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有了文字,語文教育就開始了。
在奴隸社會,我國開始出現正式的學校。
有了學校,就有相應的課程和教學。
但在隨後的兩千多年裏,中國雖然有了漢語教學,卻沒有專門的漢語課程,漢語與歷史、倫理融為壹體。
換句話說,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說,“除了語文,沒有別的功課。”古代中國人是無所不能的“全世界”。
直到1904年清朝頒布《奏校條例》,中國的語文課程才真正在現代教育背景下建立起來。
雖然此後分分合合,幾經更名,但語文課畢竟成為了壹門獨立的學科課程。
壹、小學現代漢語課程(1904 —1949) (1)五四運動以前,
鴉片戰爭後,中國成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
當時的資產階級改良派主張向西方學習,提出“廢科舉,興學堂”的口號,主張“中學為體,西學為用”
1901 * *清朝,各地明確設置學校,次年頒布《太學章程》,分科形式的小學語文課程初具規模。
然而,這部憲法雖然公布了,卻未能實施。
1904 13年10月13,清* * *頒布《奏學堂章程》,正式確立了中國現代小學教育制度。教育史稱“癸卯學制”。
這種學制壹直沿用到清朝滅亡,後來的學制也是在這種學制的基礎上演變而來。
在學制方面,章程將初等教育分為初等小學堂和高等小學堂兩個板塊,分別為5年和4年,學制為***9年。
在語文課程方面,小學開設語文科,教學內容為識字、閱讀、作文;小學高年級開設中國文學,教學內容為閱讀、寫作、學習普通話。
章程將識字、寫字、閱讀、作文、說話合為壹科,是向現代漢語課程設置邁進的壹大步。
《奏校章程》的頒布,標誌著註重實用、發展語言能力的現代語文教育的開始,以及盲目讀經、應對科舉的古代語文教育的逐漸終結。
作為“師夷長技,兼顧變通,擇其宜用”的歷史產物,《奏學堂章程》主要是以歐美近代教育為真正源頭,從日本引進的學校制度和課程,雖然也夾雜著封建禮教、科舉等傳統教育的特點,自然反映了西方科學精神和民主思想的萌芽。
結果也開創了學習國外教育的先河,從此壹發不可收拾。
中國的語文教育壹直深受外國教育思想的影響,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幾乎依賴於外國教育思想。
辛亥革命推翻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華民國。
1912 9月南京臨時* * *教育部公布《小學令》,在全國小學取消讀經部。
次年《小學教學原則與課程》頒布,規定初中和高中都要開設語文課,包括閱讀、書法、練習和語言實踐。
主要思想是“使兒童能夠學習共同語言,發展表達思想的能力,啟發他們的智慧和道德。”
(二)五四運動以後
雖然民國初年廢除了讀經,但封建復辟思想遠未消除,文言文作為語文教學內容仍占絕對優勢,阻礙語文教育發展的根本矛盾仍未解決。
作為壹場精神文化層面的深刻革命,五四運動倡導白話文和新文學,反動文言文和舊文學,推動普通話成為國語。
1920年,北洋* * *教育部發布全國學校令,將“語文”科目改為“普通話”,命令全國所有民族學校將小學壹、二年級的“語文”改為文體(即白話文)。
很快,全國被勒令從1992開始把小學所有科目的教材都改成文體學。
“普通話”取代“語文”,說明小學課本已經淘汰文言文,改為白話文;小學語文學習白話文,訓練標準國語。
1922年,北洋* * *頒布學制改革案,即新學制,教育史上稱之為“任旭學制”。
這個學制規定小學學制六年,分為兩部分,壹年級四年,二年級兩年。
初中和高中各3年。
這個學制在中國用了幾十年。
在五四精神的推動下,以杜威為主要代表的美國民主主義教育思想湧入我國,成為影響當時和相當長壹段歷史時期我國教育的主導理論。
在這種教育思潮的深刻影響下,現代小學語文課程形成了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特征的現代課程範式,體現了告別讀經時代後基於學生個人發展的新的價值取向。
1923頒布的我國第壹部課程大綱《小學新學制課程標準大綱》是在國家教育聯合會的指導下誕生的,其使命是宣傳歐美的教育制度和理念。
其中,吳主編的《小學語文課程大綱》從兩個方面標示了課程的基本目標:練習使用常用語言,培養情感美德激發想象力和思維;激發閱讀興趣;建立良好的漢語學習基礎;培養表達自己的能力。“規定了每學年的具體教學內容和要求,教材內容以兒童生活為中心,使語文課程走向成熟。
此後,1929年,南京國民* * *教育部修訂並正式頒布了《小學課程暫行標準》,1932年,1936年修訂了《小學課程標準》(均為獨立章節),1942年。
每次頒布,內容都有壹些變化,但框架體系沒有質的變化。
換句話說,其課程範式的美國色彩從未發生實質性改變。
同期* * *領導的中央蘇區、邊區和解放區的普通話教育卓有成效。
1934年,中央蘇區教育人民委員會頒布了《小學課程教學原則大綱》,其中指出:“語文課程本身的目的,不僅在於使兒童認識多少新詞,而且在於使他們能夠逐步地用自己的文字甚至詞語來表達思想,表達感情,培養兒童* * *生產性道德。”
二、現代小學語文課(1949—2001)
(壹)改革開放前
新中國成立1949年,新組建的教材編委會確定小學語文課程以華北解放區教材《國語》為藍本進行修訂,修訂後的《國語》改為漢語。
對此,在1950出版的教材《編者的總結》中有這樣的解釋:“說是語言,寫是文章,文章依賴於語言,‘語言’與‘文本’密不可分。
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
因此,這套教材不再使用‘漢語’或‘普通話’的舊稱,而稱為‘漢語教材’。“教育部在1950年8月頒布了《小學語文課程暫行標準(草案)》,在1952年6月頒布了《小學語文課程暫行標準(修訂草案)》。
漢語教學委員會在學習蘇聯俄語教學經驗和總結解放以來中國漢語教育實踐的基礎上,向中央提交了壹份報告,認為“語言文學分科教學”是改革漢語教學的出路。
在上述背景下,教育部於5438+0956年6月和5438+00年6月制定並頒布了新中國第壹部小學語文教學大綱。
明確指出:“發展兒童語言的工作是從兩個方面進行的:壹是教會兒童從語言的豐富表達中學習;首先是教孩子學習語言的規律。”這個大綱是在學習蘇聯的基礎上制定的,有兩個特點:壹是漢語教學,規定三年級以上增加漢語課,每周安排兩節課教授漢語內容;第二,閱讀教學,“說讀結合的閱讀教學”,在當時起到了加強閱讀教學的重要作用,但也有消極的壹面,即對後來的語文作為文學課教學、閱讀教學作為相聲、復雜的文本內容分析起到了壹定的指導作用。
1958之後,語文政治化傾向嚴重,語文教學片面化、政治化,把語文課當政治課、道德課來教,造成思想教育和語文知識教學並重。
總結經驗教訓後,教育部於1963制定頒布了《全日制小學語文教學大綱(草案)》。
大綱中明確指出“語文是學習各種知識和從事各種工作的基本工具”,可見學習語文的重要性。首次在教學大綱中明確語文課程的工具性,從理論上解決了長期未能解決的語文學科性質問題。
此外,強調加強“雙基”,註重培養閱讀和寫作能力,對學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和訓練。
從1966到1976,中國經歷了“文化大革命”。
中小學教育遭受了建國以來最嚴重的破壞,小學語文教學大綱和教材被全面否定,徹底顛覆了語文教育的應有體系。
純粹指令性的“政治灌輸”完全取代了語文教育本身,這是語文教育史上最難忘的“創傷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