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戶籍關系在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五城區)的,個人按照12240元的標準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戶籍在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郫縣、雙流縣(以下簡稱郊縣)的個人,按照10080元的標準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戶籍在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崍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以下統稱郊縣市)的個人,按照7920元的標準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第六條(勞動年齡職工繳費標準)男年滿60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55周歲的,按照下列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壹)戶籍關系在五個市區的,以城鎮職工辦理參保手續時使用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0%為繳費基數,個人按照繳費基數的10%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戶籍關系在郊縣的,以城鎮職工辦理參保手續時使用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40%為繳費基數,個人按繳費基數的10%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戶籍關系在遠郊區縣、市的,繳費基數為辦理參保手續時城鎮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個人按照繳費基數的10%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第七條(暫停繳費)被保險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參保人不能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經本人申請,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或鄉(鎮)政府所在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可以在規定期限內緩繳養老保險費。恢復繳費後,暫停的部分可以補繳。第八條(超過勞動年齡人員的補貼標準)被保險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後,政府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貼:
(壹)五城區:男性年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每人補助5760元;男性65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女性60周歲以上不滿65周歲,每人領取8160元補貼;男性70周歲以上、女性65周歲以上每人補助10560元。
(2)遠郊區縣:男性年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每人補助4320元;男性65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女性60周歲以上不滿65周歲的,每人補助6720元;男性70周歲以上、女性65周歲以上每人補助9120元。
(3)遠郊區縣市:男性60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女性5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每人補助2880元;男性65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女性60周歲以上不滿65周歲的,每人補貼5280元;男70周歲以上、女65周歲以上每人補助7680元。政府補助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壹次性或分年註入,分年註入時間最長不超過10年。第九條(勞動年齡職工補貼標準)同時,對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的,政府按繳費基數的2%對養老保險進行補貼。第十條(個人賬戶)參保人員年滿65,438+08但未滿60周歲,女性年滿65,438+08但未滿55周歲繳納保險費後,按繳費基數的8%計入個人賬戶,並按規定計發利息。第十壹條(超過勞動年齡人員待遇標準)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繳納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以下標準按月發放養老金:
(壹)戶籍關系在五城區的,從繳費的次月起,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養老金,直至死亡。其中:60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男性、5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女性每人每月150元;65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男性、60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女性每人每月170元;男70周歲以上,女65周歲以上,每人每月190元。
(二)戶籍關系在郊縣的,從繳費的次月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養老金,直至死亡。其中:60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男性、5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女性每人每月120元;65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男性、60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女性每人每月140元;男70周歲以上,女65周歲以上,每人每月160元。
(三)戶籍關系在遠郊縣市的,從繳費的次月起,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養老金,直至死亡。農村居民按以下方式繳納養老保險費:
1、60周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員,在區(市)縣政府按以下五個繳費檔次確定的具體檔次中選擇壹檔作為繳費基數,按12%的費率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五個繳費檔次分別為:65438+上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00%、20%、30%、40%、5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繳費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政府給予補貼。
每月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