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建設工程招標中,幾乎所有的建設工程(房建、市政)招標文件都是按照2007版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規定模式編制的。但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招標文件的編制也必須遵循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原則和法律,以保證招標人和投標人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在編制招標文件時,還必須考慮項目的計價要素。壹些重要的計價要素也要在投標預備會(即招標前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的專題會議)上確定。當客觀條件不允許召開專門的招標預備會議時,招標機構應以紀要形式與招標人協商,作為編制招標文件特別是工程量清單的依據。
1,招標範圍
明確招標範圍是招標項目內容、統壹招標計價範圍的必要條件,也是建立公平競爭平臺、確定招標人和投標人(特別是中標人)權利義務的基礎。
在描述招標範圍時,需要重點說明招標人可能單獨發包且有專業承包資質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土方開挖(含土方外包)、樁基工程、電梯、鋁合金(塑鋼)門窗、幕墻、二次裝修、弱電及建築智能化、消防、人防設備安裝、高壓配電、中央空調、熱交換器等。
2、專業分包工程及其計價方法
在招標文件中,需要明確招標範圍內是否有招標人分包的專業項目(也稱分別承包或分別承包),如果有,需要在本次招標中明確其計價方式。
壹般情況下,單獨承包的專業項目有兩種計價方式。壹種是按照專業工程統壹暫估價(也稱暫定項目費)將其納入報價,另壹種是暫不納入報價。兩種方式都必須說明專業項目總承包服務費的處理方式。
需要註意的是,當招標人在項目實施中已明確已納入投標報價的專業項目應發包給專業承包商,同時規定投標人已在報價中計算總承包服務費時,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承包商總承包服務的範圍和深度。
3、材料、設備供應方式及相應的計價方法
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明確招標範圍內材料設備的采購方式。壹般來說,采購和供應的方法可以簡單地分為兩類。壹類是所有投標人(承包商)采購供應,稱為B供應,另壹類是部分投標人(承包商)采購供應,稱為A供應。
招標文件除了規定材料設備的采購供應方式外,還需要規定招標範圍內材料設備的計價方式。壹般有三種計價方式:壹種是統壹材料設備暫定價格,適用於甲乙雙方供應但實行質量認可和價格認可的材料設備;第二,完全獨立報價適用於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指定品牌和其他材料設備;三、暫不包括,適用於甲供材料設備..
需要註意的是,招標文件需要說明甲供材料設備保管費的計價方式..
4.水電費的定價方法
在傳統的定額定價中,必須計算公用事業的當前市場價格與定額中的預算價格之間的差異。清單計價模式下,投標人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報價,並據此進行結算。由於兩種計價模式的不同,為了避免爭議,需要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承包商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向提供方支付水電費。
5、工程預付款的規定
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會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產生壹定的影響,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洛鳴【2004】369號)第十二條規定:“承包和包工包料工程預付款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原則上預付款比例不低於合同金額的65,438+00%,不高於合同金額的30%。對於重大項目,應根據年度項目計劃逐年支付預付款。”招標文件中應根據本規定規定預付款的比例和支付時間,同時規定工程進度款中預付款的扣繳時間和方式。
還需要註意的是,在投標報價中包含暫定金額,確定發包人承包的專業工程的暫定估價時,在按比例計算預付款時,應明確這些金額是否包含在合同基礎價格中。
6.工程進度款結算方式
結算工程進度款有兩種方式。第壹種方式是按時間(月、月、季等)結算進度款。),第二種方式是按階段形象進度結算進度款,第二種方式需要明確形象進度節點。工程進度款的支付金額應符合《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洛鳴【2004】369號)第十三條的規定,即“工程進度款的支付金額應符合《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7.工程變更簽證的結算方式
工程變更簽證的結算方式會對工程結算費用產生重要影響,容易引起爭議,需要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洛鳴【2004】369號)第十條規定,“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變更:(1)合同價款按合同中已有價格變更;(2)如果合同中只有類似工程價格的變更,可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格;(3)如果合同中沒有適用於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承包人或發包人應提出合適的變更價格,經對方確認後執行。雙方不能達成壹致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出協商,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爭議或者爭議解決程序處理。”第三種方法應盡可能進壹步明確定價原則。
8.暫定價材料設備差價結算方法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需要對招標中暫定價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和價格進行認可。質量價格認可與原暫定價之間的差價結算方式需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壹般有兩種結算方式,壹種是采取管理費、利潤、費稅結算差價,另壹種是只采取費稅結算差價。當這壹點明確後,招標文件可以根據暫定價確定的價格水平進行選擇。如果臨時定價的價格水平是參照市場水平確定的,則以市場水平為準。
9.暫付款的確定和結算方法
臨時存款或備用金用於支付簽證變更和其他不可預見的費用。在實踐中,壹般有兩種方法來確定暫定金額。壹種方式是按照壹定的金額計算暫定金額,另壹種方式是根據(部分合計+措施項目費)按照壹定的費率計算暫定金額。為了統壹比賽平臺,推薦第壹種方式。結算時,作為支付準備金,需要扣除(包括其計算的費用)。
10,甲供材料數量差異結算方式。
在實際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供應的材料會出現供應過剩或供應不足的情況,單價結算按實際采購價格進行。量差的基準需要特別明確。壹般以投標人投標文件中所報的甲供材料數量為準。投標內容有明顯錯誤的,可以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消耗量定額內容為準,但需要修改原投標價格,修改後的差額由承包人承擔。
11,甲供材料保管費計價方式。
傳統定額明確甲供材料保管費費率為1.2%,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招標文件中甲供材料保管費有兩種處理方式:①甲供材料保管費不單獨結算,投標時綜合考慮;(2)甲供材料保管費在其他項目清單中單獨列出。在限定上限費率的情況下,投標人競爭費率和報價。需要註意的是,招標文件需要明確倉儲費的甲供材料範圍和價格,壹般不包括大型設備。
12,總承包服務費計價方式
傳統定額規定分包項目的協調費(即總承包服務費)按分包項目直接費的5%計算。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招標文件中總承包服務費的處理方式有兩種:①暫不包含總承包服務費,簽訂施工合同時另行約定。(2)暫定專業分包項目暫估價總額,在上限費率有限的情況下,投標人競爭性費率和報價。
2009年《陜西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費率》第五條“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規定,發包人分包專業工程,自行采購供應部分材料設備(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設備)時,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總承包人服務的範圍和深度,總承包人應在報價中計算總承包人服務費。同時規定,總承包服務費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總承包服務費的範圍和深度計算,專業項目的總承包服務費可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2%-4%計算;若發包人只采購供應材料設備,可計為其總值的0.8%-1.2%。也明確了投標人可以自主確定總承包服務費的報價,當然其比例不能超過上述比例的上限。
13,四種保險費的定價方法
在招標文件中,需要明確投標報價時四項保險費的計價方式和竣工結算時的結算方式。壹般情況下,無競爭力的費用在投標報價時已包含在四個完整保險項目的參考費率中,結算時據實結算。
2009年陜西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費率將原費用中的四項保險調整為“社會保障保險”、“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三項保險,其中“社會保障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即統籌的勞動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殘疾人就業保險、女職工生育保險和保險,統稱為保險。“七險壹金”中的養老保險按照本條第14條“養老金統籌費計價方法”處理。
14,養老金統籌費的計價方法
在建設項目實施中,大部分項目實施時,養老統籌費由建設單位在辦理報建手續時繳納,竣工驗收後由承包單位在統籌辦收取。也有少數是施工單位支付的工程款。因此,需要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養老金統籌費是否稅後扣除。
15、工程竣工結算的有關規定
(1)合同類型約定。工程竣工結算方式由合同類型決定,主要分為三種:
①固定總價;②固定單價;③價格可調。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壹般采用固定單價的合同類型。
(2)合同價格調整協議。三類合同調整合同價格時,應明確約定調整的範圍和方式。針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固定單價合同類型,招標文件需要明確:
(1)工程量按實值計算;
(2)清單綜合單價不變(因工程量差異較大而特別約定調整綜合單價的除外);
(3)按其約定的原則變更簽證項目的綜合單價;
(4)措施項目費的調整可分為四種方式:第壹種方式是不調整總費用,第二種方式是根據結算子項目總價和招標子項目總價的比例進行調整,第三種方式是根據招標措施工程量變化的比例調整措施項目費, 而作為費用報價的工程造價不按“項”調整,第四種方式是按招標措施原則調整工程量。
需要註意的是,第四種方法容易產生不平衡報價,建議采用第二種和第三種方法。
(3)風險範圍。固定總價和固定單價合同需要界定國寶價格的風險範圍,主要涉及四個方面:
①勞動力、機械和材料的市場價格波動。壹般情況下,市場價格的波動不是調整合同固定總價和單價的依據,而是針對價格波動較大的主要材料,如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瀝青、有色金屬材料等。,可設定壹定的波動幅度作為承包方完全承擔價格波動風險的限度,並明確超出限度雙方承擔價格波動風險的方式;
②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引起的費用變更風險由承包人承擔;
(3)政府主管部門的政策性調價文件,招標文件應明確是否根據調價文件調整結算價格;
(4)匯率變動時,招標文件應明確是否因匯率變動而調整結算價格。
16.質量保證金的比例和返還方式
《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建[2005]7號)第七條規定“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第二條規定“缺陷責任期壹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返還方式壹般為在質量缺陷期內壹次性或分次返還扣除維修費後的余額。
除上述計價要素外,招標文件還會涉及與投標計價相關的其他內容,也應根據各招標項目的特點予以明確。隨著其廣泛的應用,可以進壹步將其納入招標文件的計價要素範圍進行分析和研究,以體現規範性和統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