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壹)積極推進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大力推廣節地、節能、節水、節材,促進資源高效綜合利用。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優先用於重點發展地區和重大基礎設施、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科技創新、民生等領域。加強圍海造地的管理和調控,探索海域使用與土地管理相銜接的新機制,合理有序開發利用灘塗資源。實施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綠色照明、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節能降耗重點工程。加強水資源綜合管理,健全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積極發展資源再生利用、節能服務和環保產業,建設梧州、玉林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示範園區。開展百色生態鋁工業基地循環經濟試點,鼓勵河池有色金屬工業和來賓、貴港、崇左糖業發展循環經濟。支持三水鋁土礦綜合開發。加強礦山尾礦規模化綜合利用。
九、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提高公***服務水平
(三十二)優先發展教育事業。鞏固提高義務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積極發展高等教育,逐步縮小與全國教育平均水平的差距。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周轉房建設。建設壹批鄉鎮示範幼兒園。加強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擴大對特殊困難地區的招生規模。提高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在高等院校設置、招生和生源計劃、重點學科建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繼續通過“省部***建”、對口支援等多種形式幫助地方高校提升辦學水平。大力發展民族教育事業,加強民族團結教育。落實扶持政策,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加強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面向東南亞擴大來華留學生規模。
(三十三)加快發展城鄉醫療衛生事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推進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加強基層衛生人員培訓,重點培養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鄉村醫生。實施城市社區居民健康保障工程,扶持欠發達地區建立健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公***衛生體系,加強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實驗室和應急醫療救治能力建設。加強艾滋病防治,加大結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疾病防控力度。加強賀州、來賓、崇左、貴港、防城港等新設地級市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桂林、北海等旅遊城市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建設。加強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完善檢驗監測體系,建設食品藥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基本藥物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推進南寧中國-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建立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機制。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實施壯瑤醫藥振興計劃,建立質量標準體系。推動廣西藥用植物園升級改造,建設中國-東盟傳統醫藥科技文化合作交流中心。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低生育水平。繼續實施農村獨生子女戶和雙女戶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加快基層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婚前和孕前優生健康指導,開展地中海貧血篩查,降低出生缺陷和先天性殘疾發病率。實施母嬰安康工程,實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
(三十四)大力發展文化體育事業。加快公***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文化信息資源***享,加強鄉鎮和社區文化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公***文化服務運行保障機制。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資源,加強民族歷史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加大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風景名勝區和民族特色村鎮保護利用的扶持力度。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建設中國-東盟文化產品物流園區、中國-東盟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基地。支持廣西出版物市場和互聯網監管平臺、掃黃打非設施、出版物發行網絡體系建設。支持廣西少數民族文字挖掘、整理、出版,加快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數字資源整合和排版制版技術開發。加快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加大西新工程實施力度。加強壯語廣播影視節目譯制制作,擴大播出覆蓋面。實施農村電影數字化放映工程。加快邊境地區全民健身和紅水河流域民族體育設施建設,加強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保護和傳承,積極發展體育產業。
(三十五)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強面向城鄉的公***就業服務體系及信息網絡建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積極培育新型農民,提高農村勞動力技能,加強與廣東等沿海發達省市及東盟國家的勞務合作,擴大勞務輸出規模。開拓勞動力就業市場,采取小額貸款、技能培訓、工商扶持等措施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在信貸、工商登記等方面加大對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支持力度。擴大社會保障城鄉覆蓋面,重點解決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農民工、被征地農民、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參保問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加強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完善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障政策。統籌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障問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應保盡保。加強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兒童福利、殘疾人、養老、優撫安置服務設施建設。加大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力度。修繕邊境烈士陵園。健全各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推進南寧救災物資儲備庫、災害監測預警網絡、衛星減災區域分中心和減災工程設施建設,支持國際人道主義緊急救援廣西園區建設。加強公安、司法系統執法能力建設,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十、深化改革開放合作,增強發展活力動力
(三十六)創新體制機制。堅持把深化改革作為促進發展的根本動力,消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創造活力。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組織結構,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加大國有企業改革力度,進壹步推進政企分開。采取多種有效方式,推進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和外資的融合,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中央企業參與地方企業聯合重組,培育具有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推動電力等壟斷行業改革,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落實放寬市場準入的各項政策,支持非公有制企業進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金融服務和社會事業等領域。規範發展民間金融機構,依法拓展直接融資方式。加快投資體制改革,落實企業投資決策自主權。規範發展土地市場,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建立工業用地集約利用機制。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和進壹步發展產權交易、技術轉讓市場。
(三十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擴大對外貿易規模,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實施“走出去”戰略。優化進出口結構,重點支持優勢產品擴大出口,重點開拓東盟市場,積極拓展歐美、日韓、中東和俄羅斯市場,加大國內短缺能源、原材料進口。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吸引外商投資特色優勢產業,擴大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生態環保、扶貧開發等領域利用外資規模。推動企業在國外建立資源開發和農產品加工基地,開展境外資源合作開發、工程承包、勞務合作、合作辦廠。加大對開放型經濟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建設柳州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桂林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推進南寧和欽州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快推進欽州保稅港區、憑祥綜合保稅區和南寧保稅物流中心建設。擴大防城港、欽州、北海港口岸和邊地貿口岸對外開放範圍,將欽州保稅港區列為整車進口口岸。推進中越邊境跨境運輸和口岸通關便利化。在有條件的口岸探索建立跨境經濟合作區和進口資源加工區。開展與東盟、港澳地區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擴大邊貿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規模,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享受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優惠政策,進壹步加大國家對口岸建設資金的補助力度。
(三十八)深化區域合作。全方位、多領域拓展區域合作空間。充分利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平臺,推進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深化與港澳臺合作,加強與國內其他區域合作。繼續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及商務與投資峰會、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論壇。設立中國-東盟合作辦事機構,發展面向東盟的商務總部經濟。在南寧建設中國-東盟現代農業科技合作園區。深度參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推動有關合作項目納入合作框架。進壹步加大對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的支持力度,推動合作平臺和機制建設,構建南寧-新加坡經濟走廊。推進中越“昆明-老街-河內-海防-廣寧”、“南寧-諒山-河內-海防-廣寧”經濟走廊和環北部灣經濟圈(“兩廊壹圈”)合作,實施交通、能源、旅遊、農業等領域的壹批重點合作項目。加快建設海峽兩岸(廣西玉林)農業合作試驗區。積極參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加強與長三角、環渤海等區域合作。
十壹、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三十九)做好指導協調和實施工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制定實施措施,加強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提出本部門支持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完善相關規劃。要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廣西的投入力度,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政策。要加強對意見實施的指導,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幫助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四十)做好跟蹤檢查工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協調,督促檢查重大項目、重大政策落實工作,跟蹤分析本意見實施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促進廣西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事關民族團結、邊疆穩定和區域協調發展大局。要堅定信心,抓住機遇,銳意進取,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推動廣西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新跨越。
國務院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