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兵器「九長九短」
九短:刀、劍、鞭、鐧、拐、斧、棒、椎、杵。
九長:刀、槍、棍、鉞、叉、鐺、鉤、槊、戟。
2.《周禮·夏官司馬》:「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先鄭雲:「戈、殳、戟、酋矛、夷矛。」
3.南宋華嶽《翠微北征錄》卷七<弓制>:「軍器三十有六,而弓為稱首;武藝壹十有八,而弓為第壹。」
4.南宋永嘉年間<張協狀元>第四十八:「前日兩個小人,壹個道欠錢,壹個道不欠錢,十八般武藝都不會,只會白廝打。」
5.元曲中大量出現十八般武藝之說,說明已成為人們生活中的口頭禪。但仍未見詳細內容。
6.明何良臣《陣紀·束伍》:「授器之要,因其短長編列之,宜隨其地勢,每以槍、筅、弓、弩、標、銃為長兵,刀、鐮、叉、鈀、牌、斧為短器。」
7.明嘉靖郭勛刻百回本《水滸傳》第二回<王教頭私走延安府,九紋龍大鬧史家村>:「史進每日請王教頭點拔,十八般武藝,壹壹從頭指教。那十八般武藝?矛、錘、弓、弩、銃,鞭、鐧、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8.明謝肇制《五雜俎》卷五:「正統己巳之變,招募天下勇士。山東李通者,行教京師,試其技藝,十八般皆能,無人可與為敵,遂應首選。」(十八般乃:壹弓、二弩、三槍、四刀、五劍、六矛、七盾、八斧、九鉞、十戟、十壹鞭、十二鐧、十三槁、十四殳、十五叉、十六耙頭、十七綿繩套索、十八白打。)
9.朱國禎《湧幢小品》仝,惟第十三為「撾」,當屬音同假借。
10.清初褚人獲《堅瓠集》:「山西李通善使武藝十八事,計弓、弩、槍、刀、劍、矛、盾、斧、鉞、鞭、鐧、撾、殳、叉、把頭、綿繩套、椎及白打,***十八種。」
11.清初褚人獲《堅瓠集·續集》:「矛、椎、弓、弩、銃,鞭、鐧、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12.元兵西征時,從各地帶回壹些兵器,種類繁雜,看來「十八般兵器」和「十八般武藝」之說,是壹種統稱或概算。
13.成語俗諺中,與兵器有關者:壹箭雙雕、借刀殺人、回馬槍、拖刀計、殺手鐧、流星椎、
14.歷代名人所使兵器:關公青龍偃月刀、張飛丈八長矛、呂布方天畫戟等……
二.出土兵器考證
1.1975年,在二裏頭遺址發現銅戈、銅戚各壹把,是目前出土的最早金屬兵器。
2.二裏頭出土的兵器中,有青銅制的鉞、戈,和大批的銅鏃。
3.從1928年起,在安陽侯家莊西北崗的殷王墓中,發現了壹層帶木柄的青銅戈,***有六十九支。還有成捆的青鍰矛壹層,每捆十支,***七百余支。說明商代的青銅兵器的生產,已經很可觀了。種類也相當齊全,計有矢、戈、矛、大矛、短刀、大刀、斤、鉞、盔、弓和兵車等。到商代後期,有不少的改進,用途更趨向專門化,以刀為例,就分成砍殺用的大刀,以及修制武器用的小刀等。
4.西周時代,制造青銅兵器的技術,較商代更為提高,1975年北京近郊發掘周初(約西元前1120年)木槨墓,出土五十四件青銅兵器,另有盔、甲、盾等防護具壹百四十三件。五十四件青銅兵器中,包含了:戈31、戟9、刀2、鉞1、短劍6、匕首1、斧1、矛1。至於其中的銎戈、寬胡斜刃戈、三銎刀、鷹首短劍、馬首短劍、帶鈴匕首,都是首次發現的。證明了:「戟」這種中國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歷史。
5.1974年在陜西臨潼秦始皇陵的秦俑從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鏃、矛、戈、鉞、吳鉤等。就是兩千兩百年前,秦代軍隊武器裝備的再現。戈、矛、戟這三種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長木柄,下端裝有銅鐓,有的矛柄長達6.3公尺。秦代的劍顯得窄、長、薄,刀鋒銳利,呈銀白色,劍、矛,戟的光澤度很高。
壹弓:馬箭、袖箭、步箭、
二弩:弩箭、諸葛弩、鬥子弩、俚弩。
三槍:長槍、叉槍、火槍、蛇槍、看槍、標槍、線槍、神槍、戟槍、勾鐮槍、拒馬槍、飛槍。
四刀:大砍刀(長刀)、斬馬刀、腰刀、桿刀、樸刀、鉤刀、眉刀、匕首、刀、三尖刀。飛刀。
五劍:
六矛:
七盾:
八斧:
九鉞:
十戟:
十壹鞭:
十二鐧:
十三槁:(撾)、骨朵、錘、錐、椎。鏈子錘(流星錘)、蒜頭錘、骨朵錘、臥錘、重錘。
十四棍:雙頭棍、操鉤棍、狼牙棍、悶棍、腳棍、齊眉棍。
十五叉:
十六耙頭:鐺鈀、鈀、扒、省鈀、鏟、月牙鏟、馬叉、(省=傷-人)
十七綿繩套索:
十八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