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羅門教的基本概念是吠陀天啟,全能的犧牲和婆羅門至上。這個宗教沒有最初的創始人或創立者。它是在吠陀中提到的大量宗教祭祀的基礎上形成的。在古印度,種姓制度的社會階層很早就形成了,人們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所從事的職業類型。印度從事祭祀儀式的人很多,主持這類活動的人通常被稱為婆羅門祭司。祭祀活動被認為對人有重要的影響,帶來好的或壞的結果。他們無所不能,所以被賦予了很高的地位。吠陀經,描述獻祭的原始主要文獻,自然被認為是神聖的文獻。主持祭祀的婆羅門祭司因此擁有非常高的地位,被認為是社會各階層中至高無上的。婆羅門教主要反映婆羅門種姓階層的利益和思想,通常在印度思想界占據主導地位。這種情況在印度已經持續了相當長壹段時間。婆羅門教後來轉化為印度教,到了近代,仍然是印度思想界的主流宗教派別。婆羅門教的哲學或核心理論是在奧義書時期(時間範圍約為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500年)明確提出的。比如梵天我合壹的思想,輪回解脫的理論,都在奧義書裏有闡述。奧義書的思想不僅對後來的婆羅門教哲學流派,而且對婆羅門教以外的其他宗教流派都有重要影響。7世紀上半葉,伊斯蘭教開始在古印度傳播,隨後幾個世紀,傳播速度加快,傳播區域擴大。雖然有交流的方式,如商業和旅行,但在早期主要是通過軍事征服。伊斯蘭教在征服地區取得統治地位後,大力宣傳西亞中亞早期形成的壹些基本教義。壹些伊斯蘭思想家認為,上帝是至高無上的,是善的,而世界上的事物和人是邪惡的,不純潔的。也有壹些思想家認為上帝是世界的根本原因,是永恒的。上帝不僅創造了宇宙,也創造了生死法則。
錫克教(錫克教。m)形成於15年末,16年初。它是印度教的虔誠運動和伊斯蘭教的蘇菲思想融合後演變而來的壹種宗教形式。錫克教認為只有壹個神,所有宗教都應該崇拜這個神。雖然各宗教所崇拜的對象名稱不同,但本質上崇拜的是同壹個神。上帝是自我存在的,全知全能的,世間萬物都是上帝的表現和創造。轉世到世間的人都充滿了痛苦,要想擺脫痛苦,就必須達到與神合壹的境界。
此外,基督教也很早就傳到了印度。壹般認為,來自敘利亞壹個基督教小教派的傳教士在4世紀和5世紀首次將基督教傳播到印度。當然,基督教在印度的傳播仍處於後期。印度教在現代印度占主導地位。印度教理論的核心成分來自古印度的婆羅門教,但也融合了很多其他古代宗教的成分。因此,現代印度教所包含的內容的來源是相當復雜的。印度的主要宗教派別在歷史上長期並行發展,因此它們之間有著重要的代表或聯系,存在著相互借鑒或影響的關系。婆羅門教和佛教是古印度的兩大宗教,兩大宗教的關系有以下特點:
第壹,兩種宗教都從古印度的《吠陀經》和《奧義書》中學到了很多東西,有很多相似之處。吠陀經和奧義書內容極其豐富。主要的哲學思想被印度後來的婆羅門教思想家繼承和發展,成為婆羅門教和後來印度教的基本理論。但是,有些思想也被佛教吸收,成為佛教理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兩種宗教有很多相似之處的主要原因。比如輪回解脫說,善惡因果思想,否定形式的思維模式,在《吠陀經》或者《奧義書》中都有提出。婆羅門教後來的思想家大量使用這些成分,佛教也大量使用。兩種宗教的許多文獻中的壹些敘述是相似的。
第二,兩種宗教的主要區別反映了古代印度種姓社會中不同階級的主要利益和觀念。婆羅門教主要反映婆羅門種姓階級產生時的思想,佛教主要反映赫魯曉夫、吠陀等壹些階級產生時的思想。婆羅門教的核心哲學理論是婆羅門壹元論,認為世間萬物本質上都是婆羅門,婆羅門是最高實體,是真實存在的不變根源。佛教的核心哲學理論是本源觀,認為世間萬物皆有本源,否認最高根源的觀念,認為事物無常,沒有真實不變的主體。婆羅門壹元論與其婆羅門至上的政治主張是壹致的,體現了婆羅門種姓的根本利益。但佛教的起源觀與赫魯曉夫等種姓反對婆羅門至上、在壹定範圍內追求社會平等的政治觀是壹致的,體現了這個階層的利益。
第三,兩種宗教在發展中基本可以和平相處。雖然婆羅門教和佛教代表了印度社會不同階層的利益。但是兩種宗教的對立並不是不相容的。婆羅門教和赫魯曉夫分別代表印度上層社會,部分吠陀並不是社會底層。古印度的種姓制度在壹定程度上是這兩種宗教的信徒都能接受的。對於這幾個階層來說,種姓制度是壹種能夠相對維護各自利益的制度,大體上維持他們之間相對和諧的關系。所以在兩種宗教並行發展的大部分歷史時期,都是能夠和平相處的。雖然兩個宗教互相反駁的場合很多,但總的來說是意識形態上的對抗,而不是武裝上的對抗,兩個宗教之間的流血沖突也很少。耆那教和婆羅門教的關系類似於佛教和耆那教的關系。耆那教的信徒基礎與佛教大致相似,同樣來自薩滿教思潮,吸收了奧義書的壹些基本思想。所以歷史上婆羅門教和耆那教雖然有意識形態上的沖突,但基本上和後者和平相處,壹般不會有流血沖突。耆那教和佛教有很多相似之處,兩者在某些方面都不承認婆羅門教的概念。雖然早期佛教和婆羅門教對於信徒來說是有沖突的,但是這種沖突並沒有擴大或升級。佛教文獻中有反駁耆那教理論的內容,但比例不大。兩種宗教之間的差異或對立並非不可調和。
伊斯蘭教傳入古印度並成為主要宗教後,印度的宗教關系或宗教存在格局發生了重要變化。伊斯蘭教不是古印度傳統的本土宗教。它的教義最初來自西亞、中亞和其他地區,與古印度的吠陀奧義書沒有任何關系。所以壹開始很難和印度原有的宗教派別在很多方面和解。在古印度的主要擴張或發展時期,伊斯蘭教與婆羅門教(印度教)、佛教、耆那教等宗教派別發生了激烈的沖突。起初,伊斯蘭教曾用軍事征服來解決與其他宗教的矛盾。在這個過程中,伊斯蘭教是當時的強勢宗教,印度原有的宗教受到了極大的打擊。然而,婆羅門教或印度教是印度最有影響力的宗教,在社會上有著根深蒂固的影響。雖然受到伊斯蘭教的沖擊,影響範圍縮小,但並沒有被徹底打敗,形成了與古印度伊斯蘭教的對抗。耆那教也受到了伊斯蘭教的沖擊,但並沒有被完全驅逐,在壹些地區仍然保持著影響力。佛教在伊斯蘭教影響擴大的過程中受到的打擊最大。再加上當時古印度佛教的其他因素,13世紀以後古印度基本衰落,壹些原有的重要佛教活動中心不復存在。直到公元19世紀,佛教才在印度壹定範圍內“復興”。
錫克教雖然是在吸收和改造印度教和伊斯蘭教的壹些元素的基礎上形成的,但它反對傳統印度教和伊斯蘭教中的壹些刻板印象。比如傳統印度教和伊斯蘭教都存在女性社會地位不高的現象。印度教中有寡婦殉難的習俗,伊斯蘭教中有男女權利不同的規定。錫克教主張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反對歧視女性。此外,錫克教還反對種姓劃分、祭司制度和復雜的祭祀,認為這些都是違背上帝意誌的。印度宗教很多教派都有消極的隱居傾向,而錫克教則崇尚積極的生活。
總的來說,古印度原始土著宗教之間的意識形態對抗很多,但很少有直接的激烈沖突。後來壹些宗教和原有傳統宗教的意識形態對抗少了,直接的激烈沖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