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報:現在,保護世界遺產和人類遺產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成為壹種社會意識。然而,在城市化加速的今天,人口在膨脹,資源在減少。有人認為遺產保護在壹定程度上意味著“活人給死人騰地方”。即將召開的“北京論壇”也將設立分論壇,討論遺產保護與社會發展的關系。那麽,當遺產保護與現實社會中人們的利益發生沖突,與經濟建設的目標發生沖突時,哪個更重要,哪個更不重要?
許:中國有豐富的文化遺產資源,這是我們的基礎。我國政府已經開始了遺產保護工作,從20世紀60年代就制定了《文物保護法》。當時政府和壹些專家開了壹個好頭,但是經濟發展以後,出現了壹些矛盾。比如大型建設,我們國家的文物誤傷數量簡直驚人,當時也沒有辦法,因為不是故意破壞。但是很快《文物保護法》出來了,通過我們國家、省、市、縣三級保護,挽救了大量的文物。建設要為文化遺產讓步。歷史上有很多節約遺址為經濟建設讓路的例子,比如洛陽的偃師商城。
考慮長遠利益。不讓開,這些遺產就沒了,沒了就不可再生了。現在不是提倡可持續發展嗎?說白了就是為我們的子子孫孫長遠考慮。既然我們是文明古國,那麽我們有這麽豐富的資源,真的是很有價值的東西。不管有多困難,我們都會把遺產留給子孫後代。經濟建設的高潮過去了,我們國家富強了以後,文化建設來了,但是遺產沒了,再也買不回來了。
以保護北京為例。上世紀50年代,梁思成說要保護整個老城區,在三裏河對岸建設壹個新北京,但沒有被采納。我們現在正在申請歷史文化名城,但是這些古都都沒有申請。最後評論壹下平遙和麗江,現在我們的歷史文化名城只剩下它們了,太可憐了。當時是觀念上的錯誤,但是80年代以後,商人來了以後房地產開發就是利益驅動,誰也攔不住。而且不管遺產破壞多少,從來不追究個人責任,也沒有問責制度。最近修改了文物保護法才判刑,但是刑法中沒有“破壞文物罪”。刑法不改,法院判不了。如果我們的法律不完善,就很難保護我們的遺產。
讀報:《遺產公約》強調遺產的普遍價值,但其概念其實很模糊。作為壹個有5000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我國有著豐富的文化遺產。能否舉例說明是否所有的遺產都需要保護?換句話說,哪些是應該保護的,哪些可能已經失去了保護價值?
許:物質文化遺產有三個要求,壹是歷史價值,二是科學價值,三是藝術價值。這三項中的任何壹項都可以被視為文化遺產。歷史遺留下來的或我們挖掘出來的遺跡或遺物,都有非常具體的歷史價值。歷史價值不僅僅是“古”,不代表那個,還得仔細劃分。比如我們考古發掘完了,遺址很破舊,這個遺址不典型,裏面沒什麽可保留的。拍照的話會把裏面值錢的東西都拿走,而且這個地方可以去蓋樓,不是說看到壹張就可以留壹張的。但如果級別足夠,比如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力度就會加強。如果這個遺址範圍比較大,妳想在旁邊修路,有時候我們也放在那裏,所以有時候建設部門和文物部門還是可以協商的。
讀報:那麽,根據妳的觀察,目前文化遺產保護存在哪些問題?
許:最大的問題是壹些官員的遺產保護觀念太差、太模糊,這是遺產遭到破壞的主要原因。
讀報:現在很多名勝古跡都被開發成旅遊景點,而且大多目光短淺。旅遊業使許多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資源變得有味道、變形和被破壞。這種情況我該怎麽辦?
許:這種情況應該堅決制止。沒有第二條路,這個不能聽旅遊部門的。文化遺產不能成為資產,只能被保護。只有把錢投進去,才能不總想著從中賺錢。當然,壹些像故宮、西湖這樣的著名文物也是很賺錢的,大家都願意去也沒什麽辦法,但是要控制遊客數量,不能單純追求門票收入。
讀報:目前我們國家文物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體制,像壹些地方政府...
許:當地政府把很多景點劃給旅遊部門,這是錯誤的,絕對錯誤。
讀報:旅遊部門想把遺產作為壹個旅遊景點,以便獲得資金,維持這個景點。
許:妳們要依法經營這個旅遊。如果妳殺了下金蛋的鵝,它將被徹底摧毀。就是當了導演,還是賺點錢的。若幹年後,這個地方就沒了,人們也不會來看了。如果為了旅遊而對自己的建設修修補補,那就完了,這個點很可能會被取消,所以這個肯定是不可取的,絕對不會手軟。
讀報:妳認為怎樣的保護才是對遺產最好的保護?是完好的還是發育正常的?
許:在保護範圍內,它是完好的。《威尼斯憲章》和《奈良文件》都寫得很清楚。不要讓它崩潰或崩潰。如果它壞了,盡快修理它。修了就照原樣修。壹切都將按照文物保護的規章制度進行修繕。不能向其中添加任何設施。有關部門要時刻監控這些文物,如果出了事,真的要處理。將來文物保護法要和刑法銜接。
讀報: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按照傳統的歷史觀念,某種文化形態是相應社會物質的基本產物,所以隨著社會物質生活基礎的變化,以它為基礎的文化形態必然會發生相應的變化。比如,壹個傳統鄰社的產品,在當代城市社會和當代生活中,能否完好保存?非常難。再比如,壹些偏遠地區有壹些習俗,但是這個地方和中原接觸多了以後,他願意接受現代的生活方式,他想改變,或者他把這個習俗作為旅遊商品來賣。我們的社會在變,我們的生活方式在變,我們的文化形態也在變。那麽,如何才能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持完整呢?妳把它放在博物館裏嗎?
許:妳不能強迫當地人按照多年前的方式生活,這是不合理的。妳們都進步了,不讓我進步就是把我當玩具。那可不行。有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特殊的,比如有些儀式,比如儺戲,就包含了宗教的東西,那壹套程序就很復雜。妳應該為他制作視頻和唱片。現在有些七八十歲的人還能唱歌表演,壹套程序就能下來。那就跟祭孔廟壹樣,書上有記載。現在妳可以穿上衣服獻祭了。剩下的只能放在那裏,人該去哪就去哪,不能限制。解放初期,我們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大規模的民俗調查,很多少數民族的壹些習慣都是幾百年前的習慣。當時派了壹些人去做采訪,做筆記。他有什麽文物,有什麽衣服,家裏有什麽東西,都是他收藏買的,現在都很好地保存在民族宮裏。
讀報:中國文化遺產太多,國家無力全部保護,所以目前實行分級管理。但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在財力、物力、人力有限的情況下,只能優先考慮最重要的遺產,導致壹些低價值遺產得不到有效保護,現在已經逐漸消失。那妳覺得這個矛盾怎麽解決?
許:這個矛盾得慢慢來,因為妳沒錢。但是現在國家撥的錢也在逐年增加。我們在努力,現在也可以號召社會上的人,比如壹些企業家,來拯救中國的傳統文化。不過我有個建議,政府應該成立壹個基金會,紮紮實實做好事的企業應該給他減免稅收的政策。每個國家都有這樣的政策。
讀報:還有壹個問題,誰來保護遺產。中國歷史文化遺產豐富,專業保護者少。以物質文化遺產為例,我國從事遺產保護和修復的專業人員不足500人;而且遺產保護是壹個相對落後的行業,待遇低,人才不願意進入。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解決人的問題?
許:這可能不是遺產保護本身就能解決的。
讀報:那麽,您看,在妥善保護遺產的前提下,如何更好地開發利用遺產?
許:無論如何,保護是第壹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