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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關於中國歷史和民族交流融合的資料?

第三章古代至隋唐時期西北地區的民族貿易

茶和馬是茶馬貿易中最基本的商品。茶是遊牧民族消食解渴的日常必需品。自唐代以來,遊牧民族對茶葉的需求穩步增長。但是,這只是在人們充分認識到茶葉的功能,並人工培育和采集茶葉之後,茶葉才會在之前作為流通商品使用;同時,茶葉只有得到遊牧民族的認可,被視為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品,才會成為民族貿易中的重要商品,唐宋時期西北地區就產生了茶馬貿易。中國采茶歷史悠久。野茶入藥或入藥,有學者追溯到神農時期。【1】據神農《本草經》記載,神農每日嘗百草,遇72毒,以茶解之。“茶”是茶的意思。當然,《神農本草經》中關於茶的這壹記載是壹個傳說。即便如此,這本從戰國壹直寫到漢代的書裏的說法,也絕非無稽之談。至少說明中國對茶的認識由來已久。

中國幅員遼闊。自古以來,由於自然、民族和傳統習慣,形成了不同的經濟區域,不同經濟區域生產的產品品種、類別和質量差異較大。交換所需商品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由於經濟地域、文化、傳統的差異,特別是在分屬不同政權的漫長歷史中,以及中原王朝對周邊少數民族不同的控制能力,產生特殊的民族貿易符合買賣雙方的利益,這就是歷史上所謂的“互市”或“邊境互市”、“和諧市場”、“統壹市場”、“壟斷市場”、“壟斷市場”。在我國歷史上,由政府組織的民族交流主要有“親婚”、“貢”和“互市”三種類型,其中互市的經濟色彩比較鮮明,而親婚和貢的政治色彩比較濃厚,但透過政治色彩,仍能看出其經濟內涵;同時,當時的互市除了經濟因素外,還具有鮮明的政治、軍事和外交內容。

中原農耕民族用於民族交流的商品主要是絲綢、鐵器、茶葉及其精美的手工藝品,這些商品在中原地區十分豐富,而在周邊遊牧民族中卻十分稀缺。當然,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而少數民族主要以交換自己的馬匹及其畜產品為主。馬在古代有特殊的用途。它們除了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外,還是軍事行動的必備裝備,也是進行戰爭和維護邊防的必備戰備物資。互市是遊牧民族和內陸農耕民族在官方主持下進行經濟交流和溝通的壹種特殊形式。

第壹節隋唐以前西域的民族貿易

隋唐以前,互市已有很大發展。“漢魏已亡,邊陲諸郡、各國皆有互市,與夷地交易,產生其品。”但是,國家並沒有設立專門的互助市場管理機構。當時所謂“並郡不設官”[2]指的就是這個。這壹方面說明中央政府對地方互助市場的重視,同時也說明當時互助市場並不成熟。

事實上,在茶馬互市出現之前的很長壹段時間內,民族貿易在西北地區就已經普遍存在,在某些時期依然活躍,只是不同時期互市的內容不同,但無論何時,中央政府對西北少數民族馬匹的需求都是自始至終的。

最早有記載的相互貿易是中國西漢時期。比如西漢與南越的相互貿易,與匈奴的聯姻朝貢等。,都是眾所周知的例子,這也是壹個真正的相互貿易的實際意義上的開始。據漢代人桓寬《鹽鐵論·耕田》記載:

我的丈夫,中國,從匈奴那裏得到了很多錢,但是用在了敵人身上。騾子、驢、駱駝和馬是我的家畜。.....今天,騾子和驢子被使用,但他們沒有被牛和馬使用。

西漢民族貿易的基本內容是少數民族生產的馬等畜產品和內地生產的紡織品等手工藝品。漢武帝時期是中國積極拓展視野,發展民族貿易乃至國際貿易的重要時期;

梁武帝有感於張騫的話,願意與大宛各國交往,使者在道中相向,壹年多達十代。[3]

在漢代的朝貢貿易中:

任何奉獻者都能做到,婊子。如果妳想在貨幣市場上買,就用這個名字。[4]

這種情況在當時相當普遍,甚至成為整個封建社會的普遍規律。東漢末年,中央政府與烏桓、鮮卑等民族交換市場,以及與分布在東北、內蒙的鮮卑、分布在西北的柔然等交換市場,都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割據政權的出現,正常的商業活動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族際貿易不可能不受影響。正如著名歷史學家李建農先生所說:

商業活動區也長期處於割據狀態,商品交換受到極大限制;有時或不可能;有時或由於需要,允許共同市場,共同市場的地點不能受到很大的限制。過去所謂的互市,多在邊境邊緣;土地被分割,國家的水陸都在湧向分裂勢力的邊境。過去對外限制的相互市場體系,也是移入邊境,不壹定是封閉的。[5]

早在時,涼州刺史曹、徐邈就曾“築武威、酒泉鹽池,以收虜谷”,即以河西地區出產的食鹽換取當地少數民族出產的糧食,互惠互利。史稱徐渺“用政府省下的錢,從少數民族市場購買朝廷需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商品”。由於徐渺的苦心經營,絲綢之路在西北得以暢通,民族貿易得以恢復並更加活躍。

討論曹魏時期的西北民族貿易,就不得不提到另壹個重要人物——蒼慈。為了保證絲綢之路的暢通和外商及其少數民族商人來內地從事商業活動,作為魏明帝敦煌總督的蒼慈實施了壹項非常重要的措施,給他們發放通行證,地方官民護送外商進出。

眾所周知,自西漢末年以來,河西地區飽受戰爭創傷,嚴重影響了中外正常的經濟文化交流,也嚴重影響了當地的民族貿易。曹時,雖然西域商人仍不時來敦煌從事商業活動,但由於二十多年來沒有在此設府尹,當地政府很難有效保護外商的正常商業活動。地方巨商或阻撓西商的各種經營活動,或對其進行欺騙,進行不公平交易,威脅到外國和少數民族商人的利益和安全,尤其引起西商的強烈不滿,前來從事經營活動的西商人數銳減。

針對這壹痼疾,蒼慈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西域商人的安全和利益,如“欲從羅謀利者,皆被阻;欲從郡歸,官平之,政中之事,令官民保駕護航。“也就是說,西域等外商要在內地做生意,敦煌當地政府會發給他們通行證——過地方;如果他們願意在敦煌當地進行交易,敦煌政府會用藏在縣金庫裏的物品與他們進行公平合理的交易。為了保證西方商人的人身安全,他們壹進入敦煌,就可以由當地政府指派的官員和民眾護送和招待。

這些措施的實施,使外商在河西地區或內地的商業活動成為安全、有保障、有利可圖的生意,極大地促進了中西經濟交流,保證了絲綢之路的暢通,繁榮了西北地區的社會經濟。[8]

魏晉南北朝是我國歷史上的壹個大動蕩時期,政權眾多,經濟蕭條,戰亂頻仍,但同時又是壹個民族大融合,民族交往頻繁,思想活躍的非常時代。正因為如此,魏晉南北朝並不是歷史長河中的黑暗時期,而是呈現出政治多元化,民族交流在沖突中活躍,經濟在蕭條中反彈,國家在戰爭中趨於統壹。

如果說漢代和隋唐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兩個高峰,那麽魏晉南北朝則是兩個高峰中最低的壹個。高峰往往引人註目,令人欽佩,而低谷往往被遺忘,被貶低。其實低谷是另壹個高峰的起點,低谷中有上升趨勢。沒有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積蓄、準備和上升趨勢,隋唐的繁榮是不可想象的。地處祖國邊陲的西北地區,在魏晉南北朝三百多年間,有著符合國情發展的東西,但由於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又有著不同於中原等地區的特點。這壹時期西北割據勢力眾多,民族關系復雜,戰亂頻繁。農業和畜牧業是當地社會經濟的兩大支柱。西北地區的地理、生態環境、氣候特點和多民族共存的社會現實決定了不適合搞單壹經濟。各族勞動人民經過長期的社會實踐,公認適度的農牧是這裏經濟發展的出路。魏晉南北朝時期基本確立了適合西北地區農牧業的經濟格局。這種經濟結構壹旦形成,就會對隨後的歷史產生深遠的影響。

魏晉南北朝時期西北地區經濟發展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經濟和牧業經濟,農耕民族和牧業民族之間的經濟貿易也由此發展起來。它們是相互依存、相輔相成和不可或缺的。

在討論民族貿易時,我們不得不特別關註北魏時期,尤其是吳泰(424 ~ 452)和孝文帝(471 ~ 499)時期河西地區畜牧業和民族貿易的發展,因為它代表了少數民族政權的壹種生產和貿易類型。北魏拓跋燾在位期間,鑒於統壹北方的需要和對戰馬的需求,非常重視對歷史上以畜牧業發達著稱的河西走廊的管理。眾所周知,河西地處西北邊陲。在古代,這裏水草豐美,適合發展畜牧業。適當的農業和畜牧業是這裏最明智的選擇和出路。這裏有著悠久的畜牧業和民族交流歷史。即使在今天,我們仍能看到河西地區數百處巖畫,包括馬、牛、羊、象、駱駝、牦牛、野牛、大角羊等10多種動物,以及生動的放牧和狩獵場景,生動地展示了古代畜牧業生產的素描。其實早在西漢時期,河西地區就有“水草適牧,故涼州之畜饒於世”的說法[9]。漢代在西北設立的官牧場,官婢只有三萬人,牧養馬匹三十萬匹。【10】北魏在上壹代的基礎上,充分發揮這裏發展畜牧業的優勢。然而,當北魏皇帝吳泰決定在河西發展畜牧業和民族貿易時,他在朝鮮引起了激烈的爭論。

北魏統壹北方之前,河西地區屬北梁政權管轄。才華橫溢的北魏皇帝吳泰早已對河西地區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早在攻占萬通(今陜西靖邊白城子)時,吳泰就以政治家的戰略眼光和務實精神擬定了攻冷計劃,但客觀條件並不成熟,因為當時中原還有北燕,北魏不得不暫停西征。即便如此,北魏太祖也沒有壹天放松攻占河西的準備。為了做好進攻河西的充分準備,太祖曾派王朝重臣李順“十回甘肅河西走廊”。[11]北魏元年(432),北魏滅北燕。這樣,淮河以北、秦嶺以北的廣大地區,除河西地區的北涼外,都被納入了北魏的版圖,北魏太武帝統壹北方的大業接近尾聲。為了在最短的時間內統壹北方,太祖決定出兵西征。這壹決定立即在北魏最高決策層內部引起了壹場爭論,爭論主要圍繞著對河西自然條件的認識。

弘農王喜金等30多位貴族壹致認為河西“地苦無水草”,出兵自然條件如此惡劣的河西地區,必然會遇到軍需難的棘手問題,最後的結局只能是徒勞無功。因此,他們認為與其出兵北梁,不如實行消極但穩健的“滯留”政策。[12]就連多次到過河西的李順也附和說,河西地區的自然環境已經惡化到了“水草匱乏”的地步,所以“不適合遠征”。這樣,不出兵河西地區的意見在北魏上層決策者中占據了絕對優勢。稍微有點歷史知識的人都知道這是胡說八道。只有崔浩駁斥了朝鮮西進等人的觀點。博學的崔浩首先從歷史的角度進行了令人信服的論證。他強調:根據漢代的地理,涼州地區的畜牧業是世界聞名的。如果北魏時這裏草少水少,漢人是如何在河西飼養牲畜並取得輝煌戰果的?其次,漢代有個傳統,城垛和郡縣壹般不建在沒有水草的地區,而河西早在漢代就已經設郡縣,自然條件肯定不是很差;第三,河西盛產雪。當冰雪在春夏融化時,它可以灌溉數百萬公頃的農田。怎麽能說土地貧瘠呢?對於崔浩的有力駁斥,李順不予理會。他固執地堅持:“妳聽到的不如妳看到的,我看到的就是我看到的。妳怎麽能反駁呢?”?言下之意,只有他壹個人有發言權。至於崔浩的意見,那只是紙上談兵。在這種情況下,崔浩不得不揭露李順收受北良賄賂的事實。辯論雙方都達到了白熱化的程度。面對這樣的僵局,太祖擠過人群,毅然接受了崔浩的建議。太炎五年(439年),親自率領大軍出發前往河西。當北魏軍隊到達河西時,他們看到的是“更多的水草,正如(崔)郝所說。”事實已經無情地揭穿了金和的謊言。太祖見證了河西走廊富饒的牧場,可供654.38+萬大軍使用數年。古藏城周圍噴湧的泉水從城西蜿蜒到城北,像壹條河,許多溝渠延伸到沙漠。當時僅古藏城的戶口就達20萬,可見河西走廊的繁華。

可見,崔浩與弘農王喜金、李順等人的爭論,不僅關系到北魏是否直接出兵河西,而且關系到河西開發的決策,因此在河西乃至西北開發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北魏中央政府直接派遣使節到各地了解郡縣的具體情況,並以此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及時做出準確的反應和判斷,這是決策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壹環。北魏皇帝吳泰堅決采納崔浩的建議主要有兩個原因。壹是建議符合北魏統壹北方廣大地區的大趨勢,二是建議符合北魏將河西地區開辟為畜牧基地的決定。北魏用武力將北梁納入版圖後,立即采取了壹系列積極有效的措施發展河西,尤其是這裏的畜牧業。這樣,北魏就把出兵河西前的廟堂之爭變成了發展河西畜牧經濟的決策。將河西畜牧業的發展提上日程後,太祖皇帝多次親自到河西考察,了解當地的具體情況。【14】我們知道,十六國時期,西北地區政權林立,民族矛盾尖銳復雜。各族人民飽受戰禍,生產遭到破壞。正如太祖皇帝經過多輪考察後所說,河西地區“連年征戰,交通之戰,百姓之辛苦,農業之浪費。”因此,北魏政府決定對河西地區采取輕薄賦稅的優惠政策。[15]這對河西盡快恢復戰傷,發展河西地區畜牧業經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為了充分發揮“河西水草之美”的自然優勢和當地人民“勤耕多牧”的歷史傳統[16],北魏皇帝吳泰決定將河西地區開發成為“牧場”——北魏畜牧業基地。為了將這壹決策落到實處,北魏還在北梁招募了壹些戰俘和畜牧民族作為“牧羊人”和“放羊人”,就地安置專門放牧,以解決河西地區畜牧業發展人力嚴重不足的棘手問題。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上太祖多次親自出訪,促進了當地民族畜牧業經濟的發展,從而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據史記載,北魏開河西為畜牧基地後,經過幾年的苦心經營,出現了“畜牧生產:馬二百余萬,駱駝壹半,牛羊無數”的盛況[17]。北魏時期,河西畜牧基地有200多萬匹馬和654.38+0萬頭駱駝,但牛羊無法統計。這樣的畜牧業經濟效益,在河西地區乃至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史上都是絕無僅有的。河西地區畜牧業基礎的迅速發展,為北魏統壹戰爭提供了足夠的戰馬和必要的畜產品,也為北方地區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隨著河西畜牧基地的發展,需要加強管理,並有壹系列的配套措施。就這樣,北魏政府設立了壹個專門的機構——駕司,其職能是“知牛、知馬、知驢、知騾”,[18]駕司的高級大臣主要負責官辦牧場的事務。這樣,北魏政府就把河西地區的畜牧業生產納入了中央王朝的整體規劃。

北魏孝文帝時期(471 ~ 499),拓跋宏勵精圖治,銳意革新。在吳泰的基礎上,他不僅大力發展河西地區的畜牧業經濟,而且以河西的官牧地為基礎,逐步發展濱州(今山西省太原市)的畜牧業。正如史書所記載的:

他每年從河西遷到並州,逐漸南轉,希望自己學水土不出傷亡,河西放牧風姿。[19]

這種把畜牧業從河西逐漸向東南延伸的措施,即使在今天看來也是科學的。壹方面使遷徙到並州的牲畜逐漸適應當地的水生植物和氣候,另壹方面也為河西地區高度發達的官牧場的產品拓展了出路。河西地區成為北方戰馬、毛皮、肉類和優良家畜品種的重要生產基地,不僅對北魏的軍事實力、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的改善具有深遠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對北魏以後的歷史產生了直接的影響。而且,河西地區畜牧業經濟的發展,進壹步為各民族的民族貿易提供了充足的商品。

討論魏晉南北朝的民族貿易,就不得不提到對西北地區影響很大的吐谷渾民族。《晉書·祖逖傳》簡介:

石勒蘇益格-石勒蘇益格和祖逖寫了壹本書,要求進入市場,而不是報告這本書,他們聽取了共同市場,賺取了十倍的利息。[]20

民族貿易是貿易雙方互利的經濟行為。吐谷渾與北朝交往頻繁。據舒威不完全統計,431 ~ 520、190年期間,他們之間的交往多達64次,居邊境少數民族地方政府向北魏朝貢次數之首。[21]不僅如此,吐谷渾還經常派遣使節到其他中原地方政府進行貿易。史稱西魏廢帝二年(553年),吐谷渾贊魯:

.....還派人到齊國,(西魏)涼州刺史施寧昆知道還在,便率騎攻州內西直泉,奪了他的仆從乞摸板、將軍翟潘密、商人二百四十人、駱駝騾子六百匹、彩帛數萬匹。[22]

即使在割據狀態下,民族互市仍保持著相當的規模。當時,吐谷渾支付的主要是牦牛、馬匹和加工過的畜牧產品,交換的主要是絲綢和絲綢。《梁書》(卷五十四)和《西北朱彜諸戎》記載,田健十五年(516),吐谷渾遣使進貢梁朝,“舞龍舞馬,使其壹歲再到,或壹歲再到”。

至於當時民間從事的互市,其數量更大。土古魂“常與商賈往來,人仰其趣,多從之,教其秘書,譯之。”

魏晉南北朝時期,河西地區社會秩序相對穩定,經濟相對繁榮,各民族之間的交易頻繁。例如,546年,西魏文帝大壹統的第十二年,來自西域的商人來到河西地區進行貿易。當時的西涼州刺史韓豹,主張和保護與西域的民族貿易,並把它作為發展地方社會經濟的重要內容:“貨物到西域,窮城先竭,於是貧富漸平,戶籍穩固”[23]收到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據史書記載,北周時“河西諸郡用西域金銀錢,官無所不能”[24]頗能說明問題。

魏晉南北朝時期民族貿易非常活躍,為隋唐時期這裏的民族貿易乃至國際貿易奠定了基礎。張掖作為隋唐時期的國際貿易城市,至少從北朝開始,經歷了壹個形成的過程。[25]

給…作註解

[1]尚賢:《千年茶法與茶政》(上),載《平準雜誌》第三卷,中國商務印書館,1986版。

【2】《唐六典》卷二十二《諸胡釋鑒》註。

[3]《漢書》卷九十六上《西域傳》。

[4]《漢書》卷九十六上《西域傳》。

[5]李建農:《魏晉南北朝隋唐經濟史稿》,第82頁,中華書局,1963版。

[6]《三國誌·舒威》卷二十七《徐邈傳》。見《晉書》卷二十六《食貨錄》。

[7]《三國誌·舒威傳》(卷16)《蒼辭傳》。

[8]《三國誌·舒威》(卷16)《蒼慈傳》記載,蒼慈主政敦煌期間,采取了壹系列保護外商和少數民族商人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正是因為人們突然死亡,他們才被稱為有道德的."

[9]《漢書》卷二十八地理下。

【10】漢書(卷五)《景帝傳》註,如淳引《漢儀註》:“北、西三十六僧園。以郎為朝監,官婢三萬,馬三十萬。”

[11]舒威卷36李舜川。

[12]舒威卷35崔浩傳。

[13]舒威卷35崔浩傳。

[14]《武帝紀》卷四。

[15]《武帝紀》卷四。

[16]隋書第29卷地理。

[17]舒威卷110食貨誌。

【18】舒威卷110食貨誌;舒威卷113正式記錄。

【19】舒威卷110食貨誌;《南齊書》(卷五十七)《蘆偉傳》。

[20]《晉書》卷六十二《祖逖傳》。

[21]崔永紅:《青海經濟史》(古卷),第66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

[22]《周樹》卷五十《異域傳·流傳下來的屠谷渾》。另見舒威(卷101)《吐谷渾傳》。

[23]《甘肅賦誌》卷1《世紀》。

[24]《隋書》卷二十四《食貨誌》。

[25]李瑟娥慶玲主編:《甘肅經濟史》,第102 ~ 103頁,蘭州大學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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