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領海是怎麽劃分的?
早在15-16世紀,領海劃界的原則就是“火炮射程論”。當時火炮的最遠射程是3海裏,所以壹個國家的領海確定為3海裏。傳統海洋法堅持“領海以外就是公海”的原則。沿海國家的領海寬度越小,公海面積越大,海洋國家的船只活動範圍越廣。所以直到今天,美國仍然堅持3海裏的海洋制度。
1982年,聯合國建立了新的海洋制度。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離國家最遠的兩個島嶼可以定義為壹個國家領海的兩個基點。領海基點只能是水面上的島嶼,不能是水下的礁石或沙洲,更不能是人工島,兩島之間的距離不能大於24海裏。這兩個基點確定後,就可以連接壹條線,這條線叫領海基線。領海基線是劃分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基準。這條基線進壹步劃定了12海裏的水域,也就是領海。
1958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宣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寬度為12海裏。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的領海,以連接大陸岸基點和沿海岸外緣島嶼的直線為基線,從基線向外延伸12海裏的水域為中國領海。”但這份1958的聲明並沒有公布中國計算領海所使用的參考點,即領海基點和領海基線。因此,外國船只和飛機經常以無法計算和識別為借口,故意侵犯我國的領海和領空。
1992年2月25日,中國頒布了第壹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法、領海及毗連區法》,宣布領海為12海裏,毗連區為24海裏。領海和毗連區申報後,壹個直接的問題就是中國主張的領海和毗連區算在哪裏,因為領海的基點和基線還不清楚。就這樣,中國於1996年5月15日正式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同時發表聲明,公布了中國人民和中國大陸的部分領海基線和西沙群島的領海基線。但釣魚島、南沙群島等爭議海域的領海基線並未公布,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具體計算範圍也未公布。1998年,中國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明確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以外並與其毗連的區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延伸至二百海裏。”這樣,中國政府建立了從領海基線起200海裏寬度的“中國專屬經濟區”。
曾母暗沙是中國最南端的領土嗎?
在我國的中小學教科書中,明確寫著“曾母暗沙是我國最南端的領土”。在中國官方公布的地圖上,中國傳統的海岸線以不連續國界標誌標繪,曾母暗沙位於最南端的海岸線。很多人不理解,既然曾母暗沙是中國最南端的領土,是否可以以此為領海基點,劃領海基線,然後向馬來西亞方向劃12海裏的領海,24海裏的毗連區,200海裏的專屬經濟區,350海裏的大陸架?從中國大陸最南端的三亞島到南海最南端的曾母暗沙的距離超過2000公裏,面積超過654.38+0萬平方公裏。這麽大的海域在中國領海範圍內嗎?如果是,那我們為什麽不對這片海域行使國家主權?
中國幅員遼闊,包括臺灣省島、澎湖列島、釣魚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等5000多個島嶼。南海諸島包括東沙、西沙、中沙、南沙,還有300多個奧科島礁。南沙群島是南海中分布面積最廣、島礁最多、位置最南端的壹組島嶼。由230多個島礁組成,其中露出水面的島嶼25個,明礁128個,明暗沙灘77個。
曾母暗沙屬於南沙群島的組成部分。考慮到曾母暗沙的法律地位,必須將其納入整個南沙群島進行論證。中國聲稱曾母暗沙是中國最南端的領土,是基於傳統海岸線的劃界,因為它是構成九段線的壹個基準點。由於傳統的海上邊界線以不連續的國界符號為標誌,在法律上被界定為傳統習慣法的管轄,與大陸主權的管轄不同。根據國際法,承認壹國領土的基本條件是發現、占領和管理。首先,南沙群島自古以來就屬於中國。中國在公元前2世紀發現了南海諸島。在20世紀50、60、70年代,日本、蘇聯、美國和壹些歐洲國家出版的權威參考書和地圖集都明確表示南海諸島的主權屬於中國。
第二,中國政府壹直對南沙群島行使管轄權。公元800年後,唐宋元時期,中國人民對南海諸島進行命名,最早對其行使管轄權和主權。中國的航海圖上有明顯的南海諸島的標誌。明清時期,南沙群島劃歸瓊州首府萬州管轄,納入中國版圖。從此,南沙群島成為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壹部分。10月,1947,165438+中國內政部對南海所有的島礁和海灘進行了重新命名,***119。1948年3月,中國海軍赴西沙、南沙、東沙群島換防。1959年3月,海南行政區在西沙群島永興島設立“西、南、中沙群島辦事處”。
南沙群島爭端將如何解決?
中國率先公布大陸和西沙群島領海基點和基線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上述區域的劃界不存在爭議,都在我們的實際控制和管轄之下。迄今為止,中國沒有宣布曾母暗沙為中國最南端領海基點,也沒有宣布將以此為基點確定基線,以此劃分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更沒有公布南沙群島其他島礁的基點和基線。主要原因可能是,如果按照新海洋法劃定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可能會與傳統的海上邊界發生沖突,同時會與馬來西亞等周邊和對立國家在劃界上發生重疊和沖突。而且南沙群島的所有島嶼都不在我們的實際控制和管轄之下。
在新的劃界方法公布之前,法律地位仍應執行傳統的海上邊界和傳統習慣法,即曾母暗沙和南沙群島的主權屬於中國,這不是1982新的海事制度建立後的新課題,而是壹個古老的傳統習俗。中國和有關國家應該負責任地維護和實施這樣壹部國際習慣法。不能用新的法規去對抗和挑戰傳統的古代法規,因為法規的制定永遠滯後於實踐,不能用新的法規去約束過去,只能“老的用老的辦法,新的用新的辦法。”
曾母暗沙和南沙群島涉及多個鄰國,各國都根據本國國內法申報領海基點和基線,進而在中國傳統海岸線範圍內劃定200海裏專屬經濟區和350海裏大陸架範圍,導致與中國傳統海岸線的既定範圍有重疊,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文萊等國也有類似的重疊和爭議。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麽辦?解決的辦法只有三個:壹是通過外交手段和談判解決;二是提交聯合國相關委員會或國際法院仲裁;第三,武力占領,強行奪回本應屬於中國的島礁,依靠武力維護國家主權。
從國際慣例來看,國際法尊重先發制人原則。誰先占領並實施有效管理,誰就有更大的主導權,就會受到國際法的尊重。如果對方長期使用武力占領,進行經濟開發和行政管理,久而久之就會成為默許和現實。國際習慣法會認為那些主張主權的國家已經不再對武力非法占領的事實表示抵抗,所以傾向於尊重這種占領現實。1853年,沙俄入侵中國東北的庫頁島(薩哈林島)、海參崴(符拉迪沃斯托克)、勃利(哈巴羅夫斯克),奪走了數百個島嶼。這些原本屬於中國的領土和島嶼永遠不會回歸祖國,因為我們只是宣稱它們是中國的領土,卻無力收回,只能望洋興嘆。最後,生米做的米飯,只能是中餐的壹道菜,美味的食物。在中國近代史上,帝國主義者和殖民主義者就是用這種武力手段掠奪和割讓中國領土的,有幾百萬平方公裏!
我們總說南沙群島是中國的主權,但同時又沒有得到有效管理,被別人瓜分、強占、掠奪的島礁和海域無法收回,只能默許和容忍這種現實的發展。這樣的口頭聲明實際上是壹種軟弱的抗辯,在國際習慣法中是被忽視和不尊重的。所以強國的總原則是,只要涉及領土爭端,就沒什麽好商量的,壹般都是武力解決。我的就是我的。如果妳拿走了,請老老實實歸還,這個是可以商量的。如果協商後拒絕歸還,那麽就應該而且必須強行收回!
如何處理南沙群島的爭議島礁和爭議海域是壹個棘手的問題。如果從傳統的海岸線原則上後退,最終可能會推翻傳統的海岸線原則,南沙群島的占領國和主權擁有國將展開平等談判,擁有者和強盜平等談判的結果可能會根據群島水域劃分原則進行劃界。1982《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群島國家可以指定連接群島最外島嶼和每個幹礁最外點的直線為群島基線,但該基線應包括主要島嶼和壹個區域,其中水域面積與包括環礁在內的陸地面積之比應為1: 1至9: 65438+。如果按照這個群島水域原則來劃定南沙群島,也就是說把露出水面的島嶼和幹礁用基線連接起來,來確定國家領海的範圍,那就麻煩大了。由於南沙群島露出水面的中國島嶼都已被周邊國家占領,他們會主張以占領的島嶼為基礎劃自己的領海基線,而中國沒有占領任何島嶼,占領的島礁都是水下暗礁,可能被定義為人工島,結果可能是壹無所獲。強盜將是南沙群島的永久主人,中國將再次看向海洋!
孫中山曾痛心疾首地說:“什麽是太平洋問題?即世界海權問題。”“太平洋的中心,即中國;爭奪太平洋的海權,是中國的門戶。”。近百年過去了,我們要爭奪太平洋的制海權還太遙遠。建國六十年了,第壹島鏈還被別人緊緊封鎖著。我最焦慮的不是爭奪太平洋的海權,而是捍衛原本屬於我們的南沙主權。兩千多年來,我們的祖先陸續發現、占領、管理南沙群島,沒有人敢侵略周邊小國。1940後被日本海軍占領僅幾年,但1946年中國海軍艦隊前往南沙武力收復。70年代以後,南沙群島的幾十個島嶼都丟在我們這壹代人手裏,這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南沙在哭,我們不能再拖了,不能再等了,南海爭端不能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