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官制度上,也提倡孝道。唐朝以前,主要有兩種制度,即科舉制度和九品鐘政制度。每個朝代的選拔標準和對象都不壹樣,但“孝”始終是其中重要的壹環。地方長官有責任推薦村裏有名的孝子,也可以直接任命。漢武帝從四科中選士,各有側重,但都要求孝順正直。唐高祖號召少年兒童閱讀《孝經》,並設立男孩科目:“凡十歲以下的男孩,能掌握《孝經》和《論語》,並背誦十篇,掌握者賜官。”。同時,如果人們因為各種原因不願意做官,也是親吻養父母的最好借口。最高統治者標榜孝道,就得給它許可。典型的是漢代的李米。李米不想做官,但是因為他很有才華,有壹個孝順的名字,皇帝想叫他做官。李米上書陳情表給皇帝,說“傅以孝治天下,人老猶懷,臣孤尤。”“我沒有祖母,迄今為止;祖母無臣,余生無終。”她說她被外婆養了很久,現在需要自己的壹面。
最高統治者以孝示孝,對孝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世界上有好的東西,就會有壞的東西。深諳以孝治天下之道的帝王們不遺余力地宣揚孝道,並試圖通過自己的行動來宣揚。中國文帝以孝即位,以孝治天下。鄉親們稱贊他在母親患病的三年間“晝夜不停,夜以繼日,冬夏高堂侍候”。沒問過病腸有沒有斷,以前也沒嘗過。"
最高統治者對孝道的大力倡導和示範,還表現在他對《孝經》的重視上。自戰國時期魏文帝註釋《孝經》以來,已有數十位皇帝親筆註釋《孝經》,其中最著名的是唐玄宗。不僅儒生,武士也要讀《孝經》,漢光武帝就讓他的武士讀。此外,王公等貴族的子女也要讀《孝經》。從漢朝到清朝,都是如此。各個朝代的皇帝、皇後也以被授予“孝”為榮。在漢朝,除了劉邦殊的“無高”,劉秀殊的“輕武”,其他都是孝順。
另壹種重要的教育形式是由大家族、大臣、士紳制定和實施的鄉村規章制度。在壹個家庭共同生活的小社會裏,家庭成員應該遵守壹定的規範,享有壹定的權利。大家庭有保護小家的義務和作用,同時也有規範的權力。這種教育形式在宋明時期尤為顯著。比如範仲淹的《莊毅之規》、譚舟的《俞素文》、鄭望道的《唐琴邊》、呂坤的《明代蘇洵綱目》、王守仁的《鄉規民約》、陸詩怡的《清代鄉政三約》。這些鄉規民約的重要內容之壹就是宣傳和規定孝道,以維護家庭、宗族和村落的穩定、延續和發展。比如《談周瑜俗文》中說“古人要孝順百姓,其刑也要不孝不幼。”基於這壹原則,采取了壹些保障措施。這種教育是與中國兩千年來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封建社會相適應的,其實際作用是巨大的。民國時期,鄉村建設學派的理論和實踐無疑受到了這壹思想的影響。
孝道教育在民間的廣泛普及,使孝道最終成為民眾的意識和行為。孝道不同於其他倫理道德,還在於其宣傳的廣泛性和普及性。除了人們年輕時讀《孝經》,在民間,人們以各種通俗易懂的形式宣傳。如《二十四孝》、《二十四孝圖》、《二十四孝鼓》、《勸孝歌》、《劉智詩勸孝歌》、《刻心勸孝歌》等。各種地方戲也深受人們的喜愛。所有這些都在四季的大街小巷裏說唱著,尤其是在夏冬。如《二十四孝鼓詩》以通俗易懂的口語和歌唱的形式向大眾講述了二十四孝:“論這二十四孝,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但人人皆知其名,不壹定全是事實。先把這24個人的事實說清楚,認真對待。不知者聞之,悟之,悟之;當知道它的人聽到它時,它會增加壹些新鮮的東西,激勵他們……”如果說儒家經典主要影響的是士層次以上的階層,那麽這些通俗的民間藝術則是把孝道播到了中國的每壹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