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水開采區的水質監測
國家監測點主要是基於完整的水質分析;省級監測點以水質簡要分析為主,但全水質分析的數量不少於總水質簡要分析的20%。
水質的簡單分析測定項目:感官性狀(顏色、濁度、氣味、味道、肉眼可見的東西)、pH值、鉀、鈉、鈣、鎂、銨、碳酸氫鹽、碳酸鹽、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以氮計)、總硬度(以碳酸鈣計)、遊離二氧化碳、溶解總固體等。
水質總分析測定項目:包括簡單分析項目並增加氟化物、碘化物、磷酸鹽、亞硝酸鹽、氫氧化物、腐蝕性二氧化碳、可溶性二氧化矽、永久硬度、臨時硬度、化學耗氧量、生化需氧量、總堿度、總酸度、鉀、鈉、總鐵、銅、鉛、鋅、錳、鎘、鈷、銀。在監測過程中,可根據需要調整測定項目。
2.地下水汙染區的水質監測
地下水汙染區的水質測量項目,在簡單分析或全面分析水質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汙染源排放的汙染物,分別增加以下測量項目:
工業汙染源:要求項目包括揮發酚、氰化物、六價鉻、總鉻、砷、汞等有毒有害物質。
生活汙染源:必檢項目包括硝酸鹽、亞硝酸鹽、氨氮、生化需氧量、化學耗氧量、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農業汙染源:有機氯、有機磷等。可測定,測定項目可根據當地施用的其他農藥和肥料來確定。
熱汙染來源:對於來自地下熱水的汙染,可以測定與熱水有關的有害微量元素;對於人工排熱的熱汙染,可以測溶解氧,也可以測水溫。
放射性汙染源:應測定總A放射性和總β放射性。
酸雨(或堿雨)的監測:發生酸雨(或堿雨)的地區,pH值、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壹氧化氮等。應測定雨水樣本。
3.鹹(鹹)水入侵區水質監測
對於鹽水入侵區或鹽水界面下移的水質監測項目,以水質分析(或氯離子、電導率等壹些特殊指標)為主。
4.流行地區的水質監測
在氟中毒和地方性甲狀腺腫地區,應分別測定氟和碘;大骨節病和克山病病區應測定腐植酸、硒和鉬。在肝癌、食管癌高發區,應測定亞硝酸鹽、亞硝酸銨等相關微量元素和重金屬的含量。
近年來,地下水中有機成分的檢出率較高,水質監測不應局限於原來的無機成分監測。有機成分的監測應納入監測計劃,城市地區和農業地區應分別選擇不同的指標進行監測。
生物降解性差、毒性強、檢出率高的有機成分在工業上被廣泛使用或作為城市“三廢”排放,包括高錳酸鹽指數、揮發酚、氯仿、四氯乙烯、氯乙烯、1、1、1-三氯乙烷、甲苯、三氯乙烯、1。另外,根據汙染源的具體情況,可以確定待檢成分,包括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1,1-。此外,有機成分可根據工礦企業的布局和排放情況確定。推薦以下指標:三溴甲烷、壹氯二溴甲烷、1,1,2,2-四氯乙烷、六氯乙烷、1,3-二氯丙烷、六氯丁二烯、甲醛、丙烯醛、2,4二硝基甲苯、1,3-二氯苯。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苯胺、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辛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腈、萘、苊、菲、蒽、熒蒽和苯並[b]熒蒽。
在農業領域廣泛使用或已停止使用但具有持久性和高毒性的農藥、除草劑和殺菌劑(包括在環境中產生的衍生物和代謝物),包括a- HCH、β-HCH、γ-HCH、δ-HCH、滴滴涕、滴滴地、滴滴伊、甲氧滴滴涕、七氯、環氧七氯、氯丹和七氯。此外,所選用的成分可根據當地使用的農藥種類酌情確定。推薦以下項目:毒殺芬、滅蟻靈、1,3-二氯丙烯、甲基對硫磷、乙基對硫磷、馬拉硫磷、樂果、敵敵畏、敵百蟲(甲氧芐啶)、內磷、溴氰菊酯、芐基氯菊酯、1,2-二溴-3。
二、地下水質量監測的頻率
應定期監測地下水質量,並根據不同的監測目的確定取樣頻率。每年應監測總水質監測點的50%。
水文地質單元的補給、徑流、排泄區、分界線及不同含水層的水質監測點每年采樣壹次。
對於地下水主要開采區的淺層地下水和水質變化較大的含水層,每年在雨季和旱季采集1個水樣;對於深層地下水和水質變化不大的含水層,每年在開采高峰期取1水樣。
地下水汙染區水質監測,應根據汙染物種類、汙染方式和汙染途徑確定采樣次數和采樣日期,每季度不少於1次。應在汙水排放前後和雨季前後取樣。
三。區域地下水質量監測成果的整理與應用
根據上述水質監測頻率設計原則,選取相應的監測指標,每年在全國近200個城市和地區開展地下水質量監測,水質監測點超過4000個。根據前述采樣要求和方法,每年對4000多個水質監測點進行采樣、檢測和分析,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采樣頻率為每年1次(枯水期采樣)或每年2次(枯水期采樣,各1次)。測試項目基本涵蓋了《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中的要求。
根據該標準對各監測點的單項指標和綜合指標進行排序和評價,采用綜合指數評價法對各監測點的水質進行分類。1 ~ 3是可直接飲用的水,4是經過適當處理後可飲用的水,5是不可飲用的水。從個別指標的評價結果可以知道該監測點水質的超標成分。全國各監測城市不同監測層位的所有監測點均按同壹標準進行評價,並對全國主要城市地下水質量和汙染成分進行分析總結。在評價當年水質現狀的基礎上,將連續監測點與上年水質進行對比,判斷水質變化情況,制作全國主要城市水質變化圖。根據這些資料,編寫了《中國主要城市和地區地下水動態公報》的水質部分。
以2011為例,2011在全國200個城市開展了地下水質量監測,共計4727個水質監測點。采樣檢測和分析結果表明,水質優良-良好-良好的監測點總數為2125個,占全部監測點的44.95%,水質較差-極差的監測點為2602個,占全部監測點的55.05%。差-極差等級水的比例超過優-好-好等級水的比例。導致水質變差的主要成分是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氯化物、硫酸鹽、“三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和銨態氮)、揮發酚、鐵、錳和氟化物。
與2010相比,有連續監測數據的水質監測點總數為4282個,其中水質變化穩定的監測點為2888個,占67.45%;有745個監測點呈改善趨勢,占17.40%;有649個監測點呈惡化趨勢,占15.16%。總的來說,我國地下水水質變化以穩定為主,呈現改善和惡化趨勢的監測點比例相當。近年來,在主要城市地下水水質無機指標監測的基礎上,重點城市開展了水質有機成分監測。監測點主要部署在重要的水源地和無機汙染嚴重或可能存在有機汙染的區域。按照地下水中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有機汙染物的采樣方法和要求,送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分析。本次工作選取38項有機指標進行檢測,主要依據《中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個別成分參考美國EPA和世衛組織的水質標準,對采集的樣品進行有機汙染物超標檢測和評價。2008-2011全國78個城市有機汙染調查結果顯示,905組地下水樣品中不同程度檢出38種組分,424組樣品中至少檢出1種組分,總檢出率為46.85%。單壹成分檢出率大於5%的有機汙染物為氯仿、苯並[a]芘、總六六六、β-六六六、四氯乙烯和1,2-二氯丙烷,其他有機汙染物檢出率均在3%以下。905組樣品中,14組樣品有壹項有機汙染物成分超標,該樣品超標率為。超標的主要成分是揮發性鹵代烴和單環芳烴,包括四氯化碳、苯、三氯乙烯、1,1,2-三氯乙烷、1,2-二氯乙烷和1,2-二氯丙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