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婚嫁程序較為復雜,主要有:
相命合婚。男方父母給兒子選媳婦,先要了解女方的“生辰八字,然後請陰陽先生“合婚”。陰陽先生按照“玉匣記”壹書所定“規矩”依據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倫理,如:“壬申癸酉劍逢金”,酉為雞,屬雞的是“金命”;“甲戍已亥山頭火”,亥為豬,屬豬的屬於火命”。按照“金克火、火克金”,真金不怕火燒的倫理,即可以合婚。又如“午辰己巳大林木”,己為蛇,屬蛇的是“木命”,如遇屬雞的則為“金克木”,而木不能克金,雞蛇命相的人不能相配,即婚姻不合。人的“命相”按照“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火克金”的所謂“規矩”,有些屬相相配又另當別論,如水命火命相配,又成為“水克火”、“火克水”,視為水火相濟,即水可滅火,火可消水,又可以合婚。看罷“命相”又看“屬相”,什麽“自古白馬怕青牛,羊鼠相逢壹旦休,龍見兔兒雲斷卻,金雞見犬淚交流”等。以上屬相壹律視為禁忌,馬與牛、雞與犬均互相不能相配。除此,還要看男女“生年八字”。主要按照出生月份和日子,陰陽先生又要按所謂的“規矩”羅嗦壹番。舊時就因為陰陽先生相命合婚,拆散了不少男女青年的好姻緣,有些青年憤恨至極,憤然罵日:“陰陽八卦,狗囊的瞎話”。有的人還說:“聽三個陰陽的話,盤不上驢槽”。
舊時個別也有不履行“合婚”、“相命”的手續而結婚的。特別是壹九四九年臨澤解放時,在兵荒馬亂、盜匪紛起的年月,生靈塗炭,民不聊生。壹些農家為躲避國民黨散兵遊勇和匪盜的擄掠奸淫,以兩匹織布或二鬥麥子將姑娘送出門,母女抱頭相哭,難以割舍的狀況也屢見不鮮。但也未見不“合婚”、“相命”就會“家破人亡”或遭“三災八難”。所見到的大多都是合家和睦,壹生平安。
定親送禮。“相命”、“合婚”後,男家要請“媒妁”(臨澤大多是男人當媒妁),現為介紹人提親,說定桌面子(現錢)多少,衣服幾套,連鞋襪單棉、胭脂花粉幾盒,頭繩多少尺以及定婚的日子等,都要壹壹說定,壹些貧寒人家,為了能娶上媳婦,不惜賣田賣產賣牲畜,有的借“高利貸”,湊夠所送財禮。趕到結婚時,男家已是家貧如洗了。
舊時婚姻因政府沒有什麽“法規”,女子有十四、五歲結婚的,十五歲生孩子的現象也數見不鮮。有些家庭因養活不起“小丫頭”,小小年紀就送給人,養家等待丫頭長到十幾歲,能結婚時就給“戴頭”(辮子散掉梳“纂子”謂之“童養媳”)。
結婚時,男方要請陰陽先生擇吉日,什麽“羊公忌日”不能結婚,如“正月十三、二月十壹、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等。壹般單日不能結婚,“太歲日”不能結婚,家庭死了老人的年份不能結婚等。不能結婚的日子很多。有的竟把結婚日子推後幾個月甚或壹年,才能擇上“黃道吉日”。結婚時男家要請女家父母吃“同口飯”(意為允許結婚),如女家父母不同意擇定的日子,則 要推後另擇日子。如女家同意結婚的日子後,就要由女婿娃 給女方家的親戚下請帖。新女婿認新親戚,都要壹壹下跪磕頭,娶親宴賓。結婚這壹天,男女雙方家都要張燈結彩,貼喜對聯,宴請賓客,擺酒席。因貧富而異,富戶家庭自然熱鬧壹些,人也較多,窮家小戶,待不起席酒,就做壹頓便飯或簡單炒幾個菜,招待親友。結婚時,男家要準備“親車”,壹般都要用葦席作棚的大車,財主家壹般都要專做的大棚車。棚上面要搭紅毯,車上也要鋪紅氈。除“親車”外,還要準備幾輛客車,多為牛車。有些財主家娶親多用騾馬大車有“雙大套”(壹馬架轅,壹騾拉鞘)、“三大套”(二騾拉鞘),有時多到七、八輛大車,娶親車輛浩浩蕩蕩。新女婿則騎馬,壹般身穿長衫、戴禮帽,身上掛紅綢子繡球。到女家行過禮後,女家招待娶親的人,新女婿則要單獨設小桌招待。新娘上車都要用紅綢或紅布作“蓋頭”,由親友或家人(其屬相必須是和新郎、新娘壹致的,如用豬兔羊屬相,忌蛇雞牛屬相)將新娘抱上車。女家還要有壹男孩(屬相合的)壓轎。加上娶親、送親的車上只坐四人。新娘懷抱燈盞碗筷,碗內盛有米、面,以示姑娘在婆家生活應有自己的位置。有錢人家給姑娘賠嫁甚多,除衣著外,要賠嫁大櫃、箱籠、紅氈、花毯以及洗臉用具等。有些富戶家庭的嬌慣姑娘,幾乎是姑娘要啥,父母要賠啥,連熏爐、鞋櫃都要賠。否則姑娘哭哭啼啼不上車,父母不好應付。親車返回時,新女婿騎馬前導,騾馬車疾駛如飛,壹路上逢人人避,逢車讓路,逢見別家娶親的,新女婿互相則要“換手”(換手巾,新娘也要互換手絹)。到家門前早有迎親的親友、家人等候。新娘下車,有些地方是由合屬相的男子將新娘抱至新房或舉行婚禮的地方,有些地方則是講究新娘下車,雙足不能踩在土地上,要用兩條紅氈(或白氈)交替換氈,將新郎、新娘引入院內。同時要進行“打煞”、“拜堂”,將五谷雜糧灑向新娘、新郎身上,要壹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然後入洞房。所忌屬相的男女(如忌豬、兔、羊)所有這些屬相的人都要迥避,更不允許有豬、兔、羊出圈亂跑的現象。新房門上還要置火盆,用木柴生火,還要置壹碗清水,以示水火相濟。新娘進門要把門上開著的鎖子捏住。在新房中,新郎、新娘要喝“交杯茶”(棗子加紅糖),茶杯耳子用紅線繩連起來,新郎、新娘只喝壹、二口,剩余由青年婦女和娃娃們分享,有些男青年也有搶著喝的。當晚在新房中要進行鬧洞房、鋪床、踩床等活動,房內點“長命燈”,白天黑夜不能熄滅。第二日清早,新娘要給公婆掃地,並給家中長輩磕頭祝福,新婚夫婦要吃“支牙”餃子,餡子中有包耳環、戒指的,新媳婦吃出來,就算婆母給的。有些小叔、小姑有意在餃子中包上辣子、鹽巴等,示意新媳婦,小叔、小姑也不好惹。新郎要請嶽父母來家“會親”作客。第三日新婚夫婦回娘家,謂之“回門”,必須當日返回,不得在娘家久坐。據說坐久了,來婆家後會變懶。
喪失配偶的男人,再婚叫“續弦”,女方叫“寡婦”,經與主家商定身價後,各種禮俗免除,由男方黑夜去車拉人,不送親、不迎親、不鳴炮、不宴請賓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