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要求加快辦理建設和商品房銷售相關許可,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在落實疫情防控預案後有序恢復商品房正常銷售。支持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在互聯網上建立網上銷售平臺,通過網上公開認購、開放選房等方式銷售。
全文如下: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東莞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人民戰爭、壹般戰爭、阻斷戰爭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準確落實中央關於疫情防控和恢復生產的決策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並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支持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復工復產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明電〔2020〕9號)要求,結合住建工作實際,為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出以下要求,請迅速貫徹落實。
壹是統籌協調,為企業快速復工復產提供保障。
(1)指派專人指導重點項目復工。
當地有關部門組織專業力量,對與疫情防控密切相關的工程建設項目、民生保障項目和省市重點項目指派專人,指導復工復產管理和防疫物資供應使用,確保復工復產條件,協調復工復產管理,盡快啟動服務項目建設。
(二)協調並保證防疫物資的恢復。
及時了解施工現場防疫物資的調配情況並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積極配合發改、衛生、工信等部門及時為企業復工提供口罩、溫度檢測儀、消毒水等必要的防疫物資,確保達到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
(三)加快項目復工備案
簡化建築工地復工程序和流程,加快復工備案。其中,對於疫情防控相關建設項目、民生保障項目和省市重點項目,要建立復工備案綠色通道。復工申請材料鼓勵網上申報,通過屬地信息系統提供網上服務。
(四)幫助企業解決就業問題
與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等聯系緊密。,幫助建築企業聯系非疫區勞務輸出場所進行定向招聘。與職業技術院校主管部門聯系,幫助因疫情造成人員損失的建築企業開展工人技能培訓。組織施工協會,幫助企業解決返崗人員不足、新員工崗前培訓等問題。
(五)充分保證工程建築材料的供應。
認真研究有序復工的建材供應問題,協調有關部門,指導企業做好倉儲、采購、運輸等準備工作。,盡最大努力保證鋼材、混凝土、砂石等建築材料的供應,緩解建築材料的供需矛盾。
第二,優化服務,建立各種綠色通道。
(六)加快建設與商品房銷售相關的許可。
全面提高施工許可、安全生產許可、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施工圖電子聯審、安全管理人員證書發放、商品房預售審批等行政許可的有效性,千方百計縮短辦理時間。
(七)加快人事變動程序。
復產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時回到崗位的,應及時為企業辦理人事變動手續。
(八)減少復工復產檢查。
除防疫、安全、質量、消防等必要項目和執法項目外,其他檢查項目采取綜合檢查方式,減少檢查項目的頻次。
(九)指導和完善商品房銷售管理。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落實疫情防控預案後,有序恢復商品房正常銷售。支持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在互聯網上建立網上銷售平臺,通過網上公開認購、開放選房等方式銷售。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根據網上銷售等新型銷售模式的需要,適時優化住房交易網上簽約備案系統,增加和完善網上身份認證、簽名認證等功能,實現商品房交易合同網上辦理。
(十)及時引導和宣傳。
派員指導,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作用,交流推廣疫情防控經驗,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和各項防控措施,幫助企業切實提高疫情防控意識,提高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三,落實責任,力求實效。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黨員幹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責任、作風和紀律提出了明確要求,全省住建系統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確保各項復工復產要求和相關措施牢牢把握。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