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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有哪些海防和海上禁令?

“不準入海”的海禁政策並沒有阻止倭寇的入侵,反而斷絕了沿海居民的生計。我們不應該簡單地沈醉於抗日戰爭的勝利,因為很多“倭寇”不過是明朝被迫“下海”的人。

黎明時分海霧開合,春天海風回寒。

老眼高傲,洶湧。

叢石人近,平沙廣。

明晴更好,飛翠濺鞍。

看這首五言律詩,文字優美,結構精巧,精神高昂,體現了作者非凡的才華和文學造詣。欽佩之余,誰也想不到這首詩的作者竟是明朝歷史上讓人津津樂道的“仇人”。家住杭州灣畔的海寧人蔡久德,曾經親身經歷過壹次所謂的“倭寇”劫掠。這群“日本海盜”只有四十多人。當其中壹個人離開時,他在屏幕上寫下了這首詩。蔡九德在《日本之變述略》壹書中記載了這首詩後,感慨地說:“看這四十大盜,也有會寫詩的,那麽主張亂的人真的是黨的敵人嗎?”顯然,即使是日本的漢學家,恐怕也很難寫出如此精彩的詩句。況且這種日本高級文化人也不多見。所以這首詩的作者是中國,壹個讀了很多書,很無能的學者。蔡九德的懷疑確實為我們了解明代“倭寇”問題提供了有價值的線索。明代“倭寇”猖獗的問題讓朝野吃了不少苦頭,很難壹概而論所謂“倭寇”是不是純粹的日本人。

中國和日本古代的交流源遠流長。隨著地理知識的豐富和導航技術的提高,它們之間的交流變得越來越方便。秦漢時期,日本各國壹般沿朝鮮半島北上至中國,行程頗長,“穿越三海七國,距離壹萬二千裏”。但從六朝開始,日本人就從南方出海之路來到中國。如北宋雍熙年間,壹位日本僧人經海路到達中國後,在桌子上陳述了自己的旅程:“望夕陽西下,十萬裏波濤無邊。顧欣告別東方,千山好過。”在信風的幫助下,這條漫長的路線變得容易了。同時,從中國到日本旅遊也相當方便。他當時離開了浙江臺州。夏末月,孟解了泰州索,自投鄉來日本列島呈南北垂直分布,南方諸島與我國福建、浙江沿海之間的交通明顯更快。

日本至華南路航線的開通,在中日交流史上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它為兩國民間交流和海上貿易的發展提供了現實可能性。當然,這種民間交流受到嚴格限制。需要指出的是,海上航線的便利也給中央王朝的海防建設帶來了新的挑戰。長期以來,日本列島處於割據狀態,南方諸島的武士和商人開始進入中國沿海從事走私、燒殺搶掠等海盜活動。日本在中國的古代文獻中被稱為“倭國”,所以在中國侵略和騷擾沿海的日本海盜被稱為“倭寇”。中國有很長的海岸線,沿海反抗政府的綠林人大多以海上的島嶼為據點。內外勢力聯手對中央王朝邊境地區發動突襲是非常容易的。這種嚴重的情況在明朝初年就顯露出來了。

元朝末年,江蘇泰州人張士誠和浙江泰州人方國珍分別與元兵作戰。張士誠占領高郵等地後,控制了作為元朝南北交通樞紐的大運河。與此同時,方國珍起義軍奪取了元朝的運糧船只,並以浙江沿海地區為據點,封鎖了元朝運糧北上的海上通道。這兩個叛軍很多都是漁民子弟,熟悉水路,擅長海戰。為了恢復東南的水運海運之路,元政府以高官厚祿引誘張士誠和方國珍,但他們往往屢降屢戰,仍然占據著自己的原址。如張士誠全盛時,其轄區為“南有紹興,北有徐州,濟寧金溝,西有汝、營、豪、泗,東有渤海,方圓二千余裏”。寧波、紹興、杭州、蘇州等東南沿海城鎮都在張士誠的勢力範圍之內。方國珍的疆域主要限於浙江的清遠、臺州和溫州。後來在朱元璋軍隊的打擊下,張、方兩個割據政權相繼戰敗,但其殘余勢力大多逃往海上,成為不可捉摸的海賊。更有甚者,這些“守島”、劫江湖的中國海賊與倭寇勾結,引導倭寇頻繁入侵明朝沿海地區,造成了非常嚴重的“海難”。所到之處,焚燒房屋,掠奪財物,北起遼東半島、山東,南至福建、浙江、廣東。“沿海地區在它們年輕的時候沒有受到它們的傷害。”

明初“日寇”的出現有其客觀背景。14世紀初,日本進入南北朝對峙時期,大大小小的諸侯為爭奪土地和人口而相互爭鬥,戰爭此起彼伏。在戰爭中失利的封建主及其武士組織起來,在中國沿海進行武裝走私,盡可能地殺戮和掠奪。元末明初中國改朝換代的混亂給了他們壹個機會。所以,在遼東半島到廣東、海南的幾千裏海岸線上,“島匪和日本人現在陰魂不散”。可見,當時的“海難”性質比較簡單,主要有兩股勢力參與。壹個是在海上打敗政府的綠林人,也就是“島匪”;壹個是日本武裝走私者。

為了解決盜版問題,朱元璋采取了各種措施。當他用強力鎮壓時,他派了壹名使者去見日本國王,敦促他停止入侵。但日本統治者言簡意賅,言不由衷,令朱元璋十分不滿。然而,鑒於元朝對日作戰嚴重受挫的歷史教訓,明太祖采取了克制和隱忍的態度,試圖從朝鮮內部解決問題。為了斷絕中外海賊的耳目,他下令沿海居民私自出海,並采取雷霆手段,從浙江淮上至福建、廣東等地,大量招募原張士誠和部下的士紳、船工、島民、漁民,共計十余萬人。這可以說是明朝實施海禁政策的開始。這壹政策雖然斷絕了無數漁民的生計,但大量漁民被征入伍,實際上得到了國家的支持,從而在壹定程度上緩解了海禁帶來的嚴重矛盾。

洪武十三年(1380),左丞相胡造反。根據供詞,日本幕府與他勾結。日本朝貢大使伏擊了朝貢船,把火藥武器藏在朝貢蠟燭裏。當他入宮朝見時,內外開始通力合作。事情曝光後,朱元璋氣得立即與日本官方斷絕關系,開始在沿海大規模修築防禦工事。洪武十七年(1384),唐河等人在山東、江南、江北、浙東、浙西建城59座,以準備倭寇為名,設立本部。建安二十年(1387),周德興到福建的福、興、漳州、泉四縣,在海上建16城,市民為兵,防止倭寇。這種海防建設堪稱朱元璋的創舉,對保證中央王朝沿海地區的安全至關重要。明朝政府還建立了更多的沿海醫療中心,建造了更多的快艇。據不完全統計,從遼東到廣東沿海地區的禁衛軍有50多人,士兵20多萬,防禦設施相當完備。比如每個衛生所五千戶,每船五十艘戰船,五十個旗兵。正是由於強大的海防力量,洪武“海難”才得到有效遏制,沒有釀成大禍。

永樂初年,明朝皇帝朱迪命令宦官鄭和等人帶領水手下西洋。鄭和下西洋是中國航海史上劃時代的事件,為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做出了重要貢獻。為了顯示“中國大國”的“物產豐富”和“慷慨大度”,鄭和攜帶了大量來自中國的珍稀奇貨,到處贈送。海上的國家非常羨慕中國的寶藏,他們想盡辦法接近明朝政府。日本先是派出使節進貢,表示願意“加入”,並要求“進貢”。當然,這種“臣服”“朝貢”只是壹種外交關系,並不代表中日之間存在某種隸屬關系。在中國封建時代,外國人對中國的所謂“貢”實際上是壹種不平等的經濟交換關系,即少“貢”,多“賞”。自稱“中國大國”的中國君主,往往為所欲為,獎賞有加。這自然會吸引更多的外國人來。作為前車之鑒,明成祖朱迪自然對日本有所警惕,規定日本每10年“朝貢”壹次,每次限200人,兩艘“貢船”。對中國財產念念不忘的日本人,自然對“十年壹貢”的強行限制不滿。他們成群結隊而來,進入了明朝的疆域。被官兵起哄,就用“貢使”回應。每當這種“遲來的貢品”發生時,各級官員往往會“俯首稱臣”,以“永不再犯”為例。但這些“朝貢使者”往往趁明朝守軍不備,大肆殺戮掠奪居民,滿載而歸。

除了這些偽裝的“朝貢使節”,大量倭寇直接使用武力對明朝沿海地區進行殺戮和掠奪。正因如此,明政府積極抵抗,沈重打擊了來勢洶洶的倭寇。當時最輝煌的戰役是劉江指揮的遼東望海鍋戰役。數百人被活捉,數千人被斬首,入侵的敵人無壹逃脫。這壹勝利打垮了侵略者的囂張氣焰,此後很長壹段時間,日軍都不敢組織大規模的武裝入侵。可以說,永樂年間,隨著中日關系的密切,“日寇入侵”問題日益復雜。

正統、弘治時期,沿海海賊屢犯。為此,明英宗下詔沿海地區做好日軍入侵的充分準備,派重兵防守重要地點,多建城堡,嚴控關隘,並派兵駐守海邊咽喉。嚴陣以待的明朝海防,大大減少了敵人偷襲的機會,讓附近的居民更有安全感。可以說,從明初到弘治年間,沿海的“倭寇”問題,本質上是單純的,中日關系表面上仍然保持著“朝貢”關系。即使在朱元璋與日本絕交的時候,沿海三家海運公司也沒有被廢除,這意味著中日兩國仍然保持著相當密切的貿易關系。世宗嘉靖年間,中日貿易關系和“日寇入侵”問題發生了重要變化。

15年底,日本列島再次陷入諸侯割據之亂,各路封建主為爭奪中國的所謂“朝貢”權,不可避免地發生激烈沖突。嘉靖二年(1523)五月,日本左敬昭博士派僧設寺,右敬昭博士先後派裏索、宋到寧波。按照規定,貢品必須經過市船公司的檢查和招待,才算有序。按慣例,宗社到的早就應該先接待。然而,宋是寧波人,曾移居日本,熟悉明朝的官場交接。他賄賂主管太監讓他先驗貨,招待標準遠在宗親之上。宗社大為不滿。宗社以其龐大的人數,怒吼上朝,追擊裏佐及其隨從,向明朝守軍發起進攻。他們對寧波及其周邊地區進行了如入無人之境的掠奪。日軍指揮官劉進等人被殺。此事震動朝野壹時。

很明顯,壹小批朝貢使節造成如此大的危害,與明朝中期海防力量的放松有直接關系。據記載,嘉靖年間,朱元璋和朱迪苦心經營的海防工事遭到嚴重破壞。戰船和哨船“十個沒救壹個”,準備日軍守備的士兵數量銳減到只有4/10,這讓明軍在囂張的倭寇面前束手無策。當時的內閣記錄夏衍等人對海防問題三緘其口,只是簡單地將日軍入侵歸咎於市船公司的存在,認為“日軍入侵源於市船公司”,建議放棄市船公司。明世宗認為有道理,就在當年的海濱城市罷工。此舉可以說是明朝海禁政策最極端的體現。事實證明,這種極端的海禁政策是明中葉沿海“日寇入侵”日益嚴重的主要原因。

從根本上說,“日侵”問題反映了日本對中國產品的貿易需求。隨著明代社會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日本方面對中國的許多商品有很大的需求。胡宗憲的《備圖》中有壹節叫“日本好”,記載了日本人喜愛的中國產品。如服裝類:絲綢、絲棉、布料、錦繡、紅線;家用器皿:針、鐵鍋、瓷器、漆器、女人粉;書籍:佛經、醫書和四書五經。此外,日本特別需要中國藥材。與此同時,中國紳士也對日貨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比如日本刀,因其鋒利、精致而為人稱道,成為官員、紳士、百姓爭相購買的寶物。此外,日本扇子、金飾等。,也很受明朝人的歡迎。

起初,朱元璋雖與日本政府決裂,但仍保持官方貿易,市舶司是明政府專門從事海外貿易的官方機構。公司最初位於江蘇太倉黃家渡,後來靠近南京,先後搬遷到福建泉州、浙江寧波和廣東廣州。市政航運部門在禁止海上走私和遏制奸商牟取暴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使明政府能夠調整是否需要,增加收入,節省海防建設開支,達到“以權為先”的目的,控制對外貿易的主動權。

日本使節向中國進貢時,除了正常的官方貿易,還可以進行私人交易。明政府規定,日本官方朝貢由朝廷接管,而使者攜帶的物品可以自由處置,官方可以出價購買。那些對官方收購不滿的日本人可以上市,自己進行交易。所以,在壹定程度上,日本朝貢使者其實是壹種特殊形式的貿易集團,正是因為其有利可圖,才出現了爭奪“朝貢”的騷亂。

明政府應該正視並鼓勵這種互惠互利的貿易關系。同時,還應積極加強海防,確保萬裏沿海的安全。然而,夏衍等人的記錄敷衍了事,把“日本入侵”造成的外貿公司,輕率地關閉了。這種簡單而愚蠢的做法不僅遏制不了中日之間的貿易聯系,還會使問題復雜化。從此公開交易變成秘密走私,斷絕了大量官方收入,讓奸商從中牟取暴利。而這種私下交易引發的糾紛,導致了更嚴重的“日寇入侵”。

在與日本人長期接觸的過程中,沿海富商大甲也體會到了對外貿易的巨大利潤,他說“丟掉中國的產品,趕到外國,換壹樣東西,可以獲利十倍”。許多沿海市民建造巨輪,從事大規模走私貿易,“法律無法阻止。”與此同時,明朝中期政治貪汙賄賂、土地兼並嚴重,許多生活貧困的窮人被迫下海求生,壹些仕途失意的士紳和寒門士子也混跡其中。久而久之,幾股勢力聯合起來,形成了壹個比較龐大的武裝走私集團。這個走私集團必須依靠沿海富商的大腕,幫他們囤貨賣貨。城船公司存在的時候,民間的私人市場相當火爆,走私貨物運輸銷售順暢,彼此有利可圖。與朝貢的日本人不同,這個武裝走私集團並沒有對沿海地區的安全構成太大威脅。各船公司奉命罷運後,中日貿易渠道嚴重受阻,成為明中葉“日寇入侵”的導火索。首先,日本人帶來了貨物,所以他們不得不賒銷給當地商人。但明代有法律禁止與私人當事人私下交易。公司註銷後,這個禁令更加嚴格。商人賣不出去快,只好拖欠貨款。“有幾千塊錢的多,也有不下幾千的。”日本人催他們,他們只好避債而逃。無奈之下,日本人只好求助於當地官紳家,官紳家欠的錢比商人還多。日本人長期被困在島上,饑腸轆轆,於是登陸劫掠。

與日本的情況類似,中國原有的民間走私集團也陷入困境。《史明錄》中有壹段記載,典型地說明了這個問題。據記載,嘉靖二十八年(1549),當時沿海走私集團最著名的頭目是和徐海,他們的貨物交易中轉站是余姚的謝氏。到了明朝,貿易公司撤掉後,謝以日貨難賣為借口,隨意將貨物貶值,欠了不少錢。久而久之,、徐海等人催要,謝無力償還。無奈之下,他威脅道:“再按,我就向政府舉報。”自然,知望和其他人不願意支付貨物,所以他們等待報復。他們糾正合同夥伴,包括他們熟悉的日本人,半夜趕人到他們家道謝,放火燒他們,殺了幾個男女,搶走他們的家具。當地官員聞訊後,向上級聲稱日本盜賊入侵,為的是推卸責任。知望、徐海等人也利用了明朝官員和文人對日本人的恐懼,每到壹處,都打著“日本人”的旗號。事實上,裏面真正的日本人很少。顯然,這些“中國海賊”的出現,使得明朝的“倭寇”問題更加尖銳復雜,這也是明朝全面海禁的惡果。

上述勢力聯手,形成了壹個驚人的“敵”團。壹時間,浙江、福建沿海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破壞,尤其是富商和權貴從內到外的配合,把過去從事走私貿易的人變成了用明火執仗的強盜。無數的城市遭到襲擊和掠奪,被掠奪的公私財產更是無法估量。浙東、福建沿海嚴重的“倭寇入侵”驚動了明朝最高統治者,朱紈被任命為浙江巡撫,同時掌管福州、邢、漳州、泉州等地的軍務。朱紈雖然是壹個任勞任怨、盡職盡責的清官,但他對當時“日軍入侵”原因的認識並不全面。他單方面認為,沿海商船官的幫助和支持是“倭寇”四處橫行的癥結所在,於是下令禁止出海,不僅禁止漁民下海,還將海灘上所有雙桅桿的船只焚毀,違者將被斬首。他宣稱:“從國外偷容易,從中國偷難。去中國偷容易,去中國偷衣服難。”於是,朱紈果斷采取措施,將幾十名被俘的範統間諜斬首,同時檢舉了幾名涉嫌通博的權臣,請求上級予以懲處。

朱紈的所作所為在沿海地區引起了極大的震動,也給自己帶來了災難。當時,在著名的通商口岸如浙江寧波、福建定海、漳州等。大部分權力官員的家都涉及走私貿易,所以它們都可以被稱為“範統的老巢”。他們對朱紈的暴露和苛刻的措施深惡痛絕,自然不會無所作為。這些人通過各種關系。讓朝中百姓彈劾朱紈等人肆意殺戮。世宗偏聽偏信,很快就把朱紈革職,派人去考察。沒想到,審查結果和彈劾朝官如出壹轍,朱紈壹怒之下自殺了。“日寇入侵”的出現,暴露了明政府內部紛爭的醜惡。

朱紈死後,浙江巡撫應朝廷要求放寬海禁,得到朝廷批準。但這壹措施並沒有達到有效遏制“倭寇入侵”的目的,因為走私集團通過武力看到了嘉靖朝野對“倭寇”的恐懼,嘗到了到處殺人掠奪的甜頭,進而演變成了專門劫掠的職業海盜。明代海防工程年久失修,士兵缺乏訓練,士氣低落。當他們遇到敵人時,他們被打敗了。這種情況使得“敵人”得意忘形,毫無顧忌。明朝雖派重臣鎮壓亂局,但只是處於被動防禦狀態,無法主動進攻,而“敵”船又在海上四處飄蕩,所以能夠避實就虛,奇襲,使朝廷防不勝防,應付不過來。明軍四處追擊,導致“日寇入侵”四處蔓延。工部侍郎趙文華為了鎮壓海難,竟然荒唐地提出要拜東海之神。這種自欺欺人的做法只能加重沿海官民的麻煩,對解決問題毫無幫助。於是,猖狂的海盜在杭州城外上演了“血流成河”的悲劇。

無所事事的杭州官員張廉壹邊談論時事,壹邊做著痛苦的決定。他說:“我是杭州人。我在家裏住了五年,知道海口的全部情況。起初因為海上禁令特別嚴格,倭寇猖獗。巡撫、巡撫等地方官員玩忽職守,養虎為患。”為此,他提出了三點對策:“有壹天,我們應該更加重視軍法的嚴厲性,以動搖弱者;第二天招募民兵打勝仗;第三,回上海從賊黨中散去。”張廉進壹步解釋了第三個對策:“福海城是傳統的舊制度,不是本朝獨創的。如果海岸的軍事守衛仍然強大,城市航運公司不會傷害人民。“海盜猖獗的真正原因是軍事裝備懈怠,難以應付局面,而海禁越來越嚴,日本人缺糧。如果軍民訓練有素,做好戰鬥準備,倭寇就會擔心自己的性命,就會轉而進行貨物交易。然後逐步開放海上市場,不僅日本黨可以自行散夥,沿海的窮人也可以在此謀生,不會卷入海盜。”

張廉的話揭示了明中葉“倭寇”猖獗的原因,提出的大力加強海防建設、恢復海市以疏散民匪等對策,也具有極其重要的參考價值。可惜他的請願並沒有引起當局的重視,簡單的軍事鎮壓還在繼續,造成了更加嚴重復雜的混亂,其危害甚至超過了“日軍入侵”本身。比如趙文華,奉命供奉海神波塞冬,監管沿海軍務。他到浙江後,與巡撫張靜發生摩擦,於是暗中彈劾他。雖然張靜在王江取得了巨大的勝利,但他仍然在首都被捕並被判處死刑。胡宗憲繼任總督後,采取打壓與安撫並舉的策略,派人到日本談判。結果。“倭寇”要求“重開朝貢城”,胡宗憲如實向朝廷反映,但因部分朝臣反對而未果。

雖然胡宗憲先後引誘並殺害了“倭寇”頭目徐海、知望,卻引起同伴瘋狂報復。與此同時,明政府在全國各省招募士兵參與平叛,江浙閩廣四省增加俸祿,讓當地士子苦不堪言。外省的士兵經常臨陣退縮,但他們勇於搶劫人民。沿海居民叫苦連天,不忍被欺負被虐待的民眾紛紛加入“海盜”行列。報道稱:“此後,福建、浙江、江蘇、廣東等地的人都當過奴隸(即日本人),但大部分是中國人,奴隸只有十壹二個。”而這些來自日本的中國人,壹般被稱為“漢奸”。福州長樂人謝傑在他的《在臺日本人匯編》壹書中詳細描述了這種“強奸人民”的活動。他說:日本人對嚴家的貧富,衙門財庫的真假了如指掌,必有內應做他們的耳目。敵人入侵時,“千人四布,無人知曉,吹響號角,瞬間集結”,聲東擊西,處處得手,必有窩藏指示的人。這些人無疑是“我的叛徒”。此外,據明代萬標《海口議前》記載,當時“倭寇”甚至受到壹些普通民眾的熱烈歡迎和支持。比如“杭州的店主明知是海賊,卻貪圖其利,讓他們堆貨押運。”銅幣用於鑄造器皿,鉛制子彈,硝酸鹽制火藥,鐵刀和槍。.....押運船只,關禁不問,明送資賊”近地人或者送新鮮貨;或者餵酒飯;或祭兒,絡繹不絕;邊防軍的官員,有獻紅花的,也有被玉帶的...五峰(即知望)以友誼聞名。壹見面就跪拜磕頭,心甘情願的伺候仆人,為他們送貨,馬上就準備走,得意洋洋,目中無人,不分善惡。"

這些沿海居民支持和歡迎所謂的“海盜”,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海盜”交朋友獲得豐厚的利潤。可以看出,這些所謂的“日本海盜”在與明朝官員武力對抗時,仍然在從事貿易活動,而不是盲目的燒殺搶掠。只是在明朝嚴格的海禁政策下,這種貿易是非法的,原來的商人轉變為被政府軍包圍的“海盜”或“敵人”。顯然,這種“商”與“盜”的轉化,關鍵在於明朝政府是否執行了海禁。當時有識之士明確指出:“寇與商同為人,通城之規使寇變為商,禁城之令使商變為賊。”這些所謂的“海賊”打著“倭寇”的旗號,正是為了對抗明政府,保護自己的貿易活動,即“商人變成強盜,只有變成強盜,才能繼續做生意。”

雖然明朝歷代皇帝對海禁的態度不壹,但從《大明法》的規定來看,明朝全面實施海禁的立場是非常明確的。《大明法》明確規定:“凡向國外販賣牛、馬、軍需、鐵貨、銅錢、綢緞、絲綢、絲棉出海者,人手壹百”,“出境出海者,必滯留”。此外,《大明法》禁止私人制造兩根以上桅桿的大船。沒有這樣的船,是不可能出海的。凡私自攜帶違禁品入海,與外國商人交易者,壹律斬首示眾。即使是幫助這種被禁止的海上生意並與之交朋友的平民也不得不被送進軍隊。也就是說,根據《大明法》,沿海居民出海都是違法的,更不要說與外商交易了。那些下海對付日本人的人,私下是冒了很大風險的。他們都是明朝政府可以逮捕並繩之以法的重罪犯。為了繼續他們的貿易活動,他們不得不冒險,用武力抵抗。

但是客觀的貿易需求無法遏制,豐厚的貿易利潤充滿了無限的誘惑,嚴厲的海禁使得中外貿易更加有利可圖。當時人們形象地描述說:“棋子不準入海,巨輪自河而來;寸品不得入扇,兒玉絲常滿。”例如,嘉靖問福建前總督譚綸,他指出:“在壹千多英裏以外的海上國家方圓,有無數的人。沒有中國的絲綢、織錦、絲綢和棉花,妳就不能成為壹個國家。海禁越嚴,中國的貨值就越厚,搶著交易的人就越多。奸淫不行,必伴劫掠。”可見這些海盜搶東西不僅僅是為了自己的享受。而是有明確的商業目的,大概和壹般的劫匪有很大的區別。據鄭瀟《我的學問匯編》記載,當時所謂“倭寇”的成分相當復雜:“殺人者、犯人、罷工者、僧侶,以及衣冠不整、壯誌未酬、才藝不彰者”,且多為落魄文人,所以能即興創作出蔡九德所見之類的絕妙詩篇。這說明明朝所謂的“敵人”。

我們發現沿海的“倭寇”受到明政府的鎮壓,在很長壹段時間內,不但沒有消亡和消失,反而風起雲湧,壹波又壹波。按照謝傑的說法,“互相學習,這是指南;交通給它,現在勾引,所以上海灘的人都是賊,贏不了罰的和福建浙江廣州的壹樣。“也就是說,過去從事貿易的平民今天成了海盜的向導:過去與海上生意來往的人今天成了間諜。在全面海禁的情況下,沿海居民似乎成了強盜,這在福建、浙江、廣東等地很常見。阿明王朝男子王世貞也毫不誇張地說:“他長得帥,有師承,身外也是教頭。”這種“全民皆匪”現象的出現,自然不能歸咎於沿海居民。也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看出問題的癥結所在。

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這體現了壹個相當精辟的經濟學思想,區域經濟的發展特點要與當地的自然條件相符合。明代有“海是福建人之地”的說法,即福建沿海居民視海為衣食之源。其實這個還是挺有代表性的。“沿海壹帶,地裏全是鹵,莊稼人老無希望。只看深處和陵墓,久了會成為習慣。”沿海地區的土質不適合農業生產,人民只好進軍海洋,生活在海洋地圖上。海洋不僅有通往四面八方的航線,還有各種資源。明政府的海禁政策完全不顧沿海人民的生死,斷絕了當地居民的生計。難怪人們向“敵人”靠攏。正如譚綸所指出的,“福建人靠海而居,但不下海旅遊就吃不上飯。既然禁令已嚴,而附近的海洋漁民和商販,壹切都不合理,於是民不聊生,賊愈演愈烈。”同樣,沈重的勞役負擔和貪婪官員的壓迫也是使沿海居民“來自日本”的動力。有識之士指出:“海濱的人們。累死了!官司困,征窮,侵富,債折,怨恨入骨。”各種因素把大量平民推向了“下海”的道路。

另壹方面,東南沿海地區是當時中國最發達的地區之壹。商品經濟的發展不僅為交易提供了大量的商品,也極大地培養了當地人的商品意識。知望、徐海等著名的“敵”頭目都是商人,他們都是看到海上貿易有利可圖才轉向從事非法交易的。從這個角度來看,明朝的“倭寇”是典型的商人強盜。

明朝中期,沿海“海賊”在戚繼光和於的圍攻下逐漸平息。同時,在壹些官員的倡議下,明朝不得不放寬海禁。這壹英明舉措迅速穩定了長期軍事行動難以壓制的局面,甚至讓壹些官員感到驚訝,從而更加清晰地認識到了“城市的壹般規則轉化為商業”的道理。加強海防力量和放寬海上禁令是從根本上解決“日侵”問題的兩個必要條件。它們不應該互相矛盾,而應該互相補充。壹個國家強大的海防力量是其自身安全和對外貿易發展的保障,順暢的對外貿易將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遺憾的是,封建王朝的統治者出於狹隘的皇權觀念,往往沒有清醒地認識到這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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