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規則
第壹條內部合夥人制度是指內部員工認購公司股份,參與經營,並按股享受分紅的壹種新的股權形式。實施內部合夥人制度的目的是:
1)實現我們咨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過* * *壹起跑,* * *壹起起步,* * *承擔風險,* * *盈虧,形成高效的資金、團隊和運營模式。
2)規範和完善公司內部治理機制,規範合夥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協調合夥人的責任、利益和風險的平衡。
3)保證公司的平穩運行,形成互補的能力結構,提升公司的整體競爭力,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經營。
1.2內部合夥人制度實施原則
第二條合夥人制度的實施遵循以下原則:
1)漸逃原則;
(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收益與風險* * *,收益延期支付原則;
4)能力比和增量激勵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的實施,意在不改變公司性質的前提下,逐步構建合夥制商業模式和團隊習慣。
第四條xx集團自認為受命推動中國連鎖企業發展,致力於成為中國最具實力的連鎖經營研究、培訓、咨詢集團。請參考xx集團的發展戰略和五年計劃。
第五條深圳市xx咨詢有限公司是xx集團總部的核心業務單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圍繞集團三年規劃目標,通過機制創新實現快速發展。內部合夥人計劃是與xx咨詢業務計劃相匹配的長期激勵方式。為了實現目標,我們將過渡跨行業、跨專業的矩陣式組織形式,形成長期合夥人制度。參見xx咨詢公司發展規劃及未來組織架構過渡計劃。
2.2員工職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咨詢行業是智力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業,優秀的員工是實現xx計劃的保證。公司鼓勵員工向與公司需求壹致的方向發展,並輔以技術指導和知識管理支持,員工可以通過業務、咨詢、研究人員向合夥人的職業發展,如下表所示。詳見《xx員工培訓與職業規劃管理辦法》。
第七條針對咨詢行業拓展難度大、人員培養成本高、離職率高的現狀,公司將不懈努力培養和打造誌同道合的合作夥伴團隊,通過匯聚優秀人才爭取未來,讓有誌員工在xx?快速發展,享受成長,* * *創造未來?。
2.3內部合夥人股權的基本結構和比例
第八條為保證合理的治理結構和競爭力組合,xx顧問未來三年內部合夥人的基本股權結構和匹配方式如下:
2.4創始合夥人
第九條2007年9月前接受本合夥制度、補充創始合夥人協議並成為註冊股東的股東稱為創始合夥人,創始合夥人承擔以下義務。
1)按約定出資;
2)參與經營,除特殊原因外,三年內不得離職或退股;
(三)按照本制度第八條的規定轉讓預留股份;
4)公司虧損或需要經營時,優先考慮同比註資,以補充經營所需資金;
2.5內部夥伴
第十條內部合夥人是指認同xx文化、具備公司要求的能力並獲得股權的員工。內部合夥人負責公司的共同經營、合資、風險和盈虧。公司不接受純投資者作為合夥人。
第三章
3.1內部合夥人資格內部合夥人吸收和股權激勵
第十壹條內部合夥人的基本條件如下:
1)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職級T3以上,符合崗位任職條件。
3)業務能力強,考核優秀。
4)有成為合夥人的意願,並按協議約定的比例出資。
第十二條合夥人的素質要求:合夥人需要有xx * * * *相同的價值取向,有長遠的眼光和強烈的創業欲望,富有犧牲、忍耐等創業精神,並經合夥人協商壹致。
第十三條具有良好發展潛力和互補能力,但未完全達到基本條件的員工,可由合夥人提出申請,由合夥人會議招聘。
3.2內部合作夥伴的準入程序
第十四條吸收內部合夥人的程序如下。具體操作請參考下表內部合夥人吸收及股權匹配流程:
1)符合條件的員工向總公司提交入夥申請或合夥人推薦書,填寫員工入夥申請及認購書;
2)由總行對合夥企業資格進行初審,相關部門計算當前內部股份價格、額度、認購系數;
3)審核合夥企業資格和持股方式,經合夥人會議審議後確認;
4)合夥人簽訂內部合夥協議,到財務部確認持股金額並進行支付;
5)公司每年按照實際出資比例發放員工持股憑證並進行工商變更。
6)成為內部合夥人,行使合夥人權利,享受分紅。
3.3股票期權限額的確定
第十五條合夥人的認股權限額主要由其職務等級決定。參照本制度第六條、第八條。該頭寸的具體期權限額如下:
持倉股票期權限額=公司總資產?職位分配比例
第十六條因崗位調整,公司員工持股額度根據轉讓後的崗位比例發生變化,按照新的變化比例進行認購或回購,其中:
1)合夥人晉升後,其增持股份按增倉比例計算,增持股份認購價格按當年新股價格計算;
2)合夥人被降級後,股份比例將根據持倉分配比例的減少而減少,公司負責對減少的股份進行回購,回購價格也將按照今年新的股價計算。
第十七條根據公司實際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委托合夥人協商收購其他合夥人的股權,股票期權金額短期內可以高於持倉分配比例,受讓金額由合夥人會議決定。
合夥人股票期權限額=持倉股票期權限額+受讓方限額
3.4公司資產價值和股票價格會計
第十八條公司資產的價值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有形資產在半年度財務報告中顯示,無形資產包括品牌、知識產權、團隊、業績和盈利能力。評價通過內部價值鏈計分板進行衡量,並實施動態管理。見《公司資產價值和股票價格會計核算辦法》,經合夥人會議同意,每半年公布壹次。
第十九條公司資產實行存量固定、增量激勵的原則。當公司資產價值低於原始股票價值時,合夥人應當逐年註入資本予以彌補。當公司資產價值持續增加時,原合夥人可以享受分紅轉讓和股權轉讓帶來的溢價激勵。
第二十條股票價格根據資產價值和公司當期股份數量確定,每年年末公布壹次,是內部合夥人購買股份的標準。
核定股價=公司資產價值?股份數量
3.5股權認購系數的確定
第二十壹條合夥人根據職務級別、個人資質和能力,認繳系數不同。股份認購系數越高,相對重要性越高,實際貢獻越少。計算公式如下:
股份認購系數= A?k?K1十b?K2和C?K3
第二十二條股權認繳系數的評分項目、權重和分值可根據公司發展階段和需要進行調整,每年由合夥人會議確定。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權由合夥申請人有償購買,合夥申請人的實際購買價款和實際出資額計算如下:
實際采購價格=批準價格?股票認購系數
實際認繳出資額=合夥人認股權額度?實際購買價格
3.6認購權的行使和個人激勵股份的轉換
第二十四條股票期權的實施時間為半年度業績考核後壹個月內,根據認購系數確定實際認購金額。股份認購以實際收到的金額為準,到期未收到認股權視為放棄該期認股權。
第二十五條每六個月重新核定壹次股價,新加入激勵計劃、放棄或喪失認股權的合夥申請人應當按照當期新核定的股價購買股份。
第二十六條公司當期股權轉讓申請人數不足的,可以在下壹年度繼續以當期價格認購,並有權在內部股價下跌時以新的股價購買股權。
第二十七條合夥申請人因年度業績突出獲得公司股權激勵的,激勵股權可以轉到合夥人名下參與下壹年度分紅。見績效考核與激勵制度。如果合夥申請人已達到最高認股權限額,超出的激勵股權將轉換為現金激勵;
3.7超限回購和內部轉賬
第二十八條公司每年提取利潤的5%作為內部股份回購準備金,向創始合夥人和超過持倉股份期權限額的合夥人回購股份,以激勵新合夥人,回購價格為當前批準的股價。
第二十九條股份回購順序為創始合夥人、降級合夥人、超額合夥人,合夥人不得從公司長遠利益出發反對股份回購。
第三十條合夥人之間可以協議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應當符合出資比例,並經全體合夥人會議同意。
3.8利潤分享
第三十壹條為保證公司經營計劃的實現,合夥人分紅三年內不得超過凈利潤的30%,實際年度利潤分紅比例根據合夥人年初確定的年度目標和分紅方案考核提取,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三年後根據企業規模進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對於未加入公司合夥人計劃的專家和優秀員工,經合夥人會議同意,分紅權可用於長期激勵。如果員工離職,分紅權自動失效。
第四章
4.1業務權利和義務內部合作夥伴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內部合夥人既是公司股東,也是合資合夥人,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活動,行使合夥人權利;
1)對公司重大投資、經營戰略調整等重大決策的股權投票。
2)公司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分紅及配股方案等的股權表決。
3)公司組織變革和核心制度投票
4)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5)查看公司經營業績的財務報表及相關會議決議。
(六)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合夥人可以選舉管理委員會代表合夥人會議的權利,管理委員會成員由合夥人擔任,任期壹年。
第三十五條經授權的內部合夥人可以代表公司拓展業務和組織談判。具體規定見公司業務操作流程及權限劃分清單。
第三十六條內部合夥人在公司日常經營中應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履行合夥人賦予的職能,完成合夥人會議決議賦予的任務或業績指標。
3)按時參加合夥人會議,對公司業務發展提出建議。
4)接受制度約束,根據個人表現和公司需要調整崗位。
5)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4.2股份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內部合夥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下列權利:
1)參與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2)行使接納新合夥人的投票權(壹人壹票);
3)監督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經營活動;
4)按股權比例分配紅利,優先享受合夥人分紅或分紅等優惠政策。
5)依法分配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後的剩余財產;
第三十八條內部合夥人應當根據所持股權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本制度和合夥協議完成股份認購和轉讓。
2)退市時轉讓所持股份。
3)公司增發股票,股票不足或虧損時同比註資。
4)用自己的投資承擔風險。
4.3其他合夥人* * *決議相同。
第三十九條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
1)變更公司名稱;
(二)變更公司的經營範圍和主要經營場所;
3)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4)轉讓或處置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用合夥人以外的人員擔任企業的管理人員。
第五章
5.1合作夥伴的內部風險合作夥伴發展計劃
第四十條內部合夥人可以根據公司的經營計劃,積極準備和拓展咨詢業務,承擔業務單元的目標和激勵。具體可參考公司發展規劃和內部創業計劃。
5.2獨立合夥人
第四十壹條獨立合夥人是指以個人身份與xx咨詢有限公司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將雙方經營的項目公司化。雙方按比例分享項目收益。請參見獨立合夥人協議。
第四十二條內部合夥人有個人發展意向的,雙方簽訂獨立合夥人協議後成為xx咨詢公司的獨立合夥人,自負盈虧,直接向公司總裁負責。雙方在工作中采用平等協商的機制。
5.3分行合夥人
第四十三條內部合夥人可以隨著公司的發展成為連鎖分支機構的合夥人,分支機構的合夥人可以持有分支機構60%的股權,負責區域內的業務。參見分行的合作夥伴協議。
5.4發展二級和三級合作夥伴
第四十四條公司合夥人負責獨立核算業務團隊的,經合夥人會議批準,可以在各自股權範圍內發展。
二級、三級合夥人,詳見公司相關規範。
第六章
6.1內部合夥人退出內部合夥人退出機制
第四十五條合夥人通常應當回避。
1)當事人提前壹個月提交書面辭職退出。
2)全體合夥人簽字同意。
3)辦理必要的股權轉讓或退股手續。
第四十六條合夥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離開公司時(包括主動辭職、辭退、解聘或死亡等)不再參與內部持股。),合夥人已經持有的股份將由公司回購。
1)合夥人主動辭職,申請後不能行使認股權。
2)自辭職之日起,不享有股東權和分紅權。紅利由財務部門結算後,根據勞動合同延期支付。
第四十七條股份回購程序:
1)申請人員工填寫回購申請表;
2)人力資源部向合夥人會議提供員工工作交接清單;
3)合夥人會議確定回購方式和回購價格;
4)回購其個人出資;
6.2回購方式和回購價格的確定
第四十八條根據內部合夥人退出原因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回購方式:不同退出原因的回購方式。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方案的修改權和解釋權屬於公司合夥人管理委員會。第五十條本制度每年修訂壹次,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五十壹條本規劃及其實施細則未盡事宜,由管理委員會擬定,經合夥人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