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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意見》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發展體育事業和產業是提高中華民族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有利於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體育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擴大內需,增加就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弘揚民族精神,增強民族凝聚力和文化競爭力。近年來,我國體育產業發展迅速,但總體規模仍然較小,活力不強,還存在壹些體制性問題。為進壹步加快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提出以下意見。

壹.壹般要求

(1)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增強體質、增進健康為根本目標,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開拓創新,激發活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積極擴大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 推動體育產業成為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促進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全面發展,加快建設體育強國,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

(2)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壹步簡政放權,減少微觀事務管理。加強規劃、政策、標準引導,創新服務方式,強化市場監管,營造有序競爭、平等參與的市場環境。

發揮市場作用。遵循產業發展規律,完善市場機制,積極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充分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供滿足群眾需求的豐富多樣的產品和服務。

倡導健康生活。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進健康屏障,延長健康壽命,提高生活質量,激發群眾參與體育活動的熱情,促進健康消費觀念和充滿活力的體育消費市場的形成。

為發展創造條件。營造重視、支持、參與體育的社會氛圍,把全民健身提升為國家戰略,把體育產業作為綠色產業、朝陽產業來培育和扶持,打破行業壁壘,清除政策障礙,形成有利於體育產業快速發展的政策體系。

註重整體協調。立足全局、統籌考慮,充分發揮體育產業與體育事業的良性互動,促進體育產業各門類、各業態的全面發展,促進體育產業與其他產業的相互融合,實現體育產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3)發展目標。

到2025年,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門類齊全的體育產業體系基本建立,體育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消費需求更加旺盛,對其他產業的帶動作用明顯提升。體育產業總規模將超過5萬億元,成為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

——產業體系更加完善。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場館服務、中介培訓、體育用品制造和銷售等體育產業協調發展,產業組織形式和集聚模式更加豐富。產業結構更加合理,體育服務業在體育產業中的比重明顯提高。體育產品和服務的層次更加多樣,供給充足。

——產業環境明顯優化。體制機制充滿活力,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標準體系科學完善,監管機制規範高效,市場主體誠信自律。

——工業基礎更加堅實。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平方米,人們的體育健身和消費意識明顯增強,人均體育消費支出明顯增加,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達到5億,體育公共服務基本覆蓋全民。

二、主要任務

(壹)創新體制機制。

進壹步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清理不利於體育產業發展的相關規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審批事項,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領域全部向社會開放。取消商業性、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加快國家綜合性、單項體育賽事管理體制改革,公開賽事目錄,通過市場機制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承辦賽事。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為各類活動的舉辦提供服務。推進行政機構、政企、管辦分離,加快體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將適合體育社會組織的公共服務和解決方案委托給體育社會組織。

推進職業體育改革。拓寬職業體育發展渠道,鼓勵有條件的體育項目走職業化道路,支持教練員和運動員專業化發展。完善職業體育政策體系,擴大職業體育社會參與,鼓勵發展職業聯盟,逐步提高職業體育成熟度和規範化水平。完善職業體育俱樂部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職業聯賽決策機制,充分發揮俱樂部在市場中的主體作用。

創新體育場館運營機制。積極推進場館管理體制改革和運行機制創新,引入和運用現代企業制度,激發場館活力。推廣場館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壹體化模式,將賽事功能需求與賽後綜合利用有機結合。鼓勵場館運營管理主體通過品牌輸出、管理輸出、資本輸出實現規模化、專業化運營。提升大型體育場館的復雜運營能力,拓展服務領域,延伸配套服務,實現最佳運營效益。

(2)培養多元主體。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進壹步優化市場環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快人才、資本等要素流動,優化場館等資源配置,增強體育產業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培育和發展多形式、多層次的體育協會和中介組織。加快體育產業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體育用品、體育服務、場館建設等行業發展。打造體育貿易展示平臺,辦好體育用品、體育文化、體育旅遊等博覽會。

引導體育企業做強做優。實施品牌戰略,打造壹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知名企業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自主品牌,支持優勢企業、優勢品牌和優勢項目“走出去”,提升服務貿易規模和水平。支持體育培訓、策劃、咨詢、經紀和營銷企業發展。鼓勵大型健身俱樂部跨區域連鎖經營,鼓勵大型體育賽事充分開發市場,鼓勵大型體育用品生產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充分挖掘品牌價值。扶持壹批有市場潛力的中小企業。

(3)完善產業布局和結構。

優化產業布局。因地制宜發展體育產業,建設壹批符合市場規律、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體育產業基地,建立區域間協調發展機制,形成東中西體育產業良性互動發展格局。拓展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海峽西岸等體育產業集群。支持中西部地區充分利用河流、湖泊、山地、沙漠、草原、冰雪等自然資源的獨特優勢,發展具有區域特色的體育產業。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具有少數民族特色的體育產業。

改善產業結構。進壹步優化體育服務業、體育用品業及相關產業結構,努力提高體育服務業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場館服務、中介培訓等體育服務業,實施優秀體育服務工程,支持地方建設壹大批優秀體育俱樂部、示範場館和品牌賽事。積極支持體育用品制造業創新發展,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提升傳統體育用品質量水平,提高產品科技含量。

把握潛力行業。以足球、籃球、排球為突破口,加快發展知名度廣、關註度高、市場空間大的集體項目,推動行業深入發展。對發展相對落後的足球項目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場館設施建設規劃,大力推進校園足球和社會足球。以冰雪運動等特色項目為突破口,推動健身休閑項目的普及和提高。做好冰雪運動規劃,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建設壹批冰雪運動場館,促進冰雪運動繁榮發展,形成新的體育消費熱點。

(四)推進壹體化發展。

積極拓展業態。豐富體育產業內容,推動體育與養老服務、文化創意與設計服務、教育培訓等融合發展,促進體育旅遊、體育傳媒、體育會展、體育廣告、體育電影等相關業態發展。以體育設施為載體,建設城市體育服務綜合體,促進體育、居住、休閑、商業的綜合發展。

促進運動與健康的結合。加強運動指導,普及“運動處方”,充分發揮體育鍛煉在防病健身中的積極作用。大力發展運動醫學和康復醫學,積極研發運動康復技術,鼓勵社會資本興辦體質測試、運動康復等各類機構。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運動康復中的獨特作用,倡導發展健身咨詢和調理服務。

鼓勵互動和包容。支持金融、房地產、建築、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藥品企業開發體育領域的產品和服務。鼓勵穿戴式運動器材、運動健身指導技術裝備、運動功能飲料、營養保健食品和藥品的研發、制造和營銷。有條件的地方做好專項規劃,引導發展戶外營地、徒步騎行服務站、汽車營地、航空飛行營地、船艇碼頭等設施。

(5)豐富市場供給。

改善體育設施。各級政府要結合城鎮化發展,統籌規劃體育設施建設,合理布局,重點建設壹批中小型體育場館、公共健身活動中心、室外多功能體育場館、健身步道等便民利民的場館設施。盤活現有資源,改造舊廠房、倉庫、舊商業設施,用於體育健身。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小型化、多樣化的體育場館和健身設施,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支持。在城市社區建設15分鐘健身圈,新建社區體育設施覆蓋率達到100%。推進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實現鄉鎮和行政村公共體育健身設施100%全覆蓋。

開發健身休閑項目。大力支持發展健身跑步、競走、自行車、水上運動、登山、射擊射箭、馬術、航空、極限運動等群眾喜聞樂見、有發展空間的項目。鼓勵地方政府根據當地自然和人力資源發展特色體育產業,大力推廣武術、龍舟、舞獅等傳統體育項目,支持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鼓勵發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休閑體育項目。

豐富體育賽事。以競賽表演業為重點,大力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體育賽事。推動專業賽事發展,打造壹批有吸引力的國際和區域品牌賽事。豐富業余體育賽事,在各地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等單位廣泛舉辦體育競賽,引導和支持體育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舉辦群眾性體育賽事。加強與國際體育組織等專業機構的交流合作,積極引進國際精品賽事。

(6)營造健身氛圍。

鼓勵日常健身活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等。應實行工休健身制度,提倡每天健身壹小時。鼓勵單位為職工健身創造條件。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完善國民體質監測體系,為群眾提供體質檢測服務,定期發布國民體質監測報告。切實保障中小學體育課課時,鼓勵實施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計劃,促進青少年培養體育愛好,掌握壹項以上體育技能,確保學生每天在校時間不少於1小時。

促進場館設施的開放使用。積極推進各級公共體育設施開放或低收費。加快企事業單位等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學校體育場館應當在放學後向學生開放,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安保,加快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定期向社會公開開放情況。提高農民體育健身工程設施利用率。

加強體育文化的宣傳。各級各類媒體開設專欄,普及健身知識,宣傳健身效果,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培養體育消費觀念和習慣。積極支持各種形式的體育題材文藝創作,弘揚體育文化。弘揚奧林匹克精神和中國體育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三。政策措施

(1)大力吸引社會投資。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產業領域,建設體育設施,開發體育產品,提供體育服務。進壹步拓寬體育產業投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產品、服務等企業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業務可持續的基礎上,積極開發新產品、探索新業務,增加適合中小微體育企業的信貸品種。支持擴大對外開放,鼓勵外資投資體育產業。推廣和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體育產業發展。政府引導社會資本出資設立體育產業投資基金。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社會組織給予項目補貼、貸款貼息和獎勵。鼓勵保險公司圍繞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場館服務、戶外運動等需求,推出多樣化的保險產品。

(2)完善健身消費政策。

各級政府應將全民健身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使其與國民經濟的增長相適應。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資支持體育設施建設。要安排壹定比例的體育彩票公益金和其他財政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積極支持群眾健身消費,鼓勵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引導經營主體提供公共體育健身服務。鼓勵和引導企業、事業單位、學校和個人購買運動傷害保險。進壹步研究鼓勵群眾健身消費的優惠政策。

(3)完善稅費價格政策。

充分考慮體育產業的特點,將體育服務、商品制造等配套技術納入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體育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提供體育服務的社會組織,經認定符合非營利組織免征企業所得稅條件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體育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用,符合稅法規定的,可以稅前扣除。落實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創意、設計費稅前扣除政策。對從事文化體育產業的企業,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鼓勵企業捐贈體育服裝、器材和設備,支持貧困地區和農村體育事業發展。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體育事業的捐贈,按照有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體育場館占用的房產和土地可享受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健身房等健身場所的水、電、氣、熱價格不得高於壹般行業標準。

(4)完善規劃布局和土地政策。

各地要將體育設施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區、社區應當按照相關標準和規範配備群眾健身相關設施,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並與居住區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老城區和已建居住區沒有群眾健身設施,或者現有設施不符合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應當通過改造等方式予以改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和城市空地建設群眾體育設施。鼓勵基層社區文化體育設施共建共享。支持企業和單位在老城區和已建居住區利用原劃撥方式取得的現有房產和建設用地設置體育設施,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體育設施項目,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劃撥土地目錄》的經營性體育設施,已經營壹年以上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5)完善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

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體育產業專業,重點培養體育管理、創意設計、科學研究、中介等專業人才。鼓勵多方投資,開展各類職業教育培訓,加強校企合作,多渠道培養復合型體育產業人才,支持退役運動員接受再就業培訓。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體育產業理論研究,建立體育產業研究智庫。完善政府、用人單位、社會互補的多層次人才獎勵制度,對創意設計、自主研發、管理等人才給予獎勵和資助。加強創業孵化,研究創新創業人才扶持政策。鼓勵退役運動員從事體育產業。鼓勵街道和社區聘請體育專業人員從事群眾健身指導。

(6)完善無形資產開發、保護和創新驅動政策。

通過冠名、合作、贊助、廣告、特許經營等形式,加強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體育賽事和活動等無形資產的開發,提高無形資產的創造、利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加強體育品牌建設,推動體育企業實施商標戰略,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育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強市場競爭力。推動體育衍生品的創意和設計發展,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充分利用現有科技資源,完善體育產業領域科研平臺體系,加強企業R&D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牽頭承擔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完善體育技術成果轉化機制,加強知識產權應用和保護,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7)優化市場環境。

研究建立體育產業資源交易平臺,創新市場運行機制,促進賽事舉辦權、賽事轉播權、運動員轉播權、無形資產開發等具備交易條件的資源公平、公正、公開流通。按照市場原則,建立體育賽事轉播的收益分配機制,促進多方參與者共同發展。放寬體育賽事轉播權限制,除奧運會、亞運會、世界杯以外的國內外各類體育賽事均可由電視臺直接購買或轉播。加強安保服務管理,提高體育賽事和活動安保服務標準,積極推進安保服務社會化,進壹步促進公平競爭,降低賽事和活動成本。

第四,組織實施

(壹)完善工作機制。

各地要將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發展改革、體育等多部門合作的體育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析體育產業發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研究促進體育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認真落實體育產業發展的相關任務。選擇有特色、有代表性的項目和區域,建立聯系點機制,跟蹤產業發展,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做法。

(2)加強行業管理。

完善體育產業相關法律法規,加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清理和廢止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完善體育及相關產業分類標準和統計體系。建立評估和監測機制,發布體育產業研究報告。大力推進體育產業標準化,提高我國體育產業標準化水平。加強體育產業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充實體育產業的勞動力。加強體育組織、體育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誠信建設,加強競賽和紀律建設。

(三)強化監督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配套文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跟蹤,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14 10 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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