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是陰歷還是陽歷
其實都不算,而是壹種陰陽合歷,它的年份分為平年和閏年,平年為12個月,閏年為13個月。在我國陰歷是與公歷並行使用的壹種歷法,人們壹般都稱為陰歷是壹種習慣而已,但是實際上是陰陽歷的壹種,不是按月相周期制定歷法的陰歷。
壹、農歷
1.農歷的定義
農歷中國舊時通用的歷法,是陰陽歷的壹種,壹般就叫陰歷。平年十二個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全年354天或355天(壹年中哪壹月大,哪壹月小,年年不同),十九年裏設置七個閏月,有閏月的年份全年383天或384天。又根據太陽的位置,把壹個太陽年分成二十四個節氣,便於農事。紀年用天幹地支搭配,六十年周而復始。這種歷法相傳創始於夏代,所以又稱為夏歷。也叫“舊歷”。
2.農歷中的閏月
陰歷的時間和陽歷相比,每年大約差十壹天。如果完全按照陰歷來,可能不出五年,我們就要在夏天過春節了。
然而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因為中國的歷法中有壹項偉大的發明叫“置閏法”。
每19年中設置7個閏月,有閏月的年份壹年383天或384天,稱為閏年。所以說農歷結合了陽歷和陰歷的壹種陰陽歷。
農歷閏月的設置與二十四節氣有關。二十四節氣是根據陽歷制定的,陽歷每個月固定有2個節氣(前壹個叫“節氣”,後壹個叫“中氣”)。二十四節氣在農歷中的日期並不固定,是逐月推遲的,於是有的農歷月份,中氣落在月末,下個月就沒有中氣。壹般每過2年多就有壹個沒有中氣的月,這正好和需要加閏月的年頭相符。所以農歷就規定把沒有中氣的那個月作為閏月。
農歷閏月的安插完全是人為的規定。歷代對閏月的安插也不盡相同。秦代以前,有壹些時候是把閏月放在壹年的末尾,叫作“十三月”。漢初將閏月放在九月後,叫作“後九月”。到了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又規定不含中氣的月份為前壹個月的閏月,用上個月的名稱,再加上壹個“閏”字,直到現在仍沿用這個規定。天文部門統計還發現,閏月的分布並無規律性。
3.農歷的周期
農歷主要是取月相的變化周期即朔望月為月的長度,然後再把回歸年為年的長度,而閏月壹般以使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在我國陰歷是與公歷並行使用的壹種歷法,人們壹般都稱為陰歷,但是實際上是陰陽歷的壹種,不是按月相周期制定歷法的陰歷。其實“農歷”的叫法是文革期間所謂除四舊的結果,這個叫法並不是很準確,準確的叫法應該是漢歷,漢歷運用設置閏月和24節氣的辦法,讓歷年的平均長度等於回歸年,所以它就有了陽歷的成分。農歷的第壹個月,稱為正月,11月和12月分別稱為冬月和臘月,但是現在很少用冬月其實農歷的每個月份都有不同的別稱。 農歷是中國漢族傳統歷法,又有夏歷、漢歷、華歷等名稱,是壹種陰陽歷,取月相的變化周期即朔望月為月的長度,參考太陽回歸年為年的長度,通過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
4.農歷的規則
農歷的主要規則經歷多個朝代逐漸完善形成,其形式壹直延續至今。農歷屬於壹種陰陽歷,其年份分為平年和閏年。平年為十二個月;閏年為十二個普通月另加壹個閏月,總***十三個月。月份分為大月和小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農歷閏月的安插完全是人為的規定。歷代對閏月的安插也不盡相同。秦代以前,有壹些時候是把閏月放在壹年的末尾,叫作“十三月”。漢初將閏月放在九月後,叫作“後九月”。到了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又規定不含中氣的月份為前壹個月的閏月,用上個月的名稱,再加上壹個“閏”字,直到現在仍沿用這個規定。天文部門統計還發現,閏月的分布並無規律性。
二、陰歷
陰歷是根據月亮圍繞地球轉動的規律制定的。月亮也叫“太陰”,所以陰歷也叫太陰歷。陰歷的1個月叫作“朔望月”,每月初壹為朔日(看不見月亮),十五為望日(滿月)。“朔望月”是月相盈虧的平均周期,所謂“月有陰晴圓缺”,說的就是這個意思。陰歷月份以朔望月長度29.5306天為基礎,為了避免有小數,所以規定大月30天,小月29天。為保證每月的頭壹天(初壹)必須是朔日,就使得大小月的安排不固定,而需要通過嚴格的觀測和計算來確定。
三、陽歷
陽歷是太陽歷的簡稱,這種歷法與地球環繞太陽的周年運動有關,地球繞太陽轉壹圈的時間定為壹年。格裏高利歷為西方的歷法,並非中國所創,故又名西歷(是相對於中歷而言)。公歷的標準名稱為格裏高利歷,是現在國際通用的歷法,是壹種陽歷。
在農歷的時序中,人們的生活更加和諧壹致,春耕秋收也得到了有條不紊的規劃。日月相合的農歷,其實用價值遠遠超過了其他歷法。
它不僅僅是壹種歷法,更是上下求索的炎黃子孫們,千百年來生活經驗與智慧的化身。
中國農歷起源於夏朝。
農歷是我國傳統歷法,又有夏歷、漢歷、華歷、國歷等名稱,是壹種陰陽歷,取月相的變化周期即朔望月為月的長度,參考太陽回歸年為年的長度,通過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按照華夏始祖軒轅黃帝登基為元年,今年是農歷開元4713丙申猴年(西元2016),我國傳統歷法比西方歷法早2697年,用西元年份+2697既是我國傳統歷法的年份,
古代典籍和甲骨文中均對農歷多有記載,大量歷史典籍記載農歷始於黃帝時代。農歷陰陽合壹的歷法規則壹般認為產生於商代。1912年我國開始采用西元歷法和我國傳統歷法農歷並用,隨著國人對傳統文化的重視,歷法紀年對於壹個國家壹個民族擁有重要意義,關於進壹步提升我國傳統歷法的地位也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國人支持,民國時期同盟會創辦的《民報》就采用的農歷黃帝紀年,武昌起義後,湖北軍政府也采用農歷紀年,各省政府也跟著使用,孫文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發布了《改歷改元通電》規定:中華民國改用陽歷,以農歷開元4609年即辛亥十壹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兩歷並用,而農歷作為中華文化的壹種重要載體影響深遠,2015年全國兩會有人大代表提案,關於再壹次提高我國傳統歷法農歷的地位引起社會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