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無論大小,無論處於哪個行業,都會直接面對關系戶的實際問題。關系戶已經成為企業內部壹個獨特的群體。如果我們用極端的眼光看待或使用關系戶,這樣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在如何對待關系戶的問題上,企業或單位的領導通常采取以下策略:壹是拋棄或堅決不錄用。這種做法的結果往往會得出這樣的結論:這個領導“獨斷專行”,不需要人才。反而得罪了很多人,在其他同事或領導心中留下了批評的印記。這種策略不可取。壹種是順其自然,關系戶做什麽都行,反正我不給妳位置。這種情況下,關聯戶往往是“破罐子破摔”,到處惹事,可能給企業或單位造成巨大損失。第三類是“重用”。有些領導喜歡“重用”人脈,因為這樣可以對上級領導表示“忠誠”,同時利用“人脈”討好上級領導,獲得更高的職位。這種策略有壹定效果,但很多時候適得其反。關系戶因為能力或人品的不足,給企業或單位造成了巨大的損失,隊伍也就散了。最後,關系戶“外遷”,原接收單位領導“直接辭退”。以上做法都不能很好的利用“關系戶”,所以不可取!那麽,如何利用好關系戶呢?建議結合關系戶的需求和部門的目標,這是最好的選擇。鑒於以上標準,我們對關系戶的策略是“分門別類,按量使用”。具體來說,就是把關系戶分為兩類:壹類是能力強、性格突出、有優劣的關系戶。我們聘用有能力的人,根據他們各自的特長、興趣、能力安排在合適的崗位上,做到“因材施教”,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平臺和工作氛圍。另壹類是能力壹般,性格不顯著,有優劣的關系戶,或者性格不好的關系戶。對於這類關系戶,我們會純粹按照關系戶來對待和使用。對於這類關系戶,壹定要堅持壹個原則:就是絕對不能讓這部分“關系戶”占據高位!如果這樣的協理占據高位,不僅是對整個團隊工作的侮辱,也容易造成團隊瓦解、小人霸道、管理混亂、工作不力、業績大幅下滑。所以這類關系戶壹定不能有“官職”,不能當領導或管理者。不要給他任何表達意見的機會。往往這些關系戶暢所欲言,聊到今昔,最後卻毫無建樹。關系戶中不乏能人,有的甚至才華橫溢;如果接收單位能通過“用人所長”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那麽這些有能力的“關系戶”就能創造更大的業績。A先生是公司某副總的侄子,走後門進入某省分公司從事營銷工作。分公司總經理通過面談和私下調查了解到,A先生對公司的具體業務流程並不熟悉,也不喜歡和各大連鎖店的店長、AV經理打交道,不適合做市區大連鎖業務的負責人(剛開始公司副總推薦A先生過來的時候,用言語提醒他A先生負責市區大連鎖業務)。分公司總經理通過進壹步了解,發現A先生特別勤奮,對團購也很感興趣。他甚至在進入公司之前嘗試了網絡直銷等新的營銷模式。另外,A先生很有面子,非常容易讓客戶產生信任感,這是團購中非常關鍵的壹點。分公司總經理最後安排A先生搞團購。經過壹段時間的試用,效果明顯,於是直接提拔A先生為分公司的團購主管。公司副總裁兼分公司總經理A君對此非常滿意,達成了“雙贏”的結果。所以對於“關系戶”來說,並不是希望自己的職位越高越好,而是希望找到壹個最適合自己發展的平臺。如果我們的接收單位能把關系戶的需求和單位的目標結合起來,那麽最後的結局壹定更美好。當然,要真正用好關系戶,也要把握好兩點:壹是接收單位的領導要“霸氣”,要有魄力,要能“鎮得住”。否則,妳的想法和理念再好,下面的人(包括關系戶)都不會執行和遵守,那妳就被“架空”了,自然也就沒有利用好關系戶的必要了。第二,接收單位必須有非常完善規範的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辦事。如果我們缺乏制度,那麽對於關系戶的就業就沒有太多的證據,根本不知道如何利用好關系戶。對於第二種關系戶,無德無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壹個公司領導支持或者默許了關系戶的長期存在,不幫助用人單位解決關系戶問題,只會導致用人單位失去信任,最後的結局是兩敗俱傷。對我來說,就是讓有血緣關系的家庭長期存在,給他壹個破罐子破摔的機會,導致我心理不適,嚴重影響工作。所以在企業中,如果遇到關系戶,作為管理者,不能像農民照顧凍僵的蛇壹樣保護,而是要制定更加嚴謹的工作目標和相應的規章制度。公平公正的區域實施。必要的時候,不要縱容強奸,殺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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