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簡單說壹下朝貢制度。
朝貢制度,公元前3世紀至19世紀末存在於東亞、東南亞、中亞地區,是以中國中原帝國為主要核心的等級網絡政治秩序體系。它通常被稱為條約體系和殖民體系,是世界上主要的國際關系模式之壹。
雛形——姬府制度
朝貢制度的雛形是中國古代的姬服制度。
早在中國的商朝,統治者就已經建立了“越是在外供職,後殿門人越是保衛邦伯”的制度。在這個體系中,中國中原王朝的君主是兩者的主人。君主在王國中央地區(口頭)設立行政機構,進行直接管理。在直屬地區之外,外服由接受中原王朝封爵的地方統治者統治,內服與外服相互防禦。根據《尚書·大禹謨》中的記載,九州之內的各個地區也都負責朝貢。
周朝取代商朝後,對這壹制度進行了細化,進壹步發展了五服、六服、九服的概念。尤其是在《李周秋官大人行》中,對朝貢時期和朝貢種類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並首次提出了“九州之外,則稱之為國”的概念,試圖將這壹制度擴展到中原王朝尚未實際控制的更為廣闊的地區。
商朝的姬服制度帶有濃厚的原始部落軍事同盟色彩,而周朝由於確立了“遍天下,豈非王之地”的主體思想,這壹制度被系統化、理想化,試圖成為已知世界的規範。但由於周朝采用分封制,後來又陷入諸侯之間的世仇,這壹制度基本停留在紙面上。
[編者]編制授予制
公元前221年秦朝統壹中原後,建立了嚴格中央集權的帝國。當時在整個東亞和東南亞,除了匈奴,沒有壹個政權可以完全與漢朝的秦國及其後繼者抗衡。因此,中原帝國除了將匈奴視為“敵國”之外,還開始將先秦時期的姬服制度延伸到已知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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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擊敗匈奴,開放西域後,因已知天下無敵手,以中國中原王朝為中心的朝貢體系正式建立。在這壹時期的朝貢體系中,中原政權與其他國家的關系主要是“冊封”。也就是說,外國需要主動承認中原政權的統治地位,並憑借中央政權的封爵獲得統治的合法性。中央政府往往直接將地方政府命名為“* *王”,如“漢奴王”、“南越王”、“疏勒王”。被封國根據不同要求,有向中原政權納貢和提供軍隊的義務。
值得註意的是,漢朝只把自己有能力控制或自己來投的封號授予地方政府,政策相當務實。對於他認為可以控制的政權,如果膽敢挑戰漢朝的統治地位,就會遭到軍事打擊,於是漢武帝打敗南越、朝鮮,遠征大宛。在其控制之外的國家,如安息、大秦等,漢朝承認其獨立地位,並不試圖冊封。
[編者]重組-迷戀系統
公元291年,西晉爆發八王之亂,隨後中原王朝崩潰,大量北方遊牧民族進入中華民族中心,原有的追封制度瓦解。直到589年隋朝統壹,才恢復朝貢體系。但隨著唐朝的崩潰,遼、宋、金、元等王朝相繼崛起,整個朝貢體系再次陷入混亂。
這壹時期,多個政權同時自稱天下之主,並要求鄰國朝貢。小國往往同時向許多大國進貢,也有壹些國家同時向較大的政權進貢。這些都使得這壹時期的朝貢體系呈現出多元網狀的特征。甚至在唐朝鼎盛時期,日本、渤海等國都試圖成為二級貢使中心,甚至互稱使臣為“貢使”。
同時,在這壹時期,中原政權往往采取“囚禁”的政策來取代原有的冊封制度。最重要的特點是不再只是國王的頭銜,而是和直屬官員壹樣的官職。例如,南宋時,舜帝曾封百濟國王為“鎮東將軍”,日本為“安東將軍”。自唐太宗統治時期以來,將官職授予屬於各自家族的地方領導人,並設立羈縻州和郡,以體現他的“中國人和外國人是壹家人”的思想。比如渤海被封為“呼韓太守”,疏勒被封為“疏勒太守”等等。
在元朝,中國的皇帝名義上是整個蒙古帝國的* * *主人,國家形勢空前強盛。但除了短期冊封朝鮮國王為“東方省宰相”之外,統治者並沒有采用傳統的朝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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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註意的是,在唐嫣·李奔的貢品地圖中有三種情況。壹個是唐朝軍事力量陰影下的地區建立的羈縻州縣。其行政長官由部落首領世襲,內部事務自治,象征性的進貢,但有壹定的責任,如效忠中原政府,不兼並其他被擄單位和內陸郡縣,按要求提供軍隊等。壹類是所謂的國內國家,如渤海、疏勒、南詔、契丹等。,壹般封為都督或郡王,有自己的領土範圍,但其首領的政治合法性來自中原政府的封爵,不能獨立。中原政權視他們為幹將,文書用“皇帝問”;壹類是所謂的“敵國”和“域外國家”,如吐蕃、回紇、日本等。雖然可能有標題,但大多是對實際情況的追認。他們的領導人通告的合法性並不取決於中原政權的封號,中原政權的文件多采用“皇帝提問”。
宋代以後,對羈縻州縣第壹案的控制進壹步加強。除了部落首領之外,還增加了中原政府任命的監察官,逐漸演變為元朝的土司制度,實際上將其納入中原政權的版圖。
[編者]鼎盛時期-貢品制度
1368年,明朝建立,1371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明確將安南、占城、朝鮮、暹羅、琉球、蘇門答臘、爪哇、堪亨、百花、三輔齊、渤海國等西亞、南亞諸國定為“不征之國”,實際上。他還確定了“厚到薄”的貢品原則。由此,最終確立朝貢體系成為東方世界通行的國際關系體系。在這壹體系中,中國的中原政權成為壹元論的中心,朝貢國承認這壹中心地位,構成了中央政權的對外附庸。
圖片:1414鄭和帶的長頸鹿。使用jpeg文件交換格式存儲的編碼圖像文件擴展名
壹只東非小國的長頸鹿在公元1414年(永樂十二年)隨鄭和船隊進貢。15世紀前期,隨著鄭和強大的寶船艦隊巡航印度洋,以及永樂皇帝朱迪對北方蒙古勢力的掃蕩,朝貢體系達到了頂峰。在明朝陸海軍“厚此薄彼”政策的“威逼”和“利誘”下,向明政府進貢的國家和部落壹度達到65個。與此同時,日本的琉球和朝鮮;朝鮮也要求向女真進貢,越南也要求向象帕、南漳等國進貢,形成了幾個二級進貢中心。
這壹時期,除了朝鮮、越南、緬甸等與明朝有直接接觸的外國,在更加重視明朝的政策指導下,其他壹些國家對明朝的朝貢逐漸演變為壹種貿易,特別是明朝中後期的海禁政策,使得朝貢幾乎成為這些國家與中國進行貿易的唯壹手段,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中日之間的測量貿易。
1644年,清朝建立了對中國大陸的統治,保留了明朝的朝貢制度,但只要求各國歸還明朝的印章,重新獲得。到了清代,與周邊部落的交往明顯分為元和李部。蒙古、西藏與內地的交往被視為國家內部事務;朝鮮、日本、俄羅斯等國的交往,被視為獨立的外國,歸禮部管轄。
[編者]崩潰——與條約體系的碰撞
65438年至0648年,隨著《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的簽訂,條約體系逐漸成為歐洲國家間主要的國際交流體系。同時,殖民體系成為歐洲國家與其他弱小部落溝通的主導體系。
隨著歐洲國家與東方世界的直接接觸,這些國際關系體系之間的沖突開始發生。1653年,俄國沙皇派使節要求順治皇帝成為俄國殖民地。這壹要求自然遭到中國統治者的拒絕,反過來要求沙皇向北京進貢。經過長期的武裝沖突和外交鬥爭,中國和俄羅斯都開始意識到對方的實力。最後在1689年,兩國按照歐洲國際公法的慣例簽訂了《尼布甲尼撒條約》,隨後又在1727年和1728年先後簽訂了《布倫斯基條約》和《恰克圖條約》,實際上確立了兩國的平等地位。
與此同時,歐洲勢力逐漸侵占中國周邊小國。德川家康幕府建立後,日本停止了對中國的朝貢,進壹步加強了對琉球的控制。這些都大大減少了朝貢體系的成員數量。清朝中期,朝貢國減少到7個:朝鮮、越南、南漳、緬甸、蘇祿、暹羅、琉球。
但是,這並沒有動搖朝貢體系的基礎。因此,直到1793年,隨著英國喬治·馬戛爾尼使團正式訪華,條約制度和朝貢制度才徹底碰撞。馬戛爾尼要求互派使節、簽訂貿易條約,均被乾隆皇帝以“不可定制”為由拒絕。
在鴉片貿易中,兩種不同制度的摩擦最終達到了不可調和的程度,最終導致了鴉片戰爭的爆發。1842年,中國政府被迫與英國簽訂《中英南京條約》,第壹次用文字規定了中外平等交往,朝貢制度的基礎不可挽回地動搖了。
在隨後的幾十年裏,朝貢體系被壹個又壹個條約削弱。1871年,中國清政府雖然多次以“失信”為借口,拒絕與曾經的朝貢國日本簽訂平等條約,但最終還是被迫簽訂了《中日和解規則》,朝貢體系開始瓦解。隨著中法戰爭和中日甲午戰爭後《中法新約》和《馬關條約》的簽訂,朝貢體系的最後成員越南和朝鮮也脫離了這壹體系,朝貢體系徹底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