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業銀行信貸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壹是基礎管理工作薄弱,信用檔案嚴重缺失。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和擔保人財務信息、貸款抵押憑證、貸後檢查報告、催收通知等信息缺失。信貸檔案是貸款發放、管理和回收全過程的記錄。其疏漏,尤其是壹些不完整的法律文件,不僅難以分析貸款的風險,也構成了依法催收貸款的障礙。
二、沒有嚴格執行貸款分離制度。主要表現在:審貸分離機構建立緩慢;貸款審批機構分離流於形式。比如,信貸員往往在貸款審批前填寫借款合同、借條等法律文書和貸款憑證,合同和借條的簽訂日期早於貸款審批日期,貸款金額和期限與審批的金額和期限不同。
三、貸款“三查”制度不落實。主要表現在:壹是貸前調查流於形式;二是貸款的審核和提交不嚴格;三是貸後檢查從表面上跟蹤貸款人的貸款使用情況,忽略了對借款人貸後信用狀況、抵質押物變化、擔保人經營及或有負債變化的跟蹤調查。
四、貸款經辦人員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薄弱,貸款失去法律保護。主要有以下問題:(1)保證人的主體資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⑵部分商業銀行未認真審查抵質押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依照擔保法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未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導致抵押行為無效;(四)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主要條款、延長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增加主債務人債務數額,導致保證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5.不能充分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的規定來維護銀行依法催收貸款的權利。
五、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信貸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視對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現在:(1)壹些基層行長權力過大,監督約束機制沒有真正發揮作用,導致壹些基層行長隨意批貸、亂投資、亂擔保;(2)貸款責任無法落實,最終導致無人負責,不了了之;(3)行長經營目標的考核方法不科學,助長了行長經營的短期行為。為了完成目標任務,他不得不采取非法手段。
六、非法表外業務嚴重。非法表外業務是商業銀行信貸管理中的壹個重要問題。其違規操作主要采取私設賬戶、誤用科目、調整賬表、繞開規模貸款等形式,主要投向房地產公司或其他高風險收益領域。由於表外業務是在隱蔽的情況下進行的,這些資產得不到有效的監管,甚至參與違法犯罪活動,所以這些信貸資產風險很大。非法表外經營的主要原因包括:(1)前幾年規章制度不完善,下放基層銀行權力過大,地方經濟發展過熱,資金需求與規模控制矛盾突出,導致部分基層銀行經營行為出現嚴重偏差,非法經營逐步擴大;(2)個別銀行的領導受個人或小集團利益的驅使,無視國家金融法規,無視國家的壹再命令和適用,心存僥幸,見不得光,導致漏洞越來越多;⑶部分銀行管理混亂,內控不嚴,監督機制不到位。
從根本上說,上述問題的根源在於:信貸管理機制不健全。健全的信用管理機制包括制度、體制和激勵約束體系三個方面。信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授權授信的規定、信貸工作程序以及信貸工作各程序的內容和目標。信貸管理機構主要解決信貸工作中的權力劃分,從機構的角度保證信貸工作中的權力受到其他部門的制約,分清信貸工作部門的職責,保證信貸工作中的每壹項權力都受到相應的監督和制約。激勵約束制度致力於充分發揮每個信貸工作者的主觀能動性。同時,通過明確信貸工作人員的職責分工,加強信貸工作人員的紀律性,保證信貸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具體而言,商業銀行應采取以下對策來解決信貸管理效率低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