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戲曲音樂是在中國民族音樂花園的土壤中發展起來的。它和古典歌曲、民歌、民樂、民族器樂壹樣,創造了豐富多彩的中國民族音樂。與前者相比,其內涵與外延、形式與內容、風格與色彩都體現了中國民樂的最高水平,是中國各類音樂的集大成者!縱觀世界,有民歌,有曲藝,有舞蹈,有民族器樂,卻沒有集歌、舞、樂為壹體,以唱、讀、做、打為基本表現手段的中國傳統戲曲藝術。因此,中國歌劇是世界上獨壹無二的藝術現象,尤其是歌劇音樂,形成了與世界尤其是歐洲音樂完全不同的版本、風格和色彩。
中國有400到500個劇種,僅少數民族劇種就有30多個。這是壹個龐大的藝術團體。如果我們稍微分析壹下,不難看出,這兩個劇種最大的區別就是音樂風格的不同。如果將中國歌劇音樂與歐洲歌劇音樂相比較,它並不反映莫劄特、羅西尼、史特勞斯、蘇佩等作曲家的個人音樂風格,而是代表壹個省、壹個城市、壹個地區、壹個民族。換句話說,它植根於不同地方的土壤,根據不同地方的音樂語言特點而發展,具有濃厚的地方色彩(我國除京劇外,其他劇種統稱為“地方戲”)。因此,中國戲曲音樂具有群體風格、地方風格和民族風格的特征。音樂作為壹個重要的部分,清晰地區分了各種戲曲。同壹個劇本可以改編成京劇、越劇或者豫劇。但是只有音樂不能互相替代。在戲曲這壹綜合藝術的概念中,不僅註重編導、表演、服飾、舞美等各種藝術門類,還註重其他表現手段,如手、眼、身、法、步等。可以說,音樂是區分戲曲的生命線和識別符號。民間有句話:看戲不叫“看”,叫“聽”,就是這個道理。
中國的傳統戲劇在宋元時期發展成熟。眾所周知,宋詞和元曲都有樂譜。壹個詞牌或曲牌的框架是固定的,劇作家或按聲填詞,或按詞填詞,從而產生千變萬化的戲曲。幾百年來,《竇娥袁》、《西廂記》、《琵琶記》、《桃花扇》等經典劇目層出不窮,產生了中國十大古典喜劇和十大古典悲劇,受到現代人的高度贊揚。可惜只剩下劇本,沒有留下音樂。但盡管如此,我們還是能從壹些零散的古籍中看到壹些音樂的足跡和線索,比如宋代的《道士白石之歌》、元初的《石林廣錄》、明代的《太古遺風》、清代的《九宮大成南北詞》的《公譜》、斷金的《慈譜》等。
自從昆曲、高腔、梆子和(皮黃腔)形成以來,它們互相學習,互相吸收。歷經數百年滄桑,形成了以京劇、昆曲、豫劇、越劇、黃梅戲、秦腔、川劇、廣東粵劇為代表的中國戲曲音樂,尤其是京劇,被譽為國劇。眾所周知,比如西皮源於陜西秦腔,黃兒源於江西或湖北的宜黃戲,還有壹些曲調,比如四平調、高壩子、南梆子等,都是借鑒了其他劇種的。據說京劇會場的器樂和曲牌大多源於昆曲,武術會場的打擊樂大多源於梆子戲。從京劇音樂的形成和發展來看,它能成為國劇主要是因為它善於兼收並蓄,正所謂“海納百川,容乃大。”是不是可以說多方向多層次的吸收是傳統京劇發展的重要原因?
既然傳統戲曲音樂是“百川入海,氣度大”,但他們的唱腔和器樂究竟是誰創作和剪輯的呢?以往的戲曲史寫作都是以演員為中心,至於流派成因,很少從創作角度進行闡釋。恕我孤陋寡聞,梅、商、成、荀是四大名家。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壹部專著從旋律、節奏、音色、音域、伴奏等方面論述清派之間的特點和差異。在中國傳統戲曲史上,比如魏良輔,我們只知道他從曲牌的編排、撚轉的處理、節奏的安排、字的咬字、器樂的伴奏等方面對原本簡單的昆曲進行了改革,使昆曲成為壹部大劇,卻不知道他是如何把原本的昆曲素材變成壹部新劇的。再比如梅派的唱腔和伴奏的形成。我們只知道鋼琴大師梅雨田、、和大師梅* * *與其他唱段同臺。但是,人們並不知道他們具體的創作過程。由此可見,中國傳統戲曲音樂創作大多是以演員為中心,由鋼琴家(或吹笛手)和鼓手反復磋商、打磨後,在沒有嚴格樂譜記錄的情況下形成,再以“口傳”的形式傳給二代、三代弟子。時至今日,這種方法仍在大部分中戲圈內使用。據我所知,京劇唱腔的很多曲譜還是從國樂大師劉天華先生那裏獲得的。所以傳統音樂的創作過程,大概永遠是個謎。
戲曲音樂的表演因素由(聲樂)演員和(器樂)樂師組成。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我覺得劇中演員使用的獨唱、二重唱、對唱、合唱等形式未來不會有太大變化,武場的鑼鼓也不會有太大變化,但樂隊的器樂伴奏會有很大變化。實踐證明,在早期,每壹種劇種都有壹個器樂的基本框架,如:京劇三大件(京胡、月琴、北京二胡);河北梆子三件(板胡、梆子、笙);廣東粵劇三頭(高虎、揚琴、秦琴);越劇有三大劇種(主胡、副胡、琵琶)等。演奏主要樂器的樂手和鼓手* * *手握整部歌劇的伴奏。在這種基本的文武結合下,根據劇情和演唱的需要,逐漸增加了嗩吶、笙、琵琶、三弦、中阮、大阮、二胡、中胡、(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等樂器,從10多人到20多人不等,形成了壹個中等規模的樂隊。比如五六十年代出現的京劇《野豬林》《望江閣》;越劇《紅樓夢》和《胭脂扣》;黃梅戲《神仙眷侶》;廣東粵劇《昭君出塞》等等。由此形成了由風管樂、彈撥樂、打擊樂、弦樂四部分組成的中小型民族管弦樂的規模。筆者認為,從《中國民族音樂概論》的分類來看,民歌、民謠、舞蹈和傳統民樂(如江南絲竹、河北吹歌、Xi安鼓樂、粵曲等)到宮廷音樂和廟堂音樂,都不具備管弦樂的條件和規模。只有傳統戲曲樂隊才能有民族管弦樂,無論是在樂器的功能配置上,人員配備上,還是情感對比上。早在1987年5月,在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首屆學術研討會上,筆者就做了“論中國歌劇音樂,現代中國民族管弦樂發展的重要基礎之壹”的發言。我的論點是:“歌劇樂隊是中國民族管弦樂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