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以下信息為您講解改革與轉型的區別:
1的研究現狀及問題
改革出版體制,探索新的出版體制,是今後相當長壹段時間內中國出版界和學術界的重要課題。其主要研究力量包括科研院所、出版企事業單位、出版行政機關。他們的研究文獻所反映的不同視角,正是這門學科的特殊性所要求的。三種力量的交匯構成了推動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研究的整體力量。
研究所的文件是學術性的,力圖尋求理論依據,能應用最新的科學理論和技術,探討體制改革中的問題;本文從出版企事業單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出發,嘗試運用相關成功模式進行實踐層面的前沿研究,從中勾勒出出版企事業單位更加真實的圖景和改革發展的制度環境;行政機關出版物在前兩類文件的基礎上,從我國出版體制改革的大局出發,以國家宏觀政策為導向,制定我國出版體制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和資料,具有實踐可操作性和合理性的特點,真實反映了我國出版體制改革的軌跡和路徑。這三個方面的整合構成了研究出版體制改革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要求,即學術勇氣、現實關懷和政策合理性,即達到楊所說的“從實際出發,大膽改革”[1]。從出版體制改革的文獻綜述中,可以梳理出我國出版體制改革的大致脈絡,即市場經濟體制-出版體制框架-出版轉型(包括集團化建設)-出版企業現代企業制度,體現了出版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目前的研究已經深入到產權制度的層面。
出版體制改革屬於社會轉型的範疇,“總體上表現為社會從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社會向以商品經濟乃至市場經濟為基礎的社會的轉變,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從倫理社會向法制社會的轉變,從封閉社會向開放社會的轉變等。”[2].經濟學家姚指出,“總的來說,轉軌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轉型涉及制度變革。這意味著資源配置和生產方式的變化,以及所有制結構和激勵約束機制的變化。”[3]哲學界的研究者試圖從更宏觀的角度進行研究,並作出宏觀的、系統的、人文的總結和概括,強調社會轉型是社會結構的轉型,是整體的、全面的、根本性的,主張“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不僅僅是經濟體制或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中國的社會結構也將發生根本性的轉變,這就是社會轉型”[4]。
目前,包括出版制度改革在內的社會轉型實踐“仍在進行中,歷史狀況尚不明朗。如何把握這壹社會轉型的歷史意義,才剛剛開始,還缺乏深入系統的研究”[5]。對於出版體制改革,探索了壹些零碎的、基於工作經驗的、或者局部的問題,缺乏整體的、系統的研究。因此,有必要將出版體制改革研究作為壹個整體來看待,從理論、歷史、實證等方面進行綜合思考,找出個別研究找不到的有益觀點或結論。
2研究思路
中國出版體制改革必須有紮實的理論研究,擴大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的話語權,可以從體制分析、特征分析、模式探討、改革依據、政策等方面進行。
2.1制度因素分析使我們迅速深入到產權制度層面,這是我國當前出版企業改制改革的真空地帶。
本文從分析制度及其變遷入手,分析了中國出版體制改革中的出版制度因素、出版市場規則、政府制度以及出版制度的優勢。本文在分析壹般企業產權制度的基礎上,探討了國有出版企業的改革模式;在分析出版企業區別於壹般企業的內容體系的基礎上,探討了出版企業其他獨特的改革模式;本文從出版市場規則和制度與政府出版管理的關系出發,探討了政府出版管理部門的職能和改革模式。
制度變遷的分析使我們對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的基本脈絡有了清晰的認識,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出版企業改革的基本方向。體制改革就是體制轉換,這是壹個動態的過程。對於中國的出版體制來說,改革還需要壹個過程。因此,現有的制度不是固定的,而是壹種靈活的結構。制度框架可以設計,但必須根據不斷變化的制度環境和出版市場的規律進行調整。
2.2特點分析是基於出版體制的特殊性及其利弊,充分研究出版體制改革區別於其他體制改革的特點。
我覺得這個分析還需要深入到系統層面,也就是內容體系。產權制度和內容制度是出版企業的兩項基本制度,符合出版物具有壹般產品的普遍性和自身特殊性的認識。可以說明出版物審查制度、內容禁入制度、出版企業主管制度的必要性。出版體制改革不能否定內容體制,因為它是體制的內在制度因素。該內容體系不僅使我們對國家文化安全有了進壹步的認識,更重要的是使我們對出版業的發展和出版企業的改革有了更加理性的認識。它將中國出版企業與WTO規則和發達國家出版產業內容慣例聯系起來,也揭示了中國出版企業向內容產業轉型的趨勢。同時也讓我們認識到出版內容創新和出版品牌創新的極端重要性,認識到出版企業的多元化經營是基於內容的業務多元化,而不是沒有內容的多元經營。這也是我國出版企業改革不能改變的壹個基本方向。內容體系的改革使得出版改革更加復雜,也不同於壹般的國企改革。
2.3系統分析和特征分析是為模型討論提供理性知識的工具,將這些知識轉化為切實可行的可操作的改革模型尤為重要。
中國有各種類型的出版單位,包括出版社、發行企業和書店。地區發展水平不同導致同類型產業的多樣性,改革進度不同導致企業水平不同,改革不能壹刀切。壹種模式應該鼓勵多種模式。但任何模式都不能違背產權制度分析和內容制度分析的理性認識。要借鑒國企改革模式,比如采用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公司制,讓企業化程度高的企業上市。基於內容特征的模式更應受到重視。根據內容的不同特點,將吸收社會資本、民營企業資本、境外資本進入部分出版環節,並允許適當控股。這也是尋求科技出版振興,走出國門,與國際接軌的可行模式。
2.4出版體制改革的基本點是建立和完善出版市場機制和體制。
這不僅是體制改革的立足點,也是出版市場良好運行的基本制度保障。出版市場的規章制度應建立在對產權制度和內容制度的理性分析基礎上,遵循其基本理論,研究出版市場找出規律。出版市場規章制度是壹種公共產品,所以它的生產者是國家和政府。出版市場法規在企業、市場和政府之間架起了壹座橋梁。中國出版體制改革可以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出版體制,特別是在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方面,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公共出版應該走市場化的道路,可以招標,可以外包,因為運營的出版企業創造了這樣的經濟環境。政府主要引導公共出版事業和中介組織的培育和發展,將其現有的大部分職能轉移給這些組織,更有利於出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2.5目前政府提供的最迫切的公共政策是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和總體協調機制。
政府部門必須站在全局的高度,在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出版體制、建立健全出版市場規則和制度的大前提下,對轉型方案進行整體設計,各級政府部門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在堅持改革四項基本原則(正確輿論導向、市場規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分類指導)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改革。總體方案應包括:1)明確出資人,加快授權出版和國有資產管理。盡快建立國有文化資產管理機構,制定國有文化資產授權相關規定,使出資人擁有的國有文化資產直接獲得經營授權,可在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中增設機構或指定現有局(室)負責。同時,在行業主管部門(新聞出版總署和地方機構),增加或指定現有部門負責這項工作。對於特定投資者的出版機構,SASAC將根據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授權活動監督指導辦法。2)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出版企業獲得更多的資產處置權、使用權和收益權,鼓勵出版社所屬二級單位成為獨立的控股實體。3)明確責任,建立出版產業轉型成本分擔機制,國家應承擔部分出版產業轉型成本,調整現有財稅政策,為出版產業改革註入活力。4)建立有效的橫向協調機制,形成相應的職能機構,協調出版、財政、稅務、工商、社保等部門,統壹認識,保證規劃的實施。
2.6出版體制改革研究是壹個政策性和實踐性很強的課題。
出版體制改革研究必須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則、觀點和方法為指導,特別是把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方法論作為“活的靈魂”來指導我們的研究,並貫徹於體制改革研究的全過程。同時,出版體制改革研究是壹個理論性和學術性都很強的課題,必須吸收和借鑒體制轉型過程中特別是近十年來廣泛應用的科學思想的理論和方法,包括新制度經濟學、後發優勢理論、復雜性科學理論、公共選擇理論等。
3研究內容
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的理論探索可以從四個方面入手,即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的理論方法、理性分析、歷史分析和實證分析。
理論方法應分別介紹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後發優勢理論和復雜性科學的基本原理及其作為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研究的方法論意義和特點。對中國出版體制改革動因和基點的理性分析和探討。本文從利益動機、文化動機、制度動機和制約因素四個方面分析了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的動力和影響因素。
基本點是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的平衡點,即出版市場規則和現代企業制度。這壹基點的確立,可以從改革開放前後出版業的發展、民營書企的制度創新、導致行業差異擴大的制度性弊端、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市場經濟的本質和現代經濟發展的規律的比較中得出。
歷史分析要回顧和總結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出版體制改革的歷程和成就。這個過程可以分為四個階段。目前正處於集團建設、股份制、試點轉制、整體推進階段,即將進入產權制度改革階段。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出版體制改革應堅持四項原則:輿論導向原則、遵循市場規律原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原則和分類指導原則。實證分析主要探討中國出版體制改革模式,包括中國出版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模式、中國出版企業內容制度改革模式、中國出版市場規則和政府行為改革模式。轉制企業實行公司治理改革模式,成熟出版企業實行產權多元化改革模式,中小型出版企業探索“管理層收購”改革模式,以及融資和股權激勵改革模式,是不同改革層次出版企業可以選擇的模式。內容體系的改革模式不同於上述基於產權制度的改革模式。包括產業導向轉型改革模式、內容創新角色轉型改革模式、多元化經營角色轉型改革模式和科技出版改革模式,這些模式都是基於出版業的內在規律,即當代出版企業的內在要求,因此也是中國出版企業可以選擇的模式。政府是出版市場規則制定、實施和監管的主體,強化出版市場規則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過程中的政府行為,是我國出版管理部門和政府行為改革模式的選擇。本文在比較和借鑒英美德模式和法國模式的基礎上,提出我國政府的出版管理應以輸出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為重點。相應地,政府的行為責任也有了具體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