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玉溪蛇禁忌圖騰崇拜蛇法
玉溪位於雲南省中部,轄紅塔區、江川、新平、峨山、澄江、通海、華寧、易門、元江八縣壹區。轄區總面積15286平方公裏,人口230萬(2010),有漢族、彜族、壯族、傣族、回族、苗族、白族、蒙古族、哈尼族、拉祜族等民族。這裏山川秀美,物產豐富,是古代雲南的發祥地,匯集了中原文化、西北遊牧文化和東南沿海文化,孕育了燦爛的雲南青銅文化。
通過實地調查,筆者了解到當地人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與蛇有關的禁忌習俗。
壹、玉溪地區蛇的禁忌習俗
江川人認為,房屋內發現蛇是祖先的靈魂告知晚輩家中有惡鬼,不能安寧。這種蛇是殺不死的。它必須燒紙燒香祈禱,用火鉗夾起,送到村外。
新平平掌鄉的拉祜族,出門碰上蛇被認為不吉利,必須馬上歸家。看到蛇蛻皮鉆洞,預示著有人要死了或者其他重大災難要發生。如果有人發現蛇在蛻皮,應立即脫下帽子和壹件衣服,放在離蛇不遠的地方,說明人在蛇之前已經蛻了殼,災難可以避免;如果發現有蛇在打洞,來不及打死,就往洞裏塞壹點破棉布,說明破棉布救了人的性命,以免釀成大禍。另壹方面,新平的彜族人忌諱看到蛇換皮,蛇吞青蛙,貓馱蛇。他們認為看到這些奇怪的預兆就會有災難發生,需要請巫師做“百解”來解除邪惡和汙穢,才能平安無事。
元江的哈尼族打糧時,如果有蛇掉進糧船裏,會被視為不吉利。船不能把糧食放進倉庫,但會倒進流水裏丟棄。
峨山彜族人認為彩虹是蛇的化身。哪裏有彩虹,哪裏就有蛇。因此,當天空出現彩虹時,禁止從井裏打水和喝水。因為這時彩虹(蛇)正在“喝水”,搶了彩虹(蛇)的水吃,晚上肚子會疼。
新平的哈尼族,江川的漢族,紅塔區的彜族,最忌諱在立秋那天看到蛇。因此,禁止在立秋當天到田間從事生產勞動,以避免遇到蛇,也就是所謂的“絆腳繩”。
在玉溪地區,兩條蛇交配是壹種禁忌,它預示著死亡或重大災難。
二、江川李家山青銅器與蛇崇拜
經過1972和1992兩次大發掘,玉溪地區江川李家山古墓葬中出土了大量具有古滇文化典型特征的青銅器。在這些出土的青銅器中,有蛇的圖像圖案和形狀,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在這些出土的青銅器中,有許多雕刻的蛇形圖案。從戰爭中使用的武器,士兵穿的青銅盔甲到生活中使用的縫紉盒、桶,都雕刻有蛇形圖案,體現了平衡、和諧、對稱和優雅的曲線之美。有蛇圖像的青銅器反映了古代雲南社會生產、生活和戰爭的各個方面,如蛇頭鏟、蛇形洞雕等生產工具,蛇頭紋鈸、蛇頭劍、蛇頭柄等武器,五牛絲盒、六鹿銅錐等器皿,以及反映祭祀活動的老虎和魯牛的存放。而那些精致的裝飾扣,造型的底部幾乎都是單蛇占據或者兩條蛇交織在壹起。如“兩頭牛交配扣飾”和“二虎壹豹吃牛扣飾”等等。“長方形蛇邊扣”是用八條蛇纏繞在壹起裝飾的。《站豹》、《站熊》、《餵牛》、《騎士獵鹿》等青銅藝術作品,都是靠底部的壹條或兩條蛇。這些青銅文物中的蛇形象與它們想要創造的主要形象沒有密切聯系。在藝術配置上,底部的長蛇從腳開始連接主體部分的許多人,使整個構圖有壹種向前滾動的運動感。從民俗學的角度看,司馬遷在《史記·西南夷列傳》中對“雲南”文化的描述表明,“耕田聚城”是最突出的文化現象。古滇人是以種植水稻為生的農耕民族,善於經營農業。他們以土地為依托,這些青銅器所塑造的蛇形象代表了他們觀念中的土地。“蛇是古滇人的農神。蛇是古滇人的圖騰崇拜。”[1]
蛇的形象如此頻繁地出現在古代雲南的青銅器中,而且是獨壹無二的,這是圖騰崇拜在青銅藝術中的反映,這些古代雲南青銅文化真實地反映了古代雲南人民對蛇的崇拜,對蛇的自然崇拜或原始宗教文化形式,並逐漸演變和擴展到武器鑄造、農具生產、日常生活和裝飾品等各個領域。
雲南王金印,晉寧石寨山古墓葬出土,“蛇鈕平,蛇背有鱗,蛇頭舉至右上”,[2]代表雲南王國統治者的至高權力。證明了古代雲南統治階級崇蛇信蛇的文化特征,這也是西漢所認可的。《史記·西南夷列傳》記載漢武帝賜王銀於滇。
雲南王金印的發掘進壹步證明了古滇人對蛇的崇拜及其自然崇拜文化。同時,在晉寧石寨山M 13: 3的銅鼓殘片上,有壹個身著“典”的騎士,赤裸的小腿上紋著壹條蛇。很明顯,這個騎士通過紋身將自己與圖騰融為壹體。壹方面,他表達了對圖騰的崇敬和崇拜,另壹方面,他祈求它的保護。
三、蛇的禁忌:崇拜和恐懼
圖騰文化是人類歷史上最古老、最奇特的文化現象之壹。“氏族以壹個圖騰為標誌或徽記,把圖騰當作氏族的守護神,形成相應的禮儀、制度、禁忌和習俗。”[3]圖騰不僅是氏族、部落乃至民族的祖先,也是地位很高的自然神。
為了得到圖騰神秘力量的保護,氏族要舉行圖騰祭祀,如用服飾、歌舞模仿圖騰動物的形狀、聲音、動作等。繪畫和雕刻圖騰圖像也用於裝飾房屋、帳篷、旗幟、看臺和器皿,或作為紋身圖像。[4]
圖騰崇拜在宗教信仰中占有很大的地位,壹個重要的表現就是各種嚴格的禁忌習俗的存在。關於圖騰有各種各樣的禁忌,最常見的就是不殺本氏族的圖騰動物,不吃圖騰動物的肉,不破壞圖騰植物等等。蛇作為古滇人的圖騰崇拜,在日常生活和思想意識中形成了壹系列關於蛇的禁忌文化。玉溪地區流傳的各種蛇禁忌習俗,是蛇圖騰崇拜文化的殘余。
弗洛伊德把馮特對禁忌的雙重特征的研究表述為:
禁忌所擁有的動物、人類或地域都是“魔鬼般”的,既不是“神聖的”,也不是後來所說的“邪惡的”。嚴格地說,“不可侵犯之物”的這種中性含義被“禁忌”壹詞恰當地表達了出來,因為它強調了壹種“神聖”或“邪惡”之物的特征:害怕與它們接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