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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學前家庭教育註重哪些好的品質?它啟發了我們什麽?

家庭道德教育在中國古代道德教育中的特殊地位

在中國古代自然經濟的社會結構和運行機制中,“家”既是社會生產的基本單位,也是社會生活的細胞。“家”的本義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家”,引申為網絡結構的社會關系——“家”,進而引申為整個社會關系——“國”。在中國文化的脊梁儒家文化看來,“家”就是“小國”,“國”就是“大家”,“家”和“國”是壹體的。這種由家庭、家族和國家組成的社會結構形式,是由血緣關系聯系在壹起的,所以“家庭”不僅是社會經濟結構和政治秩序的基礎,也是社會精神文化的堡壘和人們道德生活的價值源泉。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古代的倫理道德是建立在家族本位和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家國壹體”的社會關系之上的,這是中國傳統道德關系和道德規範形成的根源。表現為社會顯性文化中血緣、宗法、等級三位壹體的政治倫理和倫理政治。四書五經中,“持家”與“治國”緊密相連,“私德”與“公德”融為壹體。在中國古代倫理規範的建構中,逐漸形成了以“五倫”“三綱”為核心的道德價值體系和倫理秩序,被儒家稱為以“天理”為核心的儒家道統。

中國古代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不僅在“家國壹體”的宗法等級制度基礎上形成了壹系列倫理規範,而且形成了壹套基於“家國壹體”的道德教育模式和方法。儒家非常重視家庭和宗族在道德教育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將家庭和宗族道德教育與社會和國家道德教育、學校道德教育(“師道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儒家德育理論與實踐的壹個基本特征是以血緣為基礎,以親情為紐帶,以“家”與“國”相結合,以政教合壹。

儒家強調人生要以“德”為本,“德”要以“孝”為本。在家孝,在家忠。以孝促忠,以血緣促等級秩序,以“持家有序”作為“治國”“平天下”的重要環節按照儒家的說法,在家能孝者,在外必忠。如果每個人都能做到在家孝,在外忠,那麽“家庭和睦”、“國家治理”、“世界和平”就實現了。《論語》說:“他也是孝順的,但喜歡犯錯的人是少之又少。犯錯誤不容易,但作亂的人與此無關。君子商以基業,道而生。孝也是仁的根本!”(註:《論語·學而》)孟子也說:“堯舜之道,正孝。”(註:《孟子·告子上》)孟子也說:“幼年之子,皆愛其親人,愛其長輩,皆敬其兄弟。親,仁也;敬為長,義也。沒有他,它將到達世界。”(註:《孟子·盡心上》)孟子也明確指出:“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註:《孟子·離筐上》)這是壹種“孝”,從孩子的親吻本能,到長大後懂得尊重哥哥,用血緣和親情來普及。有了這兩樣東西,就會有仁義,推而廣之,其他壹切倫理關系都能處理好。《禮記》雲:“壹家仁政,壹國仁政;壹個家庭造就,壹個國家造就。”(註:禮記大學)把家庭道德教育提高到關系到國家興亡的高度。《呂氏春秋》也說:“孝是忠、誠、死之事。”(註:魯春秋時期的孝經)《孝經》進壹步把“孝”作為道德規範的核心,認為“孝為德之本,教之理也生”。(註:《孝經》開宗明義壹章)漢代以後,統治者充分認識到孝道在維護封建等級倫理秩序中的重要性,紛紛倡導“以孝治天下”,舉行各種弘揚孝道的活動,如養孝節廉、示孝、“九級正”等。另外值得壹提的是,宋明理學家張載把“孝”作為宇宙根本原則的體現,具有本體論的特征,認為追求“孝”是道德的基礎。他說:“幹叫爸爸,坤叫媽媽。.....人,我的同胞;事者,我也。偉大的君主,我的父母是兒子;其臣,子孫之家也。”(註:張載《鄭明》)意思是天下人皆天地之子,天為父,地為母,我們都是兄弟,萬物是人之友,皇帝是父母長子,大臣是他的管家。所以,人要“孝順”父母,就要尊重長子,尊重管家。這在美好而溫暖的“親情”中為封建統治秩序和統治者做了最好的辯護,為封建等級道德找到了本體論基礎。凡是不服皇帝和大臣的,都是叛教,都是天地父母的“叛逆之子”。

為了貫徹“家國壹體”的血緣等級道德規範,歷代思想家還編撰了壹系列以“孝”促“忠”的“家訓”經典。如《漢詩傳》記載了周公訓鳥的典故,《國語》載有母訓父、姑訓子的典故,《論語》載有孔子訓鯉魚的記載。漢代有馬援的《顏遁書》、鄭玄的《勸諫書》、班昭的《婦諫書》、蔡邕的《婦訓》等。南北朝時期有著名的顏家訓,唐代有劉@ ①的家訓,宋代有司馬光的家風家訓,陸遊的《旺翁家訓》,朱的《家訓》和《家禮》,元末明初有鄭濤的《鄭氏規範》,明代有曹端的《家訓》。至於聖紫晶“孟母教子”和“增光賢文”的座右銘,更是家喻戶曉。《三字經》說“子不教,父有錯”,增光賢文說“子之訓,必始於胎教,止於小學之始”。養子不教驢,養女不教豬。“上述《家訓》書在宋元明清時期被刻成冊,在世界範圍內廣為流傳,影響很大。

二、中國古代家庭道德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簡單來說,中國古代家庭道德教育的內容就是以“家國壹體”為基礎的封建宗法等級道德規範。選擇最重要的,包括:

1.在親子關系中,要求父母“善良”,子女“孝順”。《顏氏家訓》說:“父母端莊善良,則子女膽小孝順。”在“善”與“孝”的關系上,中國傳統道德更強調“孝”。在“三綱”中,“父為子導”,權益向“父”傾斜,以至於“父呼子死,子不能不死”的極端。關於“孝”的內涵,中國傳統道德有詳細的定義。孔子認為,孝子對父母應該“不順從”,應該“生而有禮;死了就禮葬,禮祭。”(註:《論語·為政》)孔子也指出“父母在,不遠行必有好行”,“父母要出主意。不按意願,就是不尊重,也不抱怨。”(註:論語·立人)《禮記》說:“大孝敬親,其次忍辱,可舉於下。”(《禮記·祭義》)他還說:“不甘順從,諫而不倦,勞而不怨,是孝。”(註:《禮記·季芳》)在《孝經》中說:“孝子之事也,知心而居,養之以樂,病之以憂,喪之以喪,祭之以嚴。五個準備好了,就可以靠近了。”(註:蕭敬姬張曉星)等等。

2.在夫妻關系中,要求是“夫妻”。《左傳》說:“夫和而義,妻柔而直。”(註:《左趙專公二十六年》)管子曰:“夫則固也。”如果妳是妻子,勸妳忠貞。”(註:關《賦》)但是,在“夫忠妻從”中,中國的傳統道德強調“妻從”。孔子在《論語》中說“唯女小人難養”,在《禮記》中把“男帥女從”視為“夫妻之義”。在“三綱”中,“夫為妻導”,右傾於“夫”。在中國的傳統道德中,提出了“三從”(在家聽父、嫁夫、夫死子從)和“四德”(婦德、婦言、婦貌、婦德)的要求。男人的區別在於,尊貴的男人可以群妻群妾,而女人必須“專壹”;男人可以隨意“與妻子離婚”,但妻子不能提出離婚,更不能再婚。《大代李記》中規定“女子可去七次”,即丈夫在以下七種情況下可以“與妻子離婚”:“若違背父母,就去;沒有孩子,去;尹,去;吃醋,去;如果妳得了重病,去吧;多說壹句,走;盜竊,走。”“走”就算妳說多了。中國古代對女性有很多道德戒律,包括“纏足”這種不人道的要求。董仲舒等人也從夫為陽,妻為陰,陰要服陽的觀點出發,對“夫為妻”進行了本體論的論證。重男輕女是中國傳統道德的基本價值觀之壹。

3.在兄弟姐妹關系中,要求“兄弟、朋友、兄弟相敬如賓”。兄弟要對兄弟友好,兄弟要對兄弟恭敬。但中國古代社會實行長子繼承制,“兄、友、弟”權向長兄傾斜。如果父親不在了,弟弟應該把弟弟當成“父親”。中國傳統道德強調“幼者秩序”,其中包含幼者對長者的服從,這是宗法等級制度的倫理秩序之壹。中國古代思想家把“孝”和“孝”並列為壹切美德的要義,以此來統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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