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知識產權市場交易實踐中,知識產權轉讓日趨活躍,極大地提高了知識產權的利用率,給知識產權權利人帶來轉讓收益。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而言,通過知識產權的轉讓,可以為企業創造利潤,從而提升企業的運營效率。
3.知識產權轉讓的價值可以從知識產權交易和知識產權管理兩個方面來分析。了解知識產權轉讓的價值和意義,不僅可以為知識產權權利人尤其是企業提供新思路,也可以為知識產權管理者重視和推進知識產權轉讓管理提供新思路。
應用價值
體現“物盡其用”的利用理念。中國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的核心目標首先應該是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從而實現國民經濟、科技和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根據傳統民法理論中的民事權利分類規範,知識產權屬於既包含人身權又包含財產權的民事權利。但本書作者認為,這種分類沒有抓住知識產權的本質特征。雖然知識產權在權利主體上具有人身性和排他性,但知識產權的財產價值才是這壹權利的本質。有鑒於此,知識產權在民事權利的分類中應定義為財產權,而不是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結合。尤其是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和其他無形資產壹樣,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具有商品屬性。早在幾年前就有專家指出,無形資產將占企業資產的50%以上。可見,知識產權這種民事權利,從法律角度來看具有財產屬性;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它具有商品的屬性。知識產權的轉讓,無論是使用權的轉讓還是專有權(所有權)的轉讓,無論是無償轉讓還是有償轉讓,都可以使知識產權在不同權利人之間的應用價值最大化。同時,從法律上“物”的廣義概念出發,知識產權可以定義為“無形之物”,“物盡其用”是物權法體現的壹項基本價值和原則。因此,我們可以認為,鼓勵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轉讓也能體現物盡其用的理念。中國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的核心目標首先應該是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從而實現國民經濟、科技和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
轉讓收入
激發企業科技創新的積極性。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資產。通過產權交易所的交易平臺,其價值和使用價值不僅可以得到體現,轉讓方也可以通過知識產權轉讓而受益。通過轉讓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在壹定時期內將其壟斷優勢轉化為市場競爭優勢,不僅可以使知識產權權利人收回科研投入,還可以獲得超額的財產利益。現在中國已經加入了世貿組織,知識產權意識明顯比過去增強了。越來越多的企業、高校等單位願意加大對知識產權科研的投入。這種趨勢的原因主要是他們重視知識產權轉讓給權利人帶來的利益。同時,在工業經濟和知識經濟時代,人類社會的競爭主要是經濟競爭和智力競爭,智力競爭將成為知識經濟和知識社會的必然選擇。成都丁童的知識產權轉讓可以激發企業科技創新的積極性,知識產權主體的變化可以促進相互學習,從而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顯然,這也是知識產權轉讓的壹種自然價值。知識產權貿易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已經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轉讓給企業乃至國家帶來的巨大利益,因此其知識產權轉讓實踐壹直非常活躍,並形成了相對成熟的轉讓機制。在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實踐中,也要註意挖掘知識產權轉讓的潛在價值。
迅速發展
知識產權轉讓不僅可以充分利用知識產權,給受讓雙方帶來利益,還可以促進知識產權業務相關產業的有序快速發展。由於知識產權轉讓涉及轉讓的談判、產權評估、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相關信息的占有和掌握、市場分析等材料,在知識產權申請實踐中出現了與上述知識產權業務相關的各類機構。比如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機構、知識產權交易中介機構等。,這些行業和機構的健康有序發展離不開知識產權轉讓實踐的發展;知識產權轉讓的實踐離不開這些代理、評估和中介結構。可以說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活躍的知識產權貿易,尤其是知識產權轉讓,可以為這些機構的發展帶來商機,從而在知識產權領域形成行業發展鏈,實現“* * *共贏”的良性循環局面。
貿易環境
知識產權貿易已經成為國際貿易競爭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所謂知識產權貿易,狹義上是指以知識產權為標的物的貿易,包括知識產權許可、知識產權轉讓等。如專利許可、商標許可、專利轉讓、商標轉讓、版權許可、版權轉讓、商業秘密許可等。,這些都是知識產權貿易。廣義的知識產權貿易也應包括知識產權產品貿易。以知識產權轉讓和許可為主要形式的無形商品貿易有了很大發展。據聯合國有關機構統計,國際技術貿易總額1965年為30億美元,1985年為110億美元,1985年為500億美元,90年代超過654380億美元。1995年信息技術產品出口貿易5950億美元,超過農產品貿易,30年增長190多倍。顯然,知識產權轉讓作為產權貿易的壹種形式,是知識產權貿易的壹個重要方面。從市場交易來看,知識產權轉讓的頻率和有效性直接影響知識產權貿易市場的活躍度;知識產權轉讓的秩序和安全直接影響知識產權交易環境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