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原國家教委正式印發《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和初中課程方案(試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制定的第七個小學教學計劃,使我國小學課程改革進入了壹個新時代。
(壹)我國小學課程設計的原則
1.科學性和思想性高度統壹的小學課程設計和教材編寫,要在建立完整的文化知識傳授體系的基礎上,用人類創造的優秀文化成果教育學生;要把科學性和思想性高度統壹的原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體現給小學生。無論是整體課程還是壹門學科,都要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結合各門課程的特點,由淺入深地對學生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教育,對學生進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的教育。
2.最終目的是實現教育目標和學校培養目標。
初等教育是基礎教育,是普及教育,在培養目標上要牢牢抓住“提高國民素質”這壹點。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我國教育的背景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蓬勃發展,世界範圍內經濟、科技競爭激烈的客觀形勢”。這就要求在課程結構上體現時代精神。壹方面,要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和諧教育的精神設置學科。過去壹個時期過於強調智育,智育傷身、智育傷德、忽視美育等現象只能是“欲速則不達”;另壹方面,要把知識、能力、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結合起來,註重孩子學會學習和適應社會生活需要的能力。
3.應該適合小學生的身心發展。
小學課程既要突出社會發展的要求、兒童自身身心發展的要求和兒童現有的身心發展水平,又要符合教師水平、學校設備完善、兒童家庭文化背景等客觀條件。社會發展要求課程盡可能的寬,盡可能的深,對孩子的身心發展沒有限制。而兒童成長成熟的條件不足,實施課程的客觀條件較差,所以社會要求和對兒童身心發展的要求迫切而高。只能是理想的。因此,課程設計要正確估計孩子的智力和能力,既不高估也不低估。我們認為,壹個好的小學課程,應該是學生的能力和智力可以接受的,但必須下功夫,同時能促進孩子智力、能力、體力的發展和道德的提高。
這個原則要求課程設置要適合小學生的特點。課程對兒童身心特點的適應,在於要符合兒童身心特點的要求,如感知、記憶、思維的特點,骨、心、肝的特點。還體現在適應孩子發展的整體要求,比如孩子對知識、遊戲、身體成長的需求。
以上三條原則最重要。此外,還有兒童、小學、初中課程銜接原則,因地制宜原則。
(二)實現教育目標的義務教育課程計劃
根據國家對義務教育的要求,小學和初中對兒童實行全面的基礎教育,使他們在德、智、體等方面得到生動活潑的發展,為提高全民族素質和培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各級人才奠定基礎。1992修訂後的《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和初中課程計劃(試行)》規定,小學階段要達到的目標是:
壹是初步具備了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勞動、熱愛科學、熱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初步養成了關心他人、愛護集體、認真負責、誠實、勤奮、勇敢、正直、合群、活潑等良好的道德和人格品質,養成了講文明、講禮貌、守紀律的行為習慣,初步具備了自我管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是具備閱讀、寫作、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能力,了解壹些生活、自然、社會常識,初步具備觀察、思考、動手操作和自學的基本能力,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三,初步養成鍛煉身體、講究衛生的習慣,擁有健康的身體。興趣廣泛,審美趣味健康。
第四,初步學會自理,會使用簡單的勞動工具,養成熱愛勞動的習慣。
課程計劃規定了各學科的基本要求,各種活動的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等。,還設置了“地方安排課程”,要求:為適應城鄉經濟文化發展和學生自身發展的不同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教育廳(局)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需要,設置教學科目,調整時間。
關於考核的規定,課程方案指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期、學年、畢業的期末考試和考核是對學生合格水平的考核。考核要全面,要通過學科和活動的相關知識和能力的考核。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和個性的發展。小學畢業考試,語文和數學作為考試科目。其他都是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考試合格,思想品德考試合格,達到小學生體育合格標準,準予畢業。在縣級教育部門的指導下,小學畢業考試壹般由學校提出,在農村也可以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組織。初中教育基本普及的地區,不會再有其他小學入學考試。
課程計劃,對於農村復式教學點(班)、簡易小學和非全日制小學,如果按照本課程計劃仍難以全面開設所有科目,可以適當減少科目類別或只開設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常識,或根據課程計劃精神采取切實措施對這些學校和教學點(班)進行指導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