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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哲學教父哲學分為兩派。

教父哲學的代表人物主要分為希臘學派和拉丁學派:賈絲汀、塔蒂安、艾琳、克萊門斯、奧裏根等。他們出生在東方,用希臘語寫作,因此被稱為東希臘教父。他們最早認識到哲學的作用,把哲學當作捍衛基督教教義的工具。他們崇拜柏拉圖,稱他為上帝派來的先知。他們是教父哲學的創始人。另壹派的代表人物有:德爾圖良、傑羅姆、安布羅斯、奧古斯丁、格裏高利等。他們在西方長大,用拉丁語布道和著書,因此被稱為西方拉丁語教父。他們明確選擇古希臘哲學,主要是把新柏拉圖主義塞進基督教教義,把哲學和神學混為壹談。他們是教父哲學的組織者。奧古斯丁是最後的終結者,他把教父哲學推向了鼎盛時期。德爾圖良(約160-230),早期“教父哲學”的代表人物,出生於北非迦太基。他的父親是羅馬帝國在北非的壹名軍官。他最早用拉丁文寫神學著作,被稱為拉丁教父的創始人。他著有《辯論與困惑》、《論異端的存在》等。

他認為上帝早在物質世界出現之前就存在了。上帝是三位壹體的。在上帝中已經有壹個“邏各斯”或“道”,這是基督存在的第壹階段。上帝在創造物質世界時,是以“邏各斯”或“道”來創造的,即父生子,這是基督臨在的第二階段。最後,上帝的“邏各斯”或“道”通過聖母瑪利亞感受到聖靈的受孕,成為壹個人。這就是“道成身”,是先在的基督與肉身溝通的階段。這樣,聖父、聖子、聖靈就是同壹個本體。這壹聲明被確認為正統的尼西亞宗教會議。

德爾圖良也主張上帝的創造理論。他反對神從已有的物質中創造世界的觀點,認為神從無到有創造了物質世界,神和道是先在的、永恒的東西,而物質只是“被造之物”,是暫時的東西。

德爾圖良還宣揚信仰和蒙昧主義,貶低理性,否定科學。他認為知識的對象是上帝,基督教基本上是“關於上帝的知識”,“關於上帝的知識就是真理”。如何認識上帝?他認為,上帝是無法被人的理解所認識的,只有通過人的靈魂感應和“說服”教會的權威,才能把握真理。從這個角度看,他貶低了人類的理性作用,否定了古代科學。這是壹種庸俗的信仰。這種哲學完全是為宗教信仰服務的。“教父學”最著名的代表奧古斯丁(354-430),出生於北非的塔加斯。他的父親是異教徒,母親是基督徒,母親對他影響很大。他早年信仰摩尼教,後來皈依基督教。公元396年,他擔任非洲希波主教,直到去世。他系統闡述了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成為“教父學”的最高權威。他的作品被神學家視為像《聖經》壹樣的經典。著有《懺悔錄》、《教義手冊》、《上帝之城》、《三位壹體》等。

奧古斯丁的神學思想是為了滿足奴隸主維護不穩定的奴隸制、對付“異端”運動和保護宗教的需要而產生的。他的思想主要來源於聖經、柏拉圖主義,尤其是新柏拉圖主義。他的基本觀點如下:奧古斯丁根據柏拉圖的《理念論》,認為上帝是終極實在,認為上帝是完美的、不變的、永恒的、全善的,認為感性世界是不完美的、可變的、暫時的、非完美的。

他說上帝作為終極實在必須是完美的,所以他沒有理由改變。因為壹個完美的東西變了,就會變得不完整。上帝是永恒的,上帝不存在於時間中,上帝創造世界之前不可能有時間。上帝是全善的,上帝的善不僅在於最真實,還在於愛人類,愛和平與穩定。這實際上意味著,地球上的奴隸主和統治者是完美的,完美的,永恒的,所以他們不能被改變。

奧古斯丁還認為,上帝具有創造的本性,“上帝創造了壹切”,“宇宙中除了上帝之外沒有任何存在”,整個世界都是上帝創造的。

他不同意柏拉圖認為上帝是利用已有的物質創造世界的觀點,認為物質的本性限制了上帝的自由創造。從《聖經》的《創世紀》出發,他繼承了德爾圖良關於上帝從虛無中創造世界的觀點。因為上帝是萬能的,是絕對自由的,上帝的創造力是無限的,世界可以從虛無中創造出來,不需要現有的物質。

他認為,因為上帝是最好的,所以上帝的創造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好的,即真實的;但是,因為上帝從虛無中創造了世界,所以創造的真理不如上帝的真理。惡只是缺乏真與善。"心靈中的邪惡只不過是缺乏自然的善."邪惡也來源於無知。有些事是真的,但人們因為無知而視之為惡。人們可以把邪惡控制在它該在的地方,同時也增加了對善良的敬仰。“善若與惡相比,將更有價值,更令人羨慕。”此外,上帝可以從惡行中產生善果。

奧古斯丁的上帝創造論是唯心主義的,為奴隸生產辯護,但也包含善惡統壹的辯證因素。

奧古斯丁主張上帝是“三位壹體”,反對“三體”理論。他說:“上帝是三位壹體的——聖父,聖子從聖父而生,聖靈從聖父而生。這聖靈就是父與子的靈。”在他看來,上帝在位置上是三,但在本體上三是壹,三是壹而不是三。他說:“聖父、聖子、聖靈,妳們都是完美的;所以是三位壹體,不是三重”,“既不是三神,也不是三善,而是全能的神,也就是三位壹體本身”。以光為例,他說父就是光,子就是光,聖靈就是光。就父光、子光、氣場而言,是三光,但就光本身而言,是“不是三光而是壹光”。奧古斯丁根據《聖經》的信條主張“原罪”理論。

人類是上帝創造的。人類祖先犯了罪,所以每個人生來就是罪人。人壹出生就帶著亞當從娘胎裏就開始的原罪,所以長大後就不可能不犯罪了。因為人是有罪的,所以奴隸制是合理的,這是上帝對有罪的人類的懲罰。他說:“奴隸制對犯罪的懲罰是正義的。”“罪是奴役之母,是人們服從他人的最初原因。”"只有至高無上的上帝最知道如何懲罰人們的罪行。"

奧古斯丁還宣揚人的命運由上帝決定。

他說,壹切都是預定的,沒有命運,連壹根頭發都不會從頭上掉下來。人類有罪是不可能自救的,也是不可能脫困的。只有靠上帝的恩典,他們才能得救。上帝拯救跌倒的人,不是因為他有時做好事,施惠於人。壹個有罪的奴隸會自動犯罪,但不會做好事。只有當他從罪中被釋放,他才能自動地做好事,這必須依靠上帝的意誌。他說:“唯壹的去處是:‘天父的兒子若使妳們自由,妳們就真自由了。’“因此,人們只能聽天由命,等待上帝的恩賜。他還認為,只有愛上帝,才能得到上帝的恩賜。如果人愛別的東西,愛世俗的生活,就會被送進地獄。所以要拋棄世俗,拋棄肉體享受,過苦行僧的生活。奧古斯丁認為,自從人類來到世界上,上帝就創造了兩個城市:上帝之城和世界之城。被神揀選的得救的人,構成了神的城,是壹個“快樂的天堂”;神決定要毀滅的人,形成了地上的城,這是壹個罪惡而痛苦的世界。兩個城市在最終審判前混合在壹起,審判後完全分離。在最後審判之際,死者和獲救者的身體與靈魂重聚,復活後升上上帝之城,與上帝壹起過著永恒幸福的生活;那些被毀滅的人也將復活,但他們將被送往塵世的城市——地獄,在那裏他們將與魔鬼壹起遭受永恒的懲罰。

奧古斯丁把基督本人建立的所謂唯壹正宗的“大主教管區”視為上帝之城的化身,把人們生活的世界視為世界之城的化身。他認為,在宗教內部,教會的權威主要在於宗教會議,而不在於教皇。在世俗國家,人們需要法律和權威來嚴格約束,就像身體必須服從意誌壹樣。社會必須由統治者來統治,即使統治者是壞的,人們也不應該反抗,因為暴君也是為了實現壹個神聖的目的和對人類的壹種懲罰。糟糕的社會制度也是上帝對罪孽深重的人類的懲罰。任何反抗都是徒勞的。所以,奴隸“應該服從主人,快樂善良地為主人服務”,全心全意地為奴隸主服務。

奧古斯丁還認為教會是上帝在人間的代表,教皇的權力高於世俗的權力。國家只有服從教會,才能成為上帝之城的壹部分。基督教國家應該成為神權國家。這種宗教權力至上的觀點為正統宗教與宗教融合的神權國家奠定了理論基礎,為教會幹預世俗政治權力提供了思想武器。奧古斯丁認為知識的對象是上帝,人類的知識是關於上帝的知識。所有與上帝無關的知識都是不必要的。他說:“我們基督徒不需要追求別的什麽,只要所有的物體,無論是天上的還是地上的,無論是看得見的還是看不見的,都是造物主(他是唯壹的上帝)的慈悲所創造的。”他認為壹切現象和事件的原因只有壹個——上帝。昨天為什麽下雨了?因為上帝想要它;今天為什麽不下雨?因為上帝不想下雨。因此,所有的學科都應該為掌握上帝的知識做出貢獻。他堅決反對探索自然的秘密,認為研究自然陷入“智狂”是大罪。壹個公正的人比那些了解自然知識的人要好得多,即使他不了解自然知識。因為他反對研究自然,所以做出了很多荒謬的診斷,比如所謂的羊血可以避開鉆石。

奧古斯丁認為,只有依靠上帝之光才能認識真理,認識上帝之光才能認識真理,而這只有通過愛上帝才能實現。他說,“當我進入我的意識後,我用靈魂的眼睛看著永恒之光,用靈魂的眼睛看著我的思想。.....這道光在我之上,因為它創造了我,我在它之下,因為它創造了我。誰知道真理,誰就知道光明;誰知道這光,誰就知道永恒。只有愛才能知道。”他所謂的“上帝之光”是壹種超自然的、神秘的精神。這種認識論完全是宗教性的。

然而,奧古斯丁和德爾圖良的觀點略有不同。他壹方面宣揚信仰,另壹方面也需要理性,主張信仰和理性都要為神學服務。但他認為信仰是上帝賜予的禮物,對神的啟示的信仰是關於上帝的知識的來源。理性只能解釋信仰。當信仰理解了上帝的意誌,理性試圖理解和解釋它。“要用理解牢牢把握我們憑信仰接受的”,“理解是為了信仰,信仰是為了可理解”。所以,信仰先於理性,高於理性。理性和信仰不沖突,也就是基本教義,理性只能為信仰服務。當然,這種觀點仍然是反科學的信念,嚴重阻礙了自然科學和人類認識的發展。

奧古斯丁的神學體系反映了羅馬帝國崩潰時期奴隸主階級的意識形態,代表了奴隸制時期典型的基督教文化。它為經院哲學的形成提供了思想材料,並對以後宗教哲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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