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擴大批地制度的同時,趙簡子還實行了稅收優惠政策和整頓改革。同樣,根據上面引述的《漢簡》中的記載,範、中國銀行、漢和晉國魏都向其境內的農民“征稅”,即壹個五分,兩個十分。這個稅制挺重的。只有趙,壹方面實行“民不稅”,即“對去開墾土地的農民實行臨時優惠政策,類似於後來的秦人,為了吸引三晉之民,“以其田產房屋三代受益”,“十年征不起”(《?“來民”等措施;另壹方面,稅率調整。趙簡子指出,稅率應該“不輕不重,但要重,這將有利於人民。輕則利民,官大則義無私利。”(“壹切都搞定了?”外儲說“右下”)這樣的稅率壹定比晉國其他大臣輕。經過擴大畝制和調整稅率的改革,趙政權的農業生產和君民關系得到了進壹步的改善。《孫子》當時評論說:“主集大臣,集之以治民富民,故稱國固。”(武文,竹簡《漢簡》)建國前,趙以改革著稱,獨樹壹幟,人們爭相傳播。
到公元前403年,趙烈侯在其宰相公仲公司的推動下進行了壹些經濟改革。當時的趙烈侯生活奢侈,縱情享樂,賞賜揮霍,揮金如土。他愛上了鄭國的兩個歌手,槍和石頭,各得“萬畝”田地。公仲甚至故意推遲它,說疾病不會繼續發展。經過範的引薦,甚至向列侯推薦了三賢。其中,徐悅中肯地告訴列侯“省吃儉用”對於充實國庫、防止意外事故的重要性。趙烈侯愉快地聽了陳述後,欣然接受,並派使者到郭襄:“暫時停發賞給歌手的田地。”(《史記?趙)還擔任的“內史”,是掌管國庫各種財務收支的財務官。通過這次經濟改革,趙的金融體系應該會得到進壹步的完善,這對於提高國家的經濟實力將會起到重要的作用。
趙惠文稱王時,田部官員趙奢憑借手中的權力,試圖懲治壹些不交租的貴族家庭的腐敗行為。他依法“殺了九個利用平原君的人”,並開導平原君:“如果妳是趙為貴的兒子,不為家族效力就要被法律砍頭。依法伐,則國必弱。弱則增兵。如果妳增加妳的軍隊,妳將沒有趙也。怎麽可能有錢?”平原君認為趙奢很有能力,於是向趙王推薦了她。王召立即提升了他的職位,讓他管理國家稅收。結果,趙“國稅大,民富,政固。”(《史記?《廉頗藺相如傳》附《趙奢傳》)經過這次經濟改革,懲治了貪汙腐敗,貴族依法納稅,人民負擔減輕,趙國又興盛起來。
與秦國商鞅變法後重農抑商的政策不同,趙國壹直奉行農工商並重的政策,允許發展私營工商業,開放公平貿易,國家則依法征收工商稅。這樣不僅市場活躍,經濟發達,而且國家可以充實國庫,積累財富。據史料記載?《貨殖傳》記載趙國著名實業家“國宗冶鐵致富”;漢代“蜀卓氏先驅”也是“趙人”,“以鐵冶富”:可見趙冶鐵業之發達。當時是“趙之邯鄲”、“富甲天下”、“名揚天下”(論鹽鐵論?將軍》),出現了像呂不韋這樣能獲利的“百倍”(《戰國策》?秦·》),“家盡”(《史記?《呂不韋傳》)大商人。部隊駐紮的地方還有壹個“軍事市場”,人們可以在那裏進行買賣和收稅。據說“李牧是趙將舉的住處,軍市租金自用,賞定於外”(《史記?馮唐傳),從而為軍事勝利積累物質基礎。
上述壹系列經濟改革和經濟政策措施,促進了趙農業、工商業的蓬勃發展,充實了國庫。引用趙的“十年粟支”應該是有壹定依據的。近幾十年來,在趙國境內發現了大量戰國時期的冶鐵遺址、制鐵工具和銅錢,是趙國經濟政策和經濟改革成就的實物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