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原始社會就有戒指。大汶口-龍山文化時期的墓葬中曾出土過骨環,有的環上嵌有綠松石。在甘肅的齊家文化遺址中也發現了銅環。此後,在考古發掘中出土了戒指。值得註意的是,自公元前65438年+公元0000年以來,新疆絲綢之路沿線出土了許多銅環。公元1世紀,新疆昭蘇縣夏臺烏孫墓出土了壹枚鑲嵌寶石的金戒指。從那以後,似乎西北和東北出土的戒指比其他地區多。比如在寧夏著名的固原地區,北周李習安墓出土了壹枚金戒指,隋代射蔔墓也出土了壹枚金戒指。東北,遼寧省朝陽市天草溝壹座晉墓(鮮卑墓)出土19枚金戒指。這些墓葬的主人多為少數民族,部分出土的金戒指經專家鑒定為西方傳入的手工藝品。
那麽,唐以前使用戒指的意義是什麽呢?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我在這裏只想指出以下幾點。
1.《太平玉蘭》(卷718)取部與戒引五經要義曰:“古人之嬪妃,尊於貴處。女人史書上說,給她們壹枚戒指,讓她們進退。懷了就用金戒指還,懷了就用銀戒指進。”許多學者將此視為中國古代戒指出現的本義。但這非常可疑。首先,如上所述,戒指早在君主出現之前就出現了,男女都戴。其次,我們從文獻中找不到第二種證明,也不知道五經的依據是什麽,考古發現也無法支持這種說法。最後,五經精要中的這段話只是“戒”而不是“戒”。所以,我認為,這種關於戒指用途的說法未必成立。
第二,戒指在漢代可能用得不多,但仍可能被視為珍寶,用作賞賜。前面提到的《太平毓蘭》也引用《後漢書》說:“孫程等19人對舜帝有所貢獻,各得金戒指壹枚。”查葉凡《後漢書》(卷七十八)和《孫承傳》,前壹段沒有引文,只說孫承和他們“賜車馬金銀錢帛不同”。然而,我們知道,除了葉凡之外,還有四位著名作家,即喬華、謝承、袁姍姍和薛瑛。這五本書,《後漢書》和《太平皇室觀》都被引用過。因此,我們不能因為葉凡的《後漢書》中沒有這樣的記載就輕易否定這段史料。特別是用戒指作為獎勵,符合戒指出現後的文化意義。根據布蘭奇·彭尼的《世界服裝史》,在羅馬帝國時期,金戒指“變成了國家榮譽的象征,作為對在戰鬥中立功的官員的獎勵”。所以《太平玉蘭》中引用的《後漢書》中的那段話還是可以成立的。用戒指作為賞賜,可能是南北朝時北朝沿襲下來的。有學者認為北周李習安墓中的金戒指“可能是北周王室對李習安的賞賜”。
所以有壹種推測:在漢代,除了北方少數民族,戒指並不是普通百姓日常使用的裝飾品。季孫《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沒有把戒指歸為“服飾”,而是歸為“金銀器”,大概就是出於這種考慮。
第三,戒指在唐朝以前似乎有壹種神秘的含義。漢代已經是這樣了。《西京雜記》卷壹:“戚跡以百煉金為戒,看管方陣,上邪”。我不知道這枚戒指是用什麽材料和工藝制成的(也有可能是國外進口的),但它的“照顧指骨”卻透露了壹個很大的玄機。或者說正是因為戒指的這種神秘意義,我們才看到關於戒指的記載大多與鬼神有關。魏晉南北朝是壹個民族大運動、大融合的時代。此時文獻中關於指環的記載激增,90%以上與鬼、死人有關,也有壹部分與少數民族有關。由此可以推斷,戒指的神秘含義和胡色在這壹時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讓我們從文獻中舉個例子。南宋劉在《異苑》卷八中寫“鮮卑女子”:“晉有士買鮮卑女子,名懷順。她說她阿姨被莧菜迷住了。起初我看到壹個穿著紅色衣服的丈夫,英俊幹凈,在廁所裏,他來自賈雲。這個女人對她不斷的歌唱感到非常自豪,以至於她每天晚上都要到房子的後面去。他的家人侍候著他,只看見壹朵紅莧菜,上面掛著壹根女性的手指。我往生時,那女的嚎啕大哭,待後死去。”鮮卑人戴戒指,遼寧朝陽金墓出土的戒指可以用文獻考證。這段史料和其他記載告訴我們,在當時人們的觀念中,戒指隱含著壹種胡色和神秘的含義。
第四,魏晉南北朝時期,受外來文化影響,戒指與婚姻有壹定關系。上述《太平玉蘭》還引用《洋俗》說:“眾女求嫁,皆置同心環,以保同誌不變”;引《胡風俗傳》雲:“結婚時,得金同心環。”這兩個史料應該是壹脈相承的,應該是描寫中亞的風俗。《晉書》(卷97)《大宛國傳》說:“娶妻之俗,先以金同心環為聘”。我們知道,在西方,最遲在羅馬和民國時期,戒指就和婚姻有了固定的關系。前述《世界時裝史》指出,金戒指已經取代鐵環,成為新婚夫婦在婚禮上佩戴的裝飾品。這種習俗作為“洋俗”通過中亞傳到中國(可能還有其他途徑,見下文),所以漢魏以後,戒指就和婚姻有了某種聯系。但這種聯系是不確定的(即不壹定用於訂婚,仍然只是壹種“胡俗”)。
唐以前的非飾、神秘、胡族、與婚姻的不確定關系都怎麽了?
我們來看看唐代史書中的記載和考古資料。
唐朝的《史記》中關於戒指的記載很少,有幾個只出現在筆記小說中。例如:
壹、晚唐《鄖西友人議》卷中,魏與約會,並約定五至七年後與成婚,“因為他留下了壹枚玉指環並寫了壹首詩”。後來,魏高違約失敗,蕭玉絕食而死。後來,魏高成了西川的使者,知道這件事後,“廣修佛像。”最後,蕭玉以歌手的身份出生,回到了衛高的身邊。
b、《太平廣記》卷340《李章武》記載貞元年間(785-805),李章武在化州與王女婿相戀,臨別時“女婿接壹枚白玉戒指,贈詩壹首”等。後來李章武又去化州,王的女婿死了,就在王家見面。
C.晚唐顧慎子《博支壹》中的“楊誌淳”壹文,記載了楊誌淳與壹夥盜賊盜墓的情況。為了讓墓主人指向玉環,他們“競相用刀折斷手指”。結果那群賊突然“互不認識,九個人全死了”。
d、《太平廣記》卷339《崔書生》篇記載,崔書生在唐德宗貞元年間誤入北周王召之女宇易墓,與宇易侄女發生性關系。又和余阿姨賭博,“贏了兩枚玉指環”等等。
除了文獻資料,考古資料中關於戒指的人很少。首先,唐墓壁畫和傳世畫中似乎沒有戒指的形象。其次,出土文物中,戒指比其他簪、釵少。限於條件所限,筆者未能詳細收集,僅對《文物》《考古》雜誌1990-1997 * *八年出版的唐墓隨葬品作了簡單統計。結果唐代公布的127座墓葬中,有***11座墓有簪,只有3座墓有環。以下是這三座墓的情況:
壹、河南省偃師市杏園村YD1902唐墓出土壹枚金環,“環體厚實,嵌有橢圓形紫水晶。水晶上輕刻著兩個字,文字是中世紀的巴列維。墓齡推測為盛唐墓。
B.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壹號唐墓出土五枚銅環;三號墓出土了壹枚金戒指,同壹墓中還出土了壹枚東羅馬帝國的金幣。陵墓的年代應該是在唐朝中期之前。
C.江蘇省徐州市化馬莊唐墓出土的壹枚金戒指。該墓的年代推測為初唐。
上述三座墓葬均未出土墓誌,所以不清楚主人的情況。
根據以上有限的資料,我們來看看唐代戒指使用中的幾個問題。
1.從文獻中關於戒指的記載和考古實物來看,戒指在唐代大部分地區和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中並不常用作裝飾品。作為寶物,作為信物,不戴在手指上是很有可能的。比如D條中,玉指環被用作賭資。從墓中奪得戒指後,“其玉環仍在帶中”,未戴在手指上。在南北朝時期我們也可以看到同樣的例子。前面提到的《異園》第六卷有記載,裴軍縣人舒勤娶了墓中的女子。離開的時候,“壹看到妳,我就哭了”我給妳壹對戒指,系上腰帶,送妳出去。“請註意,女方沒有把戒指戴在男方手指上,而是系在腰帶上。說明從南北朝到隋唐,雖然也使用戒指,但大部分人並沒有戴在手指上,換句話說,當時並沒有戴戒指的習慣。根據發掘報告,上述A墓出土的金戒指是“右手持金戒指”,可見並未戴在手指上。當然,也不能否認,當時也有人在手指上戴戒指。估計這主要是北方少數民族的習俗。根據發掘報告,B墓出土的青銅戒指戴在墓主人的手指上。
第二,可以指出,戒指在唐代似乎仍然是壹種帶有濃厚少數民族或外來文化色彩的裝飾品。除了金戒指,尹倩B墓中還出土了東羅馬帝國的金幣,可見墓主人是少數民族或者受外來文化影響較大。自漢代以來,從西北到東北,壹些少數民族成員都有戴戒指的習俗,這已為考古發現所證明。B墓所在的遼寧朝陽市,位於唐代的瀛州,是契丹和Xi民族活動區域的交匯地帶。萬歲爺武則天元年696年,也是“被契丹所困”,開元以後,是“商胡”的聚集地。我們知道契丹人可能戴戒指。遼代耶律玉墓發掘於1992。墓主人死於離唐朝不遠的會同四年(941年,即五代後天府六年),墓中出土了五枚金戒指。而1986合葬遼陳公主墓的墓主人陳公主,“十個手指上戴十壹枚戒指(壹個手指上兩枚套在壹起),上六枚,都是金的”。這些材料可能作為契丹人戴戒指的旁證。所以B墓的主人很可能是契丹人,當然也可能是“上戶”。此外,A墓出土的金戒指上刻有中世紀波斯文,無疑是從西方傳入的外域工藝品。文獻中也能看到壹些痕跡。如《新唐書》(卷八十三)《定安公主傳》記載,定安公主回太原,“請老溫畫之,以拓跋思獻之白貂玉環賜之”。我們知道,拓跋思是唐朝西北的壹個少數民族,紅頭發,白面,綠瞳孔(《新唐書》卷217,《拓跋思傳》)。而且根據C條提到的史料,墓中戴戒指的女子是“粗而直的綠發,白牙辮殼”,顯然也是少數民族或外族女子。總之,無論是考古資料還是文獻資料都表明,唐代的戒指還是以胡人或者深受胡人文化熏陶的人佩戴為主。在其他人眼裏,還是更有可能被視為有著濃郁異域文化的寶藏。
第三,戒指在唐朝似乎還有些玄機。漢高祖恨戚跡的說法在唐朝仍然很流行。以牛僧孺所著《周秦之行》為幌子,傳說牛在洛陽附近遇到了戚夫人。“夫人指玉環,燈照座上。”劉禹錫甚至說楊貴妃“戒指光芒萬丈,珠寶無價。”將入鹹陽城,猶驚賈虎。“其實在史書記載中,只有楊貴妃戴臂章而沒有戒指。劉禹錫這裏說的是“戒指亮在骨頭上”,但他借用了戚夫人的故事來說楊貴妃的首飾是稀有的。和前代壹樣,指環的神秘性在文獻中有所體現,即涉及指環的記載大多與鬼魂、死人有關。上面引用的四個史料,A、B、C、D,無壹例外。這也可能間接證明了唐代戒指的神秘性質。
第四,唐代關於戒指的記載,仍然多與婚姻有關。這不僅僅是上面說的雲俗的影響,還有佛教的影響。在現存的敦煌文獻中,有壹個叫《太子經》的變體,講述了愛德華·蘇靜太子成佛的故事。文章說,王子長大後,數獨王想嫁給他,讓他依戀這個世界。“王子聽說要演國王,如果(和)他的兒子娶了他的新娘,工匠會做壹個金戒指,(和)戴在手上,他的父母和孩子會知道,其他人不會知道。與孩子有緣,知孩子有金戒指,便是夫妻。”後來摩訶婆羅多(yaodharā)說了,於是“王子當時脫下了戒指”,娶了耶洛斯。《太子悟道》這部經典是根據佛經集改編的。敦煌文獻有八卷,可見當時廣為流傳。再加上變文的授課模式,相信這個故事壹定更受大眾歡迎。所以我猜測佛教可能對唐代的戒婚結合起到了壹定的作用。
然而,在唐朝的大部分時間裏,戒指似乎並不具備西方文化中“訂婚”的所有含義。因為在當時,戒指雖然成為了壹些男女交往的信物,但卻被賦予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意義。前代如《太平玉蘭》所引《後魏書》說,袁術從梁回魏後,將心愛的妹妹郁兒送給他的金戒指“送還梁,表示必還”。這是取戒的“戒”和“還”的諧音。唐朝也是如此。據B條記載,王的女婿送給李章武壹枚白玉戒指和壹首詩,上面寫著:“撚環相惜。”願妳永遠玩下去,循環不息。”這意味著戒指的“循環”。這樣,“回”或“流通”的意義就和西方習俗中的“訂婚”不同了。這或許可以解釋,雖然戒指在唐代與婚姻聯系在壹起,但相對而言,它似乎具有中國傳統文化的含義。
5.但在晚唐時期,壹些了解西方習俗的文人,知道或接受了西方戒指“訂婚”的含義。前面提到的A條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據史料記載,魏高曾與蕭玉告別。“這是壹個承諾,從五年到七年不等。我帶走了蕭玉,因為我留下了壹枚玉指環。”這裏的戒指有壹個比較明確的“訂婚”的含義。不僅如此。我們知道西方戴戒指的習俗是戴在中指上表示訂婚(有人說是戀人的意思),戴在無名指上表示結婚。古羅馬龐貝城墻上畫的已婚女子已經在無名指上戴上了戒指。這個習俗可能是晚唐壹些文人知道的。魏高與蕭玉訂婚後,魏高未能毀約,蕭玉絕食而死。《史記》的集大成者姜“顧其節操,將玉環縛於中指”,即視為已訂婚之人,故將戒指戴於其中指。根據上面C條提到的史料,墓中女子“左手無名指上有壹枚玉指環”,說明此女為已婚女子。如果還不知道為什麽C篇的作者顧慎子(鄭懷古)寫的是女性在墓葬中無名指上戴戒指,那麽A篇的作者戴帆應該知道中指上戴戒指的意義。當然,有這方面知識的人在唐代可能並不多見(比如上面提到的B墓主人左手戴了兩枚青銅戒指,右手戴了三枚),但文獻中明確記載戒指戴在中指和無名指上,這還是說明晚唐人對戴戒指這壹外來習俗有很好的了解。
綜上所述,戒指在唐代仍然具有神秘和胡人的特點。雖然可能在北方壹些少數民族中流行,但在唐代大部分地區仍不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裝飾品。此外,戒指在唐代仍與婚姻有關,但其含義仍不固定,傳統文化意義可能仍大於外來文化意義。只是到了晚唐時期,壹些學者似乎對戴戒指在外國習俗中的意義(如訂婚)和佩戴方式(如戴在中指或無名指上)有了壹定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