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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被貼上紋身的標簽了嗎?

大家好,紋身俗稱紋身。這種紋身文化對老壹輩還是有壹種負面的說辭。

記得小時候老壹輩覺得凡是有紋身的都是不正經,不是好人,混社會之類的。他們看到這樣的人,都不敢靠近,怕以後對他們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我們小時候就被教育不能紋身,不能和有紋身的人交朋友。隨著社會的進步,自身的成長,我們發現老壹輩的觀念太陳舊了。

現在紋身已經成為壹種文化,壹種時尚。到現在,已經有太多的女生開始喜歡紋身,愛上紋身,甚至比男生還勇敢。

紋身是為了取悅自己和他人,無論在哪裏紋身。有人說,紋身是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征,是獨特個性和自我的生動表達,也是個人信仰的體現。是文化和信仰交匯的產物,讓很多人愛上了這種痛苦的美好,在自己的身上刻下紋身。讓自己有壹個新的希望,新的寄托,新的開始。

我以個人經歷為例。我媽媽是個開明的人。初中畢業後,媽媽覺得我已經是壹個有獨立思考能力和承擔責任能力的成年人了。所以我和我媽的關系不僅僅是母子,還是朋友。從高中開始,我媽就會和我討論青年男女的感情問題,甚至還會聊壹些性方面的問題,所以我爸媽從來沒有要求過我不要早戀。用我媽的話來說就是“十六七歲的孩子是愛的種子的年紀,對異性有好感和好感是正常的,但是兩個人相處甚至交往在壹起,就要懂得保護自己。”這樣壹個開明的人在我的大學甚至現階段是不允許給我紋身的,但畢業後我還是紋了,就在我肩膀上的傷疤上...然後我就漸漸明白為什麽我媽不讓我紋身了。

主要是當今社會,無論是家人、朋友、同事、領導甚至陌生人,對紋身本身的接受度還是不高。我家是個小縣城,這裏大部分人的印象還是“那個人有紋身,壹看就不是好人”,所以每年回家,家裏的親戚和身邊的壹些朋友還是會說起我的紋身,逢年過節走親戚。

即使回到現在工作的城市(工作的城市屬於二線城市),公司裏的同事和領導,甚至合作的客戶,對紋身都有之前的“刻板印象”。我跟領導出差或者見客戶的時候,領導會告訴我跟他們談合作的時候不要讓客戶見我。我在其他問答裏說過,我是從事景區銷售的。剛開始和旅行社或者渠道談合作的時候,對方老板對我印象不是很好。雖然我足夠禮貌和真誠,他們還是會給妳貼上“這個人不壞,但是估計不靠譜”的刻板印象,多多少少阻礙了我的工作。後來我被提升為區域經理,新下屬會誤解我的印象,甚至在我大學畢業之初找工作的時候。我也因為有紋身被好幾家公司和公司拒絕過,所以這些家庭經歷告訴我,我們國家還是有很多人會下意識的給妳貼上紋身的標簽。

今年春節前我要去洗紋身。畢竟有紋身給我平時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很多影響。

不用擔心被貼標簽,妳從紋身的那壹刻起就給自己貼上了標簽!

反正無所謂。紋身本身就代表了叛逆,因為大部分父母都不允許紋身。如果紋身,什麽不是叛逆?而且紋身過大影響軍人、公務員等正常職業。

所以,如果妳紋了身,就不用在意別人的看法了。反正討厭的人也不少。

反正打死我也不會紋身。我會清理我兒子的紋身。

我害怕有紋身的人~

確實是。

反正在中國,還是有很多人接受不了紋身。

這仍然是壹種骯臟的文化。

主要原因是紋身往往和“不好”聯系在壹起。

壞女孩有紋身,混混有紋身,惡霸有紋身...慢慢的,就會有壹種對等的想法:壞女孩有紋身,混混有紋身,惡霸有紋身...

紋身本身並不代表不好,但很可能會出現在“不好”的人身上。比如10紋身的人中,有7個是混混,2個是紋身師,1是紀念母親的好青年。

他們站在壹起,有多少人會去聽他們背後的故事,去講述那個好青年!

所以不要怪別人給紋身的人貼標簽。

如果妳真的是那個紀念母親紋身的好青年,妳不需要別人認可妳,因為妳這麽做不是為了得到任何人的認可,那還有什麽意義?

我父母從沒見過我身上的紋身。我壹直藏得很好,知道的也不多。就我而言,不是為了炫耀什麽,也不是為了鼓吹什麽。這是我人生的壹個標誌。

這是我的人生座右銘。

去年自殺過壹次,中途不敢去醫院。在醫院躺了三天,我決定好好生活。我不怕死,也受不了。然後我就紋了這個,提醒自己繼續跪下去。

但是現實還是有點打臉,矛盾解決不了,走起來還是很吃力,所以想弄點刺痛的東西,然後又紋了壹個,在鎖骨處。

這是臨時決定紋身的,從很多盈盈燕燕來看結合這壹點並不容易。

畢竟當時紋身師給我看的就是這種類型。

我壹直坐著萎靡不振,很疼,但我還能忍,比我紋後肩的時候還疼,但熬過來之後,我覺得自己像鳳凰涅槃!

兩個紋身我都喜歡,尤其是紅色的鎖骨。

但我還是小心翼翼地把它們藏起來。有些事情不需要所有人都知道,也不需要所有人都理解和認同。

世界是妳自己的世界。生活是妳自己的生活。

其實對於中國人來說,紋身曾經是犯人在監獄裏無事可做,貼在自己身上的東西。當然,大部分都很粗糙。而且壹些流傳已久的幫派對紋身也有很多規定,不能隨意紋身。當然,那時候幫派的紋身都是有身份寓意的,非常好看!結果很多社會閑散人員也在學紋身,所以以前有紋身的人壹般都是勞改釋放,社會閑散人員,混混,黑幫成員!後來不知道為什麽,年輕人開始覺得這樣更好。酷嗎?我不得不模仿,卻不知不覺斷了路。

適當的有壹點紋身很正常吧?是個人愛好吧?有些人喜歡藝術追求,但關鍵是有些紋身已經超出了傍晚和追求的範圍。這會對妳以後有影響吧?年輕的時候都是自我放蕩嗎?但是當妳老了,妳給人們看妳滿身紋身。這裏有很多鍋,那裏有很多女人,尤其是女人。人家肯定就算不說,也壹定對妳有想法。想想看,壹個正常人即使紋身,也就是把身體的每壹部分都犧牲在手臂上或者更少,也就是說,他只需要穩定就可以了。妳有壹張大紙。想想畢竟少了多少人。

紋身作為人體藝術的壹種形式,首先從日本傳播到全世界。但紋身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代表著野蠻、落後、不文明。只有未開化的野蠻人和罪犯才會紋身。作為壹個中國人,不了解自己國家的民族傳統,盲目跟風崇洋媚外,耍酷。這是妳給自己貼上的標簽,所以不要怪別人對妳的看法。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紋身代表著野蠻和不文明。如果妳想讓人們以正常的方式看待妳的紋身,那就出國吧!永遠不要回來給自己丟臉。如果去不了,就做壹個堅守中國傳統文化的誠實的中國人,不要把自己變成怪物或者另類。

紋身與中國文化格格不入。在美國紋身是因為至少在妳死了,面目全非的時候,妳基本上可以通過紋身來判斷妳是誰。在日本,只有黑社紋身,而在中國,紋身是犯人的紋身。

各位同學,有誰見過馬雲、等企業家紋身,有誰見過王毅外長同誌身上紋過政客,有誰見過梅蘭芳大師和侯先生身上紋過文化藝術家,只有見過現在娛樂圈的人?這是為了宣傳和粉。妳還跟風嗎?

不要損害身體,紋身不能入伍,紋身不能賣,紋身就算坐白領也會有問題。這種文化不是我們民族的產物,會隨風而逝。

在我的現實中,我的朋友們也想紋身,但我總是試圖說服他們不要攻擊我。我是保守的。作為壹個成長在改革開放初期的人,我不喜歡這種藝術形式,僅此而已。

其實我能理解妳的感受!我也有過類似的經歷!

小時候經常攢錢買漫畫書,比如龍珠、柯南、悠悠白樹、地獄老師、蠟筆小新、哆啦a夢、神奇寶貝、犬夜叉等等。我就是喜歡看他們,沒有別的想法。後來中日在輿論上出現了矛盾。我愛看日本漫畫成了眾矢之的,我愛看漫畫成了日本漢奸的行為(孩子!

我覺得題主應該也是這種情況。其實紋身只是為了好看,或者紀念。私生活其實很正常,但是社會上有壹些社會妹子的紋身,給妳的感覺就是紋身的都是壞女孩!

我的建議是,如果妳沒有對抗社會固有印象的決心,那就不要紋身,也不要洗。畢竟做“非主流”就意味著要承受壹些東西,這也是君子不築危墻的原因!

如果心理足夠強大,就讓他們愛怎麽說就怎麽說,繼續熱愛生活,熱愛這個世界的美好!其實我很後悔沒有下決心把小時候的漫畫都燒掉,沒有留下壹點紀念品!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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