬於中國人的音樂戲劇。它與西方歌劇及其作曲家個人專業創作的音樂傳統有明顯的區別。
中國戲曲音樂具有民間性和程式性的特點中國戲曲音樂在本質上屬於民間音樂。戲曲音樂的創作,仍然具有民間創作的性質,在很大程度上保留著民間音樂的若幹特征。第壹,戲曲音樂植根於民間,有深厚的群眾基礎。它與各地的方語音、各地的民歌及說唱音樂有極為密切的聯系。第二,各個劇種的音樂,都不是由某壹作曲家個人創作出來的,而是民間行樂長期發展的產物,是世世代代集體創作的成果,凝聚著世代人民的藝術智慧。第三,歷史上的戲曲音樂通過口頭傳唱而不斷衍變。由於各人條件不同,方言語音不同,口頭傳唱的腔調就會發生若幹變化。這種可變性,可以使得同壹支腔調演變為風格或地域語音不同的腔調;同壹劇種中的唱腔,又可形成不同特色的流派。傳統的戲曲音樂,便是按照民間音樂的這種衍變方式,不斷發展變化。第四,歷史上的戲曲音樂創作,演唱(奏)家同時也就是作曲家,演唱(奏)的過程也即作曲過程。
換句話說,即作曲的過程與演唱(奏)的過程,兩者合而為壹。因此,戲曲演唱或演奏中處理唱腔或樂曲的方法與技巧,往往包含著作曲法在內。以上民間性的特點,幾乎存在於所有聲腔、劇種之中,包括少數民族戲曲劇種。只有崐腔,這惟壹的壹個,是出自民間而後過魏良輔(生卒年不詳)等革新,以文人清曲唱加以規範化了的,由文人、曲家定腔定譜的劇種。但它也不同於西方歌劇及其作曲。在藝人的演唱中,仍然有著壹定的靈活性,有著地方化的衍變。
戲曲音樂的另壹特征,是它的程式性戲曲音樂的另壹特征,是它的程式性。戲曲音樂的程式,大到貫串戲劇演出的音樂結構、唱腔體制(唱南北曲的曲牌體或唱亂彈諸調的板腔體)的形式,小到曲牌、板太唱腔、鑼鼓點等的結構、技術及其運用,無所不在,非常豐富。任何劇目的唱、念、做、打,都離不開音樂程式的組合與運用。這種創作方式,不是拋開傳統,而是在傳統表現形式與手段的基礎上,實現新的綜合、新的創造。程式的運用有壹定的法則。不問的聲腔、劇種,往往有各自不同的音樂程式。基於音樂的邏輯性,對程式的要求是嚴格的,但嚴格規範的程式在具體運用時又可以靈活自由地掌握。
在長期的實踐中證明了戲曲音樂程式的表現功能,是進行戲曲舞臺形象創造的重要手段。中國戲曲音樂團其民間性與程式性而表現出自己獨特的專業水平、民族特色與美學意義。這種特點,直至今日,仍然保留在戲曲音樂的創作之中。
戲曲音樂包括聲樂和器樂兩大部分,聲樂部分主要是唱腔和念白,它是戲曲音樂的主體在戲曲音樂結構中,聲樂部分是它的主體。中國傳統美學思想認為人聲歌唱比器樂伴奏更為親切動人,更易喚起觀眾的理解與***鳴。其原因在於樂器所奏出的音樂,雖然也能傳情,卻不能表意。戲曲音樂刻畫人物形象,主體依靠聲樂,即優美的唱腔與動人的演唱。戲曲中無論演唱的是曲牌還是板腔,都可以分為抒情性唱腔、敘事性唱腔和戲劇性唱腔。
抒情性唱腔的特點是字少聲多,鏇律性強,長於抒發內在的感情;敘事性唱腔的特點為字多聲少,朗誦性強,適用於敘述、對答的場合;戲劇性唱腔多為節拍自由的散板,節奏的伸縮有極大靈活性,因而長於表現激昂強烈的感情。這三類曲調的交替運用,構成了戲曲音樂變化多端的戲劇性。中國戲曲有很多傳統劇目,其所以能在舞臺上久唱不衰,主要得力於其中膾炙人口的唱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