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直接構成商業銀行的表內資產或負債,風險較小,為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提供了工具和手段。
商業銀行在辦理中間業務時,不作為債權人或債務人直接參與,不直接構成商業銀行的表內資產或負債。雖然有些業務會產生“或有資產”或“或有負債”,但與表內業務相比,風險相對較小,改變了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
在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中,金融衍生業務風險相對較大。但這部分業務存在壹定風險,也為商業銀行管理自身風險提供了工具和手段,提高了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和風險防範手段。
2.為商業銀行提供了低成本、穩定的收入來源。由於商業銀行在辦理中間業務時通常不使用或直接使用自有資金,大大降低了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中間業務收入屬於非利息收入,不受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變化的影響。
由於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較小,中間業務壹般不會遭受客戶違約的損失,即使損失,影響也不大。這樣,中間業務可以為商業銀行帶來低成本、穩定的收入來源,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的競爭力,促進其穩健發展。
中間業務收入已經成為西方國際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主要部分,占到40%至60%,有的銀行甚至達到70%以上。
3.商業銀行的服務功能得到改善。隨著財富的積累,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豐富,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對個人理財、公司理財、咨詢、外匯交易、證券交易等方面的需求都很大。
擴展數據
交通分類
1,支付結算類
支付結算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客戶辦理的因債權債務關系引起的與貨幣支付、資金轉移相關的收費業務。
(1)結算工具。結算業務的主要結算工具有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2)結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結算方式和異地結算方式。
(三)其他支付結算業務,包括通過現代支付系統實現的資金劃轉和清算,以及通過銀行內外網絡實現的轉賬。
2.銀行卡業務
銀行卡是由授權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貸、轉賬結算、現金存取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銀行卡業務的分類壹般包括以下幾類:
(1)銀行卡業務按支付方式可分為信用卡業務、準信用卡業務和借記卡業務。借記卡可以進壹步分為轉帳卡、專用卡和儲值卡。
(2)銀行卡根據結算貨幣的不同可分為人民幣卡業務和外幣卡業務。
(3)根據用戶不同,銀行卡可分為公司卡和個人卡。
(4)根據載體材料的不同,銀行卡可分為磁卡和智能卡(ic卡)。
(5)根據用戶信用等級的不同,銀行卡可分為金卡和普通卡。
(6)根據流通範圍,銀行卡還可以分為國際卡和地區卡。
(七)其他分類方式,包括商業銀行與營利性機構/非營利性機構聯合發行聯名卡/認可卡。
3.代理類
代理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委托,辦理客戶指定的經濟事務,提供金融服務並收取壹定費用的業務,包括政策性銀行業務、人民銀行業務、商業銀行業務、收付業務、證券業務、保險代理業務和他行銀行卡收單業務。
(壹)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政策性銀行的委托,辦理政策性銀行因服務功能和網點設置的限制而無法辦理的業務,包括代理貸款項目的管理。
(二)代理中國人民銀行是指根據政策法規應由央行承擔,但由於機構設置、專業優勢等原因,由央行指定或委托商業銀行承擔的業務,主要包括財政存款代理業務、國庫代理業務、發行銀行代理業務和金銀代理業務。
(三)商業銀行代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之間相互代理的業務,如為委托銀行辦理支票托收等。
(四)商業銀行代收付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的結算便利,代客戶辦理指定資金收付的業務,如代理各種公用事業收費、代理行政財務收費、代理發放工資、代扣住房抵押消費貸款還款等。
(五)代理證券業務,是指受銀行委托發行、贖回和買賣各類證券的業務,還包括受委托的還本付息、股票分紅和證券資金結算等服務。這裏的證券主要包括國債、公司債、金融債、股票等等。
(六)保險代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保險公司的委托,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業務。保險代理業務,商業銀行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個人或法人投保各類保險,也可以作為保險公司的代表,與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協議,代表保險公司承辦相關保險業務。保險代理業務壹般包括保單業務和保險賠付業務。
(七)其他代理業務,包括金融委托業務和他行銀行卡收單業務。
4.擔保承諾類別
擔保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客戶償債能力提供擔保,承擔客戶違約風險的業務。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備用信用證和各類擔保。
(1)銀行承兌匯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行申請,銀行審核後承兌的商業匯票。
(2)備用信用證是開證行應借款人的要求開立的特殊信用證,以貸款人為信用證的受益人,以保證在借款人破產或不能及時履行義務時,開證行及時向受益人支付本息。
(3)各類保函業務,包括投標擔保、合同擔保、還款擔保、貸款擔保等。
(四)其他擔保業務。
承諾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根據事先約定的條件,在未來某壹日期向客戶提供約定授信的業務,主要指貸款承諾,包括可撤銷承諾和不可撤銷承諾。
(1)可撤銷承諾附有客戶在獲得貸款之前必須履行的特定條款。在銀行承諾期內,如果客戶不履行條款,銀行可以撤銷承諾。可撤銷承諾包括透支額度等。
(2)不可撤銷承諾是銀行未經客戶允許不得隨意撤銷的貸款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備用授信額度、回購協議、票據發行便利等。
5.交易類別
交易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風險管理的需要,利用各種金融工具進行的資金交易活動,主要包括金融衍生業務。
(1)遠期合約是指交易雙方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賣約定數量資產的協議,包括利率遠期合約和遠期外匯合約。
(2)金融期貨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標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3)互換是指雙方基於各自的比較利益進行的現金流交換,壹般分為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
(4)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向賣方支付使用費,以獲得在期權存續期間或到期日以執行價格與期權的賣方進行約定數量交易的權利。期權按交易對象可分為股指期權、外匯期權、利率期權、期貨期權、債券期權等。
6.投資銀行業務
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包括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並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
7.基金托管業務
基金托管業務是指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的委托,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為托管基金辦理基金資金結算、資金劃轉、會計核算、基金估值以及監督管理人投資運作等業務。包括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和其他基金托管業務。
8.顧問
咨詢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依托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譽等方面的優勢,收集整理相關信息,並通過對這些信息以及銀行和客戶的資金動向的記錄和分析,形成系統的資料和方案,提供給客戶,以滿足其經營管理或發展需要的服務活動。
(壹)企業信息咨詢業務,包括項目評估、企業信用等級評估、註冊資本驗證、資信證明、企業管理咨詢等。
(2)資產管理咨詢業務是指為機構投資者或個人投資者提供全面的資產管理服務,包括投資組合建議、投資分析、稅務服務、信息提供、風險控制等。
(3)財務咨詢業務,包括大型建設項目財務咨詢業務和企業並購咨詢業務。大型建設項目財務咨詢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對大型建設項目的融資結構和安排提出的專業方案。
企業M&A咨詢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企業並購雙方提供的財務咨詢業務。銀行不僅參與企業並購的過程,還作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顧問,參與企業重組、資本充實和重新審批、破產和困境企業重組的策劃和運作過程。
(四)現金管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協助企業科學合理地管理現金賬戶頭寸和活期存款余額,以達到提高資金流動性和使用效率的目的。
9.其他類別
包括保管箱業務和其他不能歸入上述八類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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