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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封建社會的悲劇

《孔乙己》是魯迅在“五四”運動前夕繼《狂人日記》之後寫的第二篇白話小說,這篇小說描寫壹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他喪失了做人的尊嚴,淪落為小酒店裏人們嘲笑的對象,從而暴露了當時的社會問題。

這篇小說選取了壹個獨特的角度,用第壹人稱“我”——12歲的小夥計的口吻來寫,使全文顯得真實可信,產生強烈的感染力量。“童言無忌”,壹個12歲的小夥計的眼光來看待壹切人和事,沒有偏見,沒有顧忌,因而行文比較自由,便於表達作者冷峻而熱烈的思想感情。“我”既是旁觀者,又是參與者,從壹個孩子的角度來看,他是壹個喜劇人物與周圍的環境極不協調,以喜寫悲,使悲更悲。

“當時”——1918年,封建科舉制度已經廢除,孔乙己賴以生存的社會環境不復存在,人物,以及表現人物的故事情節就無法展開。寫20年前的故事能更好地表現主題,以“引起療救的註意”。

作者以極儉省的筆墨和典型的生活細節,塑造了孔乙己這位被殘酷地拋棄於社會底層,生活窮困潦倒,最終被強大的黑暗勢力所吞沒的讀書人形象。孔乙己那可憐而可笑的個性特征及悲慘結局,既是舊中國廣大下層知識分子不幸命運的生動寫照,又是中國封建傳統文化氛圍“吃人”本質的具體表現。揭示了封建社會的世態炎涼,人們冷漠麻木的精神狀態以及社會對不幸者的冷酷,從壹個側面反映了封建社會的腐朽和病態。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會的基礎,在這樣等級森嚴的封建統治下,民眾的活力、熱情、同情心都被扼殺,變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幫的心目中也以為既然“學而優則仕”,那麽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的孔乙己當然是劣貨,只值得奚落和取笑。他們意識不到自己與孔乙己同樣在封建秩序中處於倍受壓迫的社會底層,同樣可悲可憐,所以他們對孔乙己這樣壹個不幸者不但沒有同情和幫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樂,在他們勞累而苦悶的生涯中尋求片刻的快樂。

孔乙己是壹個在當時的社會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眾人的哄笑來貫穿這樣壹個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強了小說的悲劇效果。這種哄笑是麻木的笑,這使孔乙己的悲劇更籠上壹層令人窒息的悲涼的意味。壹面是悲慘的遭遇和傷痛,另壹面不是同情和眼淚,而是無聊的逗笑和取樂,以樂境寫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劇不是個人的悲劇,而是社會的悲劇,作品反封建的意義就更加深刻了。

魯迅的象征現實主義是使他的寫實小說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復雜和具有深度的壹大原因。可惜目前壹般人只註意《狂人日記》和《藥》,而這篇小說是“氣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魯迅的另壹篇象征現實主義代表作是《故鄉》,其中故鄉這壹象征也是強有力的代表舊中國之壹個象征。這兩個象征成為互相配合的壹對。故鄉以故家為縮影,人物事件發生在房屋內,而魯鎮以大門敞開的酒店為焦點,悲劇在街邊的櫃臺旁產生。

魯迅在他的生活經驗中,在眾多相關的人物身上,整理出壹些跟孔乙己這個舊知識分子的典型形象有關的特點,然後創造了壹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場景和對話,就因為通過這個結構,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說才能產生強大的爆炸力。

我讀《孔乙己》,首先是感觸到它的視覺形象特別強烈。魯迅把孔乙己復雜的壹生,把原來應該運用的敘述文字,節縮、提煉成壹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說中只出現四次,每次魯迅都用壹座塑像代替了許許多多的敘述文字。第壹次,孔乙己是以這樣的形象出現在鹹亨酒店的:之乎者也。

第壹個句子“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壹的人”是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壹生的寫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會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註目,因為他原是讀過書的人,只是在連半個秀才撈不到後,才淪落潦倒,以致偷東西被人打斷腿。最後出現,斷了腿,爬著走路,櫃臺裏的人都看不見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踐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爛長衫是他忘記不了讀書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內在意識的標誌。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氣)可以勞動,中了舊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階層的人所踐踏。

孔乙己“臉上皺紋間時常夾著些傷痕”,這些新舊的疤痕又包涵著多少社會的殘酷,及他自己好吃懶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劇是雙重性的,他壹方面是舊讀書人的悲劇,也是底層社會被壓迫與被侮辱者的悲劇。

孔乙己第二次出現在小說裏,是以這尊雕像出現的,他的身邊多了壹位小夥計:孔乙己剛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櫃上寫字,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壹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當孔乙己在第三次出現時,更被壹群孩子包圍住,“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壹人壹顆。”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們。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內,還有壹顆善良和懇切的心。他在鹹亨酒店,品行比別人都好,老實,從不拖欠。他的嘆息,除了因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為眾人輕視、嘲笑、欺淩、侮辱的對象,也悲嘆年青壹代居然也參加進入以他人的恥辱和痛苦為快樂的群眾隊伍。他原來覺得成人社會的冷酷與無情,才轉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們也很現實(“眼睛都望著碟子”)、絕望(不敢企望能成為掌櫃,因此不需學寫字)和冷酷無情(“討飯壹樣的人,也配考我麽?”)。

第四次也是最後壹次出現時,魯迅把原來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縮小成被打斷腿,用手走路的乞丐: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壹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壹個蒲包……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來高大的孔乙己現在站不起來了。因為偷了壹些書紙筆硯,先後被吊起來打,最後腿也被打斷了。魯迅便以這尊雕像來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後的悲劇。

孫伏園在簡括魯迅當年告訴他最喜歡《孔乙己》的意見時說:“《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寫壹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因此我們讀《孔乙己》不壹定永遠都把它放在中國特定的社會環境中來解釋其意義。

過去多數人以科舉制度對中國人民的毒害的角度來解釋,孔乙己代表典型的舊知識分子,成為封建社會的犧牲品。但是正如魯迅所說“誰整個的進了小說,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傳的話,讀者所見的就是書中人,和這曾經實有的人倒不相幹了”。因此他堅持要了解《紅樓夢》就不要去追究曹,從他身上去了解賈寶玉或小說的意義。因為“人生有限,而藝術卻較為永久”。同樣,我們可以超越寫作時中國特定的社會背景來讀《孔乙己》,它壹樣具有普遍性的意義。

當我們不把這篇小說局限於中國封建社會中來解釋時,它就是“描寫壹般社會對於苦人的涼薄”。這種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這個涼薄的社會,全世界都壹樣,古代和現代,今天和明天都不會消失。

魯迅表面上寫發生在中國清末的社會與中國人,實際他也同時在表現人類及其社會中永恒的壹個悲劇。表面上孔乙己是壹個受了科舉制度毒害,“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個人與社會之沖突的多種意義的象征。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樣,不為社會所接納,被群眾嘲笑、欺淩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

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與現實社會的沖突,他的悲劇在於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與事實的區別。在科舉時代偷書不是壹件可恥或甚至犯罪的行為,他染上這種舊習後,社會卻改變了。因此鹹亨酒店,那個小小的社會對孔乙己,永遠是壹個埋葬他、置他於死地的陷阱。

今天,從東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據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價值觀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夢幻中,他生活著的社會根本不能容納像他那樣的人。離開科舉的框框讀《孔乙己》,我們更能感到這篇小說的意義的豐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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