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1949,株洲宣布解放。湘潭縣由株洲區組成,下轄株洲鄉和甌嶺鄉。19年8月,株洲地區黨政機關成立,株洲地區辦事處、株洲鄉鎮人民政府進駐大勝嶺。株洲區下轄的株洲集鎮,面積約半平方公裏,人口7264人。1950 65438+10月,株洲區改為壹區。
6月中旬1950,湘潭株洲鎮(區級)成立。株洲鎮轄1至4街居委會、田心段鄉、董家段鄉、獅子頭鄉、銀家祠堂株洲鎮辦事處(現蘆淞區委區政府所在地)。1951 3月,株洲鎮辦事處更名為湘潭縣株洲鎮人民政府。
1951年,株洲市脫離湘潭縣,隸屬長沙地區。3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長沙地區專員公署向省城和中南軍政委員會上書,建議將湘潭縣株洲鎮設市。請示設市的主要理由是:“株洲鎮人口密集,交通便利,是粵漢、浙贛、湘黔(今火車經過湘潭)等鐵路的交匯點,湖南工業區,未來發展前景很大。該鎮面積36平方公裏,人口45914...根據發展趨勢,擬設市,擬將郊區附近的鎮納入市區,面積由36平方公裏增加到48平方公裏,人口由45910萬,鄉鎮由3個增加到25個。”1951年5月7日,中南軍政委員會向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批復,報請中央設立株洲市。6月6日11,中南軍政委致函湖北、湖南兩省政府:“會議定於5月8日1951以政務局149號批復:1951。擬設湖北襄陽、樊城為丁等市,稱襄樊市;湖南株洲鎮改為丁等市,由長沙代理領導,核主管機關批準……”(註:D按人口劃分)6月29日,長株潭專員辦決定宣布成立株洲市人民政府,從7月1日起正式對外開放。其實是7月17才開的。株洲市人民政府駐尹家祠(今蘆淞區委、區政府所在地)。
8月20日1951株洲市設街道,株洲市設郊區,設立郊區街道辦事處,轄11鄉鎮。
1952 65438+10月14,株洲市人民政府向省會民政廳報告,市界問題已按政務院令劃入株洲市,湘潭所轄南華、湯和、白靜、關白、龍州、大井、太平橋等7個鄉鎮及蓮花5個村已與湘潭進行協商。
1953,株洲改為省轄市。3月,根據湘潭地區專員辦2月20日1953的通知,株洲郊區分為株洲東郊和株洲北郊,* * *轄32個鄉鎮。6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席程潛發布省政府令,株洲市授權湘潭分管領導。
1955 2月22日,經株洲市委批準,株洲東郊、株洲北郊合並為株洲郊區,成立株洲郊區辦事處,轄22個鄉鎮。
3月23日,1956,湖南省委下發通知,省委決定株洲市委由省委直接領導,希望各有關部門立即辦理交接手續。4月9日,湖南省人委發出通知:“現決定將株洲市人委改為我會直接領導。協會的建設、房地、勞動、衛生、業務等部門全部改為局。希望通知相關部門另行辦理交接手續。”14年6月,撤銷株洲市郊區辦事處,成立株洲市郊區辦事處,轄五大鄉鎮。
9月5日,1958,撤銷鄉鎮壹級建制,株洲郊區下轄5個鄉鎮合並組建株洲郊區人民公社。
6月26日1959經湖南省人委335號文件批準,撤銷株洲市1955、1958連續設立的5個街道辦事處,分別成立中心、清水塘、荷塘鋪、田心、董家塅5個區人民委員會。撤銷郊區辦事處,成立株洲郊區人民委員會。
7月23日1960經株洲市人委批準,成立中心、清水塘、荷塘鋪、田心、董家端5個市區人民公社,分別與中心、清水塘、荷塘鋪、田心、董家端5個區人委合署辦公,兩塊牌子,壹套人馬。轄37個居委會,682個居民小組,20個農場,205個生產隊,總人口186468,總面積150平方公裏。
1963年4月,株洲市郊區人民委員會撤銷,株洲市農林水辦公室直接領導農村區和合作社。
1965年4月30日,國務院第155次全體會議決定設立株洲縣。株洲市的部分行政區域為株洲縣的行政區域。株洲縣設立後,全縣分為8個區,分別為祿口、甘田、朱婷、三門、關白、古月峰、雷大石、龍頭鋪,祿口鎮(直屬鎮)。* * *轄27個公社、4個鎮和4個農業、林業、漁業和茶葉農場。* * *人口為367,932人。株洲縣由株洲市領導,位於路口鎮。
1966 65438+10月18、國務院(66)3號文件批準設立株洲市郊區(縣級)和株洲市農林水辦公室直屬的蓮花、曲池兩個公社,清水塘、田心、荷塘鋪、中新、董家端五個農場,以及農業科學研究所。
1970 65438+10月20日,國務院(國發53號)同意株洲市行政區劃調整方案,撤銷株洲市中區、清水塘區、董家丹區、田心區、荷塘區5個區。7月8日,根據國務院53號文件批準,株洲市設立東區(縣級)、南區(縣級)、北區(縣級)。東區7.9萬余人,下轄田心、慈姑塘、嶽塘、宋家橋四個街道辦事處。南區人口71萬余人,包括董家段、東風(1972、165438+10月29日更名建寧)和三個街道辦事處。北區75000余人,下轄清水塘、響石嶺、白石崗三個街道辦事處(2月30日更名為何家土,1975)。田心、建寧五區菜場人口57111,建立清水、荷塘鋪、建寧人民公社。這三個人民公社都是郊區管轄的。
1983年3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株洲市實行市管縣體制,將原湘潭市的攸縣、茶陵縣、醴陵縣、陵縣劃歸株洲市管轄,管轄面積擴大到11278.77平方公裏,人口308.77萬人。565638
1984年4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湖南省部分市縣行政區域界線的通知,將株洲縣龍頭鋪、趙明、疊坪、田蕓四個公社和關白灌口、新莊、稻田、白靜、羅塘、五裏墩六個大隊劃為郊區。* * * 265平方公裏土地,71390人。
1985年,撤銷醴陵縣,設立醴陵市(縣級),以醴陵縣行政區域為醴陵市行政區域。
1990株洲市轄五縣市四區,總人口3495714,總面積11420平方公裏。
1994年,陵縣改名炎陵縣。
1997 5月31日,國務院批復(國函[1997]40號):(1)株洲縣群峰鎮、馬家河鄉劃入株洲市市區。(2)撤銷株洲市東區、南區、北區、郊區,調整荷塘區、蘆淞區、石峰區、天元區的建制。荷塘區:轄原東區的月塘、茨古塘、宋家橋,原郊區的龍頭鋪鎮的趙明、荷塘鋪(不含新民、田心、雙鳳村)、疊坪、茶園、劉冬、三橋村。區人民政府駐新華東路。蘆墅區:轄原南區建設、建寧、董家塅、原北區何家土4個街道和原郊區曲池、建寧、五裏墩3個鄉鎮。區人民政府位於松露路。石峰區:轄原北區的響石嶺、清水塘和原東區的田心,原郊區的龍頭鋪鎮(不含茶園、劉冬、三橋橋三個村),清水、田蕓、荷花鄉和荷塘鋪鄉的新民、田心、雙鳳村。區人民政府位於建設北路。天元區:轄群峰鎮、馬家河鄉和原株洲縣郊區的園藝場。區人民政府位於黃河北路。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株洲市市轄區行政區劃調整:(1)天元區:東、北為湘江,南為群峰鎮、雷打石鎮,西為株洲市、湘潭市。(2)蘆淞區:東南以原郊區與株州縣邊界為界,西以湘江為界,北以白石港河(舊河)、京廣鐵路(西線)和建寧鄉與趙明線邊界為界。(3)荷塘區:東以株洲市與長沙市的邊界為界,南以原郊區與株洲縣的邊界為界,西以趙明鄉與建寧鄉的邊界為界,西以京廣鐵路(西線)與白石港河(舊河)為界,北以疊坪鄉與田蕓鄉的邊界為界。(4)石峰區:東臨白石港河(舊河),南接湘江,北接株洲市等省市,西接株洲市、湘潭市。(5)調整後的市轄區行政區劃自1997年8月1日起執行。