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現狀。
近年來,盤錦先後承擔了東北振興、國家資源型城市轉型、遼寧沿海經濟帶、石油能源等四項國家戰略和遼寧綜合改革試驗區壹項省級戰略。特別是自2009年正式確立為遼寧省城鄉壹體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來,陸續出臺了多項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措施和指導辦法。在充分借鑒國內外城鎮化先進經驗的同時,充分結合自身面積小、人口少、城鎮化水平高的區域特點,逐步建立了“城鄉聯動、全域推進”的地方城鎮化發展模式。堅持“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有序推進“五點”城鎮帶、重點鎮、特色新村建設,逐步構建“市-縣-重點鎮-新農村”新型城鎮化體系。城鎮化水平和質量全面提升。截至2013年末,全市城市建成區面積達到125.63平方公裏,城市總人口1002萬人,城鎮化率為69.85%,比2009年提高5.85個百分點。
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投資主體單壹,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目前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投入的份額還是比較大的。但財政資金畢竟有限,而且隨著經濟增速的持續放緩,財政收入增速大幅下降。從盤錦的情況來看,全市財政收入增速呈下降趨勢。2013年,全市公共預算預算收入同比增長6.1%,低於往年水平。與之相對應的是,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17.6%,繼續高位運行。2013年,全市建設項目總數高達150個,總投資近1000億元,其中融資需求占比近壹半。隨著向海開發和全面轉型戰略的進壹步推進,預計未來幾年我市建設項目將會增多,帶來巨大的資金缺口。在這種情況下,僅靠財政資金投入難以滿足新型城鎮化建設快速發展的資金需求。
融資渠道狹窄,多元化融資需求難以滿足。雖然政府每年安排城鄉發展專項資金,對縣城建設給予資金支持和稅收減免,但城鎮化多元化融資需求依然較大。
壹是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產業集聚發展產生的大型項目資金需求和日常資金需求;
二是城市化基礎設施的資金需求,如水、電、道路、網絡和能源的應用和改造;
三是醫療、保健、教育、創業、農轉城人員再就業等公共服務的資金需求;
四是促進農業產業化快速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產業示範區的資金需求;
第五,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資金需求,比如建設特色小鎮。
從盤錦目前的融資渠道來看,能夠滿足城鎮化需求的融資渠道相對較少,主要包括壹般性財政支出、銀行信貸和利用外資,而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等直接融資仍然不足。此外,在城鎮化進程中,農民創業、住房、規模化多元化的資金需求也將快速增加,要求金融機構在營業網點、支付手段、投資理財等方面為農民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城鎮化建設融資渠道過於狹窄,使得新型城鎮化的多元化資金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融資環境亟待改善。由於農業發展的天然弱勢,金融機構對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項目的金融供給普遍不熱心,導致農村金融服務嚴重不足。
壹是農村金融服務能力不足。很多鄉鎮的儲蓄網點還沒有升級為綜合網點。如盤錦市50%的鄉鎮金融網點只能辦理儲蓄業務,而農村綜合金融網點跨行支付系統接入率不高,企業結算僅依靠傳統的支票、匯款結算方式。很多位於鄉鎮的大中型企業,都不遠千裏去開戶,辦理結算。
二是農村支付服務少。農業銀行(601288,股吧)和儲蓄銀行雖然在助農取款服務的推廣中發揮了主要作用,但受限於轉賬電話取款限額低、未開通繳費服務功能以及郵儲銀行推廣進度慢。
第三,農村支付需求與供給不對等。受農村地區經濟落後和生活分化的影響,農村支付供給利用率不高,支付工具整體使用的驅動力較小,制約了銀行卡在農村地區的廣泛普及和應用。
資金管理不夠規範,籌資效果有待提高。城鎮化建設壹般需要較長時間。政府在分配財政資金時,由於資金流通環節多,管理不規範,城鎮化建設資金不及時到位,資金使用效益不高。此外,城鎮化建設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貸款,資金使用成本高,政府融資還款大部分來自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財政補貼,其他盈利渠道少。但是,土地抵押存在著流動性和變現能力弱、土地流轉和價格受國家宏觀政策影響大等問題。隨著國家對房地產宏觀調控的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未來走勢不確定性增加,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持續下降。高額的利息支出只能滿足基礎設施建設的燃眉之急,卻給政府部門帶來巨大的財政償還壓力,融資效果有待提高。
促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對策建議
完善資金投入機制,豐富城鎮化投資主體。
壹是提高公共* * *財政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吸引社會投資者參與城鎮化發展,建立城鎮化專項基金,對社會資本主導的部分基礎設施投資和公益性支出給予鼓勵、獎勵和補償。
二是強化財政金融協調機制。對於城鎮化基礎設施項目,該機制的建立有利於改變財政投資管理部門眾多、資金安排分散、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現狀,能夠更好地發揮城鎮化基礎設施的整體功能。
三是探索市場化融資方式。實施多元化、規範化、市場化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融資方式,充分發揮各類投資者和經營者建設小城鎮的積極性。同時,在堅持項目資本金制度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進行固定資產貸款、項目貸款和地方政府貼息貸款。
創新融資方式,提高資金供給能力。
壹是探索多種形式的產權抵押貸款。積極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推廣應收賬款、倉單、漁權等權利質押方式,有效擴大抵押擔保範圍,解決農民融資難題。
二是組織大型項目銀團貸款。允許多家銀行和由非銀行金融機構組成的銀行集團采用相同的貸款協議,按照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性項目投資者提供融資,開展代理和批發融資服務。
三是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功能。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現代農民專業組織和新興產業中小企業開展直接融資。鼓勵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為地方政府承擔的城鎮化項目建設籌集資金,彌補地方財力不足。
創新金融服務方式,改善金融服務環境。
壹是構建多層次的金融組織體系。各金融機構要改善小城鎮金融資源配置,增加小城鎮機構網點、人員配備和基礎設施。並根據自身的比較優勢和業務發展戰略,明確市場定位,減少同質化和無序競爭,開展差異化和特色化服務。
二是創新金融產品,滿足城鎮化個性化金融需求。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小城鎮服務業貸款產品,加大對小城鎮服務業的金融支持。探索創新商業收益權質押、綠色信貸等模式,改善城市文化設施、醫療條件和社區養老標準化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三是提高金融服務的便利性。根據城市擴張和人口增加,不斷加大支付渠道建設,增加城鎮ATM機和銀行卡受理設備數量,積極推廣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等創新支付能力。
規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壹是建立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城市化關系到城市經濟發展的全局,關系到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會進步。應建立城鎮化資金專項管理制度,做到專項資金專人管理、專款專用,防止資金被非法濫用和延遲到位。
二是建立資金使用的監督機制。建立城鎮化專項資金監督機構,對資金的發放、管理和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避免資金的挪用和不必要的損失。
三是制定資金使用的定期通報程序。政府相關部門要定期報告資金使用情況和資金的主要用途,讓群眾掌握資金去向,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有利於群眾對城鎮化資金使用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