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註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客戶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清單,票據,合同,核銷單,報關委托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壹份。
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客戶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票據,合同,報檢委托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壹份。
2.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客戶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票據,合同,報檢委托書。如熏蒸產品是木制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客戶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24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後,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後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後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後,及時到海關打印退稅核銷聯。
七,出口通關結束。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進出口:國家(地區)與國家(地區)之間的貿易往來,進為購入,出為外銷,進口和出口的綜合。
各項業務的程序壹般可分為交易洽商、合同履行和交貨三個階段。
1.在交易洽商階段,首先由進口商開出需要條件,向出口商提出詢查或經過中介商表達其購買意向,使有關"供應商"或"出口商"與其接洽,或由出口商直接向進口商提出洽銷;然後是出口商向進口商發盤,經進口商還盤,並經雙方函電往返同意"接受",完成發盤,然後是成交,雙方對買賣條件協議完妥,換文或簽約,完成買賣手續。
2.在合同履約階段,進口商方面的工作是申請進口許可證、進口簽證,開發信用證,以FOB交貨條件成交的洽船(訂艙),以及FOB或C&F等條件成交的投保水險等;出口商方面的工作是備貨,境內運輸,以C&F或CIF條件成交的洽訂船位,以CIF條件成交的投保水險,出口簽訂,商檢和報關。
3.在交貨階段,出口商根據信用證規定。備齊裝船文件於信用證規定的時間內向指定銀行結匯(或押匯)收回貨款,或請銀行托收貨款(D/P,D/A);進口商應備齊提貨文件,準備報關提貨,並處理公證檢驗等事宜。
進口:
壹,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及換單費,THC費等給我司,由我司代客戶到所屬船公司換取進口提貨單。
二,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清單,票據,合同壹式壹份,報關,報檢委托書各壹份。
2.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制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制的提供無木制包包裝。
3.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
4.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三,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票據,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關打印稅單後,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五,報關查驗放行後,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