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
(二)政府補助標準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政府分類補助標準為:1.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戶均2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6萬元。2.其他貧困家庭重建房屋戶均1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4萬元。
上述政府補助部分,中央財政按戶均7500元補助,國貧縣和比照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區),省級按戶均3000元補助,其他壹般縣(市、區),省級按戶均2000元補助,由各地根據改造方式統籌安排。除中央和省級補助外,其余政府補助部分由市縣承擔。市縣級財政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市縣級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各縣(市、區)應根據下達的危房改造任務和補助資金總額,細化落實措施,合理安排各鄉(鎮)、村的危房改造任務,科學確定重建戶、修繕加固戶數量。
三、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體危險(D級)的,原則上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
危房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傳統村落和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優先安排,已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義推進村莊整體遷並。
四、改造要求
農村危房改造要嚴格執行《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導則》。
(壹)加強危房改造管理
1.嚴格把握改造對象。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實行農戶自願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補助對象認定程序,規範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同時,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審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縣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並征得農戶同意公開其有關信息。
2.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要執行最低建設要求,改造後住房須建築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後住房建築面積要達到人均不低於13平方米;戶均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強引導和規範,積極組織制定農房設計方案,防止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農房設計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地方建築風格,註重保持田園風光和傳統風貌。
3.強化農房建設監管。各地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號)。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編印和發放農房抗震設防手冊或掛圖,向廣大農民宣傳和普及抗震設計常識。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要健全和加強鄉鎮建設管理機構,加強鄉鎮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築工匠培訓與管理,提高服務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築工匠或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並按合同約定對所改造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鄉鎮建設管理員要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礎、抗震措施和關鍵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基本建設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並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記錄。
4.加強傳統民居保護和農房風貌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要註重對傳統民居的保護。對於傳統村落範圍內的傳統民居,要嚴格按規劃實施修繕和改造。要在保證安全和經濟的條件下,提高農村危房改造的農房風貌建設水平。加強對農房風貌建設的技術指導與管理,註重在建築形式、細部構造、室內外裝飾等方面延續民居風格,推動建設具有傳統民居特色的現代農房。加強農房風貌綜合建設,開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後農房與院落及周邊環境相協調。
5.加強工程驗收管理。危房改造結束後,應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工作由縣級農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鄉鎮、村等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重點包括工程完成情況、工程質量情況、是否符合年初計劃等。市級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門組織進行復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制度,完善激勵約束並重、獎懲結合的任務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逐級開展年度績效評價,綜合評價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落實與政策執行情況。
(二)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要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並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使用,執行規定標準,直接將資金補助到危房改造戶,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
市縣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強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享受補助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凡經舉報、媒體曝光等途徑反映農村危房改造問題嚴重,查證屬實的,將不再安排該縣(市、區)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標。
(三)完善檔案、信息管理
1.完善農戶檔案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實行壹戶壹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壹戶、建檔壹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議等材料,其中檔案表按照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信息系統公布的樣表制作。今年,將制定農戶檔案管理辦法,進壹步規範農戶檔案管理。在此基礎上,嚴格執行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準確錄入系統。各地要提高農戶檔案錄入數據質量,加強對錄入信息的審核與抽驗。
2.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於每月3日前將上月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組織編印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將建設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以簡報、通報等形式,及時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要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研究和解決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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