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後被任命為禦史監,後改為禦史監,任“言官”。行為不當或違法的官員可能會被彈劾。當時,張耀佐被任命為我們的大使和宣徽兩院大使。右部訓誡張澤、唐傑、包拯共同辯論此事,言辭甚為誠懇。也有人提出:“國家以年幣賄賂契丹,不是防禦戎狄的良策。訓練士卒,選拔將領,充實鞏固邊防。”他還要求朝廷重視行省封鎖制度,廢禁貪贓枉法的官員,選拔地方長官,實行補陰弟子考試制度。當時的轉運使也都是按察使,經常挑不重要的小節來彈劾官員,於是互相標榜,用嚴苛的檢查來吹噓自己的聰明,讓地方官員非常不安。包拯於是要求朝廷廢除按察使的職位。
為了懲治貪官,清四年(1044)八月,他向仁宗散發了《不要帶貪官》的乞求書,認為清廉是人的榜樣,而贓物是“賊”。包拯七次上書王魁,揭露其“心如蛇蠍”,禍害百姓。並嚴厲批評了宋廷的官員任用制度。祐二年(1050)至祐三年,包拯知鑒院三次彈劾外戚張耀祚,試圖查清惡魔冷情冒充太子的特大詐騙案,震驚朝野。
包拯到了契丹,契丹讓禮官對包拯說:“雄州城剛剛開了側門。難道是引誘我們造反的人去刺探邊疆情報?”包拯說:“涿州城也開了個廁所門。為什麽需要開廁所門才能窺探邊境信息?”男人無言以對。
包拯在擔任法官和第三司副公使期間,先後擔任過JD.COM、陜西、河北等地的過境大使。他每到壹個地方,都以減輕人民負擔、革除弊端、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濟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很多時候為了國家大事,說壹些皇帝不愛聽的話,批評大臣的權力,要求他停止皇帝給予親信官僚的恩惠,壹切都改走主管部門的正常渠道。他寫了從魏徵到唐太宗的三封奏章,並把它們獻給宋仁宗,作為他的座右銘,時刻保持警惕,專註於國家事務。要求仁宗虛心納諫,明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去除苛責,嚴禁刑罰,嚴禁神話邪說,不要隨意建築,等等,朝廷多采納,多執行。
包拯在龍圖閣任學士,在河北任轉運使。有人建議,當邊界暢通時,部隊應轉移到內陸,但沒有得到答復。現在,包拯要求:“停止在河北駐軍,把軍隊駐紮在黃河以南的兗州、灤河、齊、濮、曹、冀州。即使邊境出現緊急情況,也不用擔心來不及出動他們。”如果邊境駐軍不能壹下子減少,那就請朝廷奮勇訓練,減少幹糧。壹年的花費還不如駐軍壹個月的花費,壹個州的財富足夠了。“沒得到答復。
嘉祐元年十二月(1056),朝廷任命包拯為全誌開封府。次年3月正式上任,3年6月離任,前後僅壹年多。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素有頑固性之稱的開封府被管理得有條不紊。敢於懲治達官貴人的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開封官員的囂張氣焰,及時懲治不義刁民。
由於包拯在開封執法嚴明,鐵面無私,英勇無畏,宦官們不得不收斂起來,壹聽到包拯的名字就害怕。老少婦孺都知道包拯的名字,親切地稱他為“鮑特”。開封流傳著壹句話“達不到關節,就有閻羅養老。”。”閻羅比喻包拯鐵面無私。
遷到潁州周知,各州用公款交易,每年累計虧損十幾萬,但包拯最後壹次演出被徹底淘汰。由於他兒子的死,包拯請求在壹個方便的縣任職,擔任揚州知府,然後搬到瀘州,在那裏他被提升為刑部大夫。他因保薦人的錯誤而被定罪,並被降為兵部尚書兼池州周知。
官復原職,遷江寧府,朝廷稱右知開封府,升為右秘書。包拯在朝廷是剛毅的,妳太監克制了他。聽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嘲笑包拯的聲音比黃河還清晰,兒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名字,稱他為“待造之袋”。首都說,他說:“如果妳不能達到聯合,妳將有壹個可怕的老人。”按照以前的制度,任何人申訴都不壹定能直接到官方法院。包拯打開了衙門的大門,讓有怨言的人可以直接在他面前陳述自己的是非曲直,讓小官吏不敢欺騙長官。朝鮮官員和權貴家族修建私家園林和亭臺樓閣,侵占惠民河,從而阻斷了河流。由於首都洪水泛濫,包拯摧毀了所有的花園和亭臺樓閣。有些人用土地證虛報自己田地的數量,包拯嚴格檢驗,並彈劾弄虛作假者。
宋嘉佑六年(1061),官至某樞密大臣,次年五月卒。“京師官方愁容滿面,街上嘆息可聞。”朝廷呈詔吏部,十五卷《奏樂器》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