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天,父親的朋友端了壹盤梨給孔融兄弟吃。父親讓孔融分梨,孔融挑了個最小的梨,剩下的按輩分順序分給兄弟倆。孔融說:“我年紀小,應該吃小梨,大梨應該給哥哥們吃。”父親聽後非常驚訝,問:“那個哥哥比妳小嗎?”?
孔融說:“因為弟弟比我小,我應該放棄他。”孔融讓梨的故事傳遍漢朝。小孔融也成為了很多家長教育孩子的好榜樣。
來源:《世界新詞語筆記》。
原文
《漢書》說:“孔融,魯人,孔子二十世之孫。太爺尚好,大鹿太守。父周,泰山人。”容別傳說:容四歲,和哥哥吃梨,要吸引年輕人。人們問他們的原因。回答:“孩子,法律應該取最小的。”
後漢《孔融傳》有李習安的註解,他說:‘我四歲的時候,和哥哥們壹起吃梨,向他們學習。大人們問他為什麽,回答說:‘我是孩子,應該帶最小的。原因是宗族陌生。"
擴展數據:
壹個在中國流傳了幾千年的德育故事告訴人們,壹切都要遵循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從小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是東漢末年中國古代文學家孔融教導人們凡事遵守公序良俗的真實故事。這就是為什麽在聖紫晶“當妳四歲的時候,妳就可以做梨了”。
這個故事告訴人們,我們應該知道如何在任何事情上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從小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古人非常重視道德常識。道德常識是啟蒙教育的基本內容,融入日常生活和學習的方方面面。
美國壹位心理學家在美國挑選了50名成功人士和50名罪犯,分別給他們寫信,邀請他們談談自己的母親。他印象特別深刻的是兩個回復。
壹封信是這樣寫的:小時候,有壹天,我媽帶了些蘋果來,紅紅的,大小不壹。我壹眼就看到了中間那個又紅又大的,就不想想了。媽媽把蘋果放在桌子上,問我和弟弟:“妳們要哪個?”我只想說最大最受歡迎的壹個,但是我的兄弟搶先了壹步。
母親聽後瞪了弟弟壹眼,訓斥道:“好孩子,學會把好東西給別人,不要老想著自己。”我壹聽這話,立馬轉身跟我媽說:“媽,我要最小的。大的留給我哥。”媽媽很高興,把大蘋果“獎”給了我。
從此我明白了,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不能只說不做,要學會撒謊。之後我學會了打架,偷,搶,為了得到我想要的,我會不擇手段。我壹直被送進監獄,直到現在。這是壹封囚犯的來信。
第二封信是壹個名叫約翰的成功人士寫的。信中寫道:小時候,有壹天媽媽拿來壹些大小不壹的蘋果,我和哥哥們都爭著要大壹點的。
媽媽手裏拿著最紅最大的蘋果,對我們說:“孩子們,這個蘋果最紅最大最好吃。妳們都有權利擁有它,但只有壹個大蘋果。我們該怎麽辦?”那我們來做個對比。我把門前的草坪分成三塊,妳們三個壹起修剪。誰幹得最快最好,誰就有權得到它。“結果我做的最好,拿了最大的蘋果。
這與其說是美國版的“孔融讓梨”,不如說是“約翰爭梨”。講壹個故事就能決定壹種人生,這顯然是極端的;但要說母親的想法和做法對孩子的壹生沒有影響,也是不實際的。事故的真實性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給我們提供的啟示。
在“約翰爭梨”的故事中,約翰和他們的兄弟,無論多小,在母親眼裏都是有獨立人格和意誌的“人”,而不是可以由大人意誌安排的“屁孩”。《約翰爭梨》正視人性與權利,通過制定和實施規則,實現人權與義務、個人利益與社會道德要求的統壹。
當然,這種“鬥爭”是“公開鬥爭”,而不是“明爭暗鬥”,更不同於搶奪和奪取。必須在兩個條件下進行,壹是有壹套約定的規則,二是有壹個“裁判”監督規則的執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孔融李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