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7年2月起在湖北省武漢市、自12年2月起在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居住的人員,以及與通報病例活動軌跡有交叉或重疊的人員,請立即向所在社區報告,配合當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湖北省_武漢市報告14本地核酸陽性病例。
2月22日下午,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通報,2月22日22時至2月22日12時,武漢市新增新冠肺炎核酸陽性感染病例12例。21晚,武漢公布4例核酸陽性。到目前為止,新冠肺炎全市共報告14例確診病例和感染者。
在14例確診病例和感染者中,13例均為某公司研修生,1例為某研修生家屬。本次培訓班培訓時間為2月18至2月20日,地點為武昌區凱萊喜酒店和江岸區華清園小區。* * *參與者66人,其中24人已離開中國。
2月22日下午,武漢市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通報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14例及感染者相關活動場所。詳情如下:
2月17:天河機場、武漢火車站、開來喜酒店、戶部巷、書燒草、Man U餐吧、江岸區華清花園、三陽路東廚、安慶水餃、老房子蓮香、東湖高新區保利時代田玉娥、七彩美育、曇華林屈臣氏店、曇華林核桃巷
2月18:江岸區凱萊喜酒店、華清花園、漢口城市廣場肯德基、大支路黃霞慶忌街旗艦店、安慶水餃、老房子歐香、東湖高新區保利時代田玉娥、江漢區M+蛙萊達如新生活形象店、瑞幸咖啡店同層、中南三路吳楠村南門培訓機構肯德基、江岸區鄧巧美語幼兒園、世博園
2月19:凱萊喜酒店,酒店旁邊,徐熱幹面,東湖高新區保利時代,糧道街趙師傅早餐店,凱萊喜酒店附近的湯圓店,甘記燒烤,戶部巷小吃店,多彩美育。
2月20日:凱萊喜酒店、酒店旁特炒、湖北省中醫院花園山院區、武昌區王風照燒烤糧道街店、東湖高新區保利時代田玉娥、熱幹面、、武昌火車站、光谷天地、大唐足道、糧道街早餐店、武漢聚會中心必勝客、鄧巧美語幼兒園、花橋村菜場。
2月21:江岸區華清花園凱萊Xi酒店、漢口城市廣場肯德基、星巴克三陽路店、花園路店、超級猩猩健身房、湖北省中醫院花園山院區、現代光谷世貿中心園區食堂3+2店、武漢市第七醫院戶部巷步行街面筋店、五谷魚粉、徐嫂胡湯粉和邱智咖啡店、艾普醫院西院區。
內蒙古_巴彥淖爾市報告了3例本地核酸陽性病例。
2月21日,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揮部發布公告,內容如下:
2022年2月20日,烏拉特前旗發現石某某1本地確診病例,其父親石某某2、母親裴某某再次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陽性。經疾控部門復檢,結合臨床癥狀,確定石某某2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裴某某為無癥狀感染者。目前,石某某2、裴某某正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經過初步調整,兩人的出行軌跡如下:
2月5日,石某某2、裴某某乘坐大兒子石某某1私家車,從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察素齊公務員小區出發,前往二兒子石某某處,二兒子石某某當天再未出門。石某某家三口沒有其他人住過。
2月6日10左右,石某某2、裴某某、石某某1、石某某3***4到呼和浩特市醫院進行核酸檢測。10: 40左右回到石某某三家,當天再也沒有出去過。
2月7日,石某某2、裴某某乘坐石某某1的私家車到內蒙古醫院為石某某2看病並辦理住院手續,入住內蒙古醫院腫瘤科。之後均於2月10日117入住醫院。
2月11日17時左右,三人辦理出院手續後,回到石某某三家,石某某、裴某某再未外出。
2月12日9時30分左右,石某某2、裴某某乘坐石某某1的私家車,從石某某3家出發。約12: 30經G6高速到達烏拉特前旗。12: 40左右入住烏拉特前旗甘源酒店;大約12: 50,我和石某1在烏拉山鎮紅燒燉品店吃了晚飯,然後返回甘源酒店。18左右在韓猛粗糧王用餐;20點左右回到酒店,再也沒有出去過。
2月13日8時左右,石某某2、裴某某在甘源賓館吃早餐;9時至11時,王某某、田某來訪;12左右在甘源酒店吃午飯,然後壹直不出門,直到2月14。
2月15日石某某2、裴某某在甘源賓館吃早餐;11: 30,紹達接兩人到長通酒店吃飯,12左右兩人返回酒店,石某某再未外出;18: 50,裴某某到天壹生態園西門北側康中福大藥房買藥,後返回酒店,壹直未出門。
2月16日9時許,石某某2、裴某某在甘源賓館吃早餐;11時,裴某某到“7·6”鎖店配鑰匙;11: 30左右,他們從甘源賓館乘坐石某1的私家車前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電廠生活區;13至13: 40,王某某、田某來訪;14: 00左右,裴在電廠生活區的蔬果糧油商店和副食百貨商店購買了蔬菜和日用品,並於14: 30左右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2月17日10: 30左右,裴某某到電廠生活區宏泰大藥房買藥。11: 00至13: 40,王某某、田某前來探望,石某某、裴某某至2月18日再未外出。
2月19日上午10左右,石某某2、裴某某乘坐石某某1的私家車到烏拉特前旗人民醫院進行核酸檢測,當日三人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12左右,他離開醫院,回到電廠生活區的家中。裴某某到張蔬菜水果糧油店購物,然後回到家中,再也沒有出門。
2月20日,史某2在家未出門,裴某某到張蔬菜水果糧油店購物,後回到家中再未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