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節日 - 農村養老的含義

農村養老的含義

我為妳找到了壹些信息

可以參考壹下,然後總結壹下自己的思路和提綱。

首先,對中國農村傳統家庭養老的基本分析。

養兒防老是中國農村千百年來的傳統養老方式。這種以家庭為單位的養老模式長期存在的基礎是什麽?對這壹問題的深入研究將成為我們設計當今農村養老制度的重要參考。

(壹)家庭養老的客觀條件分析

1.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是家庭養老的前提。

新中國成立前的兩千多年,中國農村壹直處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社會。壹家壹戶的小農經濟是壹種不發達的經濟形式。低生產率將農民緊緊束縛在小塊土地上,沒有其他謀生手段。封閉的交流形式使得農民只能依靠自己的經驗,沒有其他獲取知識的途徑。因此,對土地和農耕知識的占有成為社會傳承和世代交替的重要內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財產。父母退出生產領域後,並不放棄占有生產資料的權利。子女要想獲得土地,就必須贍養父母。同時,繼承父業是傳統農民家庭的壹個突出特點。後代不僅由父輩撫養,還從父輩和祖輩那裏學習謀生的技能,繼承壹定的產業和土地。這種生活上的高度經濟依賴,使得他們自覺服從父輩祖輩的約束,根本不敢違抗。

父親靠土地生兒育女,培養後代;子女靠土地維持生活,贍養老人,土地構成了家庭中老人的重要收入來源。為了保證農民擁有土地,歷屆政府都實施了壹系列的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耕地占用制和耕地均分制。除了土地制度,政府還通過法律規定,禁止兒孫與父母分享財富。“唐律?《家庭婚姻法》規定“祖父母、父母在此,兒孫有異財者,僅三年。“《明法》規定,“凡有祖父母、父母在場,但兒孫未建立戶籍,分割財產者,處以百杖。“法律之所以這麽規定,是為了穩固家庭養老的經濟基礎。

2.非貨幣經濟是家庭養老的必要條件。

馬克思主義認為,“隨著人類從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和後工業社會,家庭的贍養功能逐漸脫離家庭而社會化。”(1)米特羅在《歐洲家庭史》中進壹步描述:“農民經濟是壹種非貨幣經濟,這樣,只在家裏養老是可行的,不可能提供壹定距離以外的實物,因為這需要現金支付,並用這些錢購買食物,這在前工業時代的農業地區是不存在的。”(2)中國是壹個農業大國。幾千年來,中國農村的生產力極其落後,工業化程度很低。非貨幣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壹直占主導地位。在這個非貨幣農業社會中,農民幾乎自己生產所有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對於每個人來說,他們必須不斷生產以獲得生活資料的供應,否則他們將無法保證自己的生活。事實上,每個人都因為年老而喪失了生產能力。這時,他要想獲得生活資料,就必須依靠其他家庭成員的生產。顯然,非貨幣的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決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和家庭養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養老的主觀條件分析

1.傳統孝道思想是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內在驅動力。

在任何壹個時代,老年人的贍養不僅是由當時的生產力水平決定的,也受到基於這種生產力的贍養觀念的制約。歷史上,中國的養老是在以孝為核心的家庭內部進行的,孝思想在中國有著悠久的發展歷史和深遠的社會影響。儒家認為:“孝為百行之冠,壹切善行之始。也是天之經,地之義,人之行,德之基。”(3)所以,儒家從孝開始。“孝的上半部分是老人,下半部分是兒子,意思是老人幫助兒子。”(4)因此,孝的道德觀念本來就是調解長輩與晚輩關系的行為準則。但在封建社會,孝被提升到了非常高的地位,成為壹切道德觀念和行為的出發點,充當了封建倫理的基礎。封建統治者用孝道束縛了每個人的思想和行為。孝道的原則是:“父敬,子不敢違,父異,子不敢異。”(5)封建統治者孝的目的是忠誠。顯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倫理和政治兩方面的含義。在封建思想文化的影響下,農民在孝道上始終兢兢業業,孝道意識逐漸成為我國農村家庭養老的內在動力。

2.享受天倫之樂的本能是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精神動力。

人是群居動物,不僅有物質需求,還有精神需求。老年人害怕孤獨,樂於和兒孫生活在壹起,所以在長輩和晚輩之間形成強烈的群體感情,構成家庭結構變化的向心力,形成牢固的封建家庭關系,成為壹個團結的整體,具有很強的保護功能,* * *保護家庭成員和財產的安全。每個家庭成員都離不開家庭生活,更離不開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依賴。而且家庭有壹定的穩定性。大家都很看重家庭,忽略了個人。為了家族的生存,利益和榮耀,個人可以置之不理。為了維持家庭內部的和諧,個人必須在人際關系規範所界定的範圍內和諧地生活並很好地發揮他的社會角色,而他的真實意見和感受則被小心翼翼地隱藏在他的角色和行為背後。所以現代農民家庭的凝聚力和親密度已經形成,這就主觀上要求養老必須在家庭內部進行。

3.政府的強力推行是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外部驅動力。

自中國傳統社會實行君主專制以來,國家權力日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在“家天下”的政權模式下,統治者為了保證統治權力,努力培養國家利益至上的原則和絕對服從的心態。孝的本意是順從,“不可違”。當孝道延伸到政治關系時,就形成了“以孝換忠”的思想。此外,老年人是政府績效的形象代表。在傳統社會中,老年人是知識和智慧的代表,也是國家富強、民族安全、民族長治久安的象征。乾隆三次下江南,其間五六次有百年“任銳”迎道,他認為這是“和之靈”、“用之壽”的吉兆。顯然,當老年人被賦予了國運和德治的象征意義,家庭養老就不僅僅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事。因此,歷代政府官員都把維護家庭養老作為國家任務來推進。政府大力推動家庭養老有三個標誌:壹是有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構或官員負責相關事務;二是有制度法規保障家庭養老;第三,有維護家庭養老的觀念和道德。(6)在中國歷史上,家庭養老通過民政部門主管、縣級機構直接管理、吏部考核、監察部門檢查、孝文化灌輸等方式,逐漸納入政府行為範疇。

第二,現代社會中國農村家庭面臨的挑戰。

在市場經濟逐步建立、社會經濟現代化和人口流動的過程中,中國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開始面臨諸多挑戰:

(1)家庭規模縮小,核心家庭增加,家庭功能弱化。在1982和1990兩次人口普查之間,家庭規模從4.3人/戶下降到3.97人/戶,從1995開始,我國平均家庭規模下降到3.9人/戶,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規模為3.44人。中國的家庭結構也轉變為以核心家庭為主體的結構。1990中,核心家庭占家庭總數的67.31%,其中由父母和未婚子女組成的完整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增加了4.92個百分點。家庭戶平均規模的縮小和完整核心家庭的增加,導致純老年戶不斷增加。從65438年到0990年,60歲及以上老年人居住在單戶家庭和第壹代家庭的比例為25.6%。中國老齡問題研究中心在1992年對12個省市的調查顯示,第壹代老年人家庭比例城市達到41%,農村達到43%。(7)

生育率的下降,孩子的減少,生活方式的代際分離,也讓子女難以照顧年邁的父母。多生孩子意味著老人有了更多的贍養來源,獨生子女現象的出現讓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變得異常困難。總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加削弱了家庭的養老功能,生活方式的代際分離也意味著健康狀況不佳的老人除了經濟支持外,還面臨著行動不便、照顧不足、精神抑郁等問題。

(2)競爭壓力加大,人口流動加快,代際傾斜嚴重。隨著現代社會人口的快速流動,大量來自農村的年輕人前往城市工作。迫於崗位的競爭壓力,他們忙於工作和事業,以至於沒有時間照顧年邁的父親和母親;同時,壹些年輕夫婦更註重子女的教育和成長,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向獨生子女或獨生女傾斜,造成“重男輕女”現象,對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生活質量產生負面影響。

(3)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和致殘率上升,生活自理能力下降。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年人的預期壽命也在不斷延長。同時,隨著年齡的增長(特別是75歲以後),老年人口的健康狀況會惡化,患病率和致殘率會增加,生活自理能力下降,需要更多的日常護理、生活照料和社會服務。這壹切肯定會增加家庭的負擔,也會導致年輕人對老年人的消極排斥的增加。

各種挑戰性因素的疊加,導致了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解體和分化,出現了子女養老和居家養老分離的趨勢,子女對年邁父母的照顧和撫慰也不像過去傳統模式中那樣密集和頻繁。這是現代化沖擊下傳統家庭養老制度的壹種變化。導致這種變化的因素很多,但以下兩個因素在農村逐漸凸顯:壹是兩代人的生活偏好。喜歡獨處是現代人尤其是年輕人的時尚,也可以說是人類現代性的壹種表現。壹項針對全國14省市的調查顯示,2/3的農村青年婚後壹兩年都要組建自己的小家庭。(8)老人那端,也有壹種清靜少煩惱的想法。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移民因素。孩子不在身邊,在外地讀書或工作,條件不成熟,兩代人不得不分開生活。顯然,作為家庭養老,無論是傳統模式還是現代模式,決定家庭養老質量的基本因素有兩個,壹個是子女的贍養和照顧程度,壹個是自身的壹些因素,如經濟實力、健康狀況、人際關系等。在農村,傳統孝道觀念的淡薄和老年人自身經濟實力的薄弱,決定了農村養老質量的下降,也決定了養老社會化的空間正在農村形成。

第三,當前我國農村養老的基本方式分析。

現代社會,我國農村養老不再是單壹的家庭養老,而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多種養老方式並存的農村養老格局。許多新的養老方式在當今市場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認真分析和比較不同的養老方式,尋求壹種適合中國農村情況的養老制度,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家庭養老。這是目前中國農村最常見的養老方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具體體現。這是最完美的養老方式,其優勢是任何其他養老方式無法比擬和替代的。在當前的經濟水平和傳統文化模式下,家庭養老仍是我國農村的主流養老方式。相關數據顯示,在老年人口的所有經濟來源構成中,部分城市、鄉鎮、縣(農村)分別占16.8%、21.0%、38.1%。這說明子女撫養在城鎮老年人中占有壹定的地位,而在農村則起著重要的作用。(9)

(2)集體養老金。集體養老是集體經濟組織對患病無助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集體養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集體養老存在的物質基礎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完善和物質的豐富,心理基礎是老年人廣泛的社會交往和子女對養老認識的多樣化。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農民意識的落後直接影響了集體養老的普及和規模化。筆者認為,集體養老只能作為農村養老的重要補充形式,而不能像壹些地方官員所說的那樣,成為家庭養老的替代形式。

(3)養老保險。面對農村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長和家庭養老的弱化,農村養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從1991開始,根據國務院決定,民政部開始有計劃、有組織地組織開展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工作。截至1998年底,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8200多萬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10)應該說,農村養老保險從無到有,初具規模,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然而,對於8億農民來說,社會化養老保險對大多數農民來說還很遙遠。目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還比較落後,地區之間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壹的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是脫離實際的。

(4)養老儲蓄。依靠平時的積蓄進行防老,在農村還是有壹定市場的。根據筆者在河南省部分農村的調查,15%的農民對養兒防老失去了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才是可靠的,所以盡量節省,存錢養老。然而,低利率、高通貨膨脹、天文數字的醫療費用和農民收入的減少,使養老儲蓄失去了很多價值。

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基礎

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壹項重要任務。我國農民人口眾多,占全國6543.8+0.2億人口的74%,其中60歲以上老年人7285萬人,占農村人口的8.2%,並以每年3%的速度遞增。如何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環節。我國“九五”計劃和2010長遠目標綱要指出:“農村養老以家庭保障為主,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發展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險”。2010遠期目標綱要為我國農村養老指明了方向。特別指出了未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思路。那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基礎是什麽,是否成熟?能代替家庭養老嗎?”成為每個理論工作者必須關註的焦點。

根據筆者多年對農村養老保險的研究,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主要有:

(壹)貨幣經濟的發展

非貨幣經濟決定了交換只能在同壹時空內進行,這樣生產者和消費者就無法分離,家庭養老成為必然。只是到了工業化的現代社會,社會化生產達到了極其發達的程度,生產單位從家庭變成了工廠。家庭成員都是獨立的商品,通過參加社會化勞動賺取工資,即貨幣經濟完全取代非貨幣經濟。只有這樣,老年人才能脫離以家庭為生產單位的束縛,用錢買到自己喜歡的商品才能生存,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才成熟。因此,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轉變的前提是現代貨幣經濟的存在。哈裏斯說:“我們正在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取代前工業化時期由子女照顧年邁父母的制度。當這個過程完成後,父母與孩子之間真實反饋關系的痕跡也將消失。”(11)可見,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在其社會處於非貨幣經濟即農業經濟階段時,也實行家庭養老,並且不能被其他手段所替代。

(二)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形成

養老的兩大要素是物質保障和生活服務。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關鍵是解決養老的物質基礎,但對於壹個人來說,尤其是對於壹個沒有生活能力或生活能力較低的老年人來說,僅靠錢是遠遠不夠的,這就需要有與之相匹配的生活服務體系。生活服務有三個來源。第壹,老年人提供自助服務;第二,家屬服務;第三,社會化服務。家庭養老之所以長久,是因為家庭成員不僅提供了充足的物質資料,還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務,而親屬提供的服務是最細致、最完善的。所以,無論未來社會養老保險如何發達,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家庭養老都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下降和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使得社會化生活服務成為影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關鍵因素。筆者在調查中發現,壹個村莊的經濟發展程度、社會服務程度以及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認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據經濟日報記者王培南報道2001年初,率先實現全社會覆蓋的廣東省東莞市農村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開始正式運行。全市76萬參保農民,16.2萬符合退休年齡的農村老年人領到了第壹份養老保險金。這意味著,從2001起,東莞市所有20至60歲男性農民、20至55歲女性農民將全部納入“社會養老保險安全網”。廣東東莞之所以率先實行農村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社會覆蓋,是因為小東莞2000年的財政總收入已經達到654.38+00.356億元,市、鎮、村公共資產達到654.38+065.438+0.68億元,凈資產652億元。是因為每個村的第三產業都有了很大的進步,社會化生活的服務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起步較晚,許多地方仍處於探索階段。國外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以使用,國內也沒有完善的法律作為依據。運營時難免會有各種不盡如人意的地方。管理不當,服務差,會影響農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受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減息和政策變化的影響,2000年,我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困難,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甚至陷入停頓。(12)

從國外的成功經驗來看,養老保險制度越完善、服務越到位,參保人的積極性越高,保險基金越充足;另壹方面,錢越少,服務越不能改善,投保人越不熱情,保險基金越少,形成惡性循環。

四、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現狀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起步較晚,制度還不完善。再加上農民素質、社會心理、東方文化、社會化服務水平、農民對保險制度的信任、非貨幣經濟等因素的影響,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相比,情況非常不理想。雖然截至1998年底,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8200多萬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然而,對於8億農民來說,社會化養老保險對大多數農民來說還很遙遠。從農民繳費現狀來看,人均繳費不足150元。按照他們的繳費,幾十年後,壹般人每個月也拿不到幾塊錢(相對於現在的收入和消費水平),根本達不到保險的目的。

但是,我們不能不承認,隨著農村經濟狀況的改善,部分農民參加社會保險並最終獲得部分社會經濟來源的條件已經出現:壹是除少數未脫貧地區外,我國農民已經過上小康生活,許多農民已經邁向小康生活水平,他們有壹定的經濟承受能力參加社會保險。經濟相對發達的浙江省杭州市的農民,在開展養老保險的鄉鎮已經達到95%。壹些富裕的老年農民已經開始以每月50元和60元的方式壹次性(13)繳納幾千元養老基金來領取養老保險。二是隨著國家保險事業的發展,社會影響的擴大,計劃生育政策和手段的加強,農民參保觀念不斷增強。他們開始明白參加社會保險對維護自身利益的作用,自覺性不斷提高。早在1984,上海就針對農民需求出臺了《農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山東煙臺從1989開始大膽進行農村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取得了極佳的社會效果。

這種喜憂參半的情況完全符合中國的基本國情。中國農村人口多,生產力水平低,經濟發展差距大。所以各地養老的情況差別很大。有些地方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全覆蓋,比如東莞、溫州和山東的壹些地方,而有些貧困地區甚至連壹般的保費都收不到。目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還比較落後,地區之間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壹的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是脫離實際的。因此,在目前的經濟水平和傳統文化模式下,家庭養老仍然是中國農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

第五,解決我國農村養老問題的路徑選擇和立法的價值取向

根據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傳統文化模式、社會服務狀況和農村養老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家庭養老仍是我國農村的主要養老方式,但這種家庭養老已不再是傳統的家庭養老,而是以家庭為養老載體,以多種養老方式為輔助的農村養老模式。可以說,無論未來農村養老如何改革,家庭作為養老載體的地位是其他養老方式不可替代的。因此,要高度重視家庭養老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不能隨意放棄對家庭養老的研究和規範,更不能武斷地認為社會養老保險可以完全替代家庭養老。

家庭作為養老載體的地位是其他養老方式無法替代的主要原因有:壹是家庭養老成本低。同住壹室,家庭成員更容易照顧老人,不需要專人全職照顧老人,既不影響生產,也不影響養老,符合效率最優的帕累托原則。二是我國養老保險社會化程度不高。由於諸多原因,中國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村全面推廣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在養老保險社會化程度還很低的條件下,家庭養老這種古老的養老方式是不能隨便削弱或拋棄的。三是家庭服務業不發達。即使大家都參加社會養老,老了也有可觀的收入,但由於農村家庭服務業剛剛起步,從事家庭服務的人數非常有限。所以,如果沒有家庭作為養老的載體,老人即使手裏有錢,也依然無法舒舒服服地度過晚年。第四,觀念、傳統文化、生活習慣對養老載體選擇的影響。“兒孫滿堂”的傳統觀念在農村仍然根深蒂固。隨著老年人年齡的增長,他們對家庭的依賴和對兒孫理解的欲望會越來越強。這種情況下,即使是拿到保險金的老人,也會選擇離開家人,和別人壹起生活?顯然,家庭永遠是最理想的養老載體。然而,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觀念的更新和流動人口對家庭養老產生了強烈的沖擊,單純依靠原有的倫理道德、法律法規來規範家庭養老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因此,要建立完善的農村養老體系,必須把家庭養老放在重要位置。

養老的載體和內容相輔相成。家庭願意承擔養老責任,但沒有物質支持,老人的生活仍然無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人只有經濟保障,卻沒有人照顧,生活很難得到滿足。因此,在鞏固原有家庭養老模式的前提下,有必要在農村推廣社會養老保險,讓農民在年輕有創造力的時候就樹立起防範意識,有少量積蓄,以備年老多病無法生活。

鑒於上述分析,根據我國農村的基本國情,參照“九五”和2010綱要關於農村養老的基本精神,我國農村養老立法的價值目標應定位為:以家庭養老為主導,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引入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14)

解決農村養老問題,既要在全社會加強敬老宣傳教育,又要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今天,依法治國也必須依靠完善法制。然而,我國至今沒有壹部單獨的農村養老法,與農村養老相關的問題散見於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繼承法、保險法、民法通則等等。這種分散的調控方式不僅容易造成不和諧,還會影響農村養老制度的實施。考慮到我國農村的特殊性和養老保障的復雜性,筆者認為,本著農村養老立法的價值取向,可以按照以下思路構建我國農村養老保障法律制度,即“以家庭為導向,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引入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第壹,盡快制定農村養老基本法——農村養老保障法,可以作為我們正在制定的社會保障法的部門法。其主要內容應包括:農村養老的原則、形式和類型,農村集體養老機構及其性質,家庭養老的內容,集體養老的內容,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內容,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及其性質,農村社會養老基金的籌集、管理和分配,法律責任等。

其次,根據農村養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則,制定了以下部門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法、農村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農村家庭養老示範法等。

第三,制定農村養老管理條例。這壹層面的農村養老保障法律規範是我國農村養老保障法律體系的重要方面,在整個農村養老保障法律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具體應包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農村家庭養老條例、農村集體養老條例、農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辦法、農村養老基金管理條例、農村養老基金管理條例、農村養老基金管理機構稅收減免辦法。

綜上所述,農村養老問題直接關系到我國農村秩序的穩定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由於固有道德體系的崩潰和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通過構建和不斷完善農村養老法律制度來規範農村養老是大勢所趨。“以家庭養老為主導,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引入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價值取向不僅符合我國農村的實際,而且有利於操作和實施。相信其研究對我國未來的農村立法有壹定的參考價值。

  • 上一篇:關於贊美老師的詩句名言和稱呼
  • 下一篇:創意海報插畫矢量-怎麽制作海報_怎麽制作海報圖片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