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取模問題的由來
以前的壹些哲學家認為,道德可以像幾何或代數壹樣證明其確定性。然而,休謨認為科學對道德問題無能為力,科學只能回答“是什麽”的問題,而不能告訴我們“如何”的問題。他在《人性論》中寫道:“在我所遇到的每壹個道德主義體系中,我總是註意到作者壹度遵循通常的推理方式...但突然之間,我驚訝地發現,我遇到的不再是命題中通常的連詞‘是’和‘不是’,而是沒有壹個命題不是由壹個‘應該’或‘不是’組成的。這種變化雖然是無意識的,但意義重大。因為這應該或不應該代表壹種新的關系或肯定,所以必須加以討論和解釋;同時,我們也要給出這個看似不可思議的事情的原因,即這個新的關系是如何從其他完全不同的關系中衍生出來的。然而,由於作者通常不會如此謹慎,我想建議讀者要小心;而我相信,這樣壹點點關註,就會推翻所有流行的道德體系……”。休謨本人雖然沒有明確回答自己的問題,但他的意思是否定的,即不能從“是”推導出“應該”。
嚴格來說,休模式的問題不是指事實與價值的關系,而是指事實命題與價值命題的關系。因為事實命題壹般以“是”為系詞,而價值命題壹般以“應當”為系詞,所以休模式的問題也被稱為“是什麽,應該是什麽”。
第二,關於脫模問題的爭論
休模式問題主要指事實命題與價值命題的關系,包含兩層含義:壹是價值命題不能直接從事實命題推導出來;第二,價值判斷無法被科學認可和證明。關於休謨問題的爭論主要表現在自然主義與非自然主義、直覺主義與非直覺主義、情感主義、約定主義、描述主義等流派。這些學派可以概括為兩個基本學派,即認知主義和非認知主義。前者認為道德命題是有意義的,是可以被認識和證實的,後者則懷疑前者的觀點。
1,自然主義和非自然主義。自然主義是壹種用自然屬性來定義和解釋道德的理論。它認為道德的善惡是事物的自然屬性,也就是可以憑經驗觀察到的事物的屬性,比如快樂、幸福、利益。換句話說,所有的道德和價值屬性都可以由事實來定義,或者翻譯成事實屬性,因此就有可能從是或事實判斷中推導或推導出應該或倫理判斷;非自然主義倫理學用壹些形而上的、先驗的判斷作為倫理或價值判斷的基礎。它認為道德善惡既不能被經驗事實所證實,也不能從經驗事實中推導出來。
2.直覺主義。以摩爾為代表的直覺主義認為,自然主義和非自然主義倫理學都犯了自然主義的謬誤。所謂自然主義的謬誤,就是在本質上混淆了善與善,用自然事實或超自然現實來定義和界定善的各種倫理觀點。自然主義倫理學從事實中尋求“應然”,混淆了“應然”與“應然”;形而上學倫理學從“是什麽”和“應該是什麽”中尋求真理,把“應該”看作超自然的實體。摩爾認為,價值屬性的意義不同於事實屬性的意義,而“善”的概念具有簡單性、終極性、非直觀感受性、非實驗性和非分析性的性質,並且無法定義,善就是善。
3.情緒化。情感主義與邏輯實證主義聯系在壹起。它認為“善”沒有可比的標記功能,只是作為壹種表達我們態度的情感標記。倫理或價值語言只是主體的情緒、情感或態度的表達,既不能被經驗事實所證實,也不能從經驗事實中推導出來。它是壹種冷漠而無意義的偽概念和偽判斷,而且只有那些被經驗直接或間接證實的,或者與邏輯相合的。
4.傳統主義。以英國黑爾為代表的約定論認為,價值判斷的基本意義不是描述客觀事實,也不是表達感情和態度,而是規定和限制人們的選擇,指導人們的行為。它是壹種規範的語言,同時也可以被泛化。價值判斷是規定性的,具有規範、約束和引導行為的功能,而事實判斷作為對事實的描述,並不具有規定性,兩者之間存在著不可逾越的邏輯鴻溝。單純從事實判斷中推導出價值判斷是不可能的。
5.描述主義。以弗蘭克納為代表的描述主義(又稱新自然主義)試圖尋找事實與價值之間的中間點(概念)。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幾乎所有的學派都認為價值命題不能直接從事實命題推導出來,學派之間的分歧主要在於如何理解事實命題與價值命題的區別,尤其是在邏輯實證主義的影響下。現代英美哲學認為,事實命題和價值命題之間存在著不可逾越的鴻溝,俗稱休定律。其次,主流觀點認為,各種價值主張之間並不存在普遍客觀的論證規則,因為它們涉及到人們自身的感受、利益和義務感。
第三,如何從“是”推導出“應該”
為了理解“是”是否可以由“應該”派生出來,我們首先要知道“是”是什麽。什麽是“應該”?兩者有什麽聯系和區別?
1、“是”與“應該”的關系。“是”的本質內涵是反映人們對客觀事物的狀態、特征和規律性的認識;“應當”的本質內涵反映了人們對客觀事物價值的狀態、特征和規律性的認識。顯然,“客觀事物的價值”本身就是壹個客觀事物,但它比壹般的客觀事物更復雜,更不可預測,所以“應該”和“是”具有相同的本質內涵。
2.“是”和“應該”的區別。當事物的狀態和特征簡單、明確、清晰時,可以用“是”來描述;當事物的狀態和特征具有多值性、概率性和模糊性時,事物的狀態和特征只能用“應該”來描述。而且,越是復雜的事物,越是依賴於“應該”,離“是”越遠,來描述它的狀態和特征。
例如,如果乒乓球只有壹種顏色——黃色,那麽對乒乓球實際顏色的描述是:“乒乓球的顏色是黃色”;如果乒乓球的顏色有兩種概率,其中黃色的概率為95%,白色的概率為5%,那麽對乒乓球實際顏色的描述就是:“乒乓球的顏色應該是黃色”。再比如,壹個人的外貌只能模糊地反映壹個人的實際年齡。如果壹個人看起來四十歲,那麽對他年齡的描述是:“他的年齡應該是四十歲”。
客觀事物的價值不僅與客觀事物(即客體)的質量特征有關,還與認識者(即主體)和環境事物(即介體)的質量特征有關。例如,飲用水對人們的價值不僅與飲用水的質量有關,還與人體的缺水程度和環境的幹燥狀態有關。因此,“客觀事物的價值”比客觀事物本身更復雜、多樣、不可預測,具有更強的多值性、概率性和模糊性。對“客觀事物的價值”的描述越是依賴於“應該”,就越是遠離“是”。
總之,“應該”是“是”的復雜表達,以“應該”為系詞的復雜命題是由許多以“是”為系詞的簡單命題組合而成的,“應該”命題完全可以從中推導出來。
第四,如何從事實命題推導出價值命題。
要想知道事實命題如何演繹價值命題,首先要知道“事實”是什麽。什麽是“價值”?兩者有什麽聯系和區別?
1,事實與價值的關系。事實關系是指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在所有事實關系中,有壹種特殊的事實關系,它發生在人類主體與客觀事物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結果必須能夠促進(或阻礙)人類主體的有序進程,或者促進(或阻礙)人類主體的生存和發展。因此,價值關系是事實關系的壹種特殊形式,它將客觀事物與主體的生存和發展聯系在壹起。廣義的事實關系可分為價值事實關系(簡稱價值關系)和非價值事實關系(簡稱事實關系)。
2.事實關系和價值關系的區別。主體的生存和發展是壹切價值關系的根本目標,也是價值關系和事實關系的根本區別。任何價值關系都必須以主體目標為基礎,必須依賴主體。沒有主體,就沒有價值關系。由於人類主體是壹個復雜的大系統,受諸多變量的影響,客觀事物的價值關系不僅取決於主體和客觀事物本身的質量特征,還取決於環境因素的質量特征,價值關系會比事實關系更具有多值性、概率性、模糊性和非線性。
總之,“價值”是“事實”的復雜表達,用來描述各種價值關系的“價值命題”是由許多用來描述各種事實關系的“事實命題”組成的,價值命題完全可以從事實命題中推導出來。
五、如何從自然規律推導出社會規律。
傳統觀點認為,社會規律和自然規律是兩種不同類型的客觀規律,各自具有完全相反的邏輯方向。“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可以作為這兩種不同規律的形象描述。社會法和自然法的聯系和區別主要表現在七個方面:?
1,社會規律的起源是自然規律。人類是自然界物質高度發達的產物,人類社會的起源是自然界的物質。社會規律必然來源於自然規律,任何社會規律都可以辯證地歸結為幾個基本的物理規律和化學規律。任何社會規律都可以辯證地(不是機械地)歸結為壹些自然規律,自然規律中可以找到它的原型。正因為如此,所有的社會科學都可以把自己的假設建立在自然科學的基本公理之上,從而徹底消除可能引起爭議的主觀假設。
2.社會規律綜合反映了各種自然規律的具體內容。社會規律絕不是各種自然規律的簡單疊加和機械混合,而是按照壹定的時空順序、邏輯結構和作用方式進行有機協調,從而產生壹定的連貫效應,從而形成全新的客觀規律。正因為如此,所有的社會科學都可以用各種自然科學的方法來綜合描述。
3.社會規律在開放系統的整體效應中反映自然規律的發展方向。物理學認為物質世界會朝著越來越無序的方向發展,而社會科學認為生物世界和人類社會會朝著越來越有序的方向發展。因為生物界和人類社會在其有序發展的過程中,總是給環境留下更大的無序,如果把生物界和人類社會及其周邊環境看作壹個整體系統,它仍然在朝著無序度遞增的方向發展,這並不違背物理規律,而只是在整體效應中反映了自然規律的發展方向。正因為如此,社會科學作為壹個整體可以被看作是自然科學的壹個特殊部分,它的最終歸宿是自然科學化。
4.社會規律在更高的邏輯層次上反映自然規律的客觀內容。社會規律的邏輯層次越高,它所體現的自然規律的客觀內容就越間接、復雜、抽象,在表面形式上就離自然規律越遠。正因為如此,社會科學比普通自然科學更抽象,它遵循更復雜的邏輯規則。因此,人們不得不做出壹些大膽的主觀假設和主觀判斷,以消除大量的不確定變量,簡化社會科學的研究程序,這就決定了傳統社會科學的主觀假設較多,基本公理較少。
5.社會規律反映自然規律的必然特征,具有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動性。人是壹個非常復雜的有機系統,由許多隨機變量組成。人的思維和行為必然具有很大的隨機性或偶然性,但這並不意味著人的思維和行為是完全隨機和不可預測的。事實上,人們的思維和行為受到更復雜的社會規律的制約。人的思維和行為背後隱藏著某種規律性或必然性的東西,只是通過許多偶然性很大的復雜事物間接體現出來,人們很難發現。顯然,系統越復雜,其運動變化的偶然性就越大,隨之而來的必然性就越深奧復雜,就越不容易被人們所認識。由於社會規律往往需要通過許多偶然的、不可逆的社會事件來體現,社會科學所闡述的各種社會規律往往很難得到實證證據,這就決定了社會科學的思辨性更強,實證性更弱。
6.社會規律反映自然規律的確定性特征,具有更多的模糊性和混沌性。壹般物質的運動和變化,無論是時空的軌跡,還是運動的方式,都是相對確定的。而高等生物的運動和變化相對模糊,各種社會規律往往因為變數太多、太復雜而不容易清晰準確地呈現給人們。人們通常只能借助於大量的主觀假設做出不準確的定性分析。於是,人們根據同壹個社會事件,從不同的觀察角度,可以總結出若幹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社會規律。形成不同甚至完全對立的社會科學理論,沒有壹種理論有充分的理論依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或反駁他人的觀點,這就決定了社會科學具有高度的模糊性、多樣性和矛盾性,準確性、單壹性和同壹性較低。
7.社會規律以更充分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反映自然規律的客觀規定性。人類與低等生物的本質區別在於人類具有極大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他不僅能被動地適應環境,還能主動地改造和創造環境。但必須建立在服從和服從自然規律的基礎上,本質上不能違背自然規律的客觀規定。相反,它是自然規律客觀規定在更高意義上的體現。由於人的能動性和創造性,社會科學具有強烈的主觀意誌、情感傾向和階級性,較少具有客觀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事實上,社會規律和自然規律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如果把兩者割裂開來,就容易把社會規律神秘化,從而犯唯心主義或不可知論的錯誤;如果把兩者混為壹談,就容易把社會規律簡單化或形而上學化,從而犯機械唯物主義和形而上學的錯誤。
世界上的壹切都在不斷運動。在物質的所有性質中,運動是最基本的性質,其他性質都是運動性質的具體表現。物質的運動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每壹種具體的物質運動形式都有相應的能量形式。當運動形式不同時,唯壹能描述和比較兩種物質運動特征的物理量是能量,即能量特征是所有運動物質的相同特征,能量尺度是所有運動形式的普適尺度。能量的哲學本質是:衡量壹切物質運動尺度的統壹客觀尺度。人類社會的壹切運動,本質上都是能量運動的復雜表現。價值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動力源泉,也是人類壹切運動的動力源泉,所以價值也是能量的壹種特殊形式。
筆者創立的“價值統壹論”認為,價值是壹種“廣義有序能”,包含兩層含義:壹是價值是有序能,無序能不在價值範疇內;第二,價值包括直接有序能(即有序實能)和間接有序能(即有序虛能)。所有形式和水平的價值最終都可以轉化為標準化的食物能量,其計量單位是能量單位——焦耳。統壹價值理論還認為,廣義價值規律可以從物理學中耗散結構理論的最大有序規律推導出來,然後壹切社會規律都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從廣義價值規律推導出來,即廣義價值規律是壹切社會規律的母法,而這個母法又是從自然科學的基本公理推導出來的。
六、解決結晶器懸掛問題的意義
不難發現,休謨問題(即“是”與“應該”的關系)實際上反映了事實與價值的關系,自然法與社會法的關系,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關系。因此,徹底解決休謨問題將對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1,為社會科學全面走向自然科學鋪平了道路。價值問題是社會科學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價值論是整個社會科學的基礎理論。休謨問題的解決可以幫助人們從“事實”的角度看待價值,從能量的角度定義價值,有利於價值理論的統壹化、數學化和自然科學化,從而為最終消除社會科學中普遍存在的主觀性、歧義性和模糊性奠定基礎。
2.在精神領域(尤其是情感領域)徹底貫徹唯物主義。長期以來,離開模具的問題將自然科學與“精神科學”完全割裂開來,使得唯心主義長期占據精神科學領域。學術界普遍認為,精神科學(如道德科學)完全獨立於自然科學,價值判斷只是壹種主觀意識,根本無法被科學證實;自然科學受到普遍的、不可避免的永恒自然規律的制約,而精神科學的規則總是成立的;自然科學的歷史發展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而精神科學是可以由人來規劃的。自然科學強調解釋,精神科學主要強調理解。前者強調因果關系的揭示,後者強調壹種體驗。休謨問題的解決可以幫助人們認識到,人類社會是自然界的物質運動形式,社會規律是自然規律的復雜表現形式,精神科學是自然科學的復雜表現形式,完全可以從自然科學的基本公理中推導出來,從而為唯物主義在精神科學領域得到徹底貫徹掃清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