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本段的主要內容
《中約之中,日約之清》●中國從朝鮮半島撤軍,承認朝鮮“獨立自主”;中國不再是朝鮮的主權國家;中國將臺灣省島及所有附屬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割讓給日本;●中國賠償日軍兩億兩(兩萬兩);●中國的沙市、重慶、蘇州、杭州是商埠;●允許日本人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領事館和工廠,進口各種機器;●單方面最惠國待遇;《馬關條約》簽訂的場景。
●中國不得逮捕為日軍服務的人員;●臺灣澎湖中國居民,兩年內變賣產業遷出境內,逾期不遷者視為日本臣民;●條約批準後兩個月內,兩國派員來臺辦理交接手續。●增加貿易港口的數量
編輯此段落的相關歷史
明治維新後,日本向外“開疆拓土”,向西登陸的目標是朝鮮和中國大陸。1876年,日本強迫朝鮮簽訂第壹個不平等條約《江華條約》,日本侵略勢力由此進入朝鮮。清朝與朝鮮有宗藩關系,日本極力破壞這種關系,在朝鮮與中國產生了尖銳的矛盾和多次沖突。1885年3月,中日簽訂《天津會議特別條款》,確立了兩國在朝鮮的平等地位。此後,日本有計劃地大力進行對華軍事擴張和備戰。1894年春,朝鮮爆發東學黨農民起義,朝鮮政府請求中國出兵幫助鎮壓。日本政府表示“無意”向中國派兵。但清軍入朝,日本以保護使館和僑民為名入朝,並於7月25日突襲中國北洋艦隊,挑起中日甲午戰爭。戰爭爆發後,兩國海軍在黃海交戰。陸上作戰部隊從朝鮮打到奉天(今沈陽),占領了大片領土。1895年初(光緒二十壹年),入侵山東威海。清政府無意抗日,壹再媾和。最後,直隸總督李鴻章被派往日本下關,與日本全權代表、首相伊藤博文和外交大臣盧奧宗光媾和。3月20日,1895,雙方在春帆大廈見面。李鴻章要求和談前停戰,日方提出占領天津等地等四項苛刻條件,迫使李鴻章撤回停戰要求。24日會議結束後,李鴻章在回使館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刺傷。擔心有第三國幹涉的借口,日本自動宣布中日兩國代表在下關的“春帆樓”開始和談。
沒有停戰,30日,雙方簽訂停戰條約,停戰期限為21天,停戰範圍僅限於沈陽、直隸和山東。此時日軍已占領澎湖,威脅臺灣省,除了這壹帶,把日軍的軍事壓力壹直壓在這裏。4月1日,日方提出非常苛刻的和談條件。李鴻章懇求降低條件。6月5438+00日,日方提出最終修改意見,要求中方明確表示是否接受,不允許進壹步討論。在日本的威脅下,清政府不得不接受。438+07年4月65日,李鴻章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馬關條約》(又稱《春帆船塔條約》)**11,附“另訂協定”和“談判專用條款”。主要內容如下:1。中國承認朝鮮獨立,廢除中朝關系。2.中國將遼東半島、臺灣省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3.賠償日本軍費2.2億銀。4.開放重慶、沙市、蘇州、杭州為商埠。5.日本人可以在中國通商口岸設廠。《馬關條約》是自中英中法1860《北京條約》以來,外國侵略者強加給中國的最惡毒、最不平等的條約。它使日本受益巨大,適應了帝國主義國家向中國輸出資本的願望。條約簽訂後,由於俄、德、法的幹涉,日本將遼東半島歸還中國,中國向日本支付“賞賜”3200萬兩白銀。
編輯這個條約的全文,中文原文。
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與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訂立和約,讓兩國及其臣民重建和平,* * *享福,杜絕未來分歧。大清帝國皇帝陛下簡化清朝欽差大臣、壹級全權大使、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北洋貿易大臣、直隸總督、壹級伯爵李鴻章、清朝欽差大臣、前公使李、大日本帝國皇帝簡化內閣、大日本帝國首相、
全權公使外交大臣以陸敖宗光這兩位壹等子爵為全權公使,互相審查命令,發現都是真實無誤的。下面列出了與本協議相關的條款:
第壹
中國承認朝鮮是壹個完全獨立的國家。所以如果有損失的話,它的獨立制度,比如國家對中國的貢獻儀式,以後就要廢除。
第二段
中國將管理開放壹個地方的權利,把這個地方的所有堡壘、武器、工廠和所有公共物品永遠交給日本。1.把奉天南部降低到分界線以內。河流從鴨綠江口到安平河口,再從河口到鳳凰、海城、營口,畫到折線以南;所有以前的城鎮都包括在分界線內。線路到達營口遼河後,向下遊到達海口,以河中心為界。遼東灣東岸、黃海北岸屬於奉天諸島,也在割讓邊界內。二、臺灣省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3.澎湖群島。即英格蘭格林從東經190度到東經120度,從北緯23度到北緯24度的群島。
第三節
在交換上壹段所述地圖上繪制並遵守本協定的邊界獲得批準後,兩國應各自任命兩名或兩名以上官員作為公開劃界成員,進行現場勘察並確定邊界劃分。如因本協議約定的邊界地形或地理造成困難和不便,所有成員應做出適當決定。所有成員應盡快處理邊界事務,以期在獲委任後壹年內完成工作。但是,如果委員會成員和其他人已決定畫圈,兩國政府在決定畫圈之前,應根據本協議認為畫圈是正確的。
第四節
中國交給日本兩萬兩庫平白銀作為軍費賠償。付款分八期支付:第壹期5000.2萬元,在本協議同意交換後六個月內支付;第二筆5200萬元人民幣應在本協議同意交換後十二個月內支付;余額平均分成六次,每年支付;法律規定,第壹筆年度付款分兩年支付,第二筆分三年支付,第三筆分四年支付,第四筆分五年支付,第五筆分六年支付,第六筆分七年支付;年度積分應從交換在本協議中獲得批準之日起開始計算。第壹次支付賠償金後,未支付的部分按每年五‰的比例支付;然而,無論何時應提前支付全部或部分賠償,都由中國決定。若能在條約批準互換之日起三年內全額償還,除已付利息或兩年半及以下仍為無息。
第五節
在本協議中同意交換後的兩年內,日本準中國割讓給願意遷出割讓地的當地人民,他們將出售所有產業,從邊界退休。但期限屆滿後未遷移者,應酌情視為日本臣民。另外,臺灣省壹省應在本協議批準後立即派遣兩國高級官員到臺灣省,並在本協議批準後兩個月內交接清楚。
第六節
中日都有盟約,所以第二次損失是自取滅亡。中國批準交換後,由日本派遣的遠征全權公使和全權公使締結通商航海條約和陸路貿易憲章;兩國的新合同應該以中國和泰西國家的協議為基礎。而且,從批準交換本協定之日起,在新契約章實施之前,所有日本政府官員和臣民、商業、技術、船舶、陸上貿易等。,無異於中國最優惠的待遇。中國將割讓各項條款,自兩國全權代表簽署誓約之日起六個月。第壹,看到今天中國已經開放商埠,應該允許其設立新的地方,確立為商埠;使日本臣民能訪問海外華人,從事商業工藝生產。所有新增港口應按照海口、開港商或開埠城鎮的章程辦理;妳也要享受妳應得的壹切優秀榜樣和福利:壹是湖北荊州府沙市;二、四川省重慶地區;三、江蘇省蘇州府;第四,浙江省杭州府。日本政府不得不在前沿港口派駐領事官員。二是日本船只要駛進下遊港口載客裝貨:壹是從湖北宜昌到四川重慶;第二,從上海到吳淞江和運河到蘇杭。在中日就航行規定達成壹致之前,上海港口的航運將按照外國船舶進入中國內河航道的規定執行。第三,如果日本臣民在中國大陸購買工業品時要臨時存放自己的貨物,或者進口商將貨物運往大陸時要臨時存放,除需要丟失稅單和征收壹切費用外,可以臨時租用倉庫的存貨。第四,允許日本臣民在中國的通商口岸和城市從事各種工藝制造;各種機器可以隨意發貨進口,只交進口稅。日本臣民在中國制造的壹切貨物,在大陸的運輸稅、雜稅、票據的利益和在大陸倉庫的保管,壹律按日本臣民輸入中國的貨物處理;去掉優惠案例也是壹樣的。如因上述情況而有任何讓步,則應增加章程,該章程應包括在本款所指的航行和貿易條約中。
第七節
本協議批準交換後,日本在中國的駐軍應在三個月內撤走;但是,應當按照第二款的規定辦理。
第八節
為了保護明朝,中國認真執行盟約規定的條款,允許日軍暫時占領和保衛山東阿哈瓦。此外,在中國付清本協定規定的第壹、第二筆賠款,通商航海物品獲準交換後,中國政府與日本政府確定了壹個全面妥善的辦法,用通商口岸的關稅作為剩余利益的抵押,日本獲準撤軍。如果中國政府不立即確定抵押方式,就不應該讓日本在支付清末賠款之前撤軍;然而,即使在交換商業船只的租約獲得批準之前賠款已經支付,日本也不會撤軍。
第九節
本協定批準交換後,兩國屆時應歸還所有俘虜。中國會被日本人俘虜,不會被虐待,不會被置於罪中;中國將釋放任何被視為軍事間諜或涉嫌被捕的日本國民。而關於日軍在這次交換戰中涉及的中國臣民,將給予貸款;而且妳有部門,壹定不擅長抓。
第10節
從批準交換本協議之日起,戰爭應按士兵停止。
第11段
由於這個協定是經過大清帝國皇帝陛下和日本帝國皇帝陛下批準的,所以定於光緒二十壹年四月十四日,也就是日本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八日,在煙臺交換。為此,兩國全權代表簽字蓋章以示承諾。李鴻章,第壹任蘇儀伯爵,北洋貿工部大臣,直隸總督,大清帝國欽差全權代表,太傅文化廳親王(有印章)。李被任命為前駐中國大使。大日本帝國的全權公使,內閣總理大臣,來自兩個壹級伯爵伊藤博文(印)。大日本帝國全權公使,外務大臣,獲得壹等子爵陸奧·光宗頒發的兩項榮譽(帶印章)。光緒二十壹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設在下關(寫兩點)。
另壹個約會
(暫定翻譯)
第壹
和約第八條規定的臨時駐紮在阿哈瓦的日軍人數不得超過壹個旅,所有臨時駐紮費用由軍隊支付。從本協議批準交換之日起,中國將在每個周年到期時支付25,502,000庫平白銀。
第二段
在阿哈瓦,劉公島和阿哈瓦灣的沿海地區應該被指定為日本軍隊駐紮的地區,根據日本法律的五英裏內的地方,或大約四十英裏的中國。根據日本國際法,中國軍隊不應(被迫)接近或駐紮在分界線五英裏以內的任何地方。
第三節
中國官員仍然管理著日本軍隊駐紮的地方政府事務。但如果日軍指揮官為了軍隊的維護、和平、軍紀、分配和管理而不得不進行某件事,壹旦提出並頒布,中國的官員也要對此負責。在日軍駐紮的地方,所有與軍事有關的犯罪都由日本軍務官處理。這份合同中規定的條款與裝貨合同中的條款相同。兩國的全權代表簽字蓋章,以資證明。光緒二十壹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寫在下關關。還有兩個細節:當時馬關條約簽訂的消息傳來,臺灣省人民敲鑼罷市,集會示威,誓言:“願人人戰死,失臺灣,我絕不放棄臺灣。”徐翔領導的起義軍英勇抵抗了日軍。他臨終時高喊:“君子為國捐軀,死而無憾!”"
編輯此段落的歷史影響
1.《馬關條約》對中外歷史的影響很大:(1)從中國的角度來看,①列強割地賠償導致的主權喪失,便利了資本向中國的大規模輸出,掀起了瓜分狂潮,標誌著列強侵華進入新階段,大大加深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化。中國的國際地位急劇下降。(二)中國人民救亡圖存的運動正在興起,資產階級掀起了維新運動和民主革命運動,中國人民反對侵略的自發鬥爭正在興起,如義和團運動。(2)對日本來說,獲得巨額賠款和臺灣省等戰略要地,不僅促進了國內資本主義的進壹步發展,也為日本進壹步侵略遠東提供了便利。(三)就遠東局勢而言,加劇了帝國主義列強在遠東的競爭。三重幹涉事件清楚地反映了列強在侵華問題上相互勾結,相互爭鬥。壹是《南京條約》規定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馬關條約》將遼東半島、臺灣省、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遼東半島為北洋門戶,與山東半島重合,環繞渤海,旅順軍港在南端。遼東半島的割讓直接威脅了京津的安全。臺灣省省是中國沿海最大的島嶼,包括70多個島嶼、澎湖列島和其他大小島嶼。與福建隔臺灣海峽相望,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和經濟價值。日本占領臺灣省不僅是掠奪資源的寶庫,也是侵略中國東南沿海省份的基地。第二,《馬關條約》賠款更大,達2億兩白銀,《南京條約》賠款2654.38億元,嚴重損害了中國財政,加重了中國人民的負擔。清政府當時的財政收入壹年不到9200萬。為了賠償,除了加緊尋找民眾,還不得不借條件苛刻的“外債”。這筆巨額賠款相當於日本年收入的3倍多,其中85%被日本政府用作軍費。日本迅速發展成為軍事帝國主義,成為中國侵略的主要敵人之壹。第三,《南京條約》開放的五個通商口岸都在東南沿海地區,而《馬關條約》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方便了日本等帝國主義國家掠奪中國最富庶的長江流域尤其是江浙壹帶的財富。第四,條約規定日本工廠可以設在通商口岸,方便了帝國主義資本向中國輸出。從此,帝國主義列強取得了在中國直接投資辦廠的權利,剝削廉價勞動力,掠奪原材料,嚴重阻礙了中國初步形成的民族工業的發展。總之,《馬關條約》的簽訂大大加深了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化。從此,帝國主義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中國的民族危機空前嚴重。2.《馬關條約》的簽訂標誌著洋務運動的破產,損害了俄國、德國和法國在中國的侵略權益。俄、德、法三國向日本發出照會,以武力迫使日本放棄對遼東半島的占領。日本被迫同意將遼東半島歸還中國,但向清政府勒索3000萬兩白銀作為交換。李鴻章
《馬關條約》是繼《南京條約》之後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承認日本控制朝鮮,便於日本利用朝鮮作為跳板向中國東北擴張勢力。臺灣省和澎湖列島大片領土的割讓,迫使臺灣省與祖國隔絕數十年,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清政府為了支付巨額賠款,加緊搜刮民脂民膏,借了大量外債,使列強進壹步控制了中國的金融和經濟,開辟了新的通商口岸和新的內河航線,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中國內陸。外國資本家在中國設廠,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工業的發展。《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對資本輸出和世界分裂的需求。根據單邊最惠國條款,歐美列強也享有條約規定的特權。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從此進入新階段,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馬關條約》的歷史影響是深遠的,如帝國的覆滅、民國軍閥的形成以及我國亟待解決的臺灣省問題。馬關條約的條款太苛刻了。就清政府而言,賠償和財政損失是巨大的。軍餉達2億兩,加上遼贖3000萬兩,日軍駐阿哈瓦65438+50萬兩,就是2365438+50萬兩,相當於清政府三年的財政收入。此外,日軍還掠奪了大量船只、武器、機械、食物等。來自中國,價值6543.8億元。巨額賠款使得清政府不得不借外債應付,而列強則通過貸款控制了中國的經濟命脈。《馬關條約》的簽訂是中國近代史上的壹個重大轉折,這對這個古老的帝國來說猶如晴天霹靂。正如梁啟超所說:“我國四千年夢想的覺醒,始於甲午戰爭臺灣省的戰敗和200萬億賠款。”政治上的半殖民主義並不意味著整個社會也在沈淪。晚清70多年,中國逐漸陷入被侵略被奴役的境地。中國人民在受苦,但他們的衰敗主要體現在政治上(尤其是政府行為),並沒有阻止帝國官僚、開明文人和普羅大眾放棄探索中國富強之路。他們的努力也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不竭動力。隨著《馬關條約》的簽訂,人們自然會認為這壹次,國家將瀕臨滅亡。1895之前,大多數皇帝、官僚、士紳都生活在傳統的思想世界裏。西方資本主義列強歷次發動的侵華戰爭,也都是以中國失敗和簽訂剝奪各國權利的不平等條約而告終。然而,隨著烽火的暫時平息,政府內外的人們在壹陣恐慌和爭吵後很快恢復了平靜。那仍是吳,載歌載舞。嚴重的內憂外患不僅沒能讓這個沈睡麻木的帝國的大多數統治者清醒過來,振作起來。他們在“自強復興”、“中外和解”的美夢中自戀。1894年甲午戰爭中的慘敗和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的簽訂,與以往不同。壹個是戰爭慘敗,日本提出的條款過於苛刻。再者,這場戰爭的對手是中國人壹直看不起的日本小國。戰後,社會各階層都感到極大的震驚和悲痛。慘敗以光緒皇帝難以承受的恥辱和興奮而告終。他感到國家處於危險之中,而且是迫在眉睫的危險。“如果我們不改變法律,國家就很難保守。”朝臣和士大夫紛紛撰文反對和談。包括趙霞林學院職員葵花在內的155人聯名上書“日本提出的賠償和割讓土地的條件是‘五大洲史無前例的奇聞,三千年來史無前例的變革’”。如果照此簽約,後果必然是‘法人刺探廣東,英國刺探雲南,俄國人刺探西部新疆,東部刺探四省(奉天、吉林、黑龍江)。張之洞、易順定奏章指出,“如果條約被追認,不但臺灣省人民會反抗鬧事,各省軍民也會‘痛哭流涕,不甘’。這樣壹來,人民的錢會花光,國防會瓦解,海軍會無家可歸,陸軍會沒有利器。國侵商怨,外患交叠,內憂外患。”土地風險和商業利益,為軍事力量買單,會壹次性帶走上帝的憤怒。見(日)、晉(州)、鄧(州)、萊(彭)壹帶不再立錐,江浙、廣東三省,再也不能安身,海口、海邊,都不開礦,餉械、航運都差;戰爭安排不了,海防差。中國未來將與西方化無關。”“戰後,列強的勢力進壹步延伸到中國,資本輸出成為主要的侵略載體和利器。幹涉中國內政,踐踏中國主權的情況更加嚴重。外國教會勢力和無良傳教士、教民的恣意妄為,危害地方,引起帝國各地的普遍反抗。甲午戰爭後,各地爆發了反洋教、反貪官的鬥爭,如燎原之勢。以社會下層為主的義和團反帝愛國運動也轟轟烈烈地爆發了。雖然以失敗告終,但客觀上推動了清末的社會改革,促進了舊農民運動向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轉變。中世紀的農民運動無法承擔新的歷史使命。3.《馬關條約》對中日兩國的具體影響是1,加速了日本資本主義的發展。日本利用戰爭賠款發展近代資本主義工業,掠奪了大量中國資源,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工業的發展,並利用壹部分發展教育,使日本更加發達。2.對中國來說,壹方面造成了中國國際地位的進壹步下沈,面臨著嚴重的亡國危險;另壹方面,它為中國人民敲響了警鐘,促進了民族覺醒。清政府為了支付巨額賠款,加緊搜刮民脂民膏,借了大量外債,使列強進壹步控制了中國的金融和經濟,開辟了新的通商口岸和新的內河航線,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中國內陸。《馬關條約》的簽訂是甲午戰爭失敗的必然結果,近代中國以湘淮軍閥為首的洋務運動的失敗,使中國人民特別是地主知識分子和民族資產階級看清了清朝最高統治階級的本質,直接導致了康有為、梁啟超為首的戊戌變法的發生,為辛亥革命的爆發埋下了火藥桶。
編輯這壹段:李鴻章遇刺與馬關條約。
甲午戰爭失敗後,被日本人點名談判的清朝“壹等全權公使”李鴻章在與日方代表簽訂《馬關條約》前夕遇刺身亡的故事,是當時轟動國際的事件。可惜的是,積貧積弱的清國並沒有好好利用這壹事件。當時如果李鴻章回國,鼓勵列強介入,也許後來《馬關條約》的內容就不會是那樣了。而被列強和日本欺負的清政府,從來沒有想過可以利用列強之間的矛盾。只是擔心如果談判不盡快結束,日本在中國的軍隊會繼續制造戰爭的結局,危及首都的安全。結果,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把中華民族推向了滅亡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