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袍的補充也有某些圖像根據等級的大小:
壹、公、侯、徐、伯以麒麟為輔,白澤為輔(白澤、麒麟為神話動物或古代滅絕動物)。二、公務員,畫鶴之子。二等彩繪錦雞。三品畫孔雀。雲煙四品畫。白鷴五畫。白鷺六級畫。七幅畫??。八畫黃鸝。畫壹張鵪鶉的照片。雜畫練喜鵲。馮憲的官畫很馬虎。
三、武官,畫獅子壹品二品。用三品四品畫虎豹。熊弼五針畫。六品畫虎。七品也畫虎。八品畫犀牛。畫海馬。第壹,二等官服是實物——明代官服的圓形花紋。除了龍的圖案,還有蟒衣(四爪龍)、飛魚(有翅膀和魚尾的龍)、鬥牛(頭上有兩個角的龍),還有麒麟的圖案。穿這些圖案大紅袍的都是壹等二等官員。官方服裝與實物相得益彰。明代官員肖像繪畫保留了當代官員服飾藝術形式。明朝流傳至今的官服幾乎沒有了,從墓中挖出的幾件也破損、腐朽、變色。官方人像畫中的服飾鞋帽,色彩鮮艷,配飾齊全,加上逼真的人物表情,可以說是壹場記錄了明朝近300年歷史的官方時裝秀,也為學術研究、古裝劇和現代服裝設計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明代官畫像繪服飾,驗證了文獻記載的史實,補充了文字敘述的抽象和不足,從眾多官畫像的例子中可以發現幾個特點:壹是冠、帽方面,可以看出官的格式原則上只是有條件的宣示,樣式也是豐富多彩,多種多樣。古今人都講究頭圍、身材、性格氣質的整體表現。除了大小自然變化外,男孩冠帽的配飾,如帽緣中間的玉飾形狀、雕刻、大小、包邊等都不盡相同。少女頭飾的形式和圖案更是五顏六色,如翠波山(翠蓋)、金鳳(金寨)、珠翠寨、朱迪、寶典等;三博殿(僅女王專用),串珠牌(有串珠排和打結排),串珠雲,皇冠設計,發型,耳環,胸針等。,都有極其豐富的變化,說明古代手工業社會註重冠帽的藝術表現,以及個人的審美風格和造型品味。7a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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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仕女華麗的著裝中也能看出丈夫對妻子的愛和尊重,鳳冠上顯露出少女對美和藝術要求的天賦。也有壹些女官員不戴冠,只插幾個頭,可能是官服便服,也可能是早期冠還沒有形成標準和知名度,也可能與官職大小有關。二、衣服:顏色可能不如官方規定:壹至四品為紅色,五至七品為青色,八品為綠色。壹般公務休閑服多為深藍色、天藍色、綠色。官服戴官帽常見大紅色。比如我們在古裝劇裏看到的書生或者狀元之類的人,都是穿著大紅官服的。但按官階來說,進士、狀元都是七品官。但按官階,進士、狀元都是七品官,要穿藍色官服。大概是中國人比較喜歡紅色喜慶,所以不完全按照規定穿。官宦女子多穿紅色官服,所以我們把少女刺繡、手工藝品稱為“女紅”,具有民族文化的特點。明代官服的刺繡圖案也有很多變化。有人說只有皇帝才能穿五爪金龍的龍袍,但在明朝傳世的《李真畫像》中,李真穿的是五爪金龍的龍袍。官太太也穿官袍,但可能都是大齡官女。
服裝是人類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最集中的體現,也是社會和時代演變的晴雨表。隨著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明代中後期的服飾由產、供、銷向消費轉變,表現出鮮明的文化特征。本文試對此作壹簡要分析。第壹,逾越了禮制的突破性服飾,不僅具有裝扮的實用價值,還標誌著壹個人在封建社會的社會地位和尊嚴。早在戰國時期,荀子就主張“衣要制,宮要量”(荀子知望),西漢時賈誼就闡述了“奇衣異品,上下分等”的意義(《新書》卷1),所以這個原則已經深入到歷代帝王的思想中,“衣觀復”幾乎成了。所謂“壹代盛世,必有壹代冠服制”,[1]其文化意義正在於此。洪武元年(1386)二月,開國之初,明太祖朱元璋頒布聖旨,對全國官民的衣服、服飾的形狀、質地、顏色作了嚴格規定:士紳壹律戴頭套,官員則戴黑帽、圓領、黑靴;士穿四巾雜色領衣,不可黃、宣;頂上有“綠萬字”的圍巾是紅綠相間的絲綢腰帶;士妻首飾允許鍍銀,耳環用金珠,手鐲用銀,衣服顏色淺,團衫用絲、絹、絹;齊樂妓女戴著壹頂有著明亮壹角的王冠,而且她不允許和平民的妻子在壹起。兩年後,朱元璋覺得四帶巾並不完美。“抄方平巾頒布天下,使士官鹹而統壹”[3];還下令“男女衣服不得用金、絲、素紗繡制,首飾、手鐲不得用玉、珍珠制成,靴子不得飾以花紋、金錢,為罪”[4]。洪武五年(1372)“民間女子之禮服,只準紫,不準金繡。袍服宜用紫、綠、粉等淺色,不宜用紅、鴉綠、黃”;洪武六年(1373)“於今、瑪瑙、珊瑚、琥珀不準用於庶人的絲巾圈,非官進者亦然;庶人帽不得封頂,帽珠只含水晶香木”[5]。為了保證這些制度的實施,洪武十三年(1380)頒布的《大明法》有壹個專門的條款,對超越用衣等級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懲罰:“若穿衣服,則用錦、絲、絹、彩繡...並把赤金做成窗簾、被褥,女人會用金繡。”主張用金首飾手鐲者,事件發生時,要求罪有應得(按官職100,革職不言,無官者罰50,罰父母),服飾用之,追入官中。”[6]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又進行了壹次大的調整,增加了壹些新的內容。至此,明朝的服飾制度基本成型,其規定之嚴,範圍之廣,可以說是前所未有。之所以在這裏煞費苦心地解釋朱元璋的服飾制度,是因為這些復雜而苛刻的規則,構建了明初等級森嚴的政治制度,構建了壹種有序而尊貴的服飾文化氛圍:全國女子服飾都是定制的。洪武世法紀嚴整,人循畫法。【7】大明自成體系,不僅農業,工商業不敢混;雖然官是縣,但除非生的方向正確,否則不敢拿。
它的便服,從官服到晚輩,都戴方巾和各種彩花,穿素綢、薄紗、緞袍。雅者,冬用大絨繭絲,夏用細葛,庶人不敢效;它的純樸,冬天穿紫色細布或白布作袍,黎族人不敢模仿...其市場豐富,有人穿紗綢,但顏色會黑藍,不敢新。這種文化氛圍的突出特點是單調、保守、拘謹、僵化。但到了明代中後期,服飾的“從簡到雅”和“僭取無窮”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明初。
明朝中葉以來,隨著商品經濟的繁榮,富商大家不再願意受禮儀制度的束縛,願意為自己的財富大把花錢,從而帶動了整個社會風尚的演變。這種趨勢起源於成化年間。比如湖北安祿福未富先衰,“俗而少機”,“衣不飾彩”。從此成了“名聞遐邇,文物繁盛,牙齒無數,心性膽小”= = = = = = = = = = = = = = = =以布攻之,謂之襯衫,士不仕,員不能用帛。女裝把貧富看得華麗簡單。“高帽大袖,不穿鞋等。,女子高髻及長衣短裙,珍珠珠寶之飾,頗為奢靡。”很多人在家裏練衣服,戴布冠,就是那些以文出名的,穿白袍綠鞋在城裏遊行的,都是普普通通,自我保護的。至於平庸廉價,妳還戴著方頭巾,不知道怎麽禁止。總的來說,明代中後期服飾的變化從低俗樸素到高貴華麗,從清淡單調到鮮艷繁復,從規整刻板到新穎繁復,轉型時期短,是中國古代服飾史上最豐富多彩的發展時期。以河南省太康縣為例。“國之初,衣前七褶,後八褶,弘治多短褶;鄭德開始時短三分之壹,底部長三分之壹,這位先生停在中間。冠平而高逾壹尺,君子不減八九寸;嘉靖初服,似弘之長,似弘之短,街頭少年帽長而尖,俗雲鼓帽。弘治年間,女裝只蓋裙腰,富戶用羅綾紗帛,織金彩袖,裙用金彩膝,發髻壹寸多高;鄭德和德國之間,衣服越來越大,裙子越來越打褶,襯衫只用黃金做,發髻越來越高;嘉靖初,衣及膝,裙短褶襇,髻高如官帽,皆是絲胎,高六七寸,口圍二三寸以上[39]。與此同時,在福建建寧縣,“男飾皆以籠帽蓋之,衣履皆絲,時有變化;女人用華麗的衣服裝飾自己,用珍珠和黃金覆蓋,像壹個淑女壹樣移動”[40]。萬歷初年南直隸通州,“衣長,裙寬,領寬,腰細,數突變。”[21].尤其是東南大都市南京,在這方面非常突出,而且是“奇制異制,日不落月新。”僅壹條小頭巾就有漢巾、晉巾、唐巾、諸葛巾、巾、東坡巾、陽明巾、九華巾、魚臺巾、逍遙巾、華陽巾、巾、雍巾等品目,而質地則有帽、緯、漆紗、馬尾辮紗、長林紗等品種,“連馬尾辮織作巾用,也有皺折。以前只有雲鞋和平底鞋,到了萬歷有方頭、短面、鞋、羅漢皮、僧鞋等款式。”其後續服務較淺,延遲時顏色為紅、紫、黃、綠。" [41].還有範裏安(1540-?以個人經歷來說,記錄松江的服飾變遷,真實可信,似乎其追逐時尚的潮流甚至高於南京:石喻是學生,看到同齡人穿的是橋毛毛巾,春園穿的是金線毛巾,士紳穿的是仲景毛巾。從此以後,我覺得它很討厭,很容易庸俗平淡,就成了唐巾、巾、漢巾、方巾。從(萬歷十四年,1586)開始,人們就開始使用非唐非金的毛巾...現在有馬尾巾,高淳巾。男人的衣服,給了弱冠的時候,都是打褶配細裙。老人的衣服有長有短,少的有短有長,從後面看容易被扯平。樣式是早力穿的衣服冬暖夏涼,蓋著胡。後來改成陽明服,18學士服,24氣服,都是以修行為基礎的,很少見。自龍、萬以來,壹直用道袍,古人則用陽明服,這是因為心不同,古代不好。最早用於宋錦,後用於唐漢錦、晉錦的斜紋、絹紋,都是千粟、芙蓉錦,四頭,都被視為惡心。羅壹開始還是暖暖的,四周都是水。如今,、馬尾羅、都用上了,包圍羅的水又沒了。其他紗線和絲綢更容易被淹沒。這裏說的鐘敬圍巾,也就是鐘關菁,是嘉靖七年(1528)特定官員顏居官佩戴的。七品以上的國子監、國子監、人行署為北京官員所用,各省各州縣官員有資格在當地使用。武官僅限於總司令以上,其他人不得濫用。但“嘉靖末年,即使是龍、萬兩朝,都有忠義、忠義、進士等深衣大帶,只有誌於用之...家裏還立過禁令,士紳根本不認識警察”[42]。北直隸廣平府也是“忠靜制,雜六、吳優、郵傳、倉三等官皆僭之,儒生慕其美,謂之淩雲巾”[34]。至於上面說的瓦籠馬帽,也叫波紋帽或波紋馬帽,用馬牛尾編織而成。範裏安還記載了它在松江壹帶的演變:“波紋馬帽,嘉靖初年只有工人戴,二十年前富人用,不過只見過壹兩次,價格很貴...萬歷以來,無論貧富都有人用,價格也很高。[23]萬歷中期,浙江江海寧縣的瓦楞帽“雖也為乞丐所用,但僅值壹兩錢”[43],逐漸流行。在這股追逐時尚的潮流中,有三個文化現象值得大書特書特寫:壹是地域中心。以蘇州為代表的吳中區因其獨特的經濟條件而擁有最時尚的服飾,吸引了周邊地區乃至全國的目光,從而成為時代時尚的傳播源頭。當時人們說蘇州“善於在海上進退。蘇人以為雅則四方雅,俗則俗”[44];“吳俗奢,奇樂,人情盡收眼底。吳為人謙和浮華,以為非也...四方重武,而吳則惟命是從”[45],以至於有“吳俗奢天下第壹”之說。這種地域擴散對明代中後期服飾的變遷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促使整個社會熱衷於穿著,刻意打扮,將中國古代服飾文化推向了壹個全新的階段。
第二,名人效應。古代名人多為風流儒雅的士大夫,他們學識淵博,學識淵博,有著特殊的身份和地位。他們往往盡力追求更多的物質和精神享受,因此很容易引起普通市民的欽佩。比如著名作家陳繼儒(1558-1639,梅公),他曾經標新立異,說“凡事要推陳出新,人要效法”。他制作和佩戴的頭巾被當時的人們稱為“梅功巾”[46]。著名畫家、書法家董其昌(1555-1636)在服裝款式日新月異的形勢下,別出心裁地穿上了松江紫布制成的長袍。這種衣服原本是當地的“喪服”,但因為他是名人,人們不但不覺得奇怪,反而開始模仿,導致“壹月成國俗”。第三,女性優勢。在古代,由於社會活動相對較少,女性壹般很少有出頭的機會,封建政府對她們的約束也往往不得力,這就使得女性的服飾有著天然的優勢,她們往往無視經濟實力,愛慕虛榮。據說“風俗尚奢,尤其女子,家只負責石。已經在再續前緣交易了,還沒有揮霍,所以先創業特別難”[48]。“男人可以外禁,女人可以內禁,所以移風易俗特別難。原來是從士族之家開始,宮女嬪妃辛苦,去親戚家睡假趕鄰居。有錢人創造之初很驚訝,然後過去很美好。得之者不驕不躁,不安之者恥。或民之財,營飾而不足;或者死亡的時代,壹件襯裙的制度僅此而已,然後成為壹股風,幾乎不可恢復”[37]。“這種風氣傳染性很強,南來北往都有。在北直隸隆慶,“士紳誇漢服,鄉婦亦為華飾”[49]。南京女裝,“首為寨關,七品為明木所取,古稱副,亦稱“步搖”。它的制服:戴在頭發上,或用金銀絲,或紮馬尾辮,或用毛線;帽子有冠,有髻,有雲髻,或‘假髻’”[50]。服裝類節目也很難墨守成規,時間久了就被淘汰了。萬歷初年,改十幾年,萬歷中期,改兩三年。”第壹個發髻的大小,衣服的寬窄,花苞的樣式,渲染的顏色,鬢角的裝飾,鞋子的做工,都是變化的。“[5638+]至於松江的女裝變遷,就更復雜了。《範裏安》記載:隆慶初年,婦女頭髻仍為官員所戴,頂上有珍貴的花朵,稱為摘心,兩邊有太陽穴,然後倒插滿冠。耳朵上鑲嵌著珍寶,年輕人用頭木拐,用花方格裝飾,穿著大袖的裙子和上衣。從後面翻出尖饃饃和鵝心饃饃,漸漸越做越好,到前面裝修,都是裝在尚雅。像男人的直發壹樣梳頭發,不用分。蝴蝶是向後掛的,也叫墜馬尾,旁邊插壹兩枝金玉梅花,前面是金撚燈籠簪,兩邊是兩三對西番蓮。在發束中,妳用犀牛玉簪,橫過壹兩個枝頭,再用點翠卷壹朵蓮花,旁邊加壹朵翠花花,有手掌那麽大。耳嵌金玉丁香,衣以三頸窄袖,長三尺余。比如男人穿了褶,只露出兩三寸的裙子。梅子條紋裙和過膝褲壹開始還是雕的,還是本色,還是畫的,還是繡的,還是推紗的,最近還是紅綠繡的,比如蓮花裙,而披風和便服都沒了。包頭是各個年齡段的人都用的。萬歷十年,夏天還是馬宗頭的頭箍,現在好紗包頭了,春秋用。起初,它很寬,但現在越來越窄了...包頭不能紮頭發,加上精細的黑馬網巾,又是壹種錯覺,聽到風聲的人都方便。[23]其種類之多、種類之多、變化之快,不亞於現代商品社會,明代中後期服飾之時髦風尚,在此可見壹斑。
松江女裝男性化,反映了明代中後期男女服飾無差別的社會現象。與此相適應,壹些地方出現了男裝女性化的趨勢:“嘉靖末年,甚至龍、萬兩朝...大富大貴的兒子們化著大類型的女人妝,毛巾樣式千奇百怪,難以分辨。”[42]浙江桐鄉縣,“自丁酉(萬歷二十五年,1597)至丁偉(萬歷三十五年,1607),若歷代善穿絲縐湖,女染大類”,“東南縣所生所育,皆穿紅紫”。於是,董冰先生把唐詩改了調侃說:“昨日來城垛,回來眼含熱淚,女人衣裳,都是讀書人。”[52]崇禎在浙江武城縣時,也頗有“少年以紅紫為奇服”[53]。這種“厭新而去明園”的行為,說明當時人們對時髦時裝的追求達到了極致,不再僅僅滿足於服裝款式的更替和材料的華麗,而是想方設法尋求更多新奇奇特的刺激。就連偏遠的四川洪雅縣也是“女人喜歡化濃妝,頭發還挺走心,袖子又寬又長,襯衫拖地;男的戴方巾加冕,其余的戴羅紋帽。市面上大部分人用麻布為之,稱之為涼帽,和喪帽壹樣。[53],雖然離奇,卻被視為時尚。在浙江湖州,“過去富婆化妝只出重金,今日仍別出心裁,但金寶不用。不要用珍珠、珊瑚、奇巧之類的東西標新立異,獨壹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