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重農抑商”思想之所以產生,是因為重農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傳統經濟政策,這是由農業是封建社會主要生產部門的特點決定的。農業是封建社會最基本的經濟部門,小農經濟是封建社會的基礎。因為小農是稅收和勞役的主要承擔者,也是政府收入和士兵的主要來源。“國之義論,以書版為據”,所以審查戶籍,將小農控制在朝廷手中,壹直是社會動亂後統治階級的第壹件大事。如果“疆域泄漏,人如鳥獸飛走也無法控制”,朝廷就失去了統治的基礎。
為了穩定小農經濟,發展農業生產,鞏固統治,朝廷壹般采取以下經濟措施:
首先是“輕繳稅”,相對減輕農民負擔,提高小農戶積極性。小農是壹種簡單而保守的自給自足的經濟。壹般來說,只有在合適的時間和地點,才能維持最低的簡單再生產。如果帝國賦稅沈重,再加上天災人禍,就會導致農民的流亡和破產。因此,壹些有政治見解的統治者往往采取“輕繳稅”的方法,將稅收限制在壹定限度內。
如西漢初年劉邦采取“壹稅十五”的輕稅辦法,到溫蒂在位時降為“壹稅三十”,免地租十余年。徭役也從壹年壹次減少到三年壹次。唐初,為了恢復和發展小農經濟,還招募流民,分配荒地,租牛種籽,扶植農業生產,為壹些災區減班服務。
二是限制土地兼並。在西漢時期,董仲舒首先提出了限制耕地的思想:
“限民以地,以缺,以塞道。”
在為皇帝治喪時,史丹提出了限制田地的具體措施,即:
“列侯,諸侯王,封為田,列侯在長安,公主封為田縣道,關內侯及官地均不足三十頃”。
王莽當政時,曾試圖通過“王天”來解決土地兼並問題。西晉時頒布“占地”令,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最高數量。北魏時期探索出可行的“均田制”來限制土地兼並,並在北周、北齊、隋唐時期修訂實施。宋代以後,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任何對土地兼並的政治幹預都是無效的,所以再也沒有人建議“限田”或“平田”了。
第三是用“救濟”的方法穩定小農戶的生產。即在災荒之年,國家會拿出壹部分儲存的糧食,無償發放給災民,讓他們渡過難關,避免“劫糧”。壹般有國家“誌願倉”和地方“社會倉”進行糧食救濟。在豐年,國家往往鼓勵和提倡建立各種機構,以備災荒,救助百姓。比如唐代就有“邦縣兩升耕地,畝以下王公為壞年”。宋代的“昌平法”也是為了“荒政”。
政治上,小農是封建專制統治的基礎。為了把小農控制在自己手裏,歷代封建統治階級采取各種措施,防止地方封建勢力集團控制小農。如果已經被地方封建集團控制,中央統治者就會動用行政權力把它“查刮”出去,重新成為國家控制的農民。當這種鬥爭加劇時,往往會發展成武裝沖突。
還有就是流民問題,這個問題在封建社會經常存在。由於重稅和土地兼並,大量農民被迫離開土地,成為難民。難民的存在是統治階級的潛在威脅。因此,封建國家總是用“破戶籍”、“查戶籍”、“搜相貌”等方法來迫使流民返回土地。明朝的周鴻祎說:
“如果難民是流水,自然會引導他們;造之或反之,則泛濫而崩。”
這些都是歷代封建國家從經濟上和政治上穩定小農經濟的具體措施。
由於歷代封建統治者都把穩定小農經濟作為立國之本,重農思想成為我國歷史上壹個重要的指導思想。然而,威脅小農生產穩定的最根本原因是商品經濟的發展。因此,要貫徹重農思想,穩定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根本措施是限制商品經濟的發展,實行抑商政策。
小農經濟是壹種自給自足的經濟,其特點是“耕者始終為農,天下不徙”,“男耕女紡,樸實無華”,“遷徒異地,不善商賈”。他們很少與外界有經濟聯系。這是壹個僵化的經濟結構,要求穩定和保守,反對任何改變。這符合封建統治階級的要求。為了維持統治階級的地位,我們必須維持“子恒為學者,子恒為農民,子恒為工人,子恒為商人”的僵化結構,以防止任何社會變革。
商業是改變這種僵化保守的經濟關系的起點。只要商業發展了,商人出現了,就會給這種停滯不前的社會關系帶來波動,造成壹種“禮數不周,友情不保,上下冒險”的局面...家庭習俗”。商品經濟的發展,會把農民的主要生產資料土地納入商品範圍,把壹部分農民引入商業活動,造成“棄農從商”,因為商業的周期比農業生產更短,利潤更高,在封建社會,就是“以貧謀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這就造成了壹部分人“棄農經商”、“棄木為末”,造成了“種莊稼的人少,旅遊的人多,糧少貨多”的局面。這是封建統治者最害怕的。
而且封建社會是壹個等級森嚴的社會,壹個人的社會政治地位,除了財富和土地的多少之外,主要看他的等級和品級。正如司馬遷在《貨殖史記》中所說:
“自天帝、清公以來,至於受棗梨攻擊者,其祭祀死者、活人之制度,皆有其貴胄供養,各有劣等品,不宜過小過貴。”
商品經濟發展後,壹些沒有官階的人突然變得很有錢,會用錢來購買,提高自己的地位,這是對封建等級制度的挑戰。比如春秋戰國時期,金錢影響政治並不少見,說明當時商人已經進入政治競爭領域。到了漢代,更是“千女之家,勝於壹郡之君,富者猶享君樂”,“因其財,強於官,而傾向於互益”。他們用金錢作為政治投機的手段,打入官場,影響國家政治。
因此,自漢代以來,采取各種措施限制商人活動,貶低商人的地位,堵塞商人進入政治舞臺的道路。這種打擊商人的政策壹直貫穿於封建社會。這是封建社會“重農抑商”思想產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
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重農抑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程度的表現。雖然重農抑商政策貫穿始終,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抑商的程度是不同的。總的來說,先秦封建地主制時期,抑商色彩較淡,秦漢以來封建地主制時期,抑商色彩較強。如果以中唐為界,中唐以前對商業的壓制較為突出,中唐以後有所削弱,對商業的重視逐漸上升。
春秋時期,許多君主實行重商主義政策。當時由於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商業也相應活躍起來,商人作為壹個社會階層逐漸形成。然而,頻繁的戰爭和眾多的城堡阻礙了商品的流通。為了盡可能暢通商業渠道,有的商人學習修養,有的商人進入仕途。
當時儒家雖然以功利為恥,但並不輕視商人。孔子的弟子中,有壹個大商人子貢。漢初司馬遷為大商人立傳,創制《貨殖傳》,說明大商人已經有了壹定的影響力。歷史上子貢“騎著鐐銬”,周遊列國,“君與之鬥而不分”。大商人和幫助被吳打敗的越王勾踐管理財政。
在戰國時期,為了使強兵富裕,各國利用法家來鼓勵農業。秦始皇統壹六國後,表面上看,似乎繼承了前代的抑商政策,將魏之孔移至南陽,將趙移至。但實際上並沒有采取措施遏制這些大冶鐵商。所以遷徙之後,孔子和卓依然可以重操舊業,積累巨款。到了漢初,南陽的孔家成了“大家族”,蜀郡的卓氏更是“鐵山大鼓富”...且富於千人,享獵於天池,計為君子”。
此外,秦始皇還在政治上縱容和對待壹些大商人。對於武氏以畜牧致富,成為牧民大戶,“秦始皇命班比君,適時邀臣”;因為寡婦清繼承了前任對丹礦的管理,成為富商,所以秦始皇“惜清為建女”。可惜生意這麽重要。
漢初秦末戰爭爆發,土地貧瘠,居民稀少,經濟蕭條,民生困苦。為了恢復和發展生產,劉邦及其後繼者采取了重農抑商的政策。例如,在漢朝第八年,劉邦下令“賈人不得穿華麗的衣服...操兵騎馬。”文帝和黃厝都主張“孝強田”、“貴粟賤商”。由於高厚和惠帝時期的“民政、衣食、營養”,戰爭的創傷很快就愈合了。很快出現了聞婧的世界:
“人民是幸福的,因為他們願意,可以不受打擾,所以人民走向和平。我六七十歲以後就再也沒去過市場了。”
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戰爭,大量耕地荒蕪,大量人口死亡,生產力急劇下降,市場萎縮,商業停滯,作為商品交換媒介的貨幣量減少。在南北交易中,谷物和絲綢經常被用作貨幣交換的手段。與此同時,作為社會經濟組織的塢墻和莊園受到歡迎。他們自給自足,不假裝向外尋求。地主的莊園除了井鹽,還可以自帶東西。這壹時期統治者對商人課以重稅,並壹再下令重書輕末,是當時自然經濟高度強化,商品經濟嚴重萎縮的反映。
中唐以後,糧食畝產量比魏晉時期增加了60%,比漢代增加了壹倍。經濟作物的種植面積擴大了,手工業也出現了專門使用雇工的幫工作坊。從農業中分離出來的手工業比以前增加了,這就為商品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隨著宋代商業的繁榮,商人的社會地位提高,“商人不恥與民爭利”的說法也隨之出現。在清代的壹篇文章中,沈瑤談到了唐宋:
“官與王爭,非官者必先有農桑之業,才能只爭朝夕,專精進取。因此,貨殖的事是緊急的,商人的事是重要的。哥哥不先立業,孩子就平白無故讀書,這樣身體就露出來了。故古人分四人,後人分四人;古代的秀才子恒是秀才,後來商朝的兒子也是秀才。這在宋元明以後有了很大的變化。”
在這種情況下,朝廷不得不放寬抑商政策,采取壹些有利於商業發展的措施。
唐朝為了發展國內貿易,多次聲明不準亂征營業稅。例如,李宗十四年,官方在揚州設局,搜查商賈府邸,並下令“天下百官官,無權與人爭利”。唐玄宗六年,限制各級官員向商人征收苛捐雜稅,並采取具體措施,達到“商旅安全,教訓有利”的目的。
在對外貿易方面,也消除了壹些障礙,制定了合理的稅率。比如第三年,文宗皇帝命令我們在嶺南、福建、揚州等地的使臣,要和當地的“粉絲”打交道,“經常提問。除了船腳和入口,讓它流過流,為自己交易,稅率不得提高。”
商品經濟的發展促使壹些思想家對傳統的輕商觀提出異議。比如唐代韓愈提出了農、工、商並重的理論。
北宋蘇軾主張“農終有利”,傅園也主張“農終相資”。南宋陳亮認為“大商無藏寶”,會使“國家局勢日益枯竭”,與傳統宣揚商人暴富有害於國家相反。葉適的觀點更加激進。他以古代統治者讓學者、農民、工人和商人參政為例,試圖呼籲當代商人進入仕途:
“四個人沒有不去的世界。至於落第者,古人說無階級,工商雖不敢拒。”
特別值得註意的是,提出“四民宜用之,而後治之;把厚書壓在最後是不對的。”把士農工商分工互動上升到社會繁榮與治理的政治高度,第壹次挑戰了傳統的重農抑商觀。
元朝是壹個最重視商業的朝代。朝廷任命阿合瑪、桑格、魯等壹批維吾爾族和漢族商人為財政大臣,十分重視國內外貿易。忽必烈在宋朝滅亡前壹年,下令福建省向外商宣布“他們的往來和交流是互利的”。宋朝滅亡後,他支付江南省巨款“與民換市”。
那時候,這裏大多是全國的商業中心。凱爾·波洛記載“無數商人和其他遊客被帝國宮廷吸引,不斷來來往往。”杭州還有“數不清的商店和十大廣場或市場”。在元朝重商風氣的影響下,大學者許衡打破了儒家恥於談利的傳統政治信條,宣揚“君子”是“有為之舉”。
明清統治者雖然沒有公開講重商主義,但隨著商品經濟的進壹步發展,對商業的壓制也有所收斂。比如嘉靖八年下令廢除輪班工匠,減少了工匠的人身依附性,結束了工匠千余年的搖役制度。“不為國王服務”的工匠的自由生產有利於商業的發展。
萬歷九年實行鞭笞法,將部分勞動負擔沈澱在土地上,使“大甲這種沒有資本的富商”,“也因為沒有土地而免於勞作”,客觀上起到了督促商人投資工商業的作用。
到了清朝,雍正時期的攤販把所有的勞動力負擔都結算到了土地上,進壹步減輕了沒有土地或土地很少的工商業者的負擔。在晚明商品經濟發展的條件下,黃宗羲提出了“工商業皆以聖王之欲為本,商使其道出”的理論。
從上面可以看出,封建社會重農抑商的政策在地主制和地主制之間是不同的;地主制前後的階段並不壹致。
總的來說,“重農抑商”思想反映了封建統治階級的壹種保守頑固的心理狀態,害怕商品經濟的發展,嫉妒商人的富有。當資本主義萌芽,外國資本主義來敲開封建社會的大門時,他們“重農抑商”的思想就轉化為“閉關鎖國”的政策。
用小農經濟來對抗簡單的商品經濟,在封建社會還是能起到壹定作用的。但是,如果用小農經濟來反對資本主義,小農經濟的落後性和保守性就會更加突出,“重農抑商”的思想就會失去最後的光彩,成為歷史的遺跡。但是,由於它在中國封建社會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所以它經常出來表明自己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