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是市場化改革的探索階段(1985 ~ 1991)。主要是取消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調整農村產業結構。1985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決定取消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以推進我國農村經濟的市場化改革。然而,在其實施後不久,實際經濟環境發生了不利的變化。經濟開始過熱,工農業發展速度不平衡,糧棉油等大宗農產品生產波動較大。為了保證城市居民的農產品供應,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在實踐中被修改為按品種漸進的改革模式,形成了非均衡的市場體系。1988年9月,黨的十三屆三中全會提出整頓國民經濟,在糧棉油等農產品的生產、流通和調控方面,壹定程度上恢復指令性計劃管理。針對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逐步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建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股份合作制、專業技術協會等組織體系開始發展。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改革全面展開,鄉鎮企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異軍突起,農村城市化進程也開始啟動。
第三階段是全面向市場經濟過渡(1992至今)。主要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新型農村制度。在鄧小平南方談話和黨的十四大提出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的推動下,農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得到了進壹步鞏固和發展。黨中央頒布了壹系列具體政策措施,農村經濟全面向市場經濟過渡: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深化,取消了糧食購銷體制,農產品市場體系逐步建立,農產品期貨市場也開始起步和發展。圍繞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建立農業宏觀調控體系,逐步建立儲備制度、風險基金和保護價余糧收購制度。進壹步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股份合作制逐步興起和發展。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農村改革以來,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和發展,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發生了歷史性變化:糧食等農產品大幅度增長,基本解決了全民吃飯問題;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的轉變以及小城鎮的發展,開創了壹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現代化道路;農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全國農村普遍進入由溫飽走向小康的階段;農民的思想觀念順應時代要求發生了深刻變化,農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設取得了顯著進展。農村改革的成就為國家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做出了巨大貢獻。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幹重要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基本建立以家庭經營為基礎,以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和國家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為支撐,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系。”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重申了包產到戶的改革方向。同年6月165438+10月,中共中央召開了農村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農業書記會議,制定了《關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幾個問題》的文件,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指出:“這是黨領導下的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中國實踐中的新發展。”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普遍實現,標誌著人民公社制度在實踐中的解體。1983 10 6月12日,中央、國務院正式下發《關於按單獨行政機構設置鄉鎮政府的通知》。到1985年春,這項工作全部結束,標誌著農村人民公社制度正式結束。中國的農業是由人民公社完成的。農業經濟體制改革的進步帶來了農業的大發展,國家糧食庫存和農民儲糧大幅度增加;棉、油、肉、魚、水果和蔬菜等產品供應充足,價格也明顯下降。這就產生了新的矛盾:農產品難賣,農民增產不增收。這意味著中國農業發展進入了壹個新階段。在2000年的中央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指出,以結構調整為重點是整個新階段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農業和農村經濟戰略性結構調整的主要方向是:①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②合理調整農業生產的區域布局,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草、還湖,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③擴大農產品轉化加工。④積極實施發展小城鎮的大戰略。⑤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2002年6月召開的黨的十六大充分肯定了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在農村改革實踐中形成的壹整套農村基本政策,要求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長期保持穩定,不斷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合法自願的原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逐步發展規模經營。
5438年6月+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提出了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堅持把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作為首要任務,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市場和農業服務體系。強化支農惠農政策,嚴格保護耕地,加大農業投入,推進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以增加農民收入為重點,發展鄉鎮企業,壯大縣域經濟,多渠道轉移農民就業。提高扶貧開發水平。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創新,改革集體林權制度。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探索集體經濟的有效形式,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業產業化和龍頭企業發展。培養有文化、有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發揮億萬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