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國際會計準則的大量應用給評估行業帶來了機遇和挑戰
近十年來,國際會計準則有了很大的進步,公允價值被越來越多的采用,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使用範圍日益擴大,從工廠設備到投資性房地產、無形資產、金融工具和企業並購。第二,公允價值的重要性與日俱增。讓我們以“IAS 16-廠房和設備”為例。2003版IAS 16中規定“成本減折舊”為“基準處理法”,公允價值列為“允許處理法”。這種措辭本身反映了對成本模型的偏向。2004版ias16取消了“基準處理法”和“允許使用法”的區別,對兩種方法壹視同仁,不存在偏向成本,也不存在歧視公允價值。這壹變化體現了國際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的容忍度越來越高。
國際會計準則的這壹發展趨勢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所認可。歐盟規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須從2005年6月5438+10月1起執行國際會計準則。這壹決定意味著國際會計準則在其學術影響力不斷擴大的基礎上進入了實質性應用階段。隨後,澳大利亞、新西蘭等90多個國家和地區也從2005年的1開始實施。在中國香港也是2005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實施。國際會計準則在全球範圍內的大量應用使得更多的企業有機會選擇公允價值模式。
按照國際會計準則,如果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可能會涉及到資產的評估和重估,有些具體的會計準則甚至直接要求由專業評估師進行評估,如ias 16。應該說,只有采用公允價值模式,才產生了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業務,而在嚴格的歷史成本模式下,沒有必要進行以會計為目的的評估。資產評估因其專業性和獨立性,在確定公允價值的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正如《國際評估準則》2005年第七版序言中所指出的:“資產評估在財務報告中反映資產現值的重要性已經越來越得到廣泛的認可。在會計處理和財務報告中列示資產價值時,以評估後的現值取代歷史成本已成為日益普遍的趨勢。”
近年來,我多次訪問歐洲壹些國家的評估協會,從他們那裏得到的信息是,各國的評估師和評估協會積極與會計師和會計準則組織溝通,探討如何做好與國際會計準則相關的評估工作。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對於大多數國家來說,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價不再是壹個學術概念,而是已經在實踐中得到體現。在這種背景下,對評估師、會計師和審計師相互合作的需求日益增加。
第二,國際評估界和會計界的合作與交流
雖然公允價值並不是壹個新概念,但不同國家的會計理論和實務存在差異卻是不爭的事實。甚至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也在2005年發布的報告中指出:“通用會計準則(gaap)中對公允價值有不同的定義,對其應用的指導原則也是有限的...委員會決定,需要在(新的)標準聲明中予以澄清。”國際會計準則也存在這個問題。雖然國際會計準則的許多條款中都提到了公允價值,但對於如何在不同情況下應用公允價值,卻沒有明確的指導。這種定義和理解上的差異和模糊,不僅給會計領域帶來很大困難,也給以會計為目的的評估帶來很大困難。
因此,在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分別大力推進公允價值計量準則項目的同時,近年來,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之間,以及國家評估專業評估機構和國家會計準則委員會之間也有了大量的合作。包括: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進行了長期對話;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去年也開始了與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對話;美國北美評估師協會(asa)、美國農場經理和農業評估師協會(asfmra)、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rics-usa)美國和加拿大分會、rics-canada、估價促進協會(af)、估價協會(ai)、加拿大估價協會(aic)、cape等七家有影響力的估價協會和組織簽署了多倫多估價協議(tva),並聯合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和公眾,
在評估界和會計界合作加強的同時,評估、會計和審計之間的聯系也正在形成。2004年,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在美國成立的pcaob提出了壹項建議規則,承認評估師是審計活動中的專家。針對第三條審計準則,提案指出:“委員會認為依靠專家是壹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專家在審計業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例如,評估師、精算師和環境顧問在資產價值、計算假設、環境損失準備等方面提供了非常有價值的數據。.....如果審計師依靠評估師的工作來確定可供出售的商業資產的公允價值,審計師應確保獲得壹份完整的評估文件。”為此,美國評估師協會支持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承認評估師為專家,並指出“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制定的標準往往反映了市場價值的概念,因此評估師的工作在財務報告和審計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